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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看《超人新冒险》,几乎把第一季全都看完了。How crazy I am! 要知道我可是常常自我标榜对绝大部分东西从不上瘾的。电子游戏、打牌、电影、韩剧……喜欢倒是喜欢,但是别想让我上瘾(只是除了《越狱》和《超人新冒险》)。
前者让我看到了大半夜;后者,天哪,十年前的电视剧啊,拜托,我怎么看的这么欲罢不能?只可能是……
I Fell in Love with Superman!
既然我这么着迷,相信网上一定还有一样的超迷,搜到了百度的“超人新冒险”贴吧。大家的留言竟然和我想的一模一样。截取大家的评论:
也许我是因为克拉克才喜欢上超人!也许从头到尾都是克拉克!他的笑,他的眼神,他的睿智,他的勇敢,他的果断,他的风趣,他的幽默,他的专一,......一切都是那么完美!这个太过完美的男人自从第一次进入我的眼帘就一直停驻在我的心中,成为自己心中异性完美的代名词!
写的真的很好,很想和你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大家都是看这个片子长大的,同样的心情和期待~!
很怀念这部电视剧.陪伴我走过12岁那年的夏天.前一阵刚刚和一位同喜欢超人的姐妹买到了全套翻译版的超人新冒险~每天看到半夜~
太喜欢了~
最爱迪恩版的超人了!
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年?而我们却为了一个电视剧而整整牵挂了十年!我们身在五湖四海,我们彼此互不相识,可我们同样被这个经典的电视感动着,我们因为它而达到了心与心的交流与沟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十年来,我们守护着这个电视剧,也守护着我们心中的那个纯净的天地,我们的世界因为有了它而丰富多彩!我坚信每个爱它的人都是至真至纯的人。
以上所有的评论我都严重同意。
那天躺在床上一直在想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超人。回想当年,因为这部电视剧,我常常晚上睡不着觉,白天恍恍惚惚。有时想起Lois& Clark想哭,有时候又情不自禁的笑。那时,他让一个12岁的小女孩,何止是痴迷?
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迪恩版的超人,他那种特有的微笑、尴尬和无奈的表情,我都好喜欢。如果说我真的对一个虚幻的人物fall in
love 的话,不管他是Clark还是superman,我都面无愧色,毫不后悔。爱他,毫不犹豫!!
转自百度“超人新冒险”贴吧
Lois&
Clark十年流金纪念——To
最近突然想起了Clark,想起了那个炎热的夏天,一个人守着电视等待超人播出的期待和美妙,想起每每片头里红色披风很帅的刷的一下子展开,闪出片名的画面。想起了Lois的好强和善良,想起了Perry的慈爱和温暖,想起了jimmy作为一个小字辈确想当头牌图片记者的努力和梦想。想起了superman的优雅和睿智——于是每一段激昂的乐曲、每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每一节引人入胜的情节,每一次的随他们而伤感随他们而开心的心绪,竟然都是如此透彻而清晰的涌上心间。本以为十年的时间是阻隔,但甚至连自己都惊讶于,一切都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一、
想起了他们,猛一回首才发现十年光阴已逝……似乎有的梦想和心境再也无法追回了。如今的我也会热爱着一部电视作品,甚至非常的投入,就像24。但确仿佛再也找不回当初的那种“痴迷”的状态了——呵,难道到底是人“老了”?
于是那天上班的时候,突然间偷偷的问同事:“你还记的当年咱们上中学时播的Lois&
clark么?就是超人”,本怀着被当头一棒的心态。
却没想到同事马上开心回答:“你是说那个电视剧版的超人?女主角演过007的那个?”。
我惊讶:“是啊,是啊!”
同事:“我挺喜欢看的,印象中高中的时候看了好几遍。”傻笑:“迪恩凯恩嘛,觉得很帅的!”
于是两个人一起傻笑,肆无忌惮的在上班时间相谈甚欢,旁若无人的尽情的投入——毕竟曾经的年轻和懵懂是超人所给予的。这份快乐,何时回顾,何时温馨,何时感动。
情绪就是这样,一旦在密闭的内心深处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就像在似乎枯燥而重复的生活中找到了一屡阳光,会出不可抑制的喷涌而出拥抱这温暖。于是那天,又一次试探性的在QQ上问自己同喜欢24的网友是否还对当年的超人有所怀念。
本想先打声招呼,怎知我刚说一句“hello”,他就回答:“你的头像变成了超人的披风啦!”……汗颜——喷笑——感动!
生活在一天一个英雄的时代,潮起潮落之中,只有那些真正经典的、真正打动人心的力量才会历经十年而不忘吧。
二、
Lois——绝世的美丽来自内心
还记的那一集么?大约是s2ep2吧
一年一度的新闻奖评选之际,Lois和Clark走在大街上,她以她特有得意和自信邀请着Clark作为他的伙伴参加新闻奖颁奖仪式,Clark非常开心和意外的答应了……那份温馨充满着芬芳。
可是后来Perry在报社宣布的入围名单,居然是Clark关于孤老院的文章入选了,而Lois捣毁贩毒集团的“震撼性”文章却被排除出局。Lois当时的那种不解,那种可爱的伤心的表情让人会心一笑,两个人那些可爱的小讨论、那些经典的台词还映在我的脑海了。
喜欢lois&clark大约就正是因为这种感觉吧,在我的眼里他们都是“普通人”,并不是离我们多远的“大英雄”。
Lois的孩子气、偶尔的小心眼,搭配上她的外表和内心深处散发出的双重的绝世的美丽,才拥有了震撼的力量。
Jimmy——小人物的梦想
Perry——《星球日报》的大家长
还记的疯狂老鼠那集么?perry手里拿着个小怪物在桌子上跳舞,还跳的那么投入和可爱,真的是让人乐的前仰后合……没想到一向“端庄”的主编也可以搞出这么幽默的画面和效果,真是让人又惊讶又佩服编剧的想象力。
他们在辛苦的工作中,甚至是在敌我的斗争中怀揣着的那份幽默和从容……让我每每在现实中看到愤然和不公,当时的淡然和感悟就像是那个炎热夏夜里的徐徐清风吹散所有的沉寂,用笑容去迎接所有。
Clark——精神
曾经有人问过我,你喜欢Clark多一点呢?还是喜欢超人多一点?
当时觉得这个问题好难回答,Clark和超人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嘛!
呵呵,不过十年的沉淀终于让我找到了答案。原来我最最喜爱和欣赏的那个人是Clark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长大,但却因为拥有了超人的力量,承担起了超人的责任。他没有逃避他所面对的质疑、指责,没有畏惧邪恶的势力,没有在受伤时困顿,没有因为一时得不到Lois的爱而灰心放弃……一直一直刻守着自己的准则和信念,为这个城市承担着自己的责任,默默的在背后付出着善良和勇气。
Lois曾经说过:“我喜爱超人不是因为那个(力量),而是因为我欣赏他的智慧和善良,这一点和Clark很像”。
聪明的Lois其实早就看透了超人最本质最打动人心的东西。
所以爱Clark,精神,而非力量。
爱情——因为盲目而不朽
他们的爱情绝对是柏拉图似的,至少保持到了内地播出的前两季,也许那种朦胧的美感最能摧毁内心的堡垒吧。
关于他们的爱情,时间机器那集从未来回来的科学家帮我们作出了最完美的阐释。
Lois坐在时间机器旁边考虑未来人说的话——自己究竟是不是全银河系最笨的女人(她太可爱了,这样的说法她也信,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科学家:“不是的,不是的Lane小姐,不是笨,是盲目。所以你们的故事才不被时空所限制,所以小孩子在睡觉前才永远不会听腻,喜欢这个故事的大人也永远不嫌年龄太大,它会代代相传。爱情都会使我们盲目,尤其是……那种轰轰烈烈,永远改变我们的爱情。”
回想十年前的一幕幕,一如昨天,一如往昔。
他们的笑容如此的灿烂,满怀着普通人的坚持、普通人的执着、普通人的善良,终于拥有了穿透时间和空间永远感动我们的力量。
三、
从Lois& Clark开始莫名的喜欢上了红色和蓝色。
红色就像是他的正义和勇气,蓝色就像是她的美丽和善良。
从Lois&
Clark开始喜欢美剧成为了一种习惯。就像后来的TXF和24,都成为了记忆和生活中的那些不朽。
让我仰慕她们的动人,期待着拥有Lois那样的善良和灵动、Scully那样的理性和智慧、Michelle那样的执着和坚忍。
让我呼吸着他们的特有的男性魅力,欣赏着Clark那样的优雅和睿智,Mulder那样的直觉和忧郁气质,Jack那样的干练和成熟。
因为有着这样的憧憬,所以毕业之后成为了报社的编辑,就像Jimmy一样平凡的为自己的梦想奋斗着。每一次加班到晚上3点组稿、拼版之后,近乎迷离的看着楼道和电梯打车回家的时候,偶尔就会莫名的想起那抹红色,嘴边不自觉的露出微笑。这一刻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和他们如此的接近。
什么是真正的超人精神,只有那些真正爱戴他、读懂他的人才知道。
总有一些东西是值得永远珍藏的,就像父母的爱,就像开心的童年时光,就像每一次努力和奋斗时的汗水,就像那些难以忘怀的故事……
十年以后,Lois&
Clark,也会像他们沁人心田的灿烂的微笑一样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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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10 & 07.11.11
两场招聘会~后者更是人山人海~什么叫腿酸?什么叫窒息?什么叫绝望?什么叫希望?什么叫竞争?这里就是很好的体验场所~
递上自己简历的时候,得知自己的院校与招聘的专业简直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不可避免的总会受到些疑问,如果这个可以作为吸引人家感兴趣的一个手段,MS也不错~~嘿嘿~
“你的情况较特殊,就将你的作品今天发给我看看吧~”
“你的期望月薪是多少?”
“如果你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的话,可以按照这个地址发你的作品过来~”
“你记下这个电话吧~然后可以另外联系我,我叫……”
不知道是否自己过于敏感和脆弱,当时觉得能对一个财经学生应聘平面设计的职位感兴趣,那是种很大的鼓舞,尤其是其中一家(去年还制作过大连徒步节的全套服装、徽章、标贴、帽子的设计)还问起我的期望月薪、额外写下自己所报的数字时,感觉那是种似乎被人马上承认了的感觉~
除了1家退回以外,其他的都当场“很感兴趣”,总体来说感觉还行~
小乐观一下,其实此时真的很需要一种成功的“幻觉”来振奋自己和鼓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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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不少朋友都多多少少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烦躁症状,想想也挺正常的。强人永远是极少数,当看到他们已经迅速和名企握手签字的时候,我们这些平凡之辈也不可能不着急。
烦躁,总会有的,如果没有,那才叫奇怪~
所以说,这时候感觉“累”感觉“烦躁”感觉“绝望”感觉“受打击”是很正常的,因为大家都在经历着——从这点角度来想,就不“累”了不“烦躁”了不“绝望”了不“受打击”了——所以,大家、你、我都要坚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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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方向,就走下去,切忌患得患失。
当面临选择时,从好坏两个结果想想你将会面临的所得所失,两权相害取其轻。
努力走好这一步,若走这步看那步,有可能会两步都踏空。
没有没用的人,只有放错位置的人。
其实你的处境还不是很糟,更多的人都在和你一同经历着,非常幸运的永远只是少数人。
以上,送给你,别再犹豫了,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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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借本新书,再学新的东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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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高中的时候就想拿阿哲写篇小说,无奈自己水平太次,阅历太浅,组织不出曲折故事,现在只好先在这里稍稍对他作下记录,免得时过境迁,连当初的本意也忘了。
阿哲最早在小学三年级就和我做过一年的同学,不过那时我对他印象不太深,也难怪,孩子们的眼中哪能容的了他人,只记得他好像脏脏的,和我和所有男孩子一样调皮,总之那时候我们俩都挺正常挺大众的吧。阿哲的父母从那时起就在我们学校附近经营着家水果店,生意挺不错。
初中三年我和阿哲又在了一个班级,这三年就不像小学那样简单了,那时大家都刚刚有些意识,却以为这意识就是真理就是成熟,其实大家还是孩子,在孩子圈里所推崇的成熟可以想象有多么“成熟”。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蛮羡慕那时的自己的,那是我唯一意气飞扬的时代吧,世界上最可爱的事就是有缺陷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缺陷反而以此为美,从一而蹴,初生牛犊不怕虎,那真是幸福可爱。
初一时我和阿哲,小唐,涛子常常混在一起玩,我们都不爱上体育课,每周两节的体育课就常常逃掉去游戏机厅打游戏,当然这是有钱的时候,如果三个人都没钱的话阿哲就带我们去他家的水果储藏室----闷着好多香蕉的,我们就坐在成堆的香蕉中间打扑克,录音机里还要放着郑智化的《蜗牛的家》:“给我一个小小的家,一个蜗牛的家,能挡风遮雨的地方,不必太大”。我们打扑克的规矩一开始是:谁赢了谁吃香蕉,后来发现他妈的香蕉太多了吃不动了,就改成谁输了谁吃香蕉……那段光阴我至今留恋,香蕉很香歌声很美情谊很浓小屋很大,那是我和阿哲相处最融洽的时光。
初二时阿哲和我们这些无产阶级相比突然变的巨有钱,常常去游戏厅都是他请客(可是再也没机会去储藏室了),他告诉我们,他现在周末开始帮家里卖水果啦,趁机揩油是在所难免的。有了钱的阿哲人开朗了许多,开始讲究穿衣:这就有点搞笑了,毕竟这钱来的不光明,他不能给自己买各式各样的衣服怕让家人起疑,只好把那身上那套买个一模一样的六七套,换来换去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时我和涛子开始象模象样的写诗,“在班级里引起较大的轰动”,涛子后来总结道。小唐和阿哲没能参与我俩,特别是阿哲,简直觉得我们是吃饱撑的,小唐同学是有心无力,他只起了个笔名叫“鹦鹰”,初中毕业同学录里写自己的遗憾是:有笔名却没能作出一首诗。岂料n年之后,话说小唐街头偶遇初中时的班长,难为班长居然还记得他:“哦,你那时候诗写的不错哈,现在还写么?”
那时除了梦想成为诗人,学了《伟大的友谊》后我还有一理想,就是寻一“知己”,设想中的知己就是完美的,要什么都和我一致,要互相绝对信任。这可就害惨了涛子他们,我对他们挑剔到了某种程度,比如约好什么时间一起到游戏厅玩,他们来晚两分钟我就要生气,我喜欢的诗歌他们要不喜欢了我也要生气,阿哲很少尿我这一壶,有次聊天我说人和人要完全信任才好,阿哲却说他不会相信任何人,他越这么说我就越想要取得他的信任,我说好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信任我的,阿哲置之一笑。
初二下半学期我们班出了两件大事,一曰集体离家出走事件,二曰小偷事件:第一事件里有我,第二事件里有阿哲。先说我的,某天旷课神游半日,结果正巧班里有8位同学不约而同,班主任一怒之下体罚众人,于是我们就集体跑了,这件事因为有班主任体罚学生在先,何况离家出走听起来挺传奇的,班里舆论上还比较支持我们,阿哲的情况就不同了,他或许是出于开玩笑的心理,偷了班里几个和他不和的女生的课本和随身听,不巧被某群众的眼光雪亮了,这可就非常严重,被偷的女生中有个女混混,她不依不饶的推搡阿哲去老师办公室理论,并且当着整个班里人的面,狠狠的打了阿哲一巴掌,这巴掌把阿哲打的顿时矮了下去,他没有还手,也没有说什么,于是半信半疑的我们就默然了。后来老师把这件事压了下去,因为毕竟只是“有人看见并没有当场抓获”。当时我心里暗暗觉得,这是个机会吧,就和涛子小唐跑去安慰阿哲,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支持你----整的自己多伟大似的。阿哲对我们保持沉默,他只是笑。
这件事给阿哲带来的影响显然是毁灭性的,从此阿哲便很少和我们在一起玩了,他变的寡言少语,形单影只,初三的时候他手边多了个黑色密码笔记本,从此这笔记本就变成了他唯一的朋友:想起什么了就记上去。我对他的笔记本很是觊觎,想法设法央求他让我看一下----分享秘密代表信任的(我这人就是这点贱:他越表示不信任我,我越是想让他相信)。他自然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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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初中某册语文课本上有这么一句歌词:“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彼时读了,顿生轻狂年少的意气,略带些忧郁的味道却颇有睥睨天下的气势。岁月轮转,整整十年过去,轮回过多少次的熟悉和陌生,乃至于今日,竟渐渐淡却了那执手离别的情感和相遇新知的真挚。但正如我们习惯于在晚风中记起刻骨铭心的事情,总是在下雨的日子里对床夜谈一样,经过一些情愫的刺激,大脑里的那份关于往昔的记忆便会一涌而出。那时节,我们还在幻想着的未来,过去的光阴也不知是在哪个年代,只是时间已经在改变着过往的一切。
欣闻中学某位同学最近结婚了———原本是要嗟叹一番世间的不可预见性,但是想想有若干旧日相识已经拖妻抱子,也就释然。白驹过隙,亦如石中星火,我们不再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襁褓婴儿,不再是随意定格画面的纯真年代,我们已经于无声无息中走向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乃至于“八九点钟的太阳”也已是明日黄花的注脚。是的,我们这代人开始分道扬镳,抑或开拓人生追寻梦想,抑或面对生活花开如锦,抑或依旧求学,抑或芸芸众生。我们正在这不断变化的空间里面,努力清楚的看见了社会,努力清楚的明白了自己。
探求事物的本来面目自然也要循序渐进,毕竟三个月以来,抛却了许多情结。我们这群同时大踏步跨入社会的人,开始彷徨。夜深人静或者酒醉街头,忍不住要呐喊,嚎叫;歇斯底里,几近疯狂。但是不再会像以往的毫无遮拦肆无忌惮,发泄情绪但是不需要浪费情感。
那曾经有过别离的朋友,那刚刚相看泪眼的同学,很多人也许不会再见,只能期待偶遇,在灿烂的季节。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可时间也会告诉我们,天涯并不远,相见时不再那么难。
在前一篇文章里面,写了点自己的怀旧情节,其实又何止如此?内心深处那份“大院情结”或者说“乡土情结”依旧强烈炽热。那天在街上见到儿时的“发小”———长成大姑娘了———当年大院里面的孩子现在或建功立业,或金屋藏娇,或书生意气。是否还彼此记得?每次雨后,我都会从泥草空气里面嗅出当年叱咤游戏的味道;每一次看到激情燃烧或者金婚这样的影视作品,我都会下意识的魂萦梦绕;复古的风潮渐渐来临,我依然保有当年的那份纯真。那时的那些故事不打算在此絮叨出来,但总有一天会专门为之叙述。“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你们还记得那情景么?凝怪昨宵春梦好,原是今朝斗草赢,笑从双脸生。
“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似乎浮起些许从未有过的恋家感觉。小镇日益繁华,某天远远的俯视,在夜灯下颇有风情。家乡的人不论厚道者或者狡谲者仿佛不曾有过变化,依旧有着家乡人的特质。我长舒一口气。
秋日的天空如同刚刚铸就的剑,铁青色,苍莽。
阳光温暖,映着甜蜜的笑脸。
北风渐凉。木叶翩翩落。
泥土下面,蕴藏着往日回忆,积蓄着未来的梦。
我们看清楚未来了么?还是你所谓的未来只不过就是明天凌晨的鸡鸣?太阳不会因为某一天阴天多云便不照常升起,无晴亦有晴。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朝来寒雨晚来风。霜降之后会是严冬,但是不要忘了,不久之后就是春天。这之间的距离,取决于我们自己。
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
此文源于某天深夜众人谈话,加之其后诸友席间饮酒大醉。国庆长假回家,于澡堂刮痧,得此全篇:关乎过去的意念,关乎未来的预料。“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与之呼应的是“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然而在这之间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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