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你在公车上看到的过马路的那个漂亮妹子其实是前男友的现女友,
你不知道小学是谁向老师打了小报告你才没有当上大队长,
你不知道初中是隔壁班的哪个女生出于怎么样的心理向暗恋你的男生说你其实是个bitch,
你不知道在复兴大大的草地上做广播操时你偷偷的照亮了谁的青春,
你不知道昨晚为什么有一群朋友的同学的朋友在用道听途说的流言向另一个同学的朋友的同学说你高中的八卦,
你不知道是谁在微博上给你留言又删掉,使得只剩下右上角空空的“一条新评论”。
你不知道谁来你的人人页面是在和室友说“我给你看个极品”。
你不知道工人在做你买的鞋子的时候的心情是开心还是愤怒,
你不知道你以为给低的GRE的AW分其实是ETS给高了,
你不知道教授那句没说出口的这个学生还不错哦,
你不知道谁对谁真诚的赞扬过你,
你不知道谁昨晚梦到了你,
你不知道朋友莫名的疏远的原因。
命运这东西,一直在衡量人存在的价值吧。
只是,人生已经如此的狗血,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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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微博上的一条“对不起”那个人看不懂,
我不知道考高几分的话人生会有怎么样的不同,
我不知道也许晚一秒过马路就会被撞,
我不知道这个电话是父母想念我的方式,
我不知道沉默时表达爱的无奈,
我不知道任性其实没人包容,
我不知道有些话不说出来会比较好,
我不知道原来你不知道我有多好,
我不知道我很在意的原来别人都不当回事,
我不知道哪个学校会要我,
我不知道未来的路,
只是,人生从来没有最好的选择,因为我永远都不会知道我走另一条路会看到怎么样的风景。
现在这条路,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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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胡子说过一句话,人的梦想,是不会完结的。
所以,由他们笑吧,要攀上顶峰的话,谁都会遇上找不到理由出拳的时候。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看着海贼王而振奋起来,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抱怨过为什么自己生长在hard模式,
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外星人也会中邪,
不过,我一直还蛮喜欢自己的,
我知道,这种感觉还不错。
所以,请热血到最后一刻!
——谢天心
2011.12.20写于同济
下文的作者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刘润清教授,我转载于此,是想寄语所有英语专业的朋友。静下心来,看完本文,尤其注意大学这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几年时光中,刘润清教授是如何提高英语水平的。诚然,刘教授当年经历的教学法、师资、学习环境已经经历了较大的变革,但不变的是学习英语的过程,若想追寻的大师的足迹,必须抛却浮躁,脚踏实地地走上这条漫长的学习道路(当然,对于广大英语爱好者来说,这篇文章也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
我在中学学的是俄语,1960年报考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俄语系。但报到时却得知我被分到了英语系。我的同班同学都学过英语,至少知道800个英语单词,发音也没有太大问题。惟独我这个农村孩子一个英语单词也不知道,一切都要从头学起。更可笑的是,别人说yes时,我会不自觉地说出俄语“是”的音/da/;别人说 no 时,我会说/niet/。发英语的几个元音时,我也遇到很多困难,经常在班上引起哄堂大笑。好在我在班上年纪最大,脸皮也厚,又是团干部,因此无论别人怎么笑,我也没太在乎。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夏祖煃老师,不仅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真诚、热情的工作态度;他经常鼓励我这个最落后的学生。老师和同学的帮助,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因此我从来没有被困难吓倒过。我把周末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对着镜子练发音,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有时嗓子都练哑了。当时全班只有一个大型录音机,要听大家都听,不听谁也别听,录音机死沉死沉的,也不可能搬到宿舍去。录音里只有精读课文和生词,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其他听力材料了。我还经常在黑板上练拼写,写满一黑板,就擦掉又写。单单这发音和拼法,就不知道花去了我多少时间。我的语法还算好,当时没有什么专门的语法课,精读课文中出现什么语法现象,老师就顺便讲一下。但总的来说,在第一学年,我一直是班上的最后一名。到一年级结束的时候,我才算入了门。
二年级仍以精读课为主,它既是英语输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口语、笔语练习的主要场所。同时,还开了泛读课,让我们读最简单的英语小故事。从二年级起,老师还要求我们用英英词典。我记得第一次拿到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时,查了一两个词,心里就十分激动:我可以用英文解释英文了!初用英英词典时,当然也遇到不少困难。为了查一个词,不知道要查多少其他词。有时查来查去,就忘了最初是要查哪一个词了。但是,英英词典使我们看到了英汉词典中解释的局限性和误导性。从根本上说,查完英汉词典和汉英词典,并不能够真正学会使用一个词。只有查一部好的英英词典,才能真正搞清一个词的确切含义和用法。随着词汇量的扩大,使用英语词典的兴致也越来越高。有时,查上瘾来,会查上个把小时,忘记了正在读的文章。那时,我们都把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上标的25个句型背得滚瓜烂熟。总之,查英英词典本身就是在学地道的英文。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精读课的作用是最大的,一切基础知识都来自于精读课。此外,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是那些简易读物。这些小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并让我眼界大开,因为里面有一种全新的文化。与此同时,我还惊叹于其中简单、地道的英文所包含的极强的表达力。那时,我的词汇量极其有限,但这些小书带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美妙的童话世界。一年之内,我读了近百本简易读物。是这些书使我感受到英语的语言之美,让我体验到地道英语的味道,并逐渐培养了我对英语的一种“直感”(to cultivate a feel for the language)。这时候,我对英语的成语、习惯用法、动词搭配、漂亮的语句等,已变得十分敏感。遇到这些内容,注意力会突然集中,并将它们立刻背下来或抄在笔记本上。对于好的句子或段落,我会反复读,强行记,甚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在课堂上或作文中用上几个背过的句子或短语,在同学面前“显摆”两句,都感觉非常享受。因为看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到二年级时,我已经丢掉了“落后”的帽子,开始名列前茅了。
三年级的经历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首先,精读课文的人文味越来越浓了。这些课文不仅是语言的示范,同时也是很好的文学熏陶和人文教育的材料。哲理越来越多,语言越来越美,有讲头,有读头。其次,这时我开始读原版英文小说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读原著才是英语教育的开始。原著中的语言不再是为照顾学习者的水平和语法的需要而改编,而是作者深刻、细腻的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而且,大部分原著都出于语言大师之手。更重要的是,原著保留了原汁原味的西方社会背景、风俗习惯、法律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人情事理、自强精神,以及如何开玩笑、如何带来幽默效果等。原著把读者带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当时,老师告诉我们,不读上几十本原著,英文是学不到家的。原著既保留了语言的原貌,又保留了文化的原形。再有,就是三年级开设了正式的写作课。在此之前,我以为说英语最难,因为没有足够的思考时间。后来,我又感到,听英语最难(如听英语广播),因为你不能控制对方的讲话速度。等到开始学习写作,我才意识到,一个人英语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书面英语的水平如何。最初,我以为把重要的话写下来就是作文。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错误的理解。书面英语是最讲究、最严谨,需要经过反复推敲的语言。语言之美,多体现在书面语上。讲话不能像背书;同样,写作也不能像讲话。记得有一次我写到:“Now Im going to say something about….”,老师上来就是一个大红道:“Too chatty! This is not writing!”。当我连续使用同一个结构时,老师又批上“Vary your structure please”。如果一个词在相邻的句子中同时出现,老师会划出该词,并批上“Bad style!”的字样。老师改过几次作文之后,我悟出了一些写作之道。可以说,我现在对书面英语的认识,以及我现在的英文写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益于三年级的写作课,是写作课为我打下了扎实的基本功。
四年级时,学校开设了一个高级翻译班,俗称尖子班,入选的有吴一安、秦秀白、王英凡、唐闻生和我等9个人(但不知为什么,这个班办了不到一年就解散了)。办这个班的初衷是要把这些人培养成高级外交翻译。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两件事:一是伊莎白把我们的语音语调重新纠正了一遍。她先让我们听一家英国出版公司出版的录音带,有诗歌、剧本,也有小说,都是百分之百的RP,典型的英国上层社会的发音,漂亮极了。然后,她让我们模仿一些段落。最后,她还让我们设想是在人民大会堂宣读一个领导人的发言。她说我们底气不足、声音不稳,一拉长声就走调。她要求我们两个人相隔50米对着讲,每天早晨至少练半个小时。虽然没有当上大翻译,我的朗读水平却大大提高了,能把一个故事读出感情、读出抑扬顿挫、轻重缓急,这些都是那一年长的出息。二是学了不少外交文件和人民日报社论的翻译。我们当时把Beijing Review(那时叫Peking Review)看了个遍,把当时的重要文件、社论、评论员文章(国际的)都拿来进行英汉对照阅读,学了很多中国文化和思想的固定译法,包括“三面红旗”、“大跃进”、“人民公社”、“以粮为纲”等。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读惯了英文小说原著的人刚接触Beijing Review可真是不舒服,总感到有一种语言与文化的不相匹配:英语不是为这种中国式的表达而造的。后来就慢慢习惯了,而且也认识到,要想向世界介绍中国,这种英语是我们的惟一选择。尽管有人常批评China Daily和Beijing Review的英文有很浓的中文味,但是这种英文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为接受。而且,像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英语一样,已经成为英语的一种变体。语言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百分之百的翻译是不可能的,但总可以找到解释原文的方法。有点中国味的英文保留了一些乡土气息,这也是好事。像“三自一包”、“三反五反”、“五讲四美”、“三个代表”等短语,只能先直译过去,再加个长长的脚注。但是,应该说明的是,刚开始学英文时,不要拿Beijing Review做课文,而一定要拿本族人写的地道的英文做课文。把英文底子打好之后,再读Beijing Review,就不会影响你对英语的直感了。
对五年级的印象不太深了,但也有两件事值得一提,只是时间的先后顺序记不太清了。一是我们学了翻译,特别是汉译英。教我们的是薄冰和钟述孔两位老师,他们都很有水平,上课也非常有趣。这门课使我认识到,英文不学到家,翻译是谈不上的。与此同时,我还意识到,汉语文字看似已懂,实则不然。例如,汉语的小句,在英语中要降格为从句,才能真正体现原文中两句话之间的关系,并保证译文准确、可读。翻译远不是词与词、结构与结构的一一对应;要比这复杂得多。没有对汉语的透彻理解,没有足够的英语造诣,是做不了翻译的。比如遇到“摇羽毛扇的人”(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若直译为“the person who waves a goose-feather fan”,那就是败笔,因为外国人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但如果加上“mastermind”,就清楚多了(见《汉英词典》第1183页,外研社)。但有时这个典故也用作贬义,指在幕后操纵或出坏点子的人,这时,可译为“a person who pulls the strings―the string-puller”。不过,上述例子仍属于翻译中浅层的、局部的问题。更深层的问题是,除了具有高超的驾驭两种语言的能力之外,译者的阅历和文化底蕴与作者不能相去太远。要想翻译《红楼梦》,如果不了解曹雪芹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矛盾,不洞悉其中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译文最多也只能是貌合神离。
第二个印象是我们在五年级学了不少《毛泽东选集》的英译文章。那是在1965年,全国正在酝酿“文化大革命”。教学上开始强调“政治挂帅”,《毛泽东选集》的英文版进入了课堂。客观地说,《毛泽东选集》英译本是我国几十位翻译家花了多年的时间,经过反复推敲而打造出来的一部精品。裘克安、庄绎传老师都参加过此书的翻译,并给我们讲过翻译过程中的酸甜苦辣。现在,没有人再拿英译《毛泽东选集》当课本了,或者有人始终看不起这样的翻译。但是,我要说,我们从英译《毛泽东选集》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它帮助我们体验翻译过程,认识翻译技巧,感受文化异同。举几个有趣的例子吧。当时我们每天背颂的一句毛主席语录是:“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乍一看,这句话简直没办法译成英文。等我读了英译文才知道,原来自己根本就没读懂原文。“阶级斗争”一词,我一直把它当作名词词组来看待,所以无法翻译。而英译文为:“Classes
struggle, some classes triumph, others are eliminated. Such is
history, such is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for thousands of
years.”译得妙极了。有些中国俗语译成英文也相当困难,要想译得准确、地道,必须要下一番工夫。有一条毛主席语录说,“凡事应该动脑筋想一想。俗话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是说多想出智慧。”英译文为:“We
should always use our brains and think everything over carefully. A
common saying goes:‘Knit your brows and you will hit upon a
stratagem.’ In other words, much thinking yields wisdom.
”注意,第一句加了主语“We”,“hit
upon a stratagem”译得好,还有“yield”也用得恰到好处。这些用词,只有英语语言造诣极深的人才想得出来。另一条毛主席语录是“马克思主义者看问题,不仅要看部分,而且要看全体。一个蛤蟆坐在井里说:‘天有一个井大,’这是不对的,因为天不止一个井大。”英译文为:“In
approaching a problem a Marxist should see the whole as well as the
parts. A frog in a well says, ‘The sky is no bigger than the mouth
of the well.’ That is untrue, for the sky is not just the size of
the mouth of the well.”注意,这里的“no
bigger than”用得好,“the
mouth”加得准确,将“坐”字漏掉,处理得好,“the
size”又巧妙地避免了重复。
回忆起来,在北外学习期间,我遇到了好老师、好教材和合适的教法。那时,虽然我们没有“快译通”、“文曲星”等“现代武器”,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英文书籍,甚至连像样的课本都没有,都是些油印的教材,但我们学的是地道的英语,有大量的听、说、读、写、译的练习。老师讲的英文非常漂亮,作业改得细致到家,也没有这样、那样的考试。真庆幸,那时“托福”式的考试还没有问世,我们没有靠打钩钩学英文,没有在选择题上浪费任何时间。
尽管我们当时的学制是五年,毕业时也觉得学了不少英文,但一开始教书却发现,大学期间只是打了个基础。教过几年书之后,才懂得什么叫教学相长。越教越感到自己的不足,与其说是在教学生,不如说是在教自己。首先,在备课时,我通过大量查词典,搞清了许多词的词义和用法。备课时,我比学生查的词多得多,有些词是先查英英词典,再查英汉词典;有些是先查汉英词典,再查英英词典。查词典的过程中,我还常常被其中有意思的信息所吸引,有时在一个词上花上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记下很多与备课无关的短语或搭配,而且还感觉乐在其中。接着,我就借助词典,参考教案,转述(paraphrase)课文上的难句。一节课准备下来,自己要编写几十句漂亮的句子,再背下来,以便在课堂上使用。这种备课方式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我的口、笔语能力大大提高,英文也越来越讲究了。刚教书时,由于我是教研室里最年轻的,因此教研室里的“小差使”一般由我来承担,结果又使我受到很好的锻炼。例如,二年级教学组决定每周给学生广播两次英语新闻,我就接受了这个任务。为了这15分钟的广播,我要找5―6条新闻,写出7―8页的英文,请刘承沛老师修改,最后才能播出。刘承沛老师拿过笔来唰唰就改。不一会儿,我写的东西就变得面目全非。他下笔之快,用词之准,文体之潇洒,实在让我佩服。他的批改是对我这份“兼职”的最好回报。再比如,三年级的翻译练习答案没有人做,又是让我做。做完后,由钟述孔或薄冰老师修改,然后再打出来发给每位老师。同上个例子中的情形一样,每次我写的东西都被改得满篇是红,有时真叫我无地自容,但是我从中学到的东西和悟出的道理却让我受益终生。还有,教书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的知识储备。我什么课都教过,精读、泛读、口语、听力、写作、翻译、报刊阅读。每一种课都需要了解一定的知识背景,才能讲得深,学生才不至于浮在表面。为此,我经常帮助学生了解一篇文章的深层意义、社会意义、文体意义,在这个基础上去欣赏文字的美与力量。这似乎是北外的教学传统。老师教我的方法(或使我受益最多的方法)又被我用来教我的学生。在我的课堂上,不仅有语言信息,更充满了百科信息和智慧火花。课上得引人入胜,师生双方在课堂教学中的生命质量(教育家叶澜先生语)都得到提升。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我经常查英文百科全书、英国文学指南、美国文学指南、历史和文化书籍等。有一次,为了讲几篇有关中东的报刊文章,我把中东战争史查了个遍。学生听得异常兴奋,无意中就吸收了很多信息和语言知识。为了把历史讲解得更生动、精彩,我随后还阅读了《邱吉尔战争回忆录》、《艾登回忆录》、《第三帝国的兴亡》等书,这批书从另一方面开阔了我的视野。这些书都是关于当代的重要历史事件,史料翔实,风格大气,语言堪称精品。特别是邱吉尔的书,气势宏伟,场面壮观,思想深刻,充满智慧。他的语言使我对语言的力量与神奇感到惊讶。这样教过几年书之后我才认识到,教外语决不单纯是外语知识的传授,而是要与文化知识、社会背景等紧密结合。因为语言是载体,文化知识是内涵,没有内涵的语言教学必定是苍白的、枯燥的、不受欢迎的。
年近不惑,我又有幸读了北外的硕士研究生,这是文革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我们当时师从许国璋、王佐良等先生,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撇开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和普通语言学的专业知识不说,仅就英语学习而言,那几年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等到研究生毕业,我才算比较成熟了。许老他们每周给我们上一节课,我们盼一星期才能见他们50分钟。可是这50分钟却是莫大的享受。他们那种博古通今的气派,让学生们心生敬畏。当时,同学中流传的一句话是:“Their knowledge makes you suffer from the pain of inferiority”。我们都记得许老有一次给我们批作业,有几个人得的是从上到下的大红叉,被说成一页纸全是狗屁不通。我们读书常常不记作者,许老对此大为恼火。有一次,我好不容易记着刚读过的《语法》这本书是Palmer写的,不曾想许老却问:“哪一个Palmer?有两个Palmer!”我只能对自己的无知摇头叹息。我与王公谈起莎士比亚的剧本,他问:“哪个社出版的?”我得意地回答:“剑桥大学出版社。”他接着问:“哪年的版本?”我又被问住了。最后,他告诉我,“读莎士比亚,版本很重要。”在有过多次这样的羞愧难当的经历后,我才慢慢懂得书的作者、出版年月、出版社、版本的重要性。许老能够背诵莎士比亚 剧中的一些对话,王佐良先生可以一首接一首地背诵英语诗。当我们对此表示惊奇时,许老说:“这算什么?我们在英国上学时,老师们没有一个是念稿子的。引到什么剧本,第几场、第几幕都是背出来的。”他还告诉我们,钱钟书等几位著名学者聚会时,几个人围着桌子坐下,一个人喊道:“好了,现在开始背The Merchant of Venice中的the Trial一场,从你开始。”于是,大家就开始背,主持人点到谁,谁就接着往下背。没有人讨价还价,也没有人忘词,背错了就受罚。看到许国璋、王佐良等先生的学问如此渊博,我们完全相信上述故事是真实的。两位先生让我们懂得“It’s humanly possible to know that much!”这句话后来在我们同学中广为流传。我特别欣赏“humanly possible”的说法,因为我们很容易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用天赋不够当幌子,就不再去挑战自己的极限。
研究生班开班不久,许国璋先生就带着我们这些弟子参观了英语系的资料室和学校图书馆。他站在离书架三米开外的地方说,“要练出两种本事。一是从很远的地方就能认出一部书,也就是说,要记住它的physical
appearance。二是要知道系资料室的某一个section应该有的书。例如,要一眼能看出他们缺某部词典(O.E.D.),或缺某种杂志(如美国的Language)。在学校图书馆的一书架 Language杂志合订本前,他得意地说,“我们是最近才开始订Language 的,我还亲自给杂志社写信,把过期的几十期统统补齐了。要等现在再补,可能已经绝版了。”两个多小时的参观,他在多处驻足,评说着词典、百科全书、companion(指南)、文学名著、文艺批评、西方哲学、文化、历史等书籍及国内外的多种杂志。让我们吃惊的是,点评哪个角落的书,他都如数家珍。若某本书不在,他会发现放错了地方或向管理人员询问书的去处。他还说,书要年年购买,要留意国外的出版行情;出了好书就一定买到,否则别人会笑话。言谈之中,他对书的至爱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次参观在弟子们心中留下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何时才能对北外的图书馆熟悉到这个份上?
此外,我们那个研究生班还有幸请到多位外国专家来讲学。讲语言学的是英国人John
Reed。此人闲话很少,出口成章,是他第一次让我们真正接触普通语言学。我们这些毫无语言学根底的人,首次读到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但还没有看到他的 A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记得那时我们对lange和parole,signifier 和signified这些概念都感到十分新鲜。当时因为图书资料奇缺,我就把Reed 先生的7、8讲的讲课录音一字不漏地听写下来。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这次大规模的听写,许多语言学的基本概念在我的头脑中牢固地建立起来。另一位讲语言学的是来自匹兹堡大学的安东尼先生,一位热情、和善的老人。他向我们介绍了美国语言学的发展状况(十年文革使我们对外界了解甚少)。尽管这些信息已经过了二、三十年,但是对我们来说,却显得那么新鲜。还有一位教英国文学的专家是英国文化处派来的布朗先生,此公学问不错,但是态度傲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愤怒的青年人运动”(the
Angry Young Men Movement)。这里,我不是单纯列举事实,而是想说明,我们当时因为深感自己耳目闭塞,因此下定了奋起直追的决心。当时的十几名学生学习起来如饥人觅食,势不可挡。拿到一部经典、名著,常爱不释手,读个通宵。读研究生的前两年,我就写出了三篇文章。其中有一篇,是评论“愤怒的青年人运动。”我读了包括Look
Back in Anger, Saturday Night and Sunday Morning, The Lonely Long
Distance Runner, Take a Girl Like You等多部愤怒青年作家的代表作,查阅了当时(60年代)的社会背景,又读了重要作家对此次文学运动的介绍和评论文章。先用英文成稿,交给布朗先生一阅。他大为高兴,在我的文章后批上“Tour
de force” (法语,意为“出色之作”),他还当面对我说:“I
feel duly rewarded to see a paper of this quality written after I
have lectured for two months here in Beijing.”此后,这个傲慢的人也变得友善了许多。得到鼓励后,我大着胆子把文章给王佐良先生看。几天之后,他在饭桌上对我说,“你把文章译成中文,明年三月我们在《外国文学》的第一期给你登一登。”还有一篇文章是介绍乔姆斯基的 The
Sound Pattern of English,于第二年发表在复旦主办的《现代英语研究》上。那似乎是国内生成音位学的第一篇文章。当时,是许老让我读了这本书。读过之后,我用英文写了个paper,并将文章给安东尼先生看。他说:“It’s
very good. You’re a complex person. The generative rules are very
complex and you understand them all right.”听了他的话,我放心了。接着,我又把文章变成汉语,给许老看。许老看了前四分之一,后面那些元音重读规则过于技术性,他没有看,就说,“你寄出去,让他们去改吧,复旦会有人懂。虽然那篇文章只介绍了乔氏宏篇巨著的前三章,也是最简单的三章,但它的发表给一个初学者带来的自信与愉悦却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因为这意味着我能读懂当代最深奥的音位学了。
总之,学习道路是漫长的。当时,这些事情一件一件发生的时候,似乎都是偶然的、孤立的、随意的。现在回忆起来,它们又好像是必然的、有联系的、有计划的。把这些事件串连起来,使我们看到北外英语系伟大的教学传统,看到那些老师们的教学理念和思想轨迹。所有这些都为我们指出了成功学习者不可偏离太远的学习道路。这条路是漫长的、艰辛的;同时,也是愉悦的、慰藉心灵的。路上有一座座里程碑、一道道风景线,一个比一个殊胜,最终通向令人向往的境界。
回首往事,我不免有些怀旧。我们当年的生活是清苦的,却落得个耳静心静。每个人的工资都是几十元钱,每个人住的都是筒子楼,没有红眼病,不用为买车买房去拼命教课挣钱。除了学习还是学习,除了教书还是教书。现在的年轻人比我们那时要操劳得多,这是这一代人为追求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所付出的代价。这种现实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年轻人学问与教学的精细。当今世界,坐得住的人越来越少,很多人心里像长了草。有的人学了两三年英语就认为够用了,着急忙慌地找个外企上班挣钱。而我们这些人,学了那么多年,仍然认为自己学得很不够。王佐良先生经常引用的一句英文是:“A little learning is a dangerous thing”,大意是“半瓶子醋最可怕”。心情浮躁、急功近利、轻视学问的种种表现,最终会使教育事业付出沉重代价。
还有一件值得讨论的事,前几年,有人反对“文学路子”,认为英语课上的文学材料过多了,过时了,要多讲科普和科技英语。多些自然科学的材料本无可厚非,但不让文学进课堂,却实在是欠妥。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学语言不学点文学,无论如何也学不出味道来。科普英语的结构和意义都比较直截了当,没有太多好讲的,也不能培养出学生的语感。可充当课文的材料最好是旨意深厚、文思周密、意味深长的,必须经得起咀嚼和品味。此外,文学也是人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文教育无论怎样强调也不过分。人文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如何与人相处,如何面对生活――特别是如何顶住压力,如何克服困难,如何对待坎坷,又如何以平常心面对成功和荣誉。中国的独生子女太需要这方面的教育了。
就今天中国的外语学习的大环境而言,我以为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表面上看是方法问题,实际上,方法背后是深层的学习理念问题。
首先,对待学习要有科学、踏实的态度。学习任何一门科学都需要下扎扎实实的功夫,不要总想投机取巧,也不要相信那些引诱你投机、以使他赚钱的歪门邪道。所谓的“疯子英语”、“傻瓜英语”、“学习方法革命”等,都曾经迷惑过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只要稍稍静下心来想一想就会发现,几百年来,那么多的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用毕生的精力从事科学研究,都没有发现什么“成功秘诀”。近年来,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英语学习》刊登了多篇“专家如是说”,上海外国语大学出版了《外语教育往事谈――教授们的回忆》,大连外国语学院出版了《外语名家论要》,写文章的一百多位老人也众口一词,都说学外语没有什么捷径好走――只能是多读、多听、多说、多写。惟独在21世纪初,中国出了救世英雄,能用灵丹妙药让中国人在几个月内学会英语,这究竟有多大的可能性?难道那么多的哲人都比他们笨?那么多的科学家都比他们傻?根本不可能!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有一点:哲人与科学家尊重真理,不想骗人;而“救世英雄”却是以金钱挂帅,不顾事实,无知无畏。你可以“疯”,也可以“狂”。但有一点,你能“疯”会莎士比亚,我才信服。你能“狂”会同声传译,那才算真本事。仅仅是为了克服羞涩感,用不着去发疯发狂,只需在心理上做些调整就可以了。也用不着在楼顶上一遍遍地喊:“Its impossible!”“I can speak English!”我看到那么多的青年人相信这些歪门邪道,感到十分痛心。我在给英语教师做报告时,曾多次提到,“相信‘疯子英语’、‘傻瓜英语’就相当于痴迷歪理邪说”,在场的数百名教师对此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可见,绝大多数老师都是认同这种说法的。
其次,学习工具不能代替学习过程,高科技不能代替记忆。现在,学习外语的条件实在是太好了。英语的文学材料、声象资料应有尽有;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文曲星”、“快译通”、“词霸”等不一而足,有些我都叫不上名字。该如何看待这些东西呢?当然,这些都是有助于学习的工具。问题是学习者该如何使用这些工具。适当使用,有益学习;使用不当,则影响学习效果。例如,材料太多,不知道如何选精品来学。桌子上摆满了书,结果是摸摸这本放下,摸摸那本又放下,不能安心读任何一本。古人云:“心头书要多,案头书要少”,就是说要专心致志。再比如,有了“文曲星”、“快译通”,有些学习者认为,再也不用去背单词、查词典了,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快译通”再好、再快,里面的东西仍然在你的头脑之外,不是你的知识的一部分,也不能构成你的水平和能力。你在大会上做口译或用英语宣读论文时,总不能指望“文曲星”或“快译通”来解围吧。就是在笔译和写作中,你也不可能字字查“文曲星”、“快译通”。这些工具只能在应急时用,要想真正学好英文,还是要借助于好的词典,将词义、常用搭配、例句等一一列出。要想真正悟出点东西,还是要靠查词典这种慢功夫,急是出不来悟性的。再说,在“文曲星”上查多少词堆在一起,也只不过是中国式的英文,而决不会是地道的英文。总之,外语学习是慢功,是细活,急功近利、毛毛糙糙是决不可能学好的。
最后,不要用考试代替学习,不要用试题集代替课本。目前,应试教育现象十分普遍,考试过多,很多试题或题型不够科学。学习者花了很多的时间做题,最后拿个什么证,但是英文却没有学到手。这是为什么?因为,学一门外语,既是科学,又是艺术。其中有死记硬背的成分,也有熟能生巧的成分。学习词汇、语法等,是硬记的成分,需要遵循一定的科学规律;但是,使用语言,却需要多练,是艺术性的工作。现在的考试,多半是多项选择题,这种题型,易于测词汇、语法知识,不容易测出语言运用能力。再加上写作所占的比例太低,又没有口语考试,最后的结果就是分数很高,但语言运用能力却十分低下。目前,拥有各种外语证书的人已经达到几千万了,为什么外语人才仍然相当匮乏呢?在这里,我想告诉学习者:“凡是经过突击可以提高分数的考试,都不是有效度和信度的考试;凡是用大量的上课时间教你考试技巧的老师,决不是真正负责的老师;靠划ABCD是永远学不好英语的。我劝学习者不要太在乎拿个什么证,那不过是中国的‘土粮票’,是自我安慰。中国加入WTO后,需要大量的国际化人才。外企用人,看的是求职者的英语能力,才不会去理睬你手中的那个证书呢。国际人才竞争,要靠本事吃饭;七大姑八大姨没用了,含金量不高的证书也不值钱了,还是老老实实学点真正的英文吧。”
动笔之前,我决心要写出几句有意义的话来,以免愧对读者。但写完之后回头一看,不过是一本流水账。可见,一个人要超越自我是多么难啊。因此,以上文字,与其说是想给读者什么启迪与教诲,还不如说是在重温自己的学习经历,回忆自己在与恩师的交往中所获得的心灵的愉悦与精神的升华。
自我成长分析报告
既然是成长分析报告,那就必须得从我记事时说起。
我是土生土长的浙江湖州人,1992年11月2日在湖州中心医院里呱呱坠地,从此爸爸妈妈的生命里就多了一个我,而我的生命也就这么开始了。
用爸爸妈妈的话说,从小就是个难养的孩子。三天两头生病,每逢感冒必定会连上扁桃体发炎,不挂盐水是绝不会好的。因此几乎几个星期就要去一次医院,那些看儿科的医生和打吊瓶的护士阿姨们都认得出我,每每看到我来就在那儿笑:“哟,双双又生病了呀,来,阿姨给你打轻点,不疼啊。”
那时候就特别喜欢护士阿姨,看着她们在玻璃后面戴着口罩,用手指轻弹药瓶,再用针筒把药注射到吊瓶中,最后那冰冷的盐水就从这根细细的针中汨汨地流入我的体内,也把我的护士情结轻轻浅浅地注入我的心中。
小时候一直想当一个护士,许是挂盐水挂多了的缘故,久病也就成了医,总是用外公家备着的那一副针管给自己的那一堆娃娃注射,这个是扁桃体发炎,那个是开过刀的,这个给拍拍手背,那个给擦些酒精,竟也颇有一副像模像样的护士状。
随着身子的慢慢长大,感冒发烧渐渐少了下去,我的护士情结也就这么的沉入心底那个上了锁的柜子。
上幼儿园之前的事大都记不住了,现在能记着的大多都是幼儿园之后的事儿。
上幼儿园时我们家住在湖州北街的老弄堂里。一条弄堂通到底,而一直通到哪里我却从来不敢进去一瞧,在弄堂的第二个门堂转进去就是我们家的天井了,许多户人家住在一起,应该是没有同龄的小朋友的。印象犹深的一个场景是我站在弄堂口,妈妈站在门堂口喊:“双双快来吃兔包!”这么看来那时候就有兔包了呀,那种小兔子形状的,馅儿是豆沙的小包子。那时候还没有宽大的街道,电视机还只是那种频道都要用手在机箱上按的老式电视机,床上还铺着蓝色的大蚊帐,床尾那扇窗每每清晨总有人在那儿大声嚷嚷,而内容从来不得而知。
直到现在这间老房子仍在我心底深处占了很重要的位置,我的幼儿园三年都在那儿度过了,每天早晨爸爸骑着他那辆巨大的黑色自行车把我送去上学,晚上又步行来接我。从我们家的老房子到幼儿园只有五分钟的路,而那老房子的具体位置现在我却已经完全找不到了。
幼儿园交了很多朋友,从那时候起就开始在朋友堆里徜徉了呢。有的朋友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个学校,有的朋友幼儿园结束之后就再也没碰到过,有的朋友一直到大学都还是朋友,有的朋友就消失在我的人生岁月中了。
之后那间老房子就拆了,我的幼儿园也拆了,老湖州也在那十年里几乎拆得一点不剩了,我那些老湖州的情结也就这么被带走了。
我们搬到了红丰西村的新房子里,有了带遥控板的彩色电视机,有了空调,有了洗衣机,有了几乎所有的现代家电,也开始真正体会到小区的特色。从那时候起,从没有在下面疯玩过,每天放学后就待在家里,直到第二天上学。
接着就进入了我的小学时光,应该说是最辉煌的时光?
真的可以称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班里当了六年的班干部,成绩一直在全班前列,被选入校田径队,美术作品经常被送出去参加比赛,参加了电脑俱乐部,很多人高中才会的电脑技能我小学时就已经很熟练,大扫除时劳动总是最积极的那一批。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种的优越,让我产生了我这一生(起码到现在为止)都无法改变的优越感。父母给了我相对姣好的面容,成绩一直是在上游,考取的学校总是最好的,父母给予我他们全部的爱,这一切的一切,给了我某种虚荣心,而这种虚荣心又催生了我无比的优越感。
继续回到我的小学。从一年级就进入校舞蹈队,一直到六年级毕业,这六年就奠定了我对舞蹈的热爱。二年级去少年宫学习芭蕾舞基础,矫正了有些驼背的身姿,带来了某些高雅的气质。炎热的暑假,芭蕾舞房门口的池塘有无数枯萎的荷叶,阳光照在水面反射出的粼粼波光现在仍在我眼前闪耀,舞蹈房内整面整面墙的大玻璃镜,躲在角落里的很臭很小的厕所,一群群稚嫩的小孩趴在地上练劈叉、趴青蛙,陈指导用巨大的卡带录音机给我们放轻柔的不知名称的钢琴曲,阳光从高高的天窗漏进来,落在墙边的木板地,落在轻柔的钢琴曲上,落进了我的童年。虽然一年后就嫌苦辍学,但芭蕾舞带给我的又是这一辈子都受益的物什。热爱舞蹈,热爱一直带了我六年的两位舞蹈老师,热爱和我一起身处校舞蹈队的同伴们,这又织起了一张舞蹈情结的网。
都说女孩子心智发育较早,小学时就已经暗恋过一个男生,他是同班成绩最好的男生,好似那时候成绩好的男生会很招女孩子喜欢,而那种喜欢又单纯又美好。那时候好像全班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他身边总有班长、副班长这类女生围绕,而自己就自认为很高傲地不去理睬他,盼望着哪天他能主动和自己搭话,而随着六年级的毕业,这份第一次的暗恋也就湮没在离别中了。
小学的结束一定意义上也意味着童年的结束,我那被老房子、护士、舞蹈、全能、生病、疼爱而充斥着的童年在12岁结束的那年匆匆地落下了帷幕,连反应的时间都不留给我就狠狠地逃走了。
初中是变化最大的一段时期。我的初中是湖州市第四中学,简称四中,因为初中的入学不用考试,只需按地界划分就可以,所以四中里真的可以称得上鱼龙混杂。若是上进,完全可以称为拔尖的学生,进入最好的高中;若是堕落,也完全可以称为道上的混混,打架敲诈砍人。刚进初中的时候,成绩全班女生第二,第一次期中考甚至考了全校第二十,那时候的自己是上进的学生。可惜好景不长,之后就开始堕落了。谈恋爱,上课睡觉,玩手机,成绩也就一落千丈,一直在年级200名徘徊。可本质上的那层优越感还是存在的,不愿让人瞧不起,不想成绩这么差。
初二上学期,在学校里玩手机被班主任抓到,一进办公室班主任第一句话就是:“吴双你变死相(湖州话,具体解释不清,自己思忖一下就知道了)啊!”劈头盖脸地狠狠地骂了一个中午,具体骂了什么早已经记不得了,但至今仍很感谢班主任的这顿骂。就是从这一顿骂开始,我又变回了我的上进青年。不谈恋爱,不用手机,上课认真听讲,成绩直线上升,中考之前甚至成为了班里第一。人呢,在一定的时间里还是需要做一定的事的,在对的时间做不对的事遇到不对的人也许就真的能毁了一辈子。
初中里交的四个朋友都会成为一辈子的朋友的。她们一个飞到亚欧大陆的另一头去了,一个待在湖州,一个去了杭州,一个还在煎熬中复读。习惯和她们分享自己所有的愉悦与哀伤,习惯一起走大街,习惯挽着对方的手臂,就算在一起一整天不讲话也不会觉得尴尬。曾经很矫情地取了五个都以A开头的英文名,还取了一个5A的代号,曾经一起写一本日记本,曾经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在四中的小径,曾经一起品尝过中考的辛酸,曾经一起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也许在人生中这份友情终将随着新的友情的介入而逐渐淡去,但她们毕竟为我的初衷岁月填上了某种意义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轰轰烈烈的六月,中考降临,把我们踢到了不同的学校,而我被孤身一人地丢入了我的高中——浙江省湖州中学,简称湖中。
对于湖中,我一直有一份抹不去的热爱,这是我第一个以自己能力考入的学校,全湖州最好的学校。初三时的拼死拼活让我以600分的高分进入这个学校,而我却不知道那儿的一切让我几近崩溃。
高一第一次月考,全班倒数第三。
高一物理、数学、化学三门课,从来没有及格过。
所有的朋友都在湖州市第二中学,而湖中的那些女孩子们都肤浅到只顾着对着面容娇好的男生的背影调笑。
爸爸妈妈的担忧与责怪并存,开始考虑是否让我转到长兴中学就读。
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陪着我,孤单寂寞深深地侵入我的精神与肉身,几欲想死。那时候住校每个星期都可以回家,而每个礼拜天回学校时坐在爸爸车子的副驾驶座上永远都在掉眼泪。悲观、厌世、自怜、自艾,种种情绪的堆积让我喘不过气来。现在回想,那时候的自己应该带着那种奢侈的病症——抑郁症。
带我走出这抑郁的情境的是一段恋爱。当时他是高三文科班的学长,是他翘课带我去看二中的表演,是他在圣诞时偷偷在我抽屉里塞了黛堡嘉莱的巧克力,是他在元旦时跟我说喜欢我,是他带着我一步一步地离开抑郁,一步一步地感受到生命的美好。每天陪着我吃着食堂的晚饭,仅仅是为了不让我感到孤单;每天陪着我绕着操场一圈圈地逛,仅仅是为了和我多处一会儿。可是那时的我却是不懂事的,他陪我吃晚饭我嫌他一直粘着我,他送给我的戒指被我弄丢了,他因为高考而不能一直陪着我我却以为他变心了。就算是已经分手那么久的现在想想仍是为当时的他而感动,为当时的自己而不舍。
高二开始分班,我进入文科班,再不用为头疼的理科挂科而心累,也遇到了人生中最与众不同的那位朋友。她家境殷实,她面容亮丽,她身材骨感,她性格霸道,她甚至有着超越我的优越感。她和我坐了两年的同桌,照着她的性子与我的磕绊是绝对不会少的。我有着属于我的优越感,她有着属于她的高傲,我是那么喜欢她,却又是那么嫉妒她,嫉妒属于她的一切,在肚子里说她坏话,又容不得别人说她一句坏话。这也许就是女生之间独特的友谊吧。
高三的来临可以算是最浓烈的一件事。每天六点半起床,熬到晚上十一点半入睡,埋首在英语、语文、数学、文综的考卷里,压力大得喘不过气。这时候妈妈端上楼的夜宵,早起为我煮的桂圆蛋,爸爸省下钱买的安利,为我准备的带到学校的午饭,都成为我坚持下去的动力。而在那个不太炎热有些阴雨的六月,在那连呼吸都凝滞的考场里,在那喧闹涌出的校门口,我的高考,我的高中,就这么画上了句号。
引用从前在书本上摘到的那句话:走出校门的时候夕阳突然强烈地照过来,于是所有人一起惶恐地抬头。然后在那一刻,岁月像个摄影师般按下了快门。冲洗,彩扩,过塑。最后在上面题上烫金的大字:我们的青春。
在我短短而又长长的十九年时间里,笑与泪早已经沉满所有的罅隙,余下的是我对生命、对父母以及对自己的满满的爱。
【 今天写了篇三千字的 自我成长分析报告 ,忽然想起初中时买的 岛。泽塔泽塔
中有这篇文章。那时候看没什么感觉,现在再看忽然就跟自己的高考重叠了。
我的高考没有眼泪,当我写完自选综合的最后一个字,我放下笔,看着窗外逐渐明媚的阳光,再转头看着坐在隔壁的同班同学,我忽然就很开心地笑了,不敢笑出声,只这么开心地弯起嘴角。这一切,真的就这么结束了。
我的眼泪是在得知高考成绩的飞机上落下的,第一次的喜极而泣,原来高兴到一定境界真的会落泪。那时候想的是什么呢,能有600分,我的辛苦看来没有白费,我的高三在我脑中一闪而过,而现在的我又快哭了。】
十小时Ten Hours 年华老去
我想自己并不是一个过于感性的人;然而在7月8号的那个下午,当我写下英语作文的最后一个单词,心情突然不可遏抑地激动。我把试卷扔在一边,用手捂着脸,不停地想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然后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最后的铃声苍白而冗长地响起,混杂在沉闷的空气里久久不散。仿佛一个猎人正拉动他布好的罗网;于是所有人的心一起骤然收紧。我收好东西,走出教室。走廊上碰到几个同学,全都满脸通红,目光对视的那一刻都似乎努力地动了动嘴唇,但终于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我混迹在庞大的人群中稍微地感到一些失望,因为有一些东西终究没有电视剧或者小说中那般煽情与精彩。没有人哭泣没有人狂笑,没有书包飞来飞去没有人大呼“我活过来了”。所有人都涨红着脸,低着头,紧攥着手里的书包或者笔袋,顺着大部队小心地迈着步子。巨大的人群伴随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默缓缓前行。走出校门的时候夕阳突然强烈地照过来,于是所有人一起惶恐地抬头。然后在那一刻,岁月像个摄影师般按下了快门。冲洗,彩扩,过塑。最后在上面题上烫金的大字。
我们的青春。
回到校车上发现司机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正在茶馆里坐着喝茶。也难为他了,我们在里面考一下午,却要他一个人坐在这里晒太阳。于是大家开始等待。渐渐地车里开始有了说笑声,有人开始说起今晚的活动安排。但是,突然有人小声地问起刚才的考题。没有人回答他,而其他的声音也戛然而止。于是刚刚恢复的生机被压制下去,车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就像一个一心跳楼的人没有机会摔死,却郁闷地在半空中荡来荡去。
六点钟,校车终于启动,载着我们无声地驶向残阳。
当夕阳最后一点余晖在天边被夜幕吞噬,我开始想一年之后我会站在什么地方伤感地回忆起今天。
校车于六点半准时在食堂门口停下。这时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最后的晚餐”,于是人群中难得地发出一阵躁动。打菜的时候分量很少见地足,弄得我都有一点不好意思,吃不完却又不忍心倒掉,只是呆呆地望着桌子出神。
夜幕中的操场分外空旷与苍凉。吃过饭的同学都陆陆续续来到这里,每个人都抱着厚厚的书本。七点钟,我们的活动正式开始。
焚书仪式。
记不起当初是谁出的这个点子了,但是不出意外地获得了绝大多数人的赞同。于是我们想,三年的高中,或许会在一种轰轰烈烈的仪式中画上句号。
班长首先走到操场中央燃起了第一簇火。这时人群中发出一阵哄笑,大家注意到班长是拿平时最讨厌的语文参考书开刀。笑过之后所有人都行动起来,于是很快,整个操场上燃起了熊熊的火焰。
我想我这辈子是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火吧,而且今后可能也再见不到了。夜幕中一条巨大的火龙跳跃翻腾,仰天长啸,与无尽的黑暗搏斗,火龙背后的夜空里我们看不到星星。一阵风吹过,便有烧过的纸灰被吹上天空。漫天的黑色灰烬飞舞,遮住了夜空迷离了我的双眼。三年的日日夜夜,三年的青春梦想,烧吧烧吧。烧过之后能看见什么,烧过之后还会有什么。
我回头的时候突然看见我们的班主任。平日里从来都是精神百倍的他此刻就坐在球门边,斜靠着门柱。头发似乎是没有打理,便有几根不听话地耷拉在额前,迎着风微微颤动。很奇怪原来他就这么看了我们很久,而目光中尽是颓然。相同的场景让我一下子想到世界杯决赛后的卡恩。一个天才的门将,曾经意气风发曾经飞扬跋扈,然而就在那一晚,衰老毫无预兆地降临。
想到这里我突然一阵心悸。我于是下意识地回头去看那火龙。
但是无比巨大的火龙就在那一刻完全熄灭。
就在那一刻,整个操场陷入一片突如其来的黑暗。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所有人都不知所措地呆呆站立,直到又一阵清爽的风吹过我们满是汗水和泪水的脸庞。大家开始有了笑容,望着燃烧过后的校园心里涌起的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我们知道,等到明天,当更大的风吹起,这些裹在一起的纸灰就会四下散开,从此天各一方。然而,我们始终会记得的是,在若干年前的那些日夜,在最最宝贵的青春岁月里,我们曾经在一起燃烧过。
时钟指向八点。
此时离别变得不可避免。有几个哥们儿买的是今天晚上的票,在我们还在伤感的时候就要背上行囊星夜兼程。送别的时候大家有说有笑,互相挖苦嘲笑再说一些平时熟腻的笑话。在响亮的告别声中看着他们坐上车远去;在彼此都看不到之后心里开始慢慢流泪祝福。
接下来的时间与几个长期的战友开始去玩实况足球。高一高二的早放假了,整个游戏厅里出奇地空旷与安静,想平时这里是怎样地人山人海来着。才发现原来干什么都得有气氛才行,高二时与同学去现场看全兴比赛,一向木讷的我吼得跟个疯子似的;而如今空荡荡地坐在这里,居然连PS也没了吸引力。在连续射失两个点球后,我再次宣布挂靴。一回头冲到了网吧。这里的人头攒动倒是有别于刚才游戏厅的景象,但后来才知道这网吧原来已经被包了下来。全班一起上网打游戏倒真是难得,而当晚校友录的在线人数居然达到了十多个,
更是空前绝后。
然而终于还是坐不住了。点击鼠标会感觉指尖一阵麻木。于是在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我起身走出了网吧。不经意间作别了喧闹的人群,那些朝夕相处了无数日日夜夜的,兄弟姐妹。
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在什么时候?
再次回到学校突然变得无事可干。望着偌大的操场一阵空荡荡地迷惘。我今后会在哪里?将会去做什么?为什么活着?一时间奇怪自己竟然有这么多问题,而在高考之前,居然什么都没想过。
那么,我是真正长大了么?又或者只是结束高考的一种下意识的心理暗示而已?
一个人在漆黑的校园里默默地走了最后一圈,回到宿舍已经是凌晨一点多。只开了台灯,在这陪伴我一年的无比熟悉的昏黄灯光下,我开始收拾回家的行李。书是已经烧掉了,除了一本《走向清华北大》,那是我未曾烧掉的梦想。几件衣服一堆破烂,我把自己的东西收好再四下一看整个寝室却被我弄得一团狼藉,不由得又是一阵内疚。我知道等到明天一早,我们可爱的生活老师又会开始辛劳,把每个寝室整理得干干净净,以迎接新的学弟学妹们,让他们在相同的地方开始我们的过去他们的未来。
历史就是这样写成的吧。而我们,是不是已经被写进历史。
一阵睡意无声无息地笼罩了我。我倒在床上,开始沉沉睡去。镜头缓缓抬起,透过窗口向外望去,穿过城市的喧嚣,在远方的天边,开始有了一丝微微的光亮。画面逐渐模糊,演员字幕开始出现;同时,话外音如呓语般渐渐响起:
菁菁校园啊菁菁校园
何处寻觅往日的笑颜
梦里的花儿依旧芬芳
如今却天各一方
天各一方……
2002.7.20
后记:高考结束后写的一篇文字,在我那台坏掉的电脑里直到今天才重见天日。清新的记忆,单纯的伤感,是我已经找不回来的境界与时光。或许它不能算作日记,因为其中有着别人的真实经历,但是,我不介意把它作为我对高中的最后纪念。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高中。那是一段充满阳光的黄金时代。
为什么这么讨厌现在这个寝室的室友们,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原因。
从小到大,习惯于活在人群的中央,有着一定程度的自我满足感,需要很强的存在感。
有很重的自怜自艾的情绪,喜欢自己胜过了其他任何人或物,经常会顾影自怜。
喜欢和所有人保持一定程度的好关系,希望所有人都能喜欢我,或者会觉得我很好相处。
对家,对集体有很大程度的依赖感,希望寝室可以像一个家,希望集体可以团结。
而她们给我的感觉,就是,各家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也许是她们习惯于拿钥匙开门,但是敲门后有人来开门并说一句“你回来啦”对我来说我才感觉像个家。
每天爬楼梯都能听出脚步声了,在还没到的时候就给你来开门了。这是我在湖州的家。
下次记得带钥匙。你又不带钥匙啊。你自己不会开门啊。这是我在浙师大的寝室。
不要干净也要有程度的吧。厕所从来就是我看不过去了才拖一下,洗好头地上一大把的头发我要是不提醒是绝对不会清理干净的。寝室里的一把一把的头发,一定要等到我看不下去了才会扫么,真的不会觉得脏么。军训的鞋、球鞋、拖鞋、皮鞋,一堆堆在桌子脚边上不会觉得很难受么。真的是你们家里都这么乱这么脏的么。
偶尔心情很好,向你搭话你就不亦乐乎;偶尔心情很差,问你什么问题你懒都不懒一下,还得我自个儿找个台阶下。一副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
我比赛,你们提早走;我表演,你们从来不看。
是特别讨厌我吗?真的不想跟你们处。这么难处的人这辈子还第一次碰到。
是的,我偶尔会女王一下,偶尔会自恋一下,偶尔会嘴巴恶毒一下,偶尔会麻烦你们帮个忙。
也许在你们眼里这些偶尔就成了指使了吧,就成了你们讨厌我的原因了吧。
还不如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一个人,比赛一个人,表演一个人。不参与你们。
终于还是抵挡不住诱惑,把电脑搬到了床上。
已经很晚了。和舞蹈队的聚餐回来喝了一杯多一点的啤酒,有点兴奋。
今天终于把舞蹈跳完了。排了一个多月,跳了两百多遍,倾尽舞蹈队所有的激情与汗水还有淤青的无名礼赞,终于在今天落下帷幕。
对于这支舞蹈的表演效果来说,它绝对是完美的。作为主跳,我所有的动作都用尽了全部的激情,没有跳错没有忘记动作没有闪失。
结果的小小的不愉快就让它gone with the wind吧。
再不用压腿压到筋拉伤胯拉伤,再不用膝盖淤青两个月好不了,再不用在杆子上劈叉,再不用跳这个舞了。
忽然就这么好舍不得。
最后一次跳这支舞,最后一次的无名礼赞。
结束之后剩下的又不知道是什么。
我发现凡是记事的博文我没有一篇是写的很长的。很想感谢作为外院的“托”的欣悦姐姐,我在杆子上劈叉的时候听到你们喊吴双,喊外院,这是一种巨大的力量。
想真正跳好这支舞,想给这个节目一个完美的谢幕的渴望。
这个渴望可能还不够深沉,导致那些评委看不到我们的努力。
就这样吧。
每天跳舞都要训练到10点才能从外院走出来,华灯早已不是初上,风吹上来有那么一点冷瑟。
和张鸥、孙燚一起成为了北门党,完全不怕吃夜宵身材的走样。
每天晚上训练好了都要出去,吃什么都好,只要可以吃一点,总才觉得很满足。
嘴巴有的动一动,才会觉得很幸福。
这几天天气都很好,每天都要巨大的太阳,气温也不是很低,中午可以只穿一条毛衣在桂苑食堂门口的大草坪上躺一会儿,晒太阳。
会有狗狗在身边奔跑,有扎堆的情侣,有带着餐布脱了鞋子的一家人,还有可爱的萝莉。
有很蓝的天,完全黄了的银杏树叶,偶尔飞过的一丝云。
最近广播里总会放苏打绿的歌,走在路上听到了想哼又小心翼翼地笑过。
然后笑容就会一路洋溢在脸上,蹦蹦跳跳地到外院或是大活排练、上课、值班。
最近很喜欢跟我一样很喜欢苏打绿的学长,不熟悉,但感觉很好。
走在夜深的路上,有很亮的星星,特别是北面,漫天星星,默默子地就感觉到了幸福。
但是认不出北斗七星了,以前站在湖中食堂门口的大空地上,可以很轻松地认出北斗七星。
想起排练念奴娇的时候我们站在12幢天台看到的那颗流星,没来得及许愿。
又想起高二那次三点起床看的流星雨,其实只看到两颗,火星一样划过,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算流星。
星星总让我觉得很幸福。现在想想初中那会那个叫李星星的女生,名字真好听啊。
想起以前住在红丰时候回家看到的满天星星,夏天路上的萤火虫,还有亲爱的爸爸妈妈。
今天睡到10点40,是到浙师大之后睡得最晚的一次,醒来第一句话就是 好爽 。
连这个都能让我感到幸福。
下了一整天的雨。心情并没有被湿淋淋的天气闷坏。
下午用将近两个小时把堆积了很多双的袜子洗干净了,听着音乐,在阳台上,一个大脸盆,竟然洗的还挺惬意。
在漂亮妹子的人人听到了很好听的音乐。
Somewhere in Time & The old woman
像是在哪里听到过,很能干净心情。
摘抄本上的句子还停在爸爸来的那天,一个月前了都。几乎从那之后就一直让自己口中说的忙纠缠到现在。
难得的有一个下午一个晚上可以呆在寝室里,看看电影,洗洗衣服,写写文章。
比起曾经从这个博客写到那个博客,把自己各种小心思在各个博客里放出来再锁好再放出来,比起那样的曾经,现在看起来似乎太不(
)了。
进入大学后,心浮气躁,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想出风头,想做最好的,不想被比下去,想吸引别人的目光,像只发情的猫。
所有的状态都发到人人,微博都觉得不够,博客只希望有人来评论,发照片赚点击率。
这算什么呢。
这,算什么,呢。
就算到现在还不能很满意这个学校,会把它拿来和别人比,再惋惜自己。
真的很不好的心理。
多给我点时间,拿起笔,写点东西。给我点时间,沉淀自己。给我点时间,记起和沈雪晨写文章的样子。给我点时间,清洗一下我的心脏。
那么多污渍在这几个月内就把它包裹起来了。
今天晚上干事培训完后回寝室,下着很密的雨,借了同班一个漂亮妹子的深色小伞,拎着很重的电脑包。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和主席一起去吃日本料理,那时候她说他们有一次聚在一起就说我还喜欢你。
失恋三十三天的宣传片,里面一个女生说失恋的原因时,很强势而又淡定地说:“我任性。”
十九岁生日过去两天,明天就是戴薇的生日了。终于也爬上了十几岁的尾巴,回头看着自己看似轰轰烈烈如灰般湮灭的十几岁,真心地感觉到时间的过去。
那天吃午饭的时候跟同寝的同学说起高中的恋爱,已经可以很平淡地说出你的好,说出你对我的关照,可以很平淡地认为我的任性让我的恋爱走了。
今天数数我单身的天数。2009年5月2日到2011年11月4日,一共916天。
这两天看了很多电影,诺丁山,飞屋环游记,两小无猜,功夫熊猫之神奇五侠的秘密。很多以前想看而没有机会或是没有心情看的电影都被耐着性子看完了。
有不喜欢的研究生学长很突兀地接近,拒绝并说好不再纠缠了仍来问QQ。
很反感那些根本不认识却马上会显得很暧昧或是表现很明显想要交往的男生。
所以不得不说,王猛和王乐天真的是我所最喜欢的男生。没有之一了。可以在他们面前骚包、傻逼,可以在他们伤心的时候牵他们的手给他们力量,可以送我回家仅仅因为时间晚了,可以去他们家玩,可以坐在他们的自行车或者电驴后面,有什么事情了随时可以打个电话给他们,他们一定会过来,可以陪我去买年货,可以陪我去逛商场,可以陪我度过我的年少无知,陪我度过我的愚昧,陪我度过我差点抑郁差点没有朋友的高中。
今天帮漂亮妹子买假睫毛因为没带够钱在门口张望有没有路人是认识的,打电话给认识的人但没有人可以过来。现在想想如果有个爸爸,有个王猛,有个王乐天,有个吴佳辉,有个吴玥伦。也许就没有那么窘迫,也许就真的可以打电话过去。
明天因为演讲赛拉拉队要抢位子,8点15的比赛6点就要集合。真的很无奈、郁闷、生气。
明天妈妈就要过来了。给我带很多东西,还有吃的。
明天我亲爱的戴薇,在跨越120个经度的地方,在比我们这里晚8个小时的地方,要过她19岁的生日了。仅仅在这么两天内我才会比你大一岁,我亲爱的,比我小三天的DV。
你发我的那条短信我收不到,不知道它跨过两个大洲之后飞到哪里去了。相信我若是发条短信给你,它也会神隐在这个世界上。
我爱你,虽然7月1日没能去机场送你,虽然看到你在伯明翰蓝色的天空下笑的猪一样,虽然看到你顶着的亚麻黄的头发,虽然看到你瘦了点,
我还是爱你。祝你生日快乐。
我爸爸妈妈很爱我
我也很爱我爸爸妈妈
昨天爸爸给我送电脑来
乘了四个小时十五分的大巴
从250公里外的湖州来到金华
仅仅是为了给我送台电脑,拿个椅子来
帮我晒晒被子
为我整理一下寝室
替我带些不要的衣服和一个大箱子回家
就在十分钟之前
爸爸扛着大箱子上了330
特地走到后门口来向我招招手
跟我说一声再见
现在在电脑前听着苏打绿的 喜欢寂寞
泣不成声
小别相逢之后的离别更辛苦
爸爸我爱你。
另,听说妈妈今天早上买早点的时候扭伤了脚
妈妈我也爱你,你要早一点早一点再早一点好起来
总之好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