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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缓交物业费原因(2009-07-01 14:53)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房地产产权人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2、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

    请大家关注:物业公司需要跟物业管理委员会及产权所有人签订合同,那么目前的物业公司有没有跟小区的业主签订授权合同呢?
    最重要的:开发商必须先行支付物业启动资金,按建安费2%支付,大家可以算一下这些钱够物业公司使多久?物业公司还不断的收取我们的物业费,这些钱都到哪里了?

    【缓交物业费原因之一 合同失效】
   【解说】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前期指定,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9元,依据何在?
  【陈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合同法,由于前期物业阶段已经结束了,那么我们认为房地产公司,

             辽宁嘉润房地产开发商物业遭唾弃!业主觉醒!

 

1.物业自行弃管,又复管,是游戏业主,还是愚弄雇主?诚信何在?

2.两年来的物业费使用从来没有公布过,是未尽其责,还是见不得人?呼吁公布,我们的钱花在什么地方,我们有权知道!

3.被业主们忽略的重大事项:进驻时交的维修基金,本应交给建行保管,政府规定的,可物业居然代收,给我们开的白条,而建行开的是正式专用的收据(请大家查看自己白条收据),现在在房产网上,供查看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网页,根本查不到费用已收,更谈不上使用情况,我们的钱不知何在!要求开具建行专用收据,以证明合法保管,并清查两年来的利息情况,使用必须由业主同意才行!无建行正式专用收据,基金无保障,会被占用挪用甚至贪污,而业主如果房产转让交易则无凭无据!

4.业主应明白:门卫室;物业办公室;监控室;一直未见的业主会所;物业办公用的桌.椅.柜.电脑.服

   不交物业费就断水断电,收费停车却车损自负,都是不合法的, 15条物业“霸王条款”,举报

    “不交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相威胁”、“没交停车费,就不让业主车辆进出”、“收费停车,却车损自

 

 辽宁将对物业“霸王条款”进行专项整治 2009-04-15 07:46:39)  稿件来源:沈阳晚报

                辽宁将对物业“霸王条款”进行专项整治

                         2009-04-15 07:46:39) 

           东方香榭里可敬的业主们——我们维权的号角再次吹响!

 

    我已经决定应诉,事前已经咨询多名律师,尽管他们不是专门打物业费纠纷的律师,但是都说对付这种菜鸟级的起诉有90%胜诉的可能,仅从他们提供的书面材料和有关所谓的政府批文、证明中就已经漏洞白出了,而他们敢公然恶人先告状的用意就是想利用我们不团结以及但求无事的苟安心理吓唬我们: 这不,连续几天每天早上给我们打催缴电话,说交了费就撤诉了,更加证明他们是心怀鬼胎,而且是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了;目前仅差更多的证据(原博客上的照片我们已经下载),给落水狗以最后一击!

   我们真切的希望有良知的,愿助我一臂之力的(注意:也是为大家的今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的业主朋友们:
   提供相关的从2007年1月起至2008年12月止物业所有未提供相关服务的可以

           维权就是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平,维护自己的尊严及过美好生活的权力!

 

    一句话维权理念:共赢

    自己的维权行为是一个正直人的公民实验。
    维权是因为出现了不和谐。
    理性维权观念很重要,居民能给需要的人提供方便,开展“邻居节”活动,鼓励邻里之间和谐共处,帮助大家培养美德、树立公民意识。
    业主自发成立美德教育小组,在网上建立个人网页,组织和参加业主维权研讨会,推广理性维权理念,研究和谐社区的建设。
    从主张自己和邻居们的权益开始,逐渐发展到关注小区内的公共事务,然后又上升到对整个社会的维权现状、维权问题进行思考。怎么想的,有什么话要说?会带给我们哪些反思呢?
    你怎么看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业主和业主之间的利益都是一种博弈的关系,如果都只想

            专家支招物业维权 六大问题帮业主找回合法权益

  昨天下午,物业专家,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袁前岭律师做客本报热线,就物业管理纠纷、业委会成立注意事项等问题,为市民提供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解答。在一个小时的专家热线时间内,数十位市民拨打热线,问题主要集中在物业收费、服务不满意等问题。此前,据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刚表示,目前的物业纠纷多数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而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收费标准不明和服务标准不能及时公布等,是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大问题。

  问题1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嘉铭桐城业主司女士: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袁前岭:在购房阶段,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此时签订的合同很多条款对业主不利。物业费的金额和交纳方式,很多情况在购房合同中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