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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这应该是第一次的通宵.
开车回家的时候有些昏沉,雾很大,湿湿的,沉沉的,一如时常寂寥的内心.
到家后翻柜子,看到那双鞋.
那双鞋还那么安静的躺着,在岁月无声的流逝中,和我一道,弹指间,老去了青春.
知道你已经回到中国了.
有时候会想念那段岁月.
好久不见.
无他,希望你一切都好.
为什么总有这么多人找我要钱呢?每个人都有那么充足那么让人同情的理由.可是,我真的不是系统出了故障可以随便吐钱的ATM机啊.
我不是大款啊,被声讨的'纸上富贵'其实也等于什么都没有啊.
除了个别能还钱的,还有谁值得我信任,放心的把钱借出去呢?
除了个别得病而不得不帮助的朋友,其他的,免开金口吧,我要学会收起我泛滥的同情心.

是庸俗.
昨天在会议上,同志们都提到了我以前老板的案子,这个案子掀起的大浪还在继续。
都是调侃,比如调侃我是不是当年协助老板攫取巨额财富的执行者之一.
但我的心情不一样,我委实有些遗憾和悲伤.
说实话,当年老板对我很好,记忆中那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果断,气场强大。
无论如何,感谢5年前老板在当年起用那个还算年轻的我负责那公司。印象最深刻的是两次进入收尾却临时紧急被停的资本操作,一次是同英国的MOSTER公司,因为另外一家联通SP公司的处罚而让对方最终放弃我们;一次是同大名鼎鼎的默多克传媒集团,对方开出了8500美金的天价,彼时年轻的我都曾经开始在计算一旦套现我自己也将同时获得多么美丽的财富.但是最后,邓文迪小姐插手,决裂.
那段经营的确不能说是一个成功的收尾,在那个公司的运作中,更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远不是一个合格的总经理,深刻认识到有时候适当的收比猛烈的放更重要,知道有时候减法比加法更重要,知道长远比短暂更重要.
但我知道在年轻的时候有那么一段经历总是好事情。没有那些年的经历,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