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而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中新网9月1日电 (财经频道 杨威)从2011年9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里的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包括备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二三线城市之一的台州楼市限购“首令”实施,以及赴日个人旅游门槛降低等一批影响民众生活的政策。中新网财经频道为您梳理这些法规规定,望对网友有所助益。
新个税法9月1日起实施 约6000万人不需缴个税
备受关注的新个税法9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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