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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边絮谈》,谢晖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一版,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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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仗打完是活着还是死 ——读《武昌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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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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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意义上的贵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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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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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重温
《法学的坦白》对法学界种种怪现状,做了深刻反思。
作为法学界的一员,宋功德袒露真言,直陈法学名利场的丑陋与溃烂。宋功德之所以敢于自我亮丑,自我批判,是因为他在良心上感到焦虑和不安。如果放弃质询和发问,在学术界的浑水里面,随波逐流,维护学术特权,分享学术利益,倒也不吃亏。宋功德的坦白对于有些人来说,的确有些刺耳,因为学界的若干不正常现象,几乎是人人都心知肚明,只不过心照不宣而已。在学界的利己倾向和平庸趣味下,学者们争相以各自的方式,寻找赚钱和扬名的门路,用商品经济的运作方式经营着所谓的学术,与大款和高官们按照利益均沾的方式进行着等价交换,真理不过是一个旗号,学问不过是一个工具。
法学是近年来比较热闹的学科之一,法律学人非常兴奋、忙碌。法学是一门世俗的学问,法律学人大都能够俗雅并举,将实用理性推到极致。本来,法律学人的使命不仅仅要充当人类财富与安全的规则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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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生先生的文章《解读“中国模式”需创新西方经济学理论》强调人治与法治并重,势必会导致治理目标和执政理论的混乱,历史证明,人治是与专制、无法无天、权力失去监督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学术争鸣■丁国强
2011年5月9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刊载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一位副主任(该文作者林永生,因编辑疏忽未标明——编者注)的文章《解读“中国模式”需创新西方经济学理论》。文章称,“中国模式”除了包括鼓励竞争、发展自由市场以外,还包括四个方面的“中国特色”:一是经济上,坚持公有制基础上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集约型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二是政治上,寻求一党制与自由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点;三是社会上,强调发掘家庭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四是文化上,探索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并重,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将人治作为“中国模式”的重要特征,是这篇文章的独创,也令人无比惊诧。中国正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走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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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与丁国强先生商榷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还需要道德建设,但法律难以成为道德的底线,道德才应该是法律的底线。
■学术争鸣■林永生
丁国强先生5月11日在中国经济时报撰文《人治不是中国模式的法宝》,强调在中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增强的是法治和法律意识,而非人治。如文中所述“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治的肌体尚未成熟壮大,种种潜规则在无形中削减着法律的力度。最大限度地缩小人治空间,让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常态特别是党政官员的自觉,正是完善‘中国模式’的重点和努力方向”;“法治建设首要任务就是要奠定法律的道德基础,道德领域并不是法律的盲点。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不用法律来防恶,致善就是一句空话”。对此,我想谈谈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完善与道德建设,旨在说明: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法律完善、法治建设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还需要文化尤其是道德建设予以补充。法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