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再是房产唯一证明
《物权法》房屋登记簿制度规定,房屋登记簿证据效力将高于房产证
本报北京26日消息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召开的“《物权法》对房屋登记类案件审理的影响”研讨会上获悉:今后法院在审理房产登记纠纷类案件中,将不以房产证作为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据。
根据《物权法》中房屋登记簿制度的规定,房屋登记簿的证据效力将高于房产证。
登记簿证据效力更大
在老百姓的意识中,房产证就是自己房产的唯一身份认证。而新实施的《物权法》对于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行为有了不同于以前的规定。其中包括: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产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屋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据石景山法院的法官介绍,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登记类案件中,主要以房产证作为此类案件的主要证据,一方当事人持有记载自己个人信息的房产证,并且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证是非法取得或者房屋登记机关登记错误,持有房产证的一方基本就能稳操胜算。而《物权
最简单的道理往往最容易被忘记 ——题记
如何做人?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
平时我们经常听到“做人难,难做人”的感慨,也经常能感受“先做人,后做事”的领悟。可见,做人不是个小问题,而是大问题,是每个人一生的必修课。
人来一世,无外乎两件事:一件是做人,一件是做事。做人固然没有一定的法则和标准,但它存在一定的通则,一定有它的技巧与规律。这里只能说些小道理,大提示。
一、做个有志向的人
毛泽东说过“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这些名言就是告诉我们,做人应该有信仰,应该有信心。信仰是引导我们走向成功的航灯,自信是达到人生顶峰的动力。美好的前途来自于自强、自立、自信,不达目的不罢休,咬定青山不放松,打跨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不要把一次的失败看成是人生的终审。逃是懦弱的,避是消极的,退就显得更加无能。成功的道路得靠自己闯,做人有困惑,做事有困境,世上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只有坚强不倒的信心与毅力。男儿立世,自己拍
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 —萧楚女
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 —徐玮
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 —吉鸿昌
春蚕到死丝方尽,人至期颐亦不休。一息尚存须努力,留作青年好范畴。 —吴玉章
但愿每次回忆,对生活都不感到负疚 —郭小川
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 —奥斯特洛夫斯基
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 —歌德
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 —易卜生
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 —列夫·托尔斯泰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列夫·托尔斯泰
生活只有
1 打扫心灵
很多人都喜欢房子清扫过后焕然一新的感觉。同样,理完发的感觉也十分美好,因为多余的东西去除了。
儿童是快乐的,因为他没有过多的心事,也没有不必要的忧虑。而成人则不同,我们的生命中有太多的积压物和太多想像出来的复杂以及一些扩大了的悲痛。
用电脑的人都知道,回收站是需要经常清空的,否则会占用过多的空间,影响计算机的运转速度。人的头脑也是。你不能什么都扔掉,你也不能什么都留着。聪明的人是善于取舍的人,是适时取舍的人。有太多心事的人走不快,完全没有心事的人又多半缺乏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