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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既不博也不
关于“既不博也不客”
 
忘了是谁把BLOG译成“博客”,总觉得他很厉害,使BLOG和“博”联系起来了,于是万千中华子民开起了BLOG。转瞬间中国的BLOG事业的发展犹如超女一般“飞黄腾达”。中国的博客事业犹如中国其他IT事业一样稀里糊涂的就开始了。

  而我这个连BLOG正确读音都不知道的人也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开了一个博客。所以“既不博也不客”,是再也适合不过的了。我还不知道博客应该也写什么,在看了几个不知名的博客之后发现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一般情况下男的比较“大气”,大到美伊战争,小到虐猫事件都要评论一下。而女的就简单多了,随便看点花花草草就能感叹出一大坨字。而显然我没这么大的能耐。

   无论如何我这个“既不博也不客”的人开了这个“既不博也不客”的博客。其实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能让我折腾一下......
 
(这是“既不博也不客”的第一篇文章,放在这里以作纪念)
活着...
活着...
不喜欢平淡的生活,总觉得生活太平了就没意思,于是我要千方百计的折腾以证明我活着的价值
现在

我准备好好学习我喜欢的东西,珍惜这为时不多的在象牙塔尖生活的日子。也准备着以后的人生。

我在努力,我爱生活。

理想
理想...
有了理想总觉得肩上担子很重,但还是有的好。
我...
想要人性科技改变人们的生活。
想帮助苹果颠覆现在的市场格局。
想要微软关门。
想加入一个游戏制作组。
想......
博文
初中的第一位语文老师教了我们一年便退休。至今她仍然会和我联系,倘若我父亲不是警察,估计这联系早断了。在我看来她属于很传统的语文老师,一篇朱自清的《背影》便能足足讲上两个星期。语文课本对鲁迅很喜欢,每个学期必会安排一篇鲁迅的文章作为重点《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社戏》等等,我不喜欢鲁迅和其他一些大家的文章,本来就已经很晦涩的文章,还要逐句理解,每次上到这些大家的文章,便有催使我上课开小差的作用。

说道这,突然想起都德的《最后一课》,这是我初中三年语文课本里最喜欢的文章,那个学期,每次上到大家的文章时,我便重温一遍,只可惜这是篇打了星号的文章,上了一节课草草带过就没了。

老教师除了上这些课文的时候让我难熬,
大学没有语文课。有很多东西都是没有后才觉得它的重要。

我的第一位语文老师也是我的第一位班主任,无数次的带着和蔼的笑容出现在我的小学作文里。当然,也不是说她现实生活中很不和蔼,毕竟小学时还不懂反讽是什么。印象最深的是她3岁的儿子能把草莓叶子也吃下去。最近次见到她是前年,已是一个中年妇女,仍然是一位语文老师。

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换了另外一位班主任,自然语文老师也换了。我不喜欢她,打第一眼就不喜欢。尖下巴的一般都很刻薄。事实如此,我记得被留堂最荒唐的一次是因为“唐”这个字,也就是我的姓的边旁不是广字头。他让几个和我一样栽了跟头的,在那本小字典上从广字头查出这个字,自然无解。有不少个家庭富裕,体力充沛的都带了大字典,查
新的开始(2009-12-02 01:16)
再次从浙大归来,我说都结束了,大叔说:“不,这是新的开始。”

开始忙活找工作,我不会后悔辞去西门子的实习工作,因为我真的知道我在找什么。我坚信不会沦为摇尾乞怜的狗,即使到最后,我找不到任何一份我喜欢的工作。人生的一半的时间是在工作,我不能接受去做一份不能让自己充满热情的工作。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对生活的热情,不是么。

关于近况(2009-11-09 22:38)

又有一段时间没有留下文字了,每当想写字的时候总在忙。闲下来的时候就开始打游戏,就这么循环着直到现在也么有更新blog。

 

说说《海贼王》:爱上白胡子,喜欢那句:“即使是这样,我还是会爱你的,我的孩子”。只可惜,下周休刊。希望尾田没有去悬崖边散步的习惯。

 

说说我的电脑:一不小心,就把主板给烧了。这需要一点本事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正常开机的时候把主板给烧毁的。突然发现,自己的电脑已经过时,如果要修,还不如换,换还不如买台新的,买新的,还不如就把它放一边吧。感谢三年的陪伴,你可以休息了——陪我度过我这六年中很大部分时间的,我所心爱但从不爱护的电脑。

 

说说工作:这周是我在西门子的最后一周。其实在西门子的时间超过了我预期的长度。我希望能有段时间能让我再一次的也是最后一次的感受下疯狂

漫画人生(2009-10-07 00:22)
小时候有个习惯,和大人出去必定会从大人手中“作”点玩具啥的。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去报亭,于是“作”了本《龙珠》的单行本。忘记是哪一卷了,现在回想起来大约是35卷-40卷,至今还有印象的是撒旦先生和悟天克斯两位搞笑奇才。买下它,纯属于没东西可以让我“作”下买的,毕竟是报亭,我也没识多少字。在看《龙珠》之前我对漫画是很没有好感的。很简单,那时候大家都在看奥特曼,一本不彩色的而且很多字的书当然比不上看电视的奥特曼,或者一本全彩的《奥特曼》资料册来的带劲。

故事的发展总是这样,这一册《龙珠》改变了我对漫画的态度。这不一定是鸟山明的功劳,我倒是觉得我那个年纪给我哪本漫画我都会看上瘾。当然结果是一样的。那年的暑假我从家门口的小书屋以每天借两本的速度看完了《龙珠》,同年看完全部《机器猫》。

直白的说,
粉红的回忆(2009-09-06 01:57)
看完了《恋犀》,不知道为啥,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首歌。不知不觉的哼了一整天,大半夜的我还在听者原版码字。

粉红的回忆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
多甜蜜多甜蜜怎
有感于书店(2009-09-06 01:45)
不知为啥,每次去书店总会有些新想法。可见,不一定要看书,看书皮也能使人受益。

前段时间最火的小说当属杜拉拉,从哪得出的结论,看书皮就知道了,关于职场的小说噼里啪啦的站满了一整排书架,煞有当年XX决定XX系列书籍的架势。我也 就纳闷了,外地卫视放电视剧能扎堆,出书还能扎堆。然后我就在琢磨,这些作者是啥想法,百思不得其解阿。后来明白为啥自己搞不懂了,如果我能搞懂,我也肯 定凑个热闹扎个堆,也不用干看别人扎堆了。

我很少看小说和文学类的书。究其原因,大致是因为如果我有时间读这类书,我肯定省下时间读计算机的书了
 江畔映像@舟山(2009-08-15 23:55)
往blog上传图片绝对属于累死人不偿命的活。

终于把周山行的照片收集了个大半,选几个代表性的扔blog上,以免哪天又把照片误删了。


青春·跳:拍了很多很多遍,终于有一张大家的脚都算是离开地面的了。

在做整个系统的时候看了很多资料,自己也研究了很多,无论这些东西今后是否有用,先留着吧,兴许啥时候就靠这些东西救急了。


一、关于SQL Server ,第一次用SQL Server 真是什么的没话说。
1、JDBC连接的建立
  Class.forName('com.microsoft.jdbc.sqlserver.SQLServerDriver'); 

 

    catch(Exception  e){  

    //错误输出

  

 

  try{ 

   String  url='jdbc:microsoft:sqlserver://localhost:1433;DatabaseName=news'; 

   String  user='sa'; 

   String&nbs

实习生,如CEO般嚣张(2009-07-27 22:00)
前段时间刚看到句话:“站在山顶和站在山脚下的两人,虽然地位不同,但在对方眼里,同样的渺小。”照这理,我应如CEO般嚣张。

实习的第一天,同事带我逛了遍办公区,介绍了很多很多人给我认识。这主要是同事不认识我,认识我他就知道一下子介绍这么多人绝对属于浪费。一回头,我连他叫啥名都忘了。在这之后,我很尴尬,大家都知道有我这人,我看到大家和没见过没啥区别。

我没打算认识这么多人,如果让我选择全公司最迫切想认识的人那一定是食堂的大爷们。公司的食堂的饭的确不错,两荤两素,白饭随便吃,还有小米粥阿之类的候选,末了提供酸奶和水果,当然偶尔水果会变成一根黄瓜。最主要的是他是免费的。唯一让我不爽的是,食堂有时候会吃汤面,汤面长的很帅,
自简自介
自 简 自介
姓名:唐亮辰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8.3.19
出生地:上海
QQ:547649307
E-Mail:darkkid319@hotmail.com
最傻的地方:人懒,记忆力差
最牛的地方:想法总和正常人不同
最想去的地方:里斯本,哥本哈根,斯德哥尔摩
最讨厌的人:大道理一堆,总感叹人活着苦
最讨厌遇到的做事风格:犹豫,抱怨,啰嗦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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