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正在越來越大,
人們正在越來越孤單,
這是個孤單的年代。
有些女子在城市的路上遊蕩,
仿佛堅強但內心彷徨;
她們在繁華的都市和人群一再擦肩而過,
她們在空曠而巨大的城市裏獨自堅持。
她們嚮往自由的生活,
于是打包離開,
對城市背叛的毫無悔意。
她們且歌且行,
微笑着獨自遠走。
身邊不變的唯有書籍,音樂,文字,影像,玲瓏心。
命運是無法預料的。
期待着喜歡書籍,文字,音樂,影像的前來。
也許妳的心裏也有深深的流浪情結。
也許妳也在城市的圈裹下困囿了許久。
也許曾幾何時妳也激動于打包離開毫無畱戀。
{流浪女子}等待你。
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凄凄惨惨,戚戚冷冷,是谁说得“守得云开见月明”。不忍苛责,枉自讨饶。
血溅,竟镂出了整墙纤弱碎花。用白色毛巾反复擦拭,墙皮兀自脱落,这断壁残垣。
冷月似霜,白露如玉,那些姹紫嫣红,早早便尽数散去。几许芳华,虽无绝代,但,仍是丰饶过的。女子的美是吝啬的,不合适得人,又怎能看的清楚。
愿裁三生三世的锦衣,花团锦簇,艳阳高照,缀满喜庆的针脚,哦,三生三世的绝世独立,美艳妖娆。
忘记了如何歌咏,就如不见了所有戏子的画皮,那些脂粉阴暗将光阴切割的错落有致,线条棱角流畅耽美,那些残缺,那些萎顿,增减则残缺,这便是恰好。
那些城市,你曾到达,无论时间或长或短,可是心里却隐隐的有一种感觉,貌合神离。当你转身离去之后,你会有记忆吗?让我猜猜看,是关乎一些面孔吧,无论清晰抑或是模糊。那些是你对这城最直接的辨别。
看得见的城市在记忆中渐行渐远,影像单薄。看不见的城市在渴望中芳榭丽亭,盛景繁华。
若干年后,在记忆中残存的关于那些城市的影像,或许,只是一些模糊不辨的面容。城市的倾圮坍塌只消一瞬。
我已习惯在放肆大笑后的下一秒莫名的忧伤。
在远方会有森林吗?会有沼泽吗?会有沙漠吗?没有人知道。大概是在城市的圈裹下太久了。他们都木然的盯着远方。我想知道远方的远方会有什么,让每一个终点都在下一站。
穿过深海的游鱼,穿过候鸟的群落。
在地平线的远方消失,沉默不语,安静的和落日告别,然后,左顾右盼,开始明白,无论怎么追赶,都赶不及地老和天荒。
每一天都有梦在心里头死掉。菲的这句歌词时常出现在我的心裏。在那些踽踽不前徘徊张望颓靡混沌的情绪里。它就那樣恶狠狠的打在我的脸上,踩过我的额头,鄙视着我。那是一些令言语都失去效用的时刻,所有的讽刺和嘲笑在周围探头探脑,然后张牙舞爪。它们自以为的强大,却,真的,击溃了千疮百孔的我。
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怪自己。怪自己的伪装原来脆弱的不堪一击。沉默。还是沉默。用沉默来成就那些肮脏,那些踩踏过我额头的足迹。
怎样的轰然啊,哽咽难受。却再也没有眼泪。站起身,扎起散落的凌乱的长发。抬起头,看见无数神祗在云上微笑。

斐多。一本小书,很薄很薄,但,可以把它读得很厚很厚,也许,只有远逝的先贤们才有如此的功力,于方寸之中见天地无穷。
有好书读,于我,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其实这本书已经看完很久了,读完后没有立刻写,是因为觉得无从下手,那些关于生死,灵魂的小想法太过于零碎。只是,今天,在整理自己的阅读笔记的时候,又觉得好像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呵。这种常看常新的感觉,总是让人欣喜的。
斐多,讲的是苏格拉底(Socrates)服刑那天,在雅典(Athens)监狱里和朋友的谈话。涉及的内容是生与死,以及灵魂不灭。苏格拉底在辩论中擅长于用一个一个的问题让对手自缚,从而证出自己的观点,很值得玩味。很多人都承认这一点,在西方文化史上,苏格拉底第一个发现了个人良知,是为了坚持个人信仰而从容赴死的第一人。呵。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跨越时空,爱上

决定去听一个陌生人的歌,首先吸引我的一定是他的唱片封面。要么阴暗到极致,要么明亮到极致,要么是手绘,要么是涂鸦,总之,它一定要在第一眼,抓住我的心。
方大同。我听过这个名字。不记得在哪里。这张封面有极好的阳光,还有金黄的梧桐树,当然,这个男人长得很是干净,乖乖的一张脸,像极了一个好学生,还有些淡淡的青涩。后来才知道,这样的金黄阳光竟然是在上海的绍兴路。曾经,走在这条路上,一个人,对着两旁复古的浪漫的老房子,想入非非。很有文艺范儿的一条路。
喜欢秋天的梧桐,一大片一大片,挤挤挨挨的茂盛的起舞,尽享生命最后的美丽,色彩的变幻极具层次性,嫩黄,金黄,橙黄,橘红,褐红,阳光打上去便勾勒出一圈天然的光边,就如同一幅顶天立地的油画,而你不光是站在其侧欣赏的人,更是这画儿中的人,心里满是一种“独与天地精神共往来”的浪漫感觉,极致的浪漫,无可出其右者。
呵。跑得

隰言:这是邮件的摘要,我和妹妹所讨论的一些话题,放到这儿吧,也算是一段思考的小结。红色括号里的是我的想法。
唔。姐姐你说,精神的生存土壤被挤压的很薄,只有那些肯慢下来生活的人才会注意到它。这句话真的让我豁然开朗。人是不是只有从物质的世界里闲下来,才会注意到自己精神上的漏洞。
(嗯。大多数的人是因为物质上满足了,继而反思生存的价值,从而步入精神的领域。而还有一部分的人,宁守着物质的清贫,也要求得精神上的富足。我没办法说这两者孰优孰劣,因为,这不是一个可以出“陶渊明”的时代,太多的人为了“五斗米”不得

今天,看到一句话,意味深长,它是这样说的“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这让我想起了三十六计中的一招“欲擒故纵”,何其相似,一切都越发的不复当初了。
那么,到底是自何时起,至何时终?这样的斗智斗勇,短兵相接,犹如对敌作战,既有心计,又有实力,既有战略,又有战术,攻守相济,呵,着实复杂,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当中不乏游刃有余,左右逢源的好手,只是,很少有慧智的人,于一开始便探得清“对手”的“底细”。最常见的情况是费神劳力的斗争下来“赔了夫人,又折兵”,呵,既是战争,必有输赢,又或者签个“和平共处,互不背弃”的协议,换个表面祥和,至于个中的“暗流汹涌”自是另一番天地了。
爱,必是在贪婪与恐惧中求得平衡,必是在占有与失去间达成妥协,然而,尽量占有与避免失去之间的平衡点总是难以捕捉的,一旦,有一天,你摔下来了,自己觉得痛了,那么,站起身,掸掉身上的尘土,离开吧。别等到自己摔得断了胳膊断了腿儿,又或是,摔得

When one falls,anther brings him home。
“PFC Chance Phelps was killed in action from a gunshot wound
received on 9 Apr 04 during combat operations west of Baghdad. He
was buried in Dubois, WY on 17 Apr
04”为了证实是否真人真事,特意去Google了一下,于是,这样一则内容映入视线。
静静的一个人看完这部片子,感动。每一个立正敬礼,每一个庄重目送,无论那是来自于军人,还是平民,都让人于其中感受到了莫大的尊重,那是对逝者的尊重,那是对为国捐躯战士的敬重。它显示出了国民对那些作为民族尊严捍卫者,国家荣誉守护者的感恩与崇敬之情。
Chance作为一个美国士兵,是幸运的。19岁,一等兵,为国捐躯,无论在哪一个国家,这样的人都配得起“英雄”这样的称谓。为什么说他作为美国士兵是幸运的,因为,正如我们看到的,从Chance的遗体被运回美国,到被送回他的家乡,这一路上,每一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护送Chance回家。
一次一次

你的一生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双让你为之不停奔跑的鞋子?你的一生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双让你为之哭泣的鞋子?你的一生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双让你温暖到灵魂的鞋子?你的一生会不会也有那么一双鞋子带你走过一段难忘的历程?
是的,我看到了,它可以不华丽,不贵重,不起眼,但,却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它温柔的扎进每一个人的心里,就像那对小兄妹忽闪忽闪的,澄澈透净的大眼睛。是的,也许,于我而言,贫穷实在是一个很遥远很陌生的词汇,可以提起,可以听见,可以触摸,却无法感受温度。他们——以及我们,是有同情心的,可是这样的同情心相对于那真切的贫穷而言又是那样的脆弱。
去往那个世界,有多困难?我们能够体会那种挣扎、绝望、希冀、奋斗吗?
贫穷是一种财富,而且是一种富有辐射作用的财富。当我说出这样的话,也许会引来鄙夷的目光,也许还会有人说
“我是点燃所有火花的至高无上火焰力量,我呼吸着所有前进而非早已死亡的事物……
而我就是上帝本体的燃烧的生命:我比焚烧原野的美丽景象更美;在水里发出闪耀光亮;在星辰,月亮,太阳中灼伤光芒。”


“Will this ever
stop?”
如果一定要说这部片子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那么,一定是这一句。蒙策被德国军官执行了死刑,这个本该是蕾切尔敌人的人,他死了,蕾切尔瞬间崩溃了,没错,她爱他,那么深那么深,甚至忘记了当初自己接近他的目的。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有疯子,才会无条件的喜欢战争,热爱战争。在战争中,那些可信的面容,原来,是最具穿透力的子弹。那么,难道和平年代的笑容,就可以相信了么。呵。你信么?信得话,就是傻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