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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2008-09-14 22:25)

    晚上九点,我在喝早茶就着双黄白莲蓉大月饼……

    一年前的中秋,我从1500公里之外向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奔来,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我充满了好奇。一年后似乎终于有了一个答案,这是一个披着亚热带的皮的热带丛林。又是中秋时节,老妈说家里都穿长袖长裤了,深圳还高挂这黄色高温警报。似乎是为了补过那个过于凉爽的夏季一般。

    今天很多人在电话里问我,你做了什么呀,怎么过节呀,有没有月饼吃呀。他们觉得在异乡过中秋似乎是一件很凄凉的事情,事实上我高兴得要命,一是我本不喜欢过节,二是我从来不是一个恋家的小孩,相反,我拼了命的想要离开,高中住校我就很少回家了,大学走得更远,家里干脆把我的房间也撤了,只在寒暑假回家时铺个床。毕业时我考虑了很多种选择,就是不想要回家。我考上了家乡的社区工作者,一年后就可以成为正式公务员,拥有一个很多人都想要的铁饭碗。可就当人事局的人问我愿不愿意来报到时,我一口就回答道:不,谢谢了。多么的不加思索,把对方给吓了一跳,估计他也没想到有人会拒绝。放下电话,我就订了飞往深圳的机票。从小就为离开奋斗着的我,是不会留恋的。

    我感谢深圳,她完成了我的两个承诺。当我还是孩子时许下的诺言,我曾担心我永远做不到,没想到如此就实现了,还有什么比完成诺言更让人高兴的事情呢。(诺言是不能说出来的,所以不要问我)于是我对这个物欲横流的地方有了感情。我想我可以适应任何地方,所以有多远走多远,我不会怕困难。

    今晚我没有出去看月亮,不过昨晚看了,椭圆椭圆的,银色的亮亮的,明晚十六我还会去看看,看能不能看到一轮美丽的圆月。想起去年11月,我在南澳海上的一条渔船上,看到皎洁的月亮从不远海平面上缓缓升起,映照着整个海面,感动得差点哭了。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壮美,如果有机会,我还想去体会一番这样的景致,当然,能有知己相伴,就更加美好了,我憧憬着那一时刻。

    现在晚上10点20分,我继续喝加了第三次水的早茶吃还剩三分之一个的双黄白莲蓉大月饼……                          

The way we were (2008-09-03 19:18)
 

Memories light the corners of my mind

Misty water color memories

Of the way we were

Scattered pictures of the smiles we left behind

Smiles we gave to one another

Fore the way we were

Can't it be that it was all so simple then

Or has time rewritten every line

And if we had the chance to do it all again

Tell me would we, could we

Memories maybe beautiful and yet

What's too painful to remember

We simply choose to forget

So it's the laughter, we will remember

Whenever we remember the way we were

Remember, the way we were

 

    一直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动人的歌词,当我第一次听到时,就动容了,尤其是那一句Can't it be that it was all so simple then,Or has time rewritten every line,更是让我湿了眼眶,也不知在莫名伤感个什么。当然电影也很动人,风华正茂的罗伯特和嗓子正如金子一般的芭芭拉,纷乱的时事,深爱却不能厮守的两人,构筑了不少人心中的动人爱情。记得几年前罗伯特获奥斯卡终身成就奖时,颁奖人正是芭芭拉,而罗伯特接过小金人第一句话就对芭芭拉说道:这是续集,不是吗?于是两人相视而笑,一如电影里两人多年后的重返一般。想必无数人又回到了那一幕经典:Hubbell,your girl is lovely。可惜我太厌恶政治,所以还是歌曲更得我心。短短数行歌词美得让我这个并不喜欢怀旧的人深陷其中,感慨万分。那天正在听这歌时,猴子发短信告诉我,包子军团团聚,独缺我一人,所以她们给我留了碗筷座位……这话从猴子嘴里说出来像一个灵异事件,但这绝美的歌词让我顿时想起了那些最好的时光。So it's the laughter, we will remember,Whenever we remember the way we were。大家都还好吧,我们都还年轻吧,当我们同在一起,想起the way we were,实在是太幸福不过了。

    这次重庆之行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霉,霉啊霉,怎么可以霉成这样,脚都差点跑断了还没成个事。我自己霉就算了,还连累了可怜的无辜的赵洵同学陪我一起霉,罪过呀罪过。不过算了,看到了不少人,见到了不少变化,也算是不虚此行也。现在为大家图说重庆,今天来看看这些呆在重庆的娃儿些,还有很多事物陆续登场~
久违了,欢乐迪,唐老大和团长在唱歌,陈小白在装害羞~
我和佳丽花在三峡广场一颗樱花树下
在西西弗里迷惘的团长……这张太经典我不得不发,原谅我吧,团长
 
    哎呀,还有好多人没照到,比如海燕啊、学校的其他同学啊,那天来就忙到起吃喝玩乐,把留下倩影的事情都搞忘完了,失败~。不过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所有人暂时都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没有变形……
    今天先这样,明天继续哈!
为了忘却的纪念 (2008-03-23 21:40)
    孙燕姿有一次在她的演唱会上唱《我不难过》这首歌时哭了,说写这首歌给她的人已经去世了,我当时想,这首歌不是李偲菘写的吗?偲菘怎么会去世了?后来才知道她说的这首歌的词作者杨明学,燕姿《未完成》那张专辑里面收录了三首他写的词:《我不难过》、《没有人的方向》和《休止符》,除此之外他还写过不少的词,包括王菲的《旋木》等。

    想起2003年王菲到台湾宣传《将爱》专辑时,上小S的节目,提到了《旋木》,也提到了杨明学,王菲说当初她刚听到袁惟仁的Demo时,并不喜欢这首歌,觉得曲风太甜了,不适合自己,直到配上词才有了感觉起来。《旋木》的MV就是杨明学和他的女朋友出镜拍摄的,那天还现场播放了那支MV。当时小S和黑人一直在说小帅哥小帅哥,我看到MV倒不觉得有多帅,只记得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男孩。小S唱了旋木,说杨明学是他们的好朋友,最近生病了,希望他听到这首歌能早日康复,还让每个人包括王菲讲了对他的祝愿。那时是和一群同学一起看的的节目,大家还在议论说搞这么夸张,好像人家得了绝症一样。岂知节目播出那时他已经病入膏肓,两个多月后的2004年初就离开了人世。而在我们看到这期节目时,杨明学已经去世一年多了。

    后来,2005年,范玮琪在发行《一比一》那张专辑时,收录了杨明学的遗作《不眠》。范范讲到杨明学在去世前一个半月的一天深夜,打电话给黑人,说他睡不着,于是黑人等一众好友立马到医院带他出门,大家到了KTV,一首一首的点他爱的歌唱给他听……《不眠》歌词的最后一句本是:“到了最后还不是一个人。”让人听来无比感伤,不知当时已身患绝症的杨明学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了这一句词。范范后来加上了一句:“到了最后才发现不是一个人。”想告诉杨明学,他并不孤单,还有很多人一直陪伴这他,这句歌词大概也成了对他永久的纪念吧。

    《旋木》毫无疑问是王菲传唱度最高的一首歌之一,《我不难过》是我最爱的燕姿的一首歌,范范的《不眠》更是曾经被我放到MP3里听到失眠。而到现在我才知道,创造了这一切的人早已离开。在他离开后4年多的今天,王菲和小S都已结婚生子,王菲不唱许久,当初的女朋友也有了新的男朋友,范范和黑人继续着爱情长跑,和别的朋友一起唱歌聊天。也许大家都不会忘记有这样一个生命曾经来过,但也更能明白他的歌词:到了最后,还不是一个人。

    1980——2004,他去世时还不到24岁。想起当初小S让王菲讲对他的祝愿时,王菲没有讲旁边的人提示的那些有关名利的话语,而是轻轻的说:“希望他能达成他的愿望吧。”他的词也许感动过无数的人,很久之后还会有人去回味那些痕迹,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最好不过的了。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最后贴上杨明学的一首词,纪念这个年轻的灵魂。

 

不眠

词:杨明学    曲:范玮琪

7点10分清晨时分
慵懒的气氛
睡不着醒不了
我又失了魂
我苦坐着望着日轮
却以为是黄昏
鸟鸣莺声让我回神
才发现已经过了一生
浮浮沉沉 假假真真
为谁辛苦 为谁认真
为何努力 为何牺牲
拼了再拼 忍了又忍
还是欲望 这种本能
会让人忘了 有多心疼
只是不知 无论如何
到了最后还不是一个人

 

到了最后才发现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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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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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猪niong n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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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钱柜,前面有两个做作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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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的火锅就长这个P样子,味道就不要提了~~~
 
没想到我们的重逢,会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用这样神奇的方式,我不免心潮都有点澎湃了,热泪也有点盈眶了……
一种热爱从未改变part1 (2008-01-10 16:55)

    话说当初在写“那些日子,那些书”的时候,人家本来是打算写一个系列来着,包括“那些日子,那些电影”、“那些日子,那些音乐”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书的部分倒是很顺利的写完了,写到电影的时候就梗死在了那里,半年过去了也未能有个下文。不知不觉时日过,一朝成痴永志难忘。提笔才知,有的故事,因为太理所当然了,以至于使得讲述都成为一种奢侈。

    1992年,正大剧场放了一部澳大利亚的电视短剧《金色小提琴》,时年6岁的我盯着屏幕沉醉不已,竟然创下了10点之后才睡觉的超晚记录。那时,我甚至还未搞清楚电视与电影的区别,更没有搞清楚那部电视到底在讲什么,但是,那晚所感觉到的光影的美好却让我永远难忘,一种热爱已在我的心中默默蔓延开来。到了1995年,世界电影百年华诞,电影频道的开播,我的电影启蒙之旅也就此开始,恩,短的是电影,那些很长的播了十天半月也不完的叫电视剧,我的认识有了这样重大的飞跃。当时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挥之不去:既然电影可以在电视上播放,那电影院用来干什么?

    说实话当时电影频道播的那些电影年幼无知的我都不甚理解,但是我就是喜欢看,盯着屏幕去感受那些画面,那些人物,那些音乐。还记得当年放过一部儿童片叫《泉水叮咚》,是为数不多的几部我看明白了的电影之一,我看的时候还挺喜欢里面那个小男孩来着,没想到事隔多年,这厮竟然红了,对了,那小男孩就是陆毅小朋友。看来我从小就有了过人的眼光啊,此事让我相当得意。

    1997年发生了很多大事,包括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召开,我小学毕业上初中等等,当然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一部名叫《泰坦尼克号》的电影一石破天惊的姿态席卷全球,其中一首叫做《My heart will go on》的鸟语歌更是传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然此片传到我们小城时已经是1998年的事了。“你看了《泰坦尼克号》没有?”一时成为班上的流行语,女生都在讨论夹克和肉丝那缠绵悱恻的爱情,男生则对肉丝裸体入境让夹克画像那一刻念念不忘,最要命的是每天都有人扯着嗓子用及其不标准的英语嘶吼:once more you open the door……为了时刻走在潮流的尖端,我也不能免俗的接受了外来文化的入侵,洋人的电影也闯入了我的生活中。

    1998年的冬天,我亲爱的爸妈大手笔为家里添置了一套家庭影院,其中当然包括VCD机这种先进的机器。于是,我迅速的与我们这个小县城最大的一家租碟店的老板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关系好到我已大学毕业,而他已经不开碟店多年,而我们竟然还热情的打着招呼……),那真的是一段疯狂的岁月啊,毫不客气的说,我当时把我们小城上能租到的电影都看了个遍,尤其是港片。我还会记下我觉得很好的电影的演职人员名字,然后这些名字就会成为我挑选影片时的标准。当时日本同学柏原崇正是无比的红,所以我也没有错过他的成名作《情书》。以一个13岁的孩子的理解水平,这片子应该是看不懂的,事实上前面大部分时间我也确实不知所云,直到最后女主角从书中抽出自己的素描来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一般,泪水夺眶而出。在我的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被电影感动到流泪的经历。而当时那种温暖而单纯的感动,如雕刻一般清晰的在我的心中,永远难忘了。

    《真实的谎言》是我国引进的第一部好莱坞大片,事实上也是我看的第一部。(虽说知道《泰坦尼克号》是在它之前,但完整的观看是在它之后了)话说这碟还是我爸妈租回来的,当时我还对洋人的东西不那么感兴趣。但听爸妈说很好看,而且是施瓦辛格演的。施瓦辛格很红啊,红到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已经知道他的大名很久了。当时爸妈不要我看来着,我就明白了里面有×××的镜头。不能看就不要让我知道嘛,既然我已经知道了怎么好不看呢,真是的。于是我就是看了,在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真×××的太好看了”,看完之后我感叹不已,觉得施瓦辛格真是太帅了,而且此片还让我对服装造型设计有了初步的认识——从施瓦辛格他老婆把一条土得半死的裙子扯成一件性感礼服以及用自来水改变发型得出的……之后我就到处搜寻施瓦辛格的片子看,还有同类型的间谍片,比如007系列,《Golden eyes》是我看的第一部007系列电影,然后明白到布鲁斯南那才叫帅啊,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英伦绅士,相比之下施瓦辛格整个一农民……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就不说了。Anyway,这一系列的大片包括《泰坦尼克号》使得好莱坞这一大工厂成功的入侵了我的电影生活,电影,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想起来初中时干过不少疯狂的事情,趁爸妈不在家时租一大堆碟把同学叫到家中通宵达旦的看就不说了,当时我每期《中国电视报》必买,《中国电视报》上有一版是专门介绍当周电影频道要播放的电影的,我把每部电影的介绍都小心翼翼的剪下来,然后贴在作业本上。有一年多近两年的时间,从未间断。《中国电视报》原来是8角,后来涨成了1元,我每周都会先把这笔钱抽出来,到周二的时候(以前是每周二出版下一周的)就拿去报亭,导致当时报亭老板和我也很熟。到初三毕业的时候,我已经集了三大本,去向——两本因为一次考试失败被我妈一怒之下给扔了,还有一本搬了家之后我就没见过了,印象中应该还存在的,改天回家好好找找……

    我忘了佳片有约第一次播《真假公主》是在哪一年了,应该是我初三到高一期间。反正我爱上Ingrid Bergman是从这里开始的,因为她我领悟到了表演的魅力,演员的一举一动一个眼神都可以使电影平添光彩,Bergman可以做到。我对《真假公主》里面的几场对手戏念念不忘,而且当时上译的配音水平真的是今天无法企及的,台词在那些老一辈配音演员口中如同莎翁的十四行一样动人。在佳片有约放过的N多电影中,我能记得的也就只有这一部了(实际上我也没看过几部,因为根本没啥机会看电视)。就此,Bergman一直占据着我心目中女神的位置,无人可以取代。

    浑浑噩噩中,我上了高中了……

 

   (未完待续……)

071203.jpg《真假公主》剧照

    一直以为自己比较注重内在而看轻外貌,后来发现我根本就是外貌部的;

    一直以为自己很有原则不会看到帅哥都喜欢,后来发现我根本就是花痴一个;

    一直以为自己对YY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兴趣,后来发现我YY的程度相当高;

    一直以为自己很有思想不会受人左右,后来发现我根本就是思想经常抛锚;

    一直以为自己金牛座爱钱如命,后来发现比起其它事物,我根本把钱看得很轻;

    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奔三了年纪不小了,后来明白我还嫩得要命;

    一直以为人家说我幼稚只是被表象骗了,后来发现我确实很幼稚,比表象更甚的幼稚;

    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很理智很冷静,后来发现我经常想起一出是一出,头脑一热可以瞬间发神经;

    一直以为自己哭点已经提高了不会为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而哭,后来发现我的眼泪还是很不值钱;

    一直以为自己性格怪脾气坏,后来发现我只是有性格没脾气而已;

    一直以为自己很有警惕性,后来知道我还是那么的愿意相信别人;

    一直以为有些人可以一辈子,后来发现渐行渐远的思想可以阻隔很多情感;

    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坚持很多事情,后来知道再坚持都不过是无谓;

    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很在意自己的专业,后来明白我可以如此的捍卫它;

 

    一直以来坚信不已的一些事情,原来都可以是骗人的;

    一直以来的热爱,原来都可以是伤害;

    一直以来的很在意的那些人,原来都是离开的原因;

 

    一直都以为自己很了解自己,原来我对自己的误会真的很深。

牵愁照恨动离情 (2007-07-24 23:45)
    好久没能静下来写点什么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一场分离,一场搬迁,无数的彷徨,不知为何的忙碌,所有琐事填满了我的生活。没有想到离别时我竟真的参与进了相拥而泣的俗套桥段中,那时才明白,所有想要离开的理由其实都让你如此不舍。我那天突然想到,有一些人说不定你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了,说是要保持联系,可很多事情实际上都是不受控制的。昔日同窗,如今北上南下各奔前程,等着苍茫路上的再次相逢,听上去就是一件不怎么可靠的事情。

    前几天听到一首老歌,Beyond的《情人》,突然泪流满面。

    “是缘是情是童真  还是意外

    有泪有罪有付出  还有忍耐

    是人是墙是寒冬  藏在眼内

    有日有夜有幻想  没法等待

    盼望我别去后会共你在远方相聚

    每一天望海  每一天相对

    盼望你现已没有让我别去的恐惧

    我即使离开  你的天空里”

    熟悉的旋律响起,感动突如潮水涌来,果然经过才能更懂。想到Beyond三子,突然失去了家驹,却也挺过了十多年的岁月,执着延续着一个辉煌。每每看到三个大男人在演唱会上恣意痛哭,都会心有不忍,而后释然。明知艰难却还是要度过,是人人都必须经历的选择,为一个梦想,一个承诺,一个能让自己走向前的理由。

    你要问我大学里最美的是什么。我会说是那些单纯而安宁的盼望。所以只要守着这份盼望,也就能延续这种美好吧。纵然时光逝去,回忆会更加华丽,因为那里的我们紧紧相连。

 

    一起走过的日子 都是光辉岁月

    前方的路 依旧海阔天空

信仰 (2007-06-21 21:44)

    看拉尔斯·冯·特里尔的片子真的很累,不单单是心累,更要命的是眼睛累。虽然我只看过他的两部片子——《破浪》和《黑暗中的舞者》。但也让我领教了Dogme 95的厉害,Dogme 95所要求的手提摄影,实景拍摄,自然光线,不用滤镜的真实色彩,快速摇移的镜头,让整部片子看起来摇晃不止,画面也颗粒粗糙,对于本来眼神就不好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情。

    这是“良心三部曲”中的两部,两部电影的内容都可以用同一句话形容:一个女人用自己的全部信仰和爱去创造一个奇迹的故事。《破浪》是一个爱情的童话,Bess的爱天真执着而又自私,她痴狂的为Jan倾注了自己所有的热情。她虔诚的向上帝祈祷,上帝让Jan永远的留在了她的身边——用那样残酷的方式。Jan能够理解妻子的痛苦,瘫痪在床的他无法带给妻子任何的快乐,他向Bess提出了无理的要求——与别人做爱,将过程讲述给他听。他对妻子说,这样会对他的病有所帮助。Bess是脆弱的,是需要人呵护的。但为了丈夫,她有了无比的坚强,她无谓那些牺牲。她愿意沦为妓女,遭受全镇人的唾弃,只为丈夫一丝好转。她一次又一次,希望从上帝之处获得力量,她相信上帝与她同在,其实她只有自己的上帝而已。哀莫大于心死,当一起的努力都挽救不了Jan,她挚爱的Jan时,Bess甘愿放弃了生命,离开了生命中的最爱。Jan终于站了起来。Bess却无法再和他厮守了。小镇的卫道士们一起决定,Bess只能下地域,可笑,谁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命。Jan知道Bess应该属于哪里,他让Bess回到了大海的怀抱,回到了爱情最初的地方。在Bess的爱面前,所有的修饰都是黯淡的,特里尔让爱情回到了它本来的面目,情与欲,生命与信仰。在这个尘世中,我们无时无刻不有所牵挂,最初的寄托就是我们最后的力量。

    Bess的全部是Jan,Selma的全部是她的儿子Gene。她明知到儿子的命运,还是执着的拥有了他,她只能用余生来偿还这笔债。生活固然让人伤悲,可我们还有所依恋。在Selma的梦中心中想象中,没有什么能比音乐和舞蹈更加的美好,更加的让人快乐。只要Selma开始歌唱,画面顿时明亮起来。当我们纵情欢唱时,纷扰的尘世又算什么。只要希望不死,信仰不死,一切都是有可能的。Selma的美国房东骗取了她的同情,偷走了她为儿子辛苦攒了很久的手术费,嫁祸与她莫须有的罪名,但我却恨他不起来,只有悲哀的同情。Selma双目失明,却有生活的色彩、生活的意义,可他什么都没有,连一个要生存的理由都没有,死亡是他唯一的选择而已。儿子支持Selma走完了最后的路,还有两个善良的朋友,还有那位女狱警。得知儿子能够在光明中度过余生,Selma笑着离开了。没有人能忘记她在绞刑架上最后的歌唱,那是生命灵魂的歌唱,是满足的歌唱,谁能不为之动容。That’s all,歌声噶然而止。“They say it’s the last song,They don’t know us,you see it’s the last song,if we let it be.”

    特里尔的片子往往令人不敢看第二遍,压抑让你无法呼吸,泪尽之后无比伤悲。但我却总想回头再看,因为希望永存。Bess走了,Jan重获了生命,Selma离开了,Gene获得了永远的光明。她们所在乎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支撑她们的,只是单纯的信念,只是一份虔诚的热爱。哪怕赔上所有,哪怕精疲力竭,奇迹最终会出现的。特里尔塑造出了两个边缘的女性形象,换一个不可能为可能,执着之后,她们又回到了自己最初的地方。

    I listen to my heart,Selma对Kathy说,listen to your heart,可悲的人们啊,你找到你的信仰与梦想了吗?

 

    第一次看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时,我相当失望,不过一个平淡无奇的俗烂的爱情故事,怎么就成了传世经典。还好高中时我又抱着不屈不挠的态度看了第二遍,然后及时果断聪明勇敢的发现了自己的无知。以前我看书,只知看故事内容,不知细品其中滋味。简·奥斯丁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傲慢与偏见》的语言文字妙趣横生,不管是挖苦讽刺还是赞美歌颂都一样清新动人,再加上那些细腻温婉的情感和朴素宁静的英伦乡村氛围,奥斯丁向我们展示了一副18世纪英国人文风景的巨大画卷。奥斯丁一生创作了六部作品,除了《劝导》我都看过了,内容上大同小异,不过都是跨越阶级、等级,追求志趣相投的真爱的故事。但简单的爱情中充满了真诚与智慧,充满了时代的思想与风情,让人忍不住一读再读。她笔下的人物形象、性格鲜明,仿佛就要跳出纸上,站到你的面前,于是她的六部作品至今已被改编成了38种不同版本的电影电视,而且永远有那么多的观众。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在这不完美的尘世中,期待完美的结合。奥斯丁姐姐娓娓道来的一曲悠长的爱情故事,我们只得细心聆听。

    绝对真理很少,或者说非常罕见,于人类公开的事物之中,丝毫不加掩盖,丝毫没有瑕疵的事物也很鲜见。——简·奥斯丁

 

    高一时从同学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叫《红头发安妮》(很多版本译作《绿山墙的安妮》,我看的是译林出版社版本的《红头发安妮》)。本来当初我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没什么兴致去读,只在下课时随便翻了一下,结果一翻就翻到当天放学,我还捧着不肯放。又一个和小冬冬一样神奇的小孩出现了!安妮是一个孤儿,被一对善良的兄妹收养,她和小冬冬一样有一张闭不上的嘴巴,成天幻想着稀奇古怪的事情,做着更加稀奇古怪的事情。在宁静的加拿大小岛——爱德华王子岛上,在善良的人们的关爱下,安妮成长着。整本书都充满了我最无法抗拒的东西——温暖而又安静的感情,不管是马歇、玛里拉兄妹对安妮如父母般的爱,周围人们的关心,或者少女安妮朦胧的爱情,都让我感动到不能自拔。露西·蒙格玛丽笔下的爱德华王子岛更是美得无边无际,以至到了今天,安妮生活过的这个小岛已经成了一个闻名遐迩的旅游景点。此后,蒙格玛丽又写了6本安妮系列的小说,讲述安妮以后的生活,但都无法超越第一本了。安妮带给我最大的财富,便是她对生命、对生活那份永远的惊奇感,不管前方将是什么,但永远有惊喜在等着你,不是吗?“尽管自己面前的路变窄了,出现了曲折,但照样铺满了鲜花,充满了乐趣和幸福。”安妮说。

 

    高考结束后那个无所事事的暑假,我没头没脑的到处撞书看,于是我撞到了川端康成。我读的川端的第一本书,不是使他青年成名的《伊豆的舞女》,也不是为他带来了诺贝尔荣誉的《雪国》,而是他并不知名的一篇中篇小说《日兮月兮》,因为这个隽永的名字我开始读这篇小说,读罢之后我便深深爱上了这个冷艳的日本文人。一生孤寂的川端把他的情感、他的思想都凝结到了文字之中,让人掩卷唏嘘不已,只想回头再读。作为新感觉派的代表作家,川端的文章不像他的同胞大江健三郎、夏木漱石一般晦涩难懂,却更具有日本的风骨。他的作品中都深深地蕴含着日本的传统美,日本人的精神与思想。那种忧郁的情感,绝非今日村上之辈所能及的。村上春树笔下只是他自己的小资情怀,而川端,是整个大和民族。古典的美和与生命融为一体的孤寂感,这也许就是我如此痴迷与川端作品的原因吧。他冷艳的文笔让我无法自拔。在那之后,尤其在大学期间,我几乎看了所有川端的名作,《伊豆的舞女》、《雪国》、《古都》、《千纸鹤》、《名人》……《日兮月兮》我更是读了不下十遍,成了我的最爱。不管周围的世界怎样变化,川端的文字永远能让我停留。“以非凡的敏锐和高超的叙事手法体现了日本人的精神实质”,这是川端获诺贝尔文学奖时所得到的评价。在我看来,川端不仅代表了日本,还有整个亚洲,整个东方。东方文化所具有的深厚而又细腻的情感,在他的文字中释放开来,照在了无数人的心上。

 

    知道朱天文,也是因为侯孝贤。后来发现了天文的书,当然不可错过的要读一读。读的天文的第一篇文章是开启了台湾新电影时代的《小毕的故事》,很喜欢她冷静的笔风,果然很有侯孝贤电影的风格。后来又看了她一篇写红楼梦的散文——《俺自喜人比花低》,字字都写在了我的心坎上——“宝玉写的《芙蓉诔》,祭的晴雯,也祭的黛玉,又似并不为谁祭的,祭的谁”,“两人(宝玉宝钗)结了夫妻,是彼此都错过了,辜负了”,“林黛玉的一生其实不为情,不为恋爱,是为了求一个绝对”……至此我真真正正喜欢上了天文,这位胡兰成口中的“天文小姐”。后来看了朱家三姐妹的作品,还是最爱天文。不论剧本、小说还是散文,她都信手写来却又自成风格,尤其是她的长篇小说《荒人手记》,边缘的选材,极端风格化的书写,旖旎的文字,没有了侯孝贤,更没有了张爱玲。据天文说,她直至写完这本书,才完全摆脱了张爱玲的影响。很多人觉得天文的部分作品很像张爱玲,我觉得不然,她的文章也许初看很有张爱玲的神韵,细看才知只是她自己而已。妹妹天心的作品更多闪烁着机智,而我更爱天文那种安静的思索,经过岁月洗涤,沉淀出了一段“最好的时光”。

 

    有一本书我从小看到大,从来没有看懂,而且是越看越不懂,在今后还不得不继续看下去,那当然就是天下第一大奇书《红楼梦》了,第一次看红楼好像小学五年级(好像是因为《三国演义》的热播使我对四大名著产生了巨大的兴趣),看的还是文言文版,基本上没看懂,导致我有一段时间一直以为宝玉是公子,黛玉是一丫环,因为门第关系所以他们不能在一起(汗……)。后来又看了多次,也知道了什么甲戌本、庚辰本、脂评之类的一大堆东西,爱上了红楼,爱上了一干痴情红楼儿女。故事大家都知,想了解其中真意就难了,这书可不是随便几句话可以说清楚的,我也不敢妄作什么评论。不过真真是《红楼梦》,让我对我们的文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优越感,看了红楼才明白,我们曾经站在怎样的文化高度俯看世人啊。哪怕曹雪芹只留下了半部红楼,他也是无与伦比的了。虽然雪芹原稿难寻,后四十回被篡改成了一个八卦周刊上的三角故事,但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未尽”,才给《红楼梦》留下了无数难解之谜让后人回味吧。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为何心事终虚化。

 

    好歹混到大学毕业,也算是看了不少书了,选了一些对我最重要的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总结吧。曾经有朋友说我喜欢的作家都没一个正常的,我最爱的川端和三毛都以自杀结束了自己,我喜欢普希金的诗歌,他年纪轻轻就死于一场决斗,中国诗人我欣赏海子和顾城,一个卧轨了,一个更是杀了老婆又自杀,连简·奥斯丁也是一个终生未嫁也没能长命的老处女……然后她就开始莫名担心起天文来……哈哈,这也许只是一个神奇的巧合吧。以后还不知有没有那么多看书的时间和心情,只愿还能沉醉书香,有书为伴,也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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