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大时代里傻乎乎的愤世天才,他是新不了情中悲情的浪子阿杰,他是明查秋毫的神探,他是将生死等闲视之的消防队员,他是口齿伶俐的谈判专家,他是盲打误撞的黑帮小混混,他是怒火街头的冲锋队队长,他,就是脸很黑,眉毛很粗,原本应该是个很凶的样子,但却有一个小酒窝的香港演员——刘青云。
喜欢他是好多年之前的事情,是因为他演绎的电影好看?还是因为他的演技出色?抑或是这个男人自身带有某种令人认同的气质和亲和力?我觉得这个男人有的时候身上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怀旧气息,如一品香茗,沁人心脾。而他身上独特的草根气息,又非常容易让同样为平民的我们所接受所喜爱,喜欢他,有的时候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而他最可贵之处,正像他那个小酒窝一样,能时刻让人体会到他的憨厚,他的直爽,他的实在,他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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