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老婆,我...我有件事...一直没怎么跟你说。
LP:啊?你还有事敢瞒着我?!
LG:不是的,我...哎呀,我是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所以才拖着。
LP:有小三了?
LG:怎么可能?!
LP:小四??
LG:我不是那样的人!你别老往那上面想。
LP:你背着我偷藏巨款??
LG:你看我像有巨款的样吗?
LP:不像。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LG:你凑过来我跟你说。
LP赶紧帖耳过去,生怕漏听一个逗号。
LG:我发现你同事说的都是对的,我怎么就长得这么帅捏?!气质怎么就这么好捏?!
LP:呸,不要脸!!!
开始敢正面批评下属了。
开始敢在工作间隙忙里偷闲了。
开始敢在会议上简明扼要地总结批评了。
开始敢跟难缠的包工头叫板儿了。
开始敢给懒散不干活的主儿下最后通牒了。
开始敢。。。 。。。
花了2个月的时间来适应,适应环境,适应角色,适应工作,适应人群。
总之,逐渐游刃有余了。
很好,值得自我表扬一下。
这话当是用来形容情感状态的,而我借用来,暂时形容一下我当下的工作状态。
25岁,女性,副科级领导干部。
当这些信息元素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周遭的人们不停地唏嘘感叹,前途无量,前途无量。
懵懂的我知道,也只有我才知道,当背上这些,就意味着我将迅速成长。
而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跟死党聚会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便聚到一起了,共同话题也在逐渐减少。
她们依旧关注时尚,而我的视线更多地停留在公务上面。
我在内心算了一笔帐:踏上这条路,意味着我将至少比她们苍老5-8岁。
我的天,真不敢想象5年以后了。
很晚了,取下面膜刚要睡觉,手机响了。
老公递给我,说,0871是哪的?
昆明。
昆明?是谁呢?
一声久违了的“喂”,即将沉睡的脑细胞每一刻都瞬间醒来,HY!!!
我说你干嘛呢,怎么跑昆明去了?
出差。没事做,想想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所以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呗,你老公不会吃醋吧?
呵呵,真好!我老公当然不会吃醋了。
我们聊了很多,以前的同学,现在的工作,某某跟某某终于修成正果,某某依然单身,等等。
彷佛一下子回到了大学时代。
不想不知道,一想真是吓一跳,原来我们毕业三年了。
真是久违了。
(2009-09-25 15:59)
初秋的夜晚,市政广场上,一群人围在一起,唱响一曲又一曲红歌,《歌唱祖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沂蒙小调》、《学习雷锋好榜样》......没有人在乎一台手风琴伴奏的单调,也没有人在乎音色是不是好听。
人们用这种最朴素的方式,向伟大祖国60华诞献礼!
一位老同志激动地说,红歌越唱越嘹亮,日子越过越红火!
刚才看到同学的Q签名:我深信,会有一个男人是为受我的折磨而来到这世上的。
多么骄傲。
可是我很想对她说,折磨跟爱一样,都是相互的。
昨晚因为一点小事跟LG吵了起来,嫂子和侄子都劝不住,越吵越凶。
我甚至想都不想的拎包就走,侄子拉住了我。
眼泪断线一般落下。
我发誓那一刻我不是爱他的!绝不!
我甚至想给他一巴掌。看到他那个眼神,那个表情。
后来回家的路,我独自打车,弃他而去。
甚至想回家后把门反锁了,让他爱干嘛干嘛去。
终究还是没有这么做,夜凉如水,怕冻着他。
年轻气盛,就是这样吧。
等他回来时,我正在WC,而且一反常态的锁了门。
他肯定以为我在里面想不开,怕我出事,所以我听到他找来了钥匙打开了门。
我说我在上厕所。他才出去。
一晚上我都没理他。
夜里睡觉,他老是叹气,我总是翻身。
可是就是不让他碰到我。
再后来,我看到他的胳膊又伸到了被子外面,哎,总是不长记性。
就拿起那只猪蹄儿给他扔进被子里。接着,人家就顺势搂住了我。
爱情里的两个人,就像两只刺猬,越是靠得近,越是容易刺到对方。
也许我们该保持一点距离,多一些宽容和体谅,日子才不至于过到折磨的份儿上。
一个龌龊的男人,第一次轻薄我不成,反被我打得血肉模糊。
第二次,不小心故地重游,越是不想见到他越是出了奇地见到他。以为可以侥幸逃脱,哪知道却被他追得满世界乱跑,渐渐没了前路。。。。。
凌晨,从来不做梦的我被这个电影般真实的噩梦给惊醒。
于是赶紧转身抱住身边的老公。
老公在迷糊中问,怎么了?
摇头。沉默。
妈妈说,在没有见到太阳之前,任何梦都是不能说的。
不能说。我看到窗帘外面还是有点黑,太阳公公还没这么早上班。
上班后赶紧上网找周公解梦,可是没有准确的答案。
究竟是怎么了?
自从高中时被一个同学义正词严地告之:书也是有生命的,所以请你看的时候不要随便折页或做其他记号,我喜欢我的书干净整洁。
绝对的醍醐灌顶啊!
当时我就特佩服人家,并深深地被他影响。
所以从那以后,我看书也渐渐养成了好的习惯,一般都是双手摊开捧读,以免弄皱书页。
又或者看到哪一页便随手插进张书签做记号,而不是折页。
如此,每看完一本书,合上之后,乍看,还跟新的一样。
于是我的每一本书看起来都很新很整洁,闲来无事随手翻阅,心情还似看新书一般愉悦。
习惯了床头有书,晚上就寝前随手翻上这么几页,聊以慰藉,弥补白天的浑浑噩噩。
慢慢的,老公也和我一起看书。
可是我对于他“蹂躏”书的行为,甚为不满。
为此纠正过他很多次,昨日,郁结在心中的不满再次爆发。
“能否请你爱惜我的书?不要每次看完就好像暴风骤雨袭击过一般,皱皱巴巴的它也不好受。”
“读书破万卷你不懂?!”
“你这是狡辩!谬论!要么你换一本看,这是我刚买的新书,还没来得及看呢,内容都是关于新潮艺术、新锐视角的,你未必喜欢看。”
“我就要看这本,我就要看新潮的!”
“你。。。你不是对这些嗤之以鼻的吗?!看书是为了充实思想、愉悦心情,看那些自己驾驭不了的书籍,对你来说,未尝不是种煎熬,何必呢?”
“你这是对我的嘲讽。”
“相信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这是好心的劝慰。当然,也是为了保护我的书不受你的蹂躏。”
“我还非看不可了。”
“你看也可以,但是我再说一次,请你爱惜我的书。”
后来,我发现,他开始双手捧读了。
好习惯让人受益终身。
读书是这样,爱书又何尝不是呢?
那话怎么说的来着:人,不能让尿憋死吧!
不过刚才,就刚才,我,如花似玉的一小媳妇儿,差点让尿给憋死。
这话说来不雅,但却是事实,事实!!!
光知道办准生证需要体检,体检就是做个B超啥的。
可是不知道原来做B超还需要憋尿。且是憋的特别厉害那种。
真服气了。简直无语了。
我只能遵医嘱。
买了瓶绿茶,不是一气儿也差不多就咕咚咕咚一仰脖灌了下去。
LG怕我喝得量达不到憋的程度,遂又从后备箱翻出瓶农夫山泉来。
左等右等,右等左等,等了又等。
期间LG多次焦急地问,怎么样,有感觉了吗?
咕~~(╯﹏╰)b,真抱歉啊,没有!
因为知道憋尿对人体有害,遂从来也没憋过啊。
这叫怎么回事啊!!!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等了差不多1小时又20几分钟的时候,我才稍稍有了点感觉。
于是乎我赶紧往B超室奔,吼吼~~~~~~~~
哎,经历了这么一回折腾。
千辛万苦用尽心思起草的建议报告得到头儿的充分肯定,SO,就算额头再多冒出几个痘痘也无所谓啦。
副科的事据说领导很忙,据说严格程序上还要开常委会研究,SO,就再耐心等几天吧。如果真的是我的,那就一定是我的,谁也抢不去,尽管很多朋友都打电话恭喜祝贺捎带再嘱咐几句的。
世间事,强求不得。
稍稍有点成就感了,呵呵!
加油,你是最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