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的圣诞,我恋上了一个人。蜡烛,红酒,音乐,礼物。一切都是那样的浪漫,当然,西餐厅的情调也恰到好处,还有送上的餐后甜点,让我感觉到了幸福的真实存在。我想说的是,偌大的西餐厅,除了我和那个人,就没有其他客人了...浪漫的获得是需要代价的,除了包场那笔不菲的费用,我想,事到如今,我真的想不到那些点点的往昔了...
03年的圣诞,我恋上了面包。虽说爱情没了,但我的面包还在。于是,面包王子的雅号叫到了现在。葡萄干面包、全麦面包、玉米面包、甜甜圈、松饼、薄饼、墨西哥玉米饼皮、印度薄饼和中东皮塔饼,这些都是我的最爱。在法国巴黎有一个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希腊巫师曾写过一封信给月亮女神,在信笺封口处,盖着一个弯月的图章。于是后人则将这个图案做成现在的牛角面包(CROISSANT)。我最近迷恋上了牛角面包,估计和这传说有关。心里所想的,每吃一个牛角面包,就是给天堂的那个人一封思念的信吧。
05年的圣诞,我恋上了《圣经》。很多时候我都未能过一个稳定良好的灵
圣诞将临,自己疼自己。Egoiste Platinum Eau De Toilette Spray 、Pour Monsieur
Eau De Toilette Spray
很快的就被收入囊中,从今天起,我要学会做自己的香奈儿。说真的,以前从没给自己买过香奈儿的男香,觉得那所谓的前味、中味、后味一直不太适合我。年轻人总喜欢张扬一点什么的,我对贵族式的香氛心存顾忌。但人总会老的,兴趣也会慢慢变的,随之而来的,喜好也跟着变了。
昨晚接了两通电话,巧的是都是酒醉的人打来的。两个酒醉的人都属于那种在话筒那边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完全不明白,还一个劲的大吼大闹。哎!只知道醉酒的人很烦。装疯卖傻我也会,但是,倘若我喝醉了酒,出格的事我是绝对不做的,一般醉酒的我,呼呼大睡是最明智的选择。
我爱上了MIRINDA的青苹果。哈根达斯最近去了不少,渐渐喜欢上了
都说人犯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信,亲身犯贱,为了自己。
去了清迈,一是离家很近,开车只需要10来分钟,二是停车方便,对于我这样讨厌停车的人算是福地。洗脚是件享受的事,可我偏偏不喜欢,可还是偏要去,这算不算犯贱?
明明不爱喝星巴克的拿铁,可还得硬着头皮喝下去,还要装成很喜欢的样子;明明不喜欢吃春满蕉园的泰国菜,可还得去勉强的吃,讨厌咖喱的味道,可还得装成津津有味的样子;明明喜欢抽烟,可在家人面前,还要装成反烟人士,明明喜欢奢侈品,可在朋友面前,还要装成不屑一顾,伪装自己?算不算犯贱?
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够贱的,明明恋爱了,还死不承认,更贱。
(2009-12-15 14:44)

似乎自己永远和懒惰沾不到一起,似乎这段时间内心也越发的慌张,似乎天冷的时候我开始了莫名的狂糙,似乎在寂寞中学会了容忍和坚强。歌是听多了,酒是没喝了,心是寂寞了,爱,不曾拥有了...
无意中得到个绰号“香水男”,叫我的人哈哈大笑,我却不觉得有什么,本人是喜欢香水,何况“香水男”这一绰号之前早就得过,那时低调的我久久的也就忘了这一“雅名”,在我眼里,现在只不过是旧事重提。男人喜欢香水有什么不对,只要有经济基础,没有什么不可以。
周末的时候和一帮人谈论物质与精神。我没有什么好掩饰
(2009-12-10 21:39)

明天周末,我的新生活即将开始。但一想到自己一人又将开一个半小时的车,真的有点郁闷。好怀念有司机的日子,至少,我可以在后座上安心的睡觉...
我的小雷是银色,当然了,他们叫它淫车。我想澄清的是,虽然叫淫车,但车的主人不淫哈,老老实实的一个人,这,都明了。
淫车这名,出自于一个疯子,女的,30岁的人了,还天天在我面前装年轻。不过,好男不跟女斗,想想那女的虽然开的是宝马,但也是银色,估计这名是转嫁到我名上了。叫就叫吧,这世上,开银色车的多的是,又不是我一个!
(2009-12-10 10:20)

是太单纯了吧,傻得就这样把自己给卖了!
星期天,无聊,睡到10点,开车去面馆准备吃碗小面,无奈生意太好,于是打包,3元的小面把我的小雷弄得臭臭的,烦!下车的时候从后备箱里拿了瓶香水,对着车胡乱的猛喷,心情大爽。
下午窝在房间,整理了一下许久没听的CD,该打包的打包,该仍掉的仍掉,这才发现,好多都没有拆封!疯子!
小Z。俺的朋友,最近感冒,天天吵着要给俺介绍对象,并且好称与俺门当户对。无语...这丫估计得了禽流感了,要不就是离HINI不远了,神经出了毛病,要不?怎么会冒出这傻话?
橙子。俺的朋友,最近迷上了眼镜,于是吵嚷着俺送副GUCCI的给他。并且,美其名曰要一副GUCCI的太阳镜。MD,冬天戴什么墨镜?装酷还是做了亏心事?不得知...
夏总。俺的朋友,最近喜欢上了打网球,隔三刹五就叫他的小秘给俺打电话,约了场子较量。晕,俺的工作不是陪练,要练,找奶子去,那小子,喜欢球。
奶子。俺的朋友,最近失恋,夜夜笙歌,夜夜买醉。俺不知道怎么安慰,于是一起装疯。还好,奶子的第N春终于在这寒冷的冬天提前来临,失恋的痛苦一扫而去,给俺打电话,俺和俺老婆去巴厘岛暖和了,没你份!哎,这年头,兄弟也靠不住。
空少。俺的朋友,最近在俺的盛情推荐下,一次性购入了大量的装扮,惹得女人直流口水。男人爱美不是什么糗事,就差没买裙子了。
(2009-12-08 09:03)

如果那天我没有如约而至,你会等我吗?如果我忘了你,你会记得我吗?如果我把你的手机号码弄丢了,你会打给我吗?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如果我不是我,你会爱我吗?
爱真的很难说出口,如果真的有人愿意听的话。相反的,嘴上说对说爱的不屑一顾,事实上却天天想从心爱的人口中听到。——你爱我吗?——不说。——爱不爱嘛?——自己体会!
体会?在爱情面前,如果我能体会到的话,我就不会那么的多疑,那么的小气,那么的任性。
如果我不再有那么的多疑,你还会不会爱我
一件浅绿的高领毛衣,在整理衣橱的时候,就不经意的出现在我的面前。许久了,许久没有穿过了,大概有三四年了吧,但为什么还在?之前不是已经弄丢了吗?我不爱穿毛衣,或许是因为太暖太厚的缘故。冬天的穿衣我都很简单的,一件T,外加一件厚厚的羽绒服,我就可以过完整个冬天。毛衣对我来讲,很少买,也不曾买,衣柜里的毛衣大都属于“温暖”牌的,只是,并没有给我带来实质性的温暖而已。
在成都的那段时间里,走的时候,得到的礼物就是这件浅绿的高领毛衣。她说不知道送我什么才好,希望我穿上它的时候能够想到她的存在,希望以后有机会能让她为我遮风避雨添暖。可笑,四年后的今天,我居然想到了临走分开时的画面,尽管模糊,但对白仍旧很清楚。现在的她,已经颇有名气,时常在时尚专栏里露脸,而我,依旧是一名默默无闻的人,依旧按照我喜欢的生活方式,默默无闻的生活...
动手开始拆起毛衣来,随着剪刀的起落,就这样的,一件毛衣,变成了一根根长短不一的毛线。
理不断,人还在...可曾想过,当初的爱,就犹如这断了的
(2009-12-04 21:38)

或许是年长的缘故,所以对零食之类的都漠不关心。但,一个棒棒糖,却改变了我。不是很甜,纯正的黑糖味道,不是很酸,却夹杂着梅子的纯味。拿在手上,童真?含在嘴里,幼稚?我不管其他人的想法,喜欢就好!
上网搜索了一下最近的时事消息,发现我离世界越来越远了,老生活在一个人的空间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我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就是每天晚上通过PPS看韩剧。最近看了《Iris》,剧情算精彩,人物也算吸眼球,无奈似乎聪明的我总能洞悉出随之将要发生的故事情节,所以了,就这样大概的看了。
这段时间一直被离婚事件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