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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合同上写的是“定金”那么房地产公司就可以不予退还,除非它有其他的违约是由。从法律上来说,“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以此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都作了同样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房地产公司违约,不把房子卖给你,那么你就可以双倍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你们都履行了合同,那么定金就作为预付款从你支付的购房总价中扣除。但是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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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14:15)
30岁的集庐,在伏牛山深处的一个遥测营里挂职,每日踢足球、下围棋、读卫斯理、二月河、听张惠妹歌、学开车、吃羊肉汤,那一年,成为整个人生最有烙印的一年,身心也是最愉快放松的一年。转瞬十年矣!这十年,去大报社、军转、进入公司职场、做集团网站、编宣传册、当足球队长、受黜、接触发小,买房卖房,买股票卖股票,晃晃就过去了。和十年前一样,这几日偷得浮生半日闲,回眸一望,人生苦短。真的该做点什么了,按自己的意愿和理想去生活,这才是生命的价值。稻盛和夫的阿米巴哲学和经营哲学,可以作为自己以后做事的参考。套句俗话:站在新的起点,又一个轮回,要有自己新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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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购房正式合同未签首付定金应返还退房者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刘洋 李煦) 如今,购房者与房屋开发商签订的购房预订书中常常载有“超过约定期限,将不退还预订金”的条款。但如果购房者已把预订金转化成首付款,但又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后果将会如何呢?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由预订金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法院判决,在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提出退房,转化为首付款的预订金开发商也要给予返还。
据了解,2001年6月18日,北京人孙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购买房屋预订书,载明如果孙先生在5天后不放弃预订,其所付预订金不予退还。孙先生于当日交付购房预订金1万元;6月30日,又按预订书的约定,交付购房款9.501万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孙先生已交付的购房订金1万元作为首期购房款的一部分,为孙先生出具了10.501万元的购房发票。
但直到这时,双方仍未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01年9月,孙先生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10.501万元预付款。而房地产开发公司则认为,孙先生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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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1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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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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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才不遇

文化

  每一年金秋时节自然界的风景都大体相似,每一年金秋时节自己的心境都大不相同。记得昔年在六朝古都金陵城念书,因为酷爱唐人王勃的文字,经常在晨曦微露的时候跑到南京政院古色古香的校园一角,在充满新鲜空气的树林里面,仰头吟读片刻,低头凝想几时,直至将他的那篇脍炙人口千古流传的<滕王阁赋>烂熟于心倒背如流方才罢休。

  其实王勃在写这篇灵气流动的骈文的时候年仅十几岁,但他在描摹风景和借景抒情方面的才华却已经达到大师级的水准,文章从斯时斯地的山水谈起:在这样一个水静山清的秋天下午,诗人独自骑着一匹瘦马,向着迤逦蜿蜒的群山前行,为的是寻访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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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有来生

休闲

你的这封长信写得很伤感。其实天各一方的人,保留一些美好的情感和记忆更好,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何其深刻。感情易变,尤其在现代快节奏的都市,尤其在北京这样非常物质的城市,所以我格外珍视这残居一隅的真情,我觉得它稀少而真实,虽穿过岁月的如烟雾般的云层,看上去却愈发清晰,弥足珍贵。
我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我曾真正爱过你。也许与心中的另一个影子有关,但在那个年龄阶段,我是真的。爱与婚姻的确不能划等号,当外界的各种条件物转星移,分合消散皆常态。你对那个阶段的记忆,恰如我对大学时代的记忆。但我们应该向前看,对吗?
你记得那么多的细节,可见用情之深。此情诚待可追忆,我非寡情薄义之人,让我们一直保留这种纯洁可能是最好的选择。见面其实并不是太重要,保留记忆中的感觉比见面更重要。你见了我,一定会失望,我见了你,也说不定。你说想一个人常到泪流满面,真见过后,很可能会放下所有的期望,安心地睡上一觉,从此再无它想。
记住,永远不要有被遗弃的心态。没有人可以遗弃你,除非自己。不要让你童年的记忆影响你仅仅25岁的光明未来。不要企图去依靠任何人,要让别人来依靠你,即使是爱你的老公,也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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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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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

文化

记得在上封信里我曾说过,这里的条件使我能够有机会,在这一年时间里做点长期以来一直想做却总也找不到时间和心情做的事情。可以把这个阶段看作人到中年时临时休息的一个台阶。在这里我凭栏远望,回首向来,借以调整和整理一下自己的心境和思路。

南朝是我栖居之所。条件简陋自不必言,通邮渠道不畅却是无法以一已之力克服的。我对这种周期长达半月有余的古老沟通方式望而生畏,尽管我们都更加喜欢用钢笔一字一划写在粗糙信纸上的那种气息和亲手接过邮差递过来信件的那种厚实感愉悦感。你若喜欢纸质东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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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文化

前段时间做了一个普通的胆结石手术。这一个月在家里休养。由于这个手术,也由于有了一个比较充足的时间,更由于长期以来的文科熏陶、工作性质和思维习惯,促使集庐开始认真思考生与死的问题。

  首先,这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必须思考无法回避的问题。既然它迟早要来,那就宜早不宜晚,早点思考清楚,可以在它突如其来的时候从容面对。绝大多数人本能地拒绝思考这个问题,采取驼鸟政策和掩耳盗铃的方法,终归不过是自我欺骗,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集庐不主张这样的处理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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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如果各位朋友有兴趣,我会在今后的日子里把更多的生活经验写出来,在这里,我还是再一次要重申一点,这些都是来自于我的生活中的经验,都是我自己的感受,也就是通产所说的野路子。显然不能和专业的教科书相比较。希望大家在看得时候,能够发现错误。并且能够指出,让更多的人进行相关的讨论。毕竟有很多事情,不可能给你改正错误的机会。

        谢谢大家。谢谢各位的鼓励。
        最后,我再一次的声明,这不是教科书,这种来自生活的体验肯定会有一些错误,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指出,因为人命关天,很多事情不可能让你再重新来一次。


      一、批发市场逃生

     
    刚才看到常失火的照片,就想说一说逃生经验,如果能够在有一天救人一命,也算是积德之事。我去过的很多批发市场,大多始建于80年代,一般是由旅馆,或者人防公室建成的。总体上来来看,这些场所,由于寸土寸金,商铺林立,所以都比较狭窄拥挤,道路复杂。初来乍到的人进去之后,一般很难辨别方向。一旦发生失火。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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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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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甜蜜的复仇:把你的影子加点盐,腌起来,风干。老的时候,下酒。(夏宇)
远与近: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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