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方擅自销售定做产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2011-08-25 10:56
案 情
2011年5月19日,江苏省D市益达空压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达公司)向当地工商机关投诉,称同市腾联空压机有限公司购买并使用了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工商机关立案调查后查明:益达公司于4月份与某镇福利厂口头约定,由福利厂为益达公司加工标有其注册商标标记的空压机气缸,具体加工数量未明确,但益达公司当时明确要求福利厂加工的气缸必须全部销售给本公司,福利厂不得自行销售。后福利厂未经益达公司同意,以每只15元的价格销售给腾联空压机有限公司标注益达公司注册商标的气缸200只。
争 议
对于该案应如何处理,执法人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益达公司与福利厂之间构成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作为承揽方
是正当使用还是商标侵权?
2011-08-25 10:56
案 情
江西省某县王某生产的金鸡牌豆腐乳在当地及周边县市享有较高声誉,并依法取得了注册使用在豆腐乳产品上的金鸡图形商标专用权。为了突出体现金鸡图形的整体美观性,王某在使用该商标时并未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邻县的李某将金鸡商标图形使用在自己生产的豆腐乳产品上,只是将王某金鸡商标图形中的红色鸡冠修改成金黄色,同样未标注注册标记。同时,李某将产品包装上厂名、厂址的字体缩小。一些消费者对王、李两人的豆腐乳产品产生混淆误认。王某向李某所在地工商机关举报,要求维护其金鸡图形商标专用权。
分 歧
李某所在地执法人员在讨论王某的举报请求及李某的行为性质问题上,产生了不同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属于正当使用。理由是
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政处罚应撤销吗?
2011-08-25 10:56
案 情
2011年3月21日,Y市J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J县泰和酒行销售的洋河牌“海之蓝”白酒为假酒。J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现场扣押涉嫌商标侵权的洋河牌“海之蓝”白酒21箱,与该批白酒有关的合同一份,当事人银行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各一本,并当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和财物清单。
4月10日,J县工商局对当事人泰和酒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没收侵权商品假冒洋河牌“海之蓝”白酒21箱,并处罚款2万元。4月11日,上述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4月30日,J县工商局将侵权商品罚没解缴入库,并通知当事人尽快缴纳罚款。
5月10日,当事人就J县工商局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分别
对《从一起商标侵权案例看对商标权利人鉴定证明的审查》一文的讨论
2011-08-18 11:30
案情回放
7月21日,本版刊登了《从一起商标侵权案例看对商标权利人鉴定证明的审查》一文。文中所述案情为:老城隍廟是上海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项链、戒指等金银饰品。个体工商户林某经工商局登记了“某市城隍庙银楼”字号名称,委托某厂家加工铸有“老城隍廟”或“城隍庙”等字样的金银饰品,并对外销售。2011年4月,上海某公司现场鉴定,认为林某销售的铸有“老城隍廟”及“城隍庙”等字样的金银饰品系侵权商品,请求工商机关查处。对林某销售铸有“老城隍廟”字样的金银饰品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办案人员没有争议,但对林某销售铸有“城隍庙”字样的金银饰品,是否构成侵权,办案人员观点不一。
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是老城隍廟注册商标具有显著特征的是“城隍廟”三个字,“庙”与“廟”仅是繁简体不
对《这起商标侵权案应该移送司法机关吗?》一文的讨论
2011-08-04 10:46
案情回放
7月14日,本版刊登了《这起商标侵权案应该移送司法机关吗?》一文。文中所述案情为: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某米厂系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从事米制品加工。该厂于2010年12月从外地旧货市场购进印有“东北大米”字样的包装袋2600个。这些袋子正面的左上角突出使用行楷体建三江标志,外加两道椭圆形圆圈,右上角使用了伪造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下边标注的厂名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宏发米厂,厂址为黑龙江建三江农发区。
某米厂于2010年12月28日开始生产,于12月底被查。执法人员认定,某米厂生产的1451袋大米总案值为55074.9元,未使用的包装袋案值675元,非法经营额共计55749.9元。
经查,建三江商标的权利人是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该注册商标标
须分清“迎宾”二字的使用方法
——关于驰名商标产品使用他人商标定性问题的讨论
2011-07-28 09:39
案情回放
6月9日,本版刊登了《驰名商标产品使用他人商标如何处理》一文。文中所述案情为:贵州迎宾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酒类商品上注册了第105397号迎宾商标。从事白酒生产销售的江苏某公司在第33类酒商品上注册的A商标,于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自2010年6月起,
江苏某公司生产了1万箱在瓶贴上使用“迎宾酒”字样的A商标白酒,并按约定交由某经销商在河南省独家经销,销售额为5.8万元。2010年9月,某工商局接到投诉查处此案。对于江苏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办案人员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第二种意见认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第三种意见认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原文作者赞同第三
对制桶制罐企业商标标志印制问题的研究
2011-07-21 09:49
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规范商标标志印制行为也是工商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对商标印制领域进行监管很有必要,特别是对制桶制罐企业商标标志印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要加强研究。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家制桶制罐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一般情况是:制桶制罐企业承接产品包装物加工业务后,购买铁皮(金属材料),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印刷企业按照委托单位的需求将商标和装潢等图案印刷在铁皮上,使原有的铁皮成为带有商标的铁皮,再将印刷好的带有商标的铁皮(可制作商标标志的半成品)返还制桶制罐单位。制桶制罐单位再经过裁剪、焊接、拼装加工合成为桶或者罐。在此过程中,制桶制罐企业往往没有核查委托人提供的商标证明文件,就直接将商标印制业务委托给印刷企业,使商标印刷企业没有尽《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
从一起商标侵权案例看对商标权利人鉴定证明的审查
2011-07-21 09:49
【案情】
林某为个体工商户,在工商局登记字号为“某市城隍庙银楼”。2011年4月,工商局接到老城隍廟注册商标权利人上海某公司的举报,称林某销售侵犯老城隍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银饰品。经工商机关调查发现,林某销售的金银饰品上铸有“老城隍廟”及“城隍庙”等字样,而老城隍廟是上海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项链、戒指等金银饰品。上海某公司现场鉴定,认定林某销售的铸有“老城隍廟”及“城隍庙”等字样的金银饰品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请求工商机关按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争议】
林某销售铸有“老城隍廟”字样的金银饰品,虽然字体与老城隍廟注册商标不同,但字样、发音、字义完全一致,且使用在相同类别商品上,应认定为近似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有争议。但就另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表示
工商机关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很好成效
2011-08-25 10:56
本报讯
8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自治区工商局起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会上指出,自治区工商局在推进商标战略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治区政府支持《实施意见》尽快出台。
会议同意成立自治区推进商标战略领导小组、设立商标战略发展专项资金、适时召开自治区推进商标战略大会,以及由政府办公厅发文组织相关厅局领导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战略宣讲团”来疆宣讲。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王新怀在会上作了《实施意见》的说明,并就成立自治区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等四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汇报。《实施意见》明确了2011~202
开辟蓝色经济的新天地
——山东省青岛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采访记
2011-08-25 10:56
□本报记者 喻山澜
在伸向黄海深处的山东半岛上,有一片绿色的土地,那就是青岛市。她是一座时尚之都、浪漫之都、品牌之都。在众多知名品牌的簇拥下,青岛越发显得美丽。
7月下旬,记者前往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采访这里已经进行多年、至今正在深入推进的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一
从富有德国建筑特色的青岛火车站走出来,记者就与一阵夹着热浪的海风不期而遇。接站的青岛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颖指着不远处海面上的一长段栈桥和亭子说:“那就是著名的栈桥,青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