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指南明确了企业风险管理不仅要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还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应对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这一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据了解,此标准是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支持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中国移动等单位,历时两年起草制定完成的,这也是企业法律工作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的制定标志着社会各界以及企业自身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视与关注,我们期盼着我国律师能在以后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成为企业管理层的智囊团。
另据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有需要的人士可以购买阅读。
近日,我作为代理人参与了一起票据确权案。这起案件引发了我对承兑汇票的转让与贴现的一些思考。现在记录下来,希望能为我国承兑汇票的规范使用和流转尽到一点绵薄之力。
在这起案件中,我的当事人作为被背书人持有一张付款人为A银行的承兑汇票,由于距汇票到期还有一段时间,而当事人急于用钱,与第三人达成背书转让合意,在背书人一栏已加盖印章而被背书人一栏还未及加盖印章时,由于轻信他人可以将此汇票尽快兑现的承诺,而将此汇票交付给他人,十三天后仍无法于此人取得联系,方意识到上当受骗,及时到汇票付款行办理挂失支付,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在公示催告期间,B银行作为该汇票的持票人向法院申报权利,并称其在我的当事人申请挂失止付前已为该汇票提供了贴现服务,并且根据票据记载,在我的当事人之后,该票据分别背书转让给C公司和D公司,由D公司作为贴现申请人向B银行申请了贴现。经查,C公司为一虚假公司,在工商查询时没有改公司的任何记录。
根据《票据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
关于印发《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发通﹝20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总政司法局:
为了贯彻落实《律师法》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要求,全国律协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并经全国律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颁布。现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印发你会,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2009年12月27日七届二次理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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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正式成为天津金宜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之一。很高兴能加入到这个十分具有凝聚力的团队。我自己正如我的博客昵称所示:“雏鹰展翅”,“雏”显示了我的年龄,“鹰”象征着敏锐、果断的性格特征,“展翅”则是我现在的状态。我期望与金宜舰团队共同翱翔!
天津金宜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3月,乍一看比较年轻,但是您得细究,它是由天津市资深大律师赵建华(一级律师、博士)和他带领下的精英团队组成,这个团队还拥有全国最优秀的法律专家、学者和著名律师组成的智库。团队与智库合力出谋划策,提供最佳的法律方案和办案策略,提供高层次的法律服务。
金宜舰律师事务所拥有全新的办所理念、现代的管理模式、优秀的法律人才。其战略定位是:学习型、专家型、总部型的高端律师事务所。
金宜舰律师事务所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