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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2月份预提的年终奖(估计金额),实际发放月份为2月份。我们的
问题是:
(1)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申报?是2月份还是1月份?
(2)年终奖的个税优惠一年适用一次,这里的一年指的“税款的所属期”还是“税款的申报时间”?
(3)12月份计提的年终奖的税款所属期应该是2008年,那么如果2009年期间再发放一次性奖励,是否还可以使用该优惠算法?
答:
(1)根据个人所得税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2)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这里的“一次”应该是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款项计算代扣税款时适用。
(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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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从行政机关退休后,受聘于另外的企业。请问退休工资部分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 ……
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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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所支付的补偿金额,除了含按照应付工资计算的补偿金外另外还包括一部分加班费的补偿金,这部分补偿金是否可以并入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补偿金比较大的情况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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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企业业务人员出差时平时按40元每天给以出差补助,报销时不再报销住宿费。年终根据完成的销售量进行差额补助。某业务员06年因完成100万元的销售量,根据规定每天可以按每天60元领取差旅补助,2008年共计出差254天,2009年3月一次性领取2008年差旅费差额补助5080元。请问:1、原每天40元的补助是否并入出差当月工资总额缴纳个税?2、5080元是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税还是分到各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按国家规定的差旅费补助标准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的差旅费津贴允许在税前扣除,在扣除以上项目后,(扣除限额为职工取得的差旅费性质的收入)将职工取得的差旅费津贴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008年全国税法知识大赛网址:http://www.e521.com/sfds/
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只设个人奖,由2008’用友汇算通杯全国税法知识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网上答题和《财会信报》答题卡答题产生成绩决定,由高到低获得奖励。全国共设特等奖10人,一等奖100人,二等奖1000人,获奖者名单将在《财会信报》和中华财会网上公布,由财会信报社、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2008’用友汇算通杯全国税法知识大赛试题解答
一、单项选择题(60道题)
1、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
A、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
D、招待所预定火车票的手续费
2、根据最新增值税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
A、6%
B、4%
C、3%
D、13%
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范围的是(
A、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B、利用煤矸石生产的电力
C、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D、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4、某企业将一批以前购入的材料毁损,账面成本12465元(含运费465元),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为( )
A、2119.05元
B、2075元
C、2390元
D、2040元
5.下列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委托加工收回已纳消费税的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规定“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就此,不少纳税人以为这是一项新政策,询问该如何享受?是否有范围限制?要注意哪些政策规定?笔者结合相关政策与各位同仁探讨如下:
今年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截止6月2日12时,全国共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417.42亿元,其中很大部分是个人捐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重申:个人将其所得向地震灾区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5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8]55号文)再次就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作出明确。笔者现就相关政策提醒如下。
一是公益性捐赠途经的限定性。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并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问题:我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2005年以前,我公司原国有股东先后从公司借款1300余万元,因该股东除拥有我公司股权外无其他经济实体,且诉讼案件不断,因此我公司于2005年采纳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对该国有股东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1300万元坏账准备作为纳税调整增加项,缴纳了企业所得税。2007年2月该国有股东将我公司股权转让,当地政府明确该股东所欠我公司款项不再归还。现该股东已无任何经济偿还能力,即将宣告破产,该笔欠款形成实际坏账损失。请问我公司实际形成的这笔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