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6-11
版次: 人民公安报01版
“我身边的爱民警察”栏目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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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人民公安报01版
“我身边的爱民警察”栏目征稿启事
标签:
杂谈 |
本报作者: 徐灿
日期: 2009-11-23
版次: 人民公安报01版
字数: 1122
孟建柱在人民公安报社调研时强调
遵循传播规律提升办报水平把公安报办成基层民警喜爱社会关注的报纸
本社迁址公告
2009年10月27日
人民公安报社2009年11月2日起迁至新址办公。报社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邮政编码:100160,问讯电话:(010)83731000、83731144。
特此公告。
人民公安报社
人民公安报国庆专页
http://www.cpd.com.cn/gb/newszt/node_1026.htm
10月1日各地媒体头版
http://news.sina.com.cn/pc/2009-10-01/326/1497.html
10月2日各地媒体头版
日期: 2009-08-15
版次: 人民公安报01版
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
对酒后驾驶的驾驶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三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治理酒后驾驶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要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单位内部人员酒后驾驶责任追究制度,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单位、个人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要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针对酒后驾驶危害性大、具有反复性等特征,公安部将启动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的修订,并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从法律层面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
日期: 2009-04-28
版次: 人民公安报01版
全国社会治安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