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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场
【夜晚的楼顶平台,马路和明明。 】
明明:我是说“爱”!那感觉是从哪来的?从心脏、肝脾、血管,哪一处内脏里来的?也许
那一天月亮靠近了地球,太阳直射北回归线,季风送来海洋的湿气使你皮肤润滑,蒙古形成的
低气压让你心跳加快。或者只是你来自你心里的渴望,月经周期带来的骚动,他房间里刚换的
灯泡,他刚吃过的橙子留在手指上的清香,他忘了刮的胡子刺痛了你的脸……这一切作用下神
经末梢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所说的爱情……
马路:有的犀牛生活在干燥而开阔的草原地带,有的犀牛则喜欢栖息在浓密的森林中,他们
吃的食物也不同,有的喜欢吃草,有的喜欢吃树叶,有的草和树叶都吃。犀牛的名字来源于希
腊文,是热带动物。世界上的犀牛有五钟:黑犀牛,白犀牛,苏门答腊犀,印度犀和爪哇犀已
经基本灭绝了。像图拉就是生活在非洲草原的那种。
明明:图拉是谁?
马路:一只非洲黑犀牛。
明明:你养的?
马路:嗯,犀牛的视力很差,人长什么样子它不大看得清。
明明:你是动物园的?
马路:你想去看看图拉吗?
明明:去动物园?我很久都没有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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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女孩明明被蒙着眼睛绑在椅子上。年轻人马路坐在她旁边。 】
马路: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高楼和街道也变幻了通常的形状,像在电影里……你就站在楼梯的拐角,带着某种清香的味道,有点湿乎乎的,奇怪的气息,擦身而过的时候,才知道你在哭。事情就在那时候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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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别的,昨日同蔡飞小麦哥饮酒,居然说起加洲梦呢首歌。想起那年在武汉的唱片店打口贩子里找这首歌,几辛苦。那时候又没有网络,不像现在。
找来一段文字,歌曲就部落格的第1首。
2001年3月18日上午,美国民歌手约翰·菲力普斯(John
Phillips)因心力衰竭死于洛杉矶,享年65岁。美国所有主要媒体均在头版报道了这个不幸的消息。要说的就是这位约翰·菲力普斯,他到底做了些什么事情呢?他一生主要就做了两件事:
第一,他组建了“爸爸妈妈乐队“(The Mamas and the
Papas)。约翰·菲力普斯原是一支名叫“行者“(Journeyman)的民歌合唱组的成员。一次他去旧金山的一个酒吧演出时,台下一个才十六岁的漂亮的女中学生被这个身材瘦高(他有一米九十多),充满自信的歌手迷住了,竟然跟着他跑到纽约。当时二十五岁的菲力普斯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两个孩子,不过这可难不倒这位名叫米切尔(Michelle)的任性的加州姑娘。她跑到菲力普斯的家里,要他的妻子离开约翰。菲力普斯夫人早就知道丈夫在外面经常沾花惹草,竟然一点也不惊讶。她还劝米切尔说,约翰在每个城市都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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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之后重新看《玻璃之城》,那些一直以来感动人的细节,还是那么有力,并且,更为有力,可以发现更多的细节。你真的会为它在心底喝彩。
就比如黎明游行被抓后出现这首歌〈when i was young〉。它属于我重新发现的细节。S姑娘帮我找到给我,我给玩朋克的朋友听,朋友立马就说了:
靠。雷蒙斯啊。。。朋克鼻祖啊。。。我有他N多盘
我有他们N多盘
你喜欢他们乐队?
朋克青年们都喜欢装皮革服装估计就是从他们开始的。。。
当年性手枪乐队都拿他们当偶像的。。。
S姑娘找来还有个越战视频,也一样让人喜欢。70年代的米国,香港,或者70年代的年轻人,他们的血是一样的温度。
作为一个英文盲,听了这么多遍,不知道是为他的声音感动,还是为电影。
那个年代,真有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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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更新是因为:
肥仔忙着呢肥仔忙着呢肥仔忙着呢肥仔忙着呢
肥仔忙着呢肥仔忙着呢肥仔忙着呢肥仔忙着呢
还有就是肥仔我现在玩开心网啦~~
这是个适合及时互动相互调情辱骂抢钱的OFFICE小游戏~~
总之,这是个比部落格好100倍的玩意。
SO,这里更新会很慢很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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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假第一日,去罗尔家看欧洲杯。
同其子果然上楼,天正黄昏。
按门铃时,忽闻侧面传来敲击声,寻声望去。
见一模糊小儿身影,在屋里同果然打招呼。
隐约闻其声:要不要到我家来玩?
果然说:这是我陈干爹。他来我家看电视啦。
我冲其挥挥手。
里面的人,也挥了挥手。
上楼时,果然说:
就是他玩的你的跑跑卡丁车。
罗果然见我卡丁车级别甚高,拿去玩。
这个小朋友为这个号装备了高级的跑车。一个眩彩的光环。
还有,一对兔女郎般粉红的长耳朵。
我对罗尔说:
你看你家儿子干的好事,把我的卡丁车搞得这么娘娘腔……
中国队打卡塔尔上半场结束。
门铃响起。
他的小朋友喊他下去玩。
讲义气的罗果然下去了。
我还在想那个没有开灯的屋子里
小朋友拍打玻璃窗的样子。
我们觉得他们之间有神圣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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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广西的小林同学聊天,想起一些事情。
1
小时候起大早床,只为去小河边钓鱼。一早晨钓得小小两尾,犹豫了一下,把鱼放回河里。
转身就走。
2
和小伙伴去叉青蛙,收获颇丰。谗甚,问其如何杀而食之。
曰:一刀取其头。
然后呢?
然后就是剥皮呀,只需一扯,皮就顺着身体、四肢褪下,肉感十足的青蛙就出来了。
闻之,转身就走。
3
乡人捕麻雀。言说夏日之夜手电筒照之,巍然不动。
麻雀可油炸之,亦可青椒红烧之。
欣然同往。见捕雀之工具为一尖头铁丝,置一木板上,以弹簧为引力。遇雀则射之,贯穿其身。
余为之执手电筒而不忍。
次日喊余同食。余诺而不往。
4
夏日有大水。蛇类皆出。
有同学手执两蛇,皆曲于其腕。
问其捕蛇绝技。
曰:只需在其前以脚踏地,必昂其首,迅执其七寸。无一失。
言毕,于操场数示其技。皆成。
晚自习后唤余食肉啖汤。
余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