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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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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以及消费维权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护深圳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消费者工作委员会组织第二届律师维权志愿团全体律师,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领导,以及深圳大学的法学教授、讲师等专家,于2009年12月15日在深圳市迎宾馆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消费维权立法研讨会》,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深圳经济特区消费维权方面的立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热烈、有效地讨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陈伟律师作为市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志愿团的二十七个律师中的一员,参加了此次为期一天的研讨会。
会议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陈少文主持,由市消委会办公室消指部梁超美部长介绍了推进消费维权立法工作情况。随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消费维权工作的副局长吴红艳进行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对深圳律师热心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律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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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以及消费维权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护深圳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消费者工作委员会组织第二届律师维权志愿团全体律师,并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领导,以及深圳大学的法学教授、讲师等专家,于2009年12月15日在深圳市迎宾馆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消费维权立法研讨会》,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深圳经济特区消费维权方面的立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热烈、有效地讨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陈伟律师作为市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志愿团的二十七个律师中的一员,参加了此次为期一天的研讨会。
会议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陈少文主持,由市消委会办公室消指部梁超美部长介绍了推进消费维权立法工作情况。随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消费维权工作的副局长吴红艳进行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对深圳律师热心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律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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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律师长期以来关注律师业的发展,并多次撰文就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律师维权、律师文化制度等与律师相关的热点焦点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由于陈伟律师在关注律师行业发展及热心社会公益方面的积极表现,从2009年11月1日起,《中国律师》杂志社特聘请陈伟律师担任特约评论员,任期为一年,即从2009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1日。
《中国律师》杂志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是目前全国发行量最大的律师刊物,由于该杂志把握时代脉搏,紧扣律师所关心的话题来选材,并报道与中国律师制度、律师行业相关的各类重大事件或者新闻,而倍受中国律师的热捧和追崇。
2009年11月2日,深圳发生了一起歹徒假借咨询为名进入律师所,劫走律师财物的入室抢劫恶性案件。案件发生后引起深圳律师界乃至全国律师界的震惊,作为一名深圳执业律师,我对此事高度关注,并专门写《律师在律所被抢劫引发的思考》一文,发表于《中国律师网》、《华律网》、《中顾网》、《新浪网》等各大有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发表了自己对该事件的看法,并进一步提出了执业律师如何做好风险防范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全社会对此事件的关注。
我们一直在寄希望予公安机关,希望能够早日破案。我发表了上述文章后,全国各地有多名执业律师打电话给我,表示对此事件的关注,并询问案件侦破等进展情况,我也一直留意此方
2009年12月5
(深圳陈伟律师
(深圳陈伟律师
买断工龄款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是作法不一,因此对此存有争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没有涉及到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
又一起以律师为被害人的刑事犯罪案件发生!而且是发生在律师事务所里面!!
在很多文学或者影视作品中,律师被描绘成法律的守护神。律师到处伸张正义、振臂疾呼,尤其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出色表现,更是让世人见识了律师的胆略和智慧。律师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严重侵
近段时间以来,“钓鱼”一词成为网络新词,并频频引起人们的关注。“钓鱼”来源于上海行政机关的“钓鱼执法”,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该事件的起因。
2009年9月8日在上海闵行区,一“路人”自称胃痛且打不到车,请求私家车主张军稍带去医院。谁料“路人”并非真的胃痛,该车主张军则被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认定为“无证经营”罚款
[深圳陈伟律师]:国庆欢庆之际,国家和地方有多部法律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的法律法规关系到某一特定行业的发展走向,如新修正的《邮政法》、《保险法》,有的司法解释涉及到群众所关心的话题,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有的法律法规甚至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婚姻登记、啤酒、化妆品、饮用水等。为帮助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