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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郭店楚墓竹簡《老子》三篇,“物”皆作“勿”,“如”皆作“女”。見《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

[21] 引自吳毓江《墨子各篇真僞攷》,見吳氏《墨子校注》,中華書局1993

四 本文結論

 

綜上所述,《莊子》〈天下篇〉及《韓非子》〈顯學篇〉所言墨子後學分化與紛爭,於今存《墨子》一書,可以攷其大略。《尚賢》諸文“皆分爲上中下三篇,字句小異,而大旨無殊”,足證《韓非子》“墨離爲三”確爲事實。又〈親士〉諸文,既有“墨家餘論”,又有“以儒言緣飾”之迹;而〈非儒〉一文,又僅有兩篇,可見墨家後學對待儒家的態度並不一致。“三墨”內部,有“親儒”與“非儒”的對立,當是不爭的事實。

 

四,“兼愛說”的發展及“愛人”與“愛盜”之爭。

譚氏戒甫曰:“夫子墨子創兼愛之說,其義初極平庸,固非幽深奇詭之談也。及三墨出,率其門徒,肆其論辯,推而廣之,因以曼衍。乃晚世墨者,風會所趨,愈益馳騖其說,……茫無畔涯,蓋已不可究詰矣。”

二,“名”“實”“同”“異”之爭。

名,實名,實不必名。苟是石也白,敗是石也,盡與白同;是石也,唯大不與大同。是有便謂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諸以居運命者,苟入於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諸以居運命者,若鄉里齊荊者,皆是。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廟者,皆是也。(〈大取〉)

諸家讀作:“是石也唯大,

關於〈大取〉、〈小取〉之稱名,前人往往不得其解。畢沅曰:“篇中言‘利之中取大’,即‘大取’之義也。意言聖人厚葬固所以利親,盛樂固所以利子,而節葬、非樂則利尤大也,墨者固取此。”孫詒讓則曰:“其名‘大取’、‘小取’者,與‘取譬’之‘取’同。〈小取篇〉云‘以類取,以類予’,即其義。”

二 《墨子》各篇之性質及其與“三墨”之關係

 

我們認爲,“三墨”紛爭的論題,既不能僅僅坐實爲“堅白”“同異”之爭,也不能拘限於〈經〉與〈經說〉迫窄以求。當於今存《墨子》一書,夷攷各篇之性質,而後定其範圍,覓其蹤迹。

《漢書》〈藝文志〉錄“《墨子》七十一篇”,今僅存五十三篇。此五十三篇之文,胡適曾分之爲五組,且對各組文章之性質、真僞及其哲學價值作了評判。今從其所分而略其所評,錄之於次:

第一組 〈親士〉、〈修身〉、〈所染〉〈法儀〉、〈

“三墨”紛爭與兩〈取〉立名攷

 

 

一 墨家學派的內部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