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chencan[订阅]
个人资料
我的另一个播客
璨的地盘(中国播客网)

我喜欢的电影和自拍的片段

舅舅陈君杰的BLOG
七十岁的舅舅

一位刚毅、正直、富有爱心和风趣的长者

分类
    内容读取中…
图片幻灯
友情链接
五月快门的BLOG

同名同姓的帅小伙

乱…… 的BLOG

同名同姓的学生哥

焱焰的BLOG

同名同姓的大女孩

明白的活的BLOG

同名同姓的学生哥

绝口不提爱你

将是一位好医生

刀刀四叶草

说是刀刀更像草的小孩

璨璨的BLOG

同名的大一学生妹

木直(老同学)

第一位我想链接的熟人

初建BLOG自白

初建BLOG自白

我的家乡在海边,海的辽阔总让我觉得世界并无边缘。小时侯我常望着海平线发呆:“世界这么大,海的那边是否还有另一个我?”长大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眼前的大海仍是那么无穷无尽、那么容易让人产生不切地遐想……

我叫陈璨,一个很少见的名字,一个常被写错、叫错的名字。据词典上的解释,“璨”义指“玉石的光芒”,只能组成唯一的词汇——璀璨。而“璀璨”一词也不常用,以本人的陋见,九十年代以前的报刊杂志上几乎不曾出现这一词汇。九十年代开始,由于娱乐界的活跃升腾,荧屏上开始闪现一些“星光璀璨”、“群星璀璨”的字眼,但还是用得那么单调那么枯燥,总是有“璀璨”就必有“星光”之类冠首。

无奈啊,只怪“璨”字的组合性太差,也难怪别人不会轻易想到用它了。当然,时间久而久之,也就更难怪许多人不识得它了。

小时侯,我在乡下的民办小学读书,曾有一位语文老师批评我:“现在是新社会了,不许写繁体字,‘灿烂’的‘灿’不是这样写的!”我委屈啊,我多少次捧着《新华字典》向她解释,可她还是固执地认定这就是繁体字。为了教训我,还在我几次考试时,以“名字写错”为由狠狠地扣了些分。难忘的往事啊,就为了这名字!

后来,我慢慢地明白了,看不懂我这名字的何止一两人?体育老师常在点名时大声叫喊:“陈……陈什么出来!”化学老师更有意思,他总是喜欢拿红笔把我作业本上的“璨”去“王”边改“火”边,给我创造了一个字典上也没有的字。遗憾的是,后来在许多杂志之类的印刷品上也看到了这个怪字!再后来,我也就慢慢习惯了,已不在意别人怎么乱叫“陈璀”、“陈jié、“陈什么”的。当然,不得不面对的麻烦还是有的,比如一不小心交代,证件、发票、机票、报表之类,总会出现错别字——陈X唉!

因为名字给我带来了许多特殊的经历,所以也让我有了一个名字的情结。

初建BLOG自白2

本以为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叫陈璨,因为在日常生活里也实在未曾遇见。直到有一天,我想利用百度搜索查找自己曾发表过的东西,把陈璨作为关键词打入搜索,却意外发现了许多叫陈璨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律师、医生、学生、搞贸易的、搞艺术的、搞体育的……什么样的人都有,甚至还有清朝诗人、元朝的王、苏轼的好友也叫陈璨!当然,以一个茫茫网海来说,陈璨的数量并不算多,比起王强”“李伟”“张芳”“林丽等称谓少不止百倍。

初建BLOG自白3

但,正因为量少,才觉得尤其亲切!每见一位陈璨,每每都有些许感动!所以打那以后我就一直默默地关心着陈璨们的情况,也期望能在网上看到一个属于陈璨的专有天地。

我平常的工作都挺忙的,上网的时间并不多,而且也不是一位上网的好手。直到今天才知道在新浪BLOG上可以这么随便地申请到一个网页,所以也就如此匆忙地建立了这个陈璨的天地

说实话,我真的期望这不止是我一个人的天地,我期望有朝一日它能成为许许多多陈璨的畅谈天地。为什么呢?可能就因为我有一个名字的情结吧,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呢?

2006年3月17日

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

 

   除了我之外,已有另外两位“陈璨”来到这个天地——“五月快门”和“乱……”。
2006年6月11日
 
   17岁的北京女生——陈璨,也来过这个天地了。她在《小住中山大学照记》中留了言……
2006年7月11日
 
   最近,又来了二位陈璨——EDISON蛋蛋可惜都跟北京的“A呀”一样没留下联系方式。不过,有个叫“阿璨”的博客也跟我联系上了,以后倒是可以跟“阿璨”多谈谈有关名字的经历……
2006年8月9日
评论
读取中...
海的音乐
访客
读取中...
看看气候

好友
读取中...
博文
“累”的理由(2007-08-23 02:20)

老师好!

对不起!原以为可以歇息了,没想到这段时间更是忙得昏天暗地……

累!真的好累!一个劲的累!好几次,吃饭都能打盹了……

不过,请老师宽心,我的累是自愿的,累得挺开心……

因为,我有想法,我有牵挂……

严格地说,我累成这样不是谁逼的,全是自找的,哈……

……

我的职业和经历,让我自以为挺了解这个世界

——自然界挺美,却已开始千疮百孔;人世间挺陋,且已好似危枝飘摇……

要说厌世,我应该属于那种挺有理由、挺够权利的……

可我偏偏热爱生活,疯狂地,热爱着心里牵挂的一切……

不知打什么时候起,我莫名其妙地有了一种使命感,甚至莫名其妙地为身边的一切心焦……

我好似从不为自己活着……好似,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是一个有心的过客……

周遭里,我不摆上自己的位置,心里,也就没了自己,好象也就不晓得怎么为自己心痛了……

说不定,这是一种挺妙的处世方式……

……

哈哈……我常笑,常常地笑,尤其在忙完了一天之后……

因为,我好象每天都有收获,每天都在攻克着因为牵挂而设立的目标……

真的,你可以放宽心了,你的学生没有傻掉……

哈哈,如果真的傻掉了,你岂不更有理由放心?傻子,哀悦只在一瞬间,那晓得长久的伤痛呵……

……

谢谢你!我的生日你猜对了,我会记住你的祝福……

谢谢!真的谢谢!!改天再聊了……愿你天天过得比我好!!哈……

又是“借话说话”(2007-06-25 20:54)

哈哈,我说过这样的话吗?

 

其实,心理问题一向不少,只是不同时代,表现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罢了。

 

现在的心理问题叫“问题”,可在某个疯狂的年代,大家都不以为“问题”,反射而出的表现竟有叫“激情”的……

 

想象过古战场上的公牛是啥样吗?尾巴被系上点燃的爆竹,疯一样地往敌军奔去……从正面看,那可叫勇猛;可从背面看,那真叫恐惧啊……

 

其实,世上曾有多少事,换一个角度看,感觉不一样了;过一段时间看,又再不同了呢?

 

哈哈,啥叫心理问题?人说有问题就有问题吗?人说没问题就没问题了吗?

 

哈哈……哈……有空再探讨吧……

近有XX仁弟来此天地,看了《哪位高人可以告诉我:红圈中的“陈”为何意?》留下评语:

 

[ 呵呵,攀龙附凤找到僧家啊!莫非您想有人证实三祖俗姓陈,亦名璨?

 

 可惜,文中“陈”更像地名,三祖大概还属于南北朝时代,故猜测这里的“陈”该是当时陈朝的陈。]

 

(《哪位高人……何意?》:http://blog.sina.com.cn/u/4930ca2701000407 

 

看此评语,本人有点不是滋味,设立“陈璨的天地”之初衷,因为此评语,给抹上一层欲求“攀龙附凤”的小人气息,尽管我不曾他想,可来者偏有此心。怎办呢?那天我已匆匆回复以下评语,但今天仔细一想,何不把这些都贴出来,一来可正视听,二来也可凑数充充博文量(近期实在也没多少时间写东西)。这里既已贴出来了,原文后的就删了,按想,这位仁弟也是初到本天地,不曾细看,更不知我为“陈璨”何意呵……

 

我对以上评语的回复:

 

呵呵,这位XX仁弟,你觉得“僧家”是那么高不可攀吗?贵不能附吗?

 

刚去过你的博客,看你好象已是半个佛门中人呵,怪不得有点着急的样……

 

不过,请千万毋急毋躁!

 

佛书中说:欲生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愚兄素与佛门交好,当地常有一些僧人居士与我往来,素知“佛”以“悟”为先,重乎“心净悟道”,而轻乎虚表;更知“佛”以“量”为贵,其“量”可纳百川,却无谓“贵”乎……

 

此地有一千年古刹——灵山寺,寺中常年香火燎绕、香客甚众,来者多为善男信女,但也不乏仗“佛”求利之徒,前者心诚而无谓形躁,后者却旗鼓大张、香油烛纸漫天飞扬,所到之处无不三叩九拜念念有词,更有甚者,一把眼泪一把涕,恨不得“佛祖”立马感慨显灵以施援手……

 

方丈释心印法师因此感慨,曾送某利心过重的香客一言:徒有虚表枉用心机,心净悟道方解机缘……

 

仁弟可以放心,愚兄虽与佛门有些因缘,但并不存心向往;愚兄虽敬某些高僧的悟性,但也从不因此高瞻仰慕。我只知道:佛本平凡身,众生本来自性佛……成佛何所难,只要有佛心……

 

你不觉得吗?“佛”不都在庙中,更不必都到古书里找。三祖也好,四祖也好,也都是人,只是古代几个有佛性有修为的人罢了。我劝世人,“佛”的本义在于悟世修身,并不在乎立偶扬名,只因后人传法所需,才有了“佛”的偶像。

 

但,所谓空门中人,千万别虚心到只认为“佛”在台上啊!如此敬仰台上的佛,能有几分勇气去开创净土呢?佛不是神,佛只是愿意救世的人!传承佛法,普渡众生,是令人仰视的壮举;可是,盲拜佛尊,神往成佛,就有些令人发笑了……

 

老祖不早说了吗?“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心中有佛,又真有佛举了,你也就成佛了。这块土地,多一些悟透佛法的人,多一些“心中”有佛、“行中”也有佛的人,就有望成“净土”了……

 

说来可笑,我今天竟说了这么多有关“佛”的东西。其实,我平常对“佛”并不多想,我最感兴趣的是对“大自然”和“生灵百态”的思索,因为我还舍弃不了凡心俗念,更多的是渴望能从大自然的变幻和众苍生的生亡历史中有所启示,能得到更好的办法照顾好身边的亲朋好友,至多,也只求能帮得上可以看得见或者接触得到的人,胸怀还是太窄了,成不了“佛”啊……

 

至于,我为啥对“陈璨”感兴趣,如果仁弟真的有兴趣了解,就再到博客的别处走走吧。其实,在我这博客中,出现“陈璨”字眼的文章还不止这一篇……

 

谢谢你留下观点!祝你心想事成!!

从“失恋”说起……(2007-05-06 02:33)

   “失恋”并不可怕,重要的是不要失去自己!迷失了自己,就连“结婚”也不见得是好事了……我理解你的心情,我也觉得“人”有时候是有些讨厌,因为“人”不单纯呵……草多单纯,树多单纯,连看似多变的天空海洋,也总有变幻的规律。可“人”呢?复杂着……“动物”要比“植物”复杂得多,而“人”尤其复杂……

    植物的生存,讲求的是“随缘”,随风飘絮的种子,落到哪里,哪里便是家,而且假以时日,便能与早前安家的前辈们平起平坐了。多么宽厚的待遇呵,这不正是许多哲者追求的人间大同吗?大同的植物们,既能享受阳光雨露的温存,也从不回避狂风暴雨的挑衅,从容而大度,安静而知足,实属风雅却从不求媚。研究人类斗争史,宣扬大同小异的哲者们,能否多一点时间去留意植物的风范呢?有时候,人会羡慕植物,还会歌颂植物,把植物一些常见的风格,硬套给某些罕见的“人杰”,如果植物有知,这是否会招致植物们的笑话呢?哈,我先笑了,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可怜……我曾胡想,动物真的比植物高级吗?就因为动物更能感知痛苦、更能体会快乐?好象,植物也晓得光明与黑暗呵……

    纵观动物生存的特点,好象讲求的大多是“征服”:一个种群征服另一个种群,一个强者征服一群弱者;“幸福”的大多是强者,“哀怨”的大多是弱者;强者因为“征服”而“幸福”,弱者因为被“征服”而“哀怨”……例子,我就不说了,随便翻开历史书看看,随便上《野生动物世界》浏览,这一说法总能得到证实的……这里,我并不宣扬“征服”,哪怕是为了追求“幸福”……因为我是一个欣赏“植物”的人,所以,我想说的是“不被征服也是一种幸福”。

    我崇尚“自强不息”和“为爱奉献”的精神,这在前面写的那些东东里已说了N次……我最心疼的是,身边一些朋友不是因为有了爱而变得坚强,而是因为有了爱而开始脆弱……“爱”的定义似乎难得一致,而我也注意到,不同的定义常带来不同的影响,把“爱”视为“用心的呵护”,亦即“奉献”时,“爱”能带来生存的勇气和进取的动力。把“爱”视为“依存的眷恋”,亦即“索取”或“期待”时,“爱”容易带来不安和失意。人最悲哀的,莫过于活到头时,竟不知自己到底为啥而活?千万别迷失了自己,千万千万…… ……

    (还在写……

看到“线”了吗?(2007-03-21 00:42)

好久没来了,但不是想偷懒,而是忙不过来。忙什么呢?太多了,一时讲不清楚,所以还是等事情有了眉目再说吧。

几天前看了一篇博客文章,忍不住留了言,所以今天就把这个贴出来做个交代吧:

博客文章——

书生拿着书在打睡。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用功,睡着了还拿着书。不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懒惰,一拿着书就睡着了。看的人不同了,书生就不是那个书生了。

你爱他的时候,他的缺点都是优点。你不爱他了,他的优点也成了缺点。看的眼光不同了,他就不是他了。

和一个人牵手的时候,就以为会是一生一世的相守。等到隔着太长的一段心路望回来,才惊讶的发现,虽然彼此都那么熟的活在彼此的身边,却连相互述说的欲望都已经没有。

是的,冷眼旁观着,彼此都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河川。而河川,永远都只会觉得是对方这座桥在走。

有一则佛教故事: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金岳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林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

他轻轻的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

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三十四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

“众里寻它千百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珊处。”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以沫的爱人啊。

欣赏那个打睡的书生吧。他真的很用功,你瞧,他睡着了还拿着书呢。月光下的大海,泛着粼粼的波。朋友说,无期,和你的爱人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

我在屏幕前轻轻的笑了。

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我从奈何桥上走过。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是谁埋的我。

我给这篇文章的留言——

天歌,跟你开个玩笑:照这么说,一对彼此都能深爱着对方,最终又能够白头老的男女,那必定是在前世的时候,互相埋过对方了?

哈哈哈……

说实话,这文章真的写得挺有意思,感人肺啊。可是,毕竟年长几岁,有些事看得多了,就有几句不太和谐的话想说说……

喜欢一个人,当然不同于喜欢一件东西,但起初的性质也差不多:某人会因为狂爱一件东西的某些特性,而爱不释手,而设法拥为己有;可某人也会因为痴爱一个人的某些特性,而眷恋不已,而设法结伴同行。起初,这两者的表现与性质并无太大的差别……

其实,差别在“后来”——后来,东西可以没有太大的变化,比如一块玉石,除了有些旧、有些看腻了,可本质一点没变,愿意继续喜欢它,绝对仍有足够的理由。

可人呢?人却很难不变,本身它是个活体,而且寿命有限。激情、智、强壮、果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朝气蓬勃”,应该可以被视为大多数人所喜欢的“人”的特性。可岁月无情呵,不管服不服气——“朝气”一般只归属于青壮年,说一个中老年人朝气蓬勃难免笑话。

人的衰老当然不会“一步到位”,但也正是那个缓慢衰变的过程,无情地考验着原先喜欢他的人——因为那些“特性”正在慢慢地变得模糊……人,总会变的,有些变化显得很无奈,从生理上来说也很合理,似乎无可谴责。问题是,万一有些变化不能从生理上找到理由,还能让人接受吗?再者,在诸多变化的跟前,都能看清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吗?做人,有时挺难……

准备跟一个人过一生,就应该先明白“人”是什么东西。假如“人”是一条“线”、一条从“生”至“死”的连线,那么当某人说“喜欢他(她)”的时候,我却不得不担心:某人看到“线”了吗?还是只看到构成“线”的一些“点点”?某人喜欢的,到底是“线”还是“点”啊?

哈哈哈……夜深了,尽是痴人梦话……晚安!!! 

升级?(2006-10-21 01:37)
   今天意外接到“新浪”的通知:我的BLOG可以升级了。
 
   “升级”可以带来多少功能的提高呢?我还真不了解。不过,网址是改了,老朋友们应该还能以原来的网址链接上吧?
 
 
    看来,我真的得继续努力了,再找找时间吧……
 
    顺告:看到左边菜单栏上新增“陈璨的播客”了吗?那是我的视频播放点,内容还少,不过可以看看了。
“发现”?(2006-09-11 01:40)

有些事,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但仔细一思索,便发现远非那么简单。

譬如: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各书上都这么说的,似乎已成常识,若谁不知,便会招来耻笑。

但真是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吗?要知道,在美洲大陆上早就生活着千百万印第安人呢。如果若干年前,有个外国人来了一趟中国,就说,中国大陆是他发现的,你同意吗?但为什么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竟成了常识呢?

这里面的道理,可以用强势文明和弱势文明来解释。这里说的强势和弱势是就竞争而言。就价值判断而言,文明应无强弱、好坏之分。如意大利著名学者维柯在《新科学》中就盛赞“原始人”对世界的反应是独特地、富有诗意的。英国的汤因比对文明也只是分成不断成长的文明、停滞的文明和消亡的文明这样几种类型,而未将文明分成三六九等。

哥伦布登上美洲大陆,应该说是基督教的西方文明与印第安人的文明相遇了。对于这一历史性的事件,客观的描述应是“相遇”,而不是“发现”。遗憾的是,哥伦布登上美洲大陆时,美洲大陆强盛的印加文明和玛雅文明已经消亡了,只剩下处于停滞状态的印第安文明。否则,哥伦布就只能象早他二百多年的同乡马可·波罗一样,写一本“哥伦布游记”罢了。岂敢说:“发现美洲大陆。”

美洲大陆——印加人、玛雅人、印第安人生于斯,长于斯,并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如果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文明”尚可,若说:“发现美洲大陆”则狂而不通,但由于西方文明席卷了全球,西方的话语霸权也必然如影相随……

如此“发现”?啊哈……

为什么有些东西,非得加了柔光镜拍摄才好看?因为它太真实了……

 

虚拟的网络可能正好有那么一点柔光的效果,所以有些人更喜欢到上面找找安慰……

 

时间有打磨的功效,许多本来真实的东西,会被慢慢磨得虚渺……

 

虚渺了,也就好看了……虚得抓不住了,就有人非要把它抓回来不可……

 

因为太真实,所以感到烫手,所以忍不住要甩掉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被抓回来的!

 

别灰心!千万千万……

 

顺告:我将离开9天时间,回来时可能会有好介绍,是什么呢?再说……

蓦然回首……(2006-08-10 01:25)

 尽日寻春不见春,

芒鞋踏破岭头云,

归来笑拈梅花嗅,

春在枝头已十分。

(鹤林玉露)

 

任何一种成功,都不是偶然的,除了努力,还要有时间去累积、去完成。

而在人的天性上,又往往对自己所拥有的,视而不见,却努力去追求得不到的。总以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于是,许多人雄心万丈,不辞离乡背井,也要去追寻那遥挂在天际的梦。

经历了千辛万苦,蓦然回首,却发现,也许是水到渠成,时间已把成果酝酿成熟;也许根本上,所追求的,就是原本拥有而未加珍惜的。

但,这一番追求,也不是全然白费;若没有这一番过程,也许,人永远也学不会珍惜呢!

给林子的回复(2006-08-03 23:12)

给林子:

  对不起!我也好久没上博了……上次深圳的同学聚会我去了,而且是在一个风雨交加、雷鸣电闪的夜晚驱车前去的,有点疯狂吧?实在是不愿意让老同学们失望……

那天下午台风刚刚减弱,但仍有很猛烈的阵风,雨大如瀑,本想取消这个已准备了两周时间的计划的。可是,在下午4时过后,许多老同学发现我没出现在会场,便相继来电“问罪”,还越说越不“客气”……

也难怪,大多数老同学都家住珠江三角洲,根本体会不了海边区域的台风之厉害,加上多年的思念之情也让大家变得有些疯狂……最后,一位不晓事的同学恶狠狠地对我吼叫:“还找什么借口?啥话也别说了!就一句话:来还是不来?!”天!我还能说什么?

哈哈,其实他这一吼真的很有效,好象把我久抑在心的热血都震爆了,我真的就这样不顾亲人朋友如何阻拦、冒着风雨雷鸣走着夜路前去……可惜,走得匆忙,相机忘带了!

谢谢林子!有什么趣事再与你聊过……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