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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媒体工作者,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南都周刊》副总编辑,现为南都传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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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告示(2009-02-28 03:24)

不明原因停用三个月之后,重新开通 www.changp.com

 

 

 

 

 

几年前的一天,我在电梯口碰到一位德高望重的前领导。他晃了晃手里的存折,对我说:“以后工资都直接存到折子里,他们不想再看到我们这些老头子了。”当然,他是开玩笑的口气。不过我听得出来,其中也颇有酸味儿。

在把工资发到存折或卡里之前,每个月的发薪日,退休领导都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单位同事面前,接受大家的问候。他们除了叙旧,更喜欢煞有介事地点拨年轻人。但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尽管失落一天天在增长,但是旧梦重温也聊胜于无。现在发薪日聚会被存折取缔了,不爽是明摆着的。

退休后都难耐寂寞,更何况在位时就大权旁落?经过这样的观察,当我看到这则引起关注的“非领导”的新闻时,感受可能和很多人不一样:《瞭望新闻周刊》报道,领导干部“转非”出现的人才浪费现象,不管从社会财富创造的角度,还是从福利分配来看,都是一种新的社会不公。

“非领导”跟“非著名相声演员”如出一辙,但是跟郭德纲讽刺那些华而不实的著名相声演员不同,“非领导”绝对不是一个玩笑,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就是“非领导”,也得用含有“领导”二字的名字来指称,而且或这么一本正经,这实在是一个官场幽默。正如有学者批评的那样,这十足地体现了“官本位”思想。而让“领导”年纪大了的时候,政绩糟糕的时候,犯了错误的时候,就向“非领导”转移,而且视为一种退隐或者惩罚,这无疑是对“非领导”的一种歧视。

也正因为这种权力构成,领导“转非”之后,自然就会感到失落。为了安抚他的失落,政府就出钱保障他们的待遇。但他们拿了钱还是觉得委屈,放不下架子,更没有心思干活,加剧了机关单位“非领导”人浮于事的现象。这当然不公平,而且也是对公共财税的浪费。

不过这种指责里包含一种假设,那就是“非领导”的事,领导都会干,只要他们端正心态,就可以干得很好。事实未必如此。“领导”和“非领导”两种职务的差别,有时比公务员和非公务员之间还要大。

不妨拿英美的公务员制度作一个粗略的比较。“领导”大体相当于这些国家的政务官,而“非领导”就相当于事务官(不叫“非政务官”)。政务官和事务官,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政客和文官,分属两个系统。政客跟着政党走,新总统或新州长上台之后,都会在国会的监督之下封官送爵,组织自己的内阁。一旦政党头领退休、辞职、选举失败,这些人也就卷起铺盖卷儿离开。而事务官才是“铁饭碗”,那些走马灯似的政客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即便违法乱纪,也是由法律来管。政客为领导服务,政治态度鲜明;他们为国家服务,政治上保持中立。无论政治怎么乱,他们都能保证让社会正常运转。

事务官从哪里来的呢?跟领导是民众选举、政务官是领导任命的不同,他们是通过公开考试竞争出来的。据说英国人创设这种人才选拔制度之前,对中国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经过考试和培训,外加岁月的磨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事务官。由此可见,退位的政客,未必就能当上事务官,除非你重新去考试。

那么领导干部退位后该怎样安排呢?答案是不需要做任何安排。我们这里让他们“转非”,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想为国家发挥余热。根据报道,不少“转非”干部认为自己仍年富力强,希望能再继续承担(领导)工作;其他干部看着“转非”干部白吃白拿,普遍抱有不平衡的心理,认为“转非”干部该分担更多的工作压力。也就是说,一方还能做事,一方又需要人做事。这的确是人力资源的浪费。但是,转成了“非领导”之后,还要拼命地想继续承担领导工作,肯定就会出问题。

退居二线的领导,甚至已经全然退休的领导,很多都还有“余热”要发挥。但是官道狭窄,新人辈出,竞争激烈。假如他们继续往前挤,失败是肯定的,而且威胁官场规则,败坏吏治风气。他们应该到社会上去,就像克林顿搞慈善、戈尔做环保、布莱尔做宗教一样,最美不过夕阳红。

但是,在民间社会还不够发达的时候,他们就算是英雄,恐怕也没有用武之地。只有让社会多元发展,“非领导”不再跟领导打挤,他们才有机会发挥余热。

转自:http://news.163.com/09/0629/10/5CVGJLES00012Q9L.html

网易专栏,被和谐出首页和内页推荐,现在仍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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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作为一个公民,他生来就有和其他国民一起分享国家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权利,也有向政府提意见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因为他行使后一个权利而剥夺他前一个权利。

要不是河北省最近曝出的两则新闻,我都快忘了还有政审这回事。隆尧县东良乡冯先生的女儿今年高考后,填报了警官学院,必须经过政审关才有希望被录取。政审中的一个关卡是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告诉该女生说,他父亲3年前因上访被拘留过三天,所以不能在她的政审表上盖章。

廊坊市村民扈先生的女儿报考了军事院校,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不同的是他两年前被拘留的原因是和邻里发生纠纷。

经过媒体报道之后,冯家的事很快得到了解决,县公安局专门召开了会议,确认父亲的案底不影响女儿的政审,还派专车送她去完成表格,赶上了学校最后一天的面试。听起来,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其实,冯家何尝需要这个专车的待遇?又何以凭空被领导施恩一回?县公安局的会议也够荒唐,就相当于先把一个人抓起来,然后开会确认没犯事就不该抓他,再用专车把他送回去一样。

不过廊坊扈家连这个无中生有的待遇也还没有享受到。至今没看见事情的进展,只知道民警郑某说:“只要我在这一天,就不给你盖章。”两年前的邻里纠纷,似乎变成了如今的警民恩怨。

公众更容易理解的警民恩怨是头一个案例中的上访。冯先生上访的理由是,十年前村里借了他3万元钱,其中1.5万元一拖再拖,不肯归还。期间村委会多次变更,乡上也未能帮忙解决,他才到县里、市里和北京去上访。和很多上访者一样,问题没有解决,他却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上访的原因,是基层的公权力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上访的结果,是公权力更多的乱作为,而且和个体的结怨。人们普遍认为,对冯家女儿的刁难,就是公权力对冯家的报复。

不过,当人们这样讨论的时候,忽略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假如父亲真的作奸犯科了,儿女该不该受到株连?即便是在警校和军校范围内,政审在哪种程度上才是合理的?

在我小时候,政审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假如你写了入党申请书,而组织上又看得起你,就可能会有一个政审小组煞有介事地驻到你家里、村里或单位来调查,了解你的家庭背景和你本身的政治问题。到了我上大学的八十年代,血统论和家族株连在舆论上已经臭不可闻,可是“家庭出身”还是赫然印在各种表格上。但是,它不过是还没有痛到需要摘除的政治阑尾罢了,没有人把它当回事。而且,虽然“文革”未曾得到过彻底的反思,但是那时候很多人还是以“文革”作风为耻,因此公然用政审来刁难人会受到鄙视,那些在学生政审档案中做手脚的人,多半只能靠偷鸡摸狗的作派。如今基层政治和利益大言不惭地站在一起,用政审来报复也可以这样大行其道了。

好在对政审严格要求的高等院校并不普遍。这两则新闻中的院校,都是警校和军校。这里不便讨论警察、军队和政治及政党的关系,但是就算认同它们对考生的政治审查可以严格一点,是不是就要认同它们有关家族株连的规定呢?从媒体披露的《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中可以看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和接收:“一、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三、组织、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课等活动的”,“五、……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七、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的”,“十、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被判刑或受过组织处理,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的”。

廊坊扈家女儿的前途,取决于上述第十条规定,关键在于本人的态度。该女生表示,自己能够“正确对待”父亲因邻里纠纷被拘留的往事。不知道这个“正确对待”的评判标准是什么,要是再早三十年,她可能得和父亲划清界限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也许会有人说,假如不认同这些规定,你可以不选择报考这样的院校嘛。这个说法听起来有道理,其实忽略了公民的权利问题。

作为一个公民,他生来就有和其他国民一起分享国家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权利,也有向政府提意见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因为他行使后一个权利而剥夺他前一个权利。同样的道理,如果警校和军校掌握了一定的公共权力和资源,那么它们就不能以超过限度的规定来剥夺公民进行选择的权利。

倘若有一个民间组织,它的戒律令你不能接受,那么你大可以掉头就走,从此不再理它。如果大家都这样做,那么这个组织就得不到支持,无法延续下去了。但是,假如这是一个公权力组织,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人们只管纷纷掉头而去,它就很可能沦为少数人的特权俱乐部。

2009年05月27号

 

 

 

 

跳桥者

 

521日,当陈富超爬上广州海珠桥顶的时候,他希望能够讨回建筑公司拖欠他的工程款。他没有想到的是,5个小时以后,他不但没有拿到钱,而且变成了一个严重骨折的伤者。如今,因为没有交够定金,医院拒绝为他做手术。他躺在病床上,等待着残疾的后半身。

他是一个典型的抗议者。他准备了横幅和材料,找到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然后进行控诉。警察来了,劝他下来。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按照现有法律,他的抗议是非法活动,等待着的是被惩罚的命运。他没有答应,也没打算跳桥,他显然希望这一次行动有所收获。

他再没有干别的事情。他自己以为,而且知道警方也认为,他并没有犯死罪,所以才有谈判的机会。但是突然爬上来一位老者,要和他握握手交个朋友。大概还没反应过来,这位“朋友”就把他推了下去。撞在桥体钢架上的,是右手而不是头部,他保住了一条性命。

这就是他在这个城市的遭遇。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人,不但没有同情他,还在继续指责他。作为一个成为公众人物的伤者,被眼睁睁看着无钱做手术,医院坚持先交钱,推人者不理睬,警方撒手不管,社会也不救援,这是非常罕见的冷漠。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把事情搞这么大,跟所有“以死抗争”的抗议者一样,此前想过很多办法,甚至先在一个不这么热闹的地方搞过“跳楼秀”。那次他被当地政府劝说下去,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他大概希望被媒体反复提到的名字不是自己,而是那家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公司,然而媒体对他本人的兴趣更大。作出了这么大的努力,这个社会仍然对他的困境保持沉默。

 

 

推人者

 

赖健生把人活活地从桥上推下来,被人称作杀人犯,但是他至今没有表示后悔,只是通过他的妻子说感到内疚。这个事情被他定义为“好心办了坏事”。

没有人怀疑他的好心。他是过去的时代里典型的好工人。在他受的教育中,最好的人才是“又红又专”。他在厂里技术精湛,是为专。所谓红,是指一颗红心跟党走,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说要充分发动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可以取代专家,也可以自命警察。他们不在乎专业分工,有小偷就联防联守,有人跳桥就群策群力。

3 年前他从洛溪桥上拽下一个跳桥者,成了媒体上的英雄,政府也给了他1万元见义勇为奖金。

人们常说的见义勇为,是指对身处危险中的人,勇敢地伸出援手。赖健生大概没有想过,不想跳桥的陈富超当时虽然站得高,其实并不危险,需要的也不是他这样的帮助。

他应该庆幸自己生在中国,突然袭击,把人从八米高空推下去,还能得到阵阵喝彩,而且估计法律上也不会有太多的麻烦。

这是群众运动的后遗症。

 

 

市民

 

   

很多人每天为生计而奔忙。他们一大早起床,急着去上班,去上学,去见客户,去开店门。有人在想,今天一定不要迟到,否则本月的200元奖金就没了。有人在想,希望新的生意开张大吉。

到了海珠桥头,他们发现交通已经堵塞了。桥顶上站着一个人,开打横幅,扔下材料。不用问也知道,又是一个“跳桥秀”。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秀”越来越多,从4月份以来,这已经是第11起了。

他们早已经没有了好奇心,甚至感到厌恶。他们只想事情快点结束,交通尽快顺畅,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

但是跳桥者好像并不打算跳下来,警察也没有劝说成功,他们僵持着。等待的人们不耐烦了,有人高喊:有种你就跳吧,别挡了我们的路!

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对跳桥者持同情的态度。他们知道,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出此下策。但是他们不太清楚,他这样挡了大家的路,到底应不应该。

大多数人脑子里没有抗议的概念,尽管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的抗议权利。而且,他们对“公民”这个词也感到陌生。他们已经习惯于说,稳定压倒一切。他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抗议者就是给社会添麻烦的人。

他们没有想过,抗议就是要破坏一点社会常态,才能引起关注。任何抗议活动,“五四”运动,纽约地铁工人罢工,巴黎青年游行,华盛顿“反战母亲”,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堵塞,都有人因此而耽误了上班。

那么为什么要允许抗议呢?第一,抗议公民的一种权利,是应该付出的社会成本;第二,抗议是对社会不公的纠正,从长远看,付出的社会成本会得到更多回报;第三,任何人都可能遭遇不公,今天别人抗议耽误了你,明天你抗议也可以耽误别人。

 

 

官方

 

警察花了5个小时,不仅没有能够把跳桥者劝说下来,而且也没有把下面的气垫充满气。他们临时封锁了道路之后,也没有疏导好交通。

他们甚至没有阻拦一个陌生的老伯爬上桥顶,去把抗议者推下来。好在他们没有说这是见义勇为,而认为赖健生涉嫌袭击他人。

政府部门正在冥思苦想,如何防范更多的悲剧发生。最容易想到的是,加强海珠桥和其他桥梁的巡守,不要给人可乘之机。还有可能会采纳的建议有:在桥上安装护栏和铁刺;重罚爬桥者;控制媒体报道。

最难做到的是,站在抗议者的角度,想想他们的权利。首先,他们的利益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其次,受到侵害之后,他们有抗议的权利。

在这个城市里,抗议者有没有更好的抗议地点和渠道?政府应该开放一些场所,让市民得以实现宪法权利,警方也可以较好地维持秩序。

极端行为,多半是被压制的结果。堵住了海珠桥,堵不住所有的地方。宜疏不宜堵,这不是最简单的道理吗?

 

2009年05月16号

 

 

 

 

杭州飙车惨案发生的次日,身为专业人士的交警,对车辆行驶速度的判断还不如普通民众,让“70码”一炮走红。在民意的声讨和嘲讽之中,警方在15日的记者会上为此道歉,承认这一说法“不严谨、不妥当”。

当日的通报会还留下一个话柄,那就是交警声称法律上没有“飙车”概念。后来有网民查出政府红头文件,“飙车”二字赫然在目。15日的会上,警方也间接作了更正,称“对城市道路发生的飙车、非法改装车上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始终坚持依法严管重罚。”

警方的态度转变为何如此迅速?我愿意相信是因为警方花了一周时间刻苦钻研,终于从专业角度理解了普通民众的常识判断。但是也有网民坚持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记者会的同一天,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赴本地网络论坛与网民交流,对此案件的表态掷地有声:“谭卓的不幸遇难,我作为市委书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市委、市政府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并且严防此类悲剧在杭州重演。”

这一表态可谓大快人心,不过也让我颇为迷惑: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处理,为何需要市委书记立下如此惊心动魄的誓言?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日常工作无法应付吗?难道背后存在着巨大的障碍?

这起案件之所以迅速成为公共事件,权力庇护的传言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此,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还专门发表声明:“网上所传有关肇事者同伴翁振华(为杭州市某领导儿子)的说法,经核实为不实传闻。此人与杭州市领导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其父为浙江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谜团尚未解开,让民众无法释怀:其一,交警部门关于“70码”通报,仅仅是专业知识不够导致的“不严谨、不妥当”呢?还是意图制造具有倾向性的舆论?抑或干脆是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小的官僚作风?其二,杭州市媒体7日晚连夜采访,于8日作了高调报道,为什么9日突然全城噤声,仿佛此事根本没有发生一样?网民提出的疑问——到底是谁有这样大的能耐——至今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

到了10日,本地媒体仿佛是要补偿读者似的,不惜以众多版面对此案进行全面追踪,和头一天的沉默形成强烈反差。读者很快注意到,报纸的头条载明: 杭州市市长蔡奇在《都市快报》58相关报道上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市交警支队要很好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违法超速行车。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

原始的报道并没有讲明市长是在哪一天作出批示的,后来很多媒体都认为,既然市长批示的是58的报纸,那么就应该是在当天作出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59那一天的沉默,仅仅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会吗?还是因为信息打架造成的误伤?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天的媒体表现激起了公愤,对杭州市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损伤,以致第二天媒体的倾力补救也引来当地网友的奚落:“领导指示了,记者快行动!”

也就是在这一天,杭州本地网络论坛上出现一个帖子,作者为“草民甲”,他建言市长做好本职工作,慎言“严处”二字。他在表明“非常感动有一个能及时站出来说话的好领导”之后提醒说,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既然最后的处罚要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身为行政长官的市长,不宜对二院“严处”与否作任何批示。

我认为这位较真的网民并不是在吹毛求疵。同理,市委书记说的“市委、市政府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也是于法不通的。纵有“依法”二字,终亦无法可依。

市长发狠“痛下决心”,书记使出“铁的手腕”,固然对不幸的受害者以及愤怒的民众大有好处。对于这一具体的事件而言,我也乐见其成。然而,我不得不说,这也进一步地映证了我此前的分析:政府官员们一再强调不要上访,不要闹事,有事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其实,我们的社会缺乏的就是这些“正常的渠道”。民众一点不傻,他们看到这样一种规律:要么全盘皆输,要么大获全胜。获胜的途径就是把自己的个体遭遇搞成公共事件,得到上级领导的批示。

因此,并不是故意为难重视舆论的杭州市领导,我要在这里建议他们再作一个批示: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查出此案中需要书记市长“痛下决心”的原因,“依法从严从快”建立解决问题的“正常渠道”。否则,每一次的批示都只对当次的具体事件有用,而对普遍的系统运作无益。

不妨提供一个证据:据2008328《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市车辆超速违法行驶问题严重,连日发生伤亡事故,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关注。“杭州市市长蔡奇同志就本报昨天见报的这则报道专门作了批示,请相关部门同志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并表示,‘市区超速并造成悲剧的现象不能屡屡发生了,这也是涉及交通两难需要解决的问题。’”

 

 

 

长平

 

 

但愿我没有犯过于乐观的错,因为我相信在滔滔民意的压力之下,杭州飙车案有望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这是又一起以网络作为主要阵地的公共事件,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在维护草民利益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站在另外一个角度看过去,我实在感到有些悲哀: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人们才看到公正解决的希望呢?

57晚,杭州青年胡斌驾车撞人致死,警察现场处理之后,他被释放回家。当天深夜,目击者把现场照片和事件经过发表在当地的热门网络论坛“19楼”,事件中富家子弟和普通路人的对比成为话题。随后有几个网民对飙车者进行辩护,称“人死了不可惜,可惜了好车”,激起了其他网民的愤怒。

次日下午,杭州警方的通报会火上浇油,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不大可能发生目击者描述的“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情况。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词“70码”就此诞生。它成为滥用权力为为富不仁者开拓罪责的一个标签。有人把它音译为“欺实马”,以便和网络流行语“草泥马”呼应。

死者谭卓虽然出生“平凡人家”,但毕竟是一位“上进青年”,名牌大学毕业,IT公司就业。他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对网络都很熟悉,对世态也不陌生。浙江大学的校友8日为死者亡灵举行了祈福活动,并联名向杭州市长写了一封公开信,发表在“19楼论坛”。公开信对一位有为青年的惨死深感痛惜,对交警的草率结论提出质疑,呼吁市长重视,公正处理。

没有证据表明杭州市长读了这封公开信,但是媒体很快报道出他对此事的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10日,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已于8日对胡斌刑事拘留,此案将会依法严格、公正办理。

在网络上广为转载的是8日发表在“19楼论坛”的一个帖子,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从媒体专业技术上看,这个标题提纲挈领,而且形象生动,易于传播,为此事件一跃成为公共舆论的焦点起到了关键作用。“富家纨绔子弟(或称‘富二代’)”和“平凡上进青年”的标签就牢牢地贴在了它的身上。

为此事件的公共化当推手的,除了杭州警方贡献的“70码”之外,还有一些试图阻止媒体报道的传闻,以及天涯网上出现的一大批新注册的为肇事者进行辩护的ID。出于对“五毛党”的愤怒,这些辩论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前来揭露和声讨。

有人呼吁就事论事,不要扩大舆论,乱贴标签。在这一个正常的社会中,的确应该如此。然而,从上述列举中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标签,此事件就不可能成为群情激愤的公共事件,就不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的话,它就真的“就事论事”地掌握在交警手里,按照“70码”的倾向进行处理了。

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有足够多的可煽动性,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 “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厚的脸皮,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网民们在欢呼胜利的时候,也有必要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

 

 

 

长平

 

 

我先看的是《拉贝日记》。这是一部精致的电影,细节考究,情节紧凑,画面饱满。但是我脑子里一直藏着一把尺子,那就是陆川对这类电影的批评。他说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影片,我们不能只看到外国人的施恩,不能让中国人都只是背景。我是认同他的这个意见的。拿这个尺子一量,《拉贝日记》不能令我满意。尽管为了重视中国人的故事,影片给了张静初不少戏份,但是说实话,她的戏实在是可有可无,也许没有更好。

此外,这部电影作为一个人物纪念片还是不错的,但是我本来期待它有更广阔的视野,把这个故事放在整个时代中间去。当拉贝在救人的时候,他的纳粹同党都在干什么?他们的行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拉贝作为一个聪明而有主见的德国人,他是怎样被纳粹的宣传蒙骗的?这些问题,我都不能从影片中找到答案。

紧接着我满怀期待地看了《南京!南京!》。电影一开始,模仿某类大片的做法让我很不舒服,因为这类大片就是通过暴力美学把残酷的战争审美化,何况模仿得还不够好。这种手法用来描绘跟我没什么关系的战争,比如古希腊的特洛伊战争,功夫片中纯属虚构的打斗场面,我都能当作视觉享受。用到二战的欧陆战场,我也能够接受。用来纪念南京大屠杀,就是没心没肺了。但是等我看完全片,才发现这是拍得第二好的片段。第一好是日军祭祀的那场戏,但我和很多人一样,不知道导演要用它来表达什么。

我对陆川宣称的他要再现南京大屠杀的残忍并没有什么期待,我知道你再怎么拍也残忍不过真实的历史。但是,他说要拍一部有中国人的电影,令我极感兴趣。他强调的是中国人的抵抗,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不抵抗。在这抵抗与不抵抗之间,中国人的心理状态如何?他们经历了怎样的精神痛苦和心灵黑暗?在普通中国人眼中,杀人如麻的日本军人是什么样子?

《拉贝日记》的导演并没有宣称他要拍出中国人的抵抗,也没有说过要发掘人性的深度,因此我只能隐约感到失望。但是《南京!南京!》在这两个问题上做足了宣传,我看过以后难免大失所望。也许导演把所有的力气都拿去塑造那个叫角川的日本兵了,实在看不出他刻意要拍好的中国人在哪里?难道就是那几个支离破碎的形象?是刘烨扮演的那个并没有抵抗到底的军人吗?还是范伟扮演的那个出卖同胞的拉贝秘书?或者是高圆圆扮演的那个忙乎了半天谁也没有救着的 姜老师?也许真实的历史中,中国人就是这么猥琐,但是你应该追问一下他们是如何变成这样的,而不能描绘成天生的贱骨头。

而那个日本兵角川的表现,与其说是人性的善良,不如说是天生胆小怕事。放在南京大屠杀的背景下,你必须交代这个日本兵为什么善良?他这样的人在日军中占到几成?如果你说人都性本善,那你就必须回答为什么其他日本兵那么残忍。

我认为只有回答了后一个问题,你才是在真正地关心战争中的人性。在这个意义上,我认同马克思对人性的定义。他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性并不像陆川电影中塑造的那般空中楼阁。为此,我要推荐一部很好地描述了人性的扭曲和坚守的电影,它就是日本导演山田洋次的《母亲》。

和山田洋次的其他作品一样,《母亲》是一部温情脉脉的电影,但是它同时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了有力的控诉。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德国文学教授野上滋因为反对日军侵华,被认为不爱国,“不是日本人(非国民)”,以思想犯的名义被捕入狱。此时的日本,爱国主义宣传笼罩一切,大多国民由衷地为前线的节节胜利感到骄傲。不仅学生们在学校每天都要唱爱国歌,妇女们也上街宣传反对奢侈运动,号召大家把金首饰捐献出来,拿到工厂去做成兵器的部件支援前线。因此,野上滋可谓众叛亲离。欣赏他的老师,尊敬他的学生,都很反感他的“非国民”思想。尤其是他做警察小官僚的岳父,因为他而丢了工作,并看到他不能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职责,要求女儿佳代跟他离婚。佳代始终支持丈夫,宁可跟老父亲断绝关系也不肯顺从。但是其他人未必能够像她这样坚持,连一直清倾力照顾老师一家人的山崎,最后也不得不应召入伍,战死在异乡。

看了这部电影,你就会赞同网友给陆川的建议:关于日本人的人性,还是让日本人自己去管吧。这个说法本身是不严谨的,但是他揭示了中国电影的一个难堪的现状:尽管角川这个角色如此苍白无力,但是拍外国人的“人性”,是否要比拍中国人的容易得多?

“报告首长,我决不跨过这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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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灵宝市派人威风凛凛跑到上海去捉拿王帅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狼狈地收场。不仅办案警察被领导认定违反法律规定受到处分,而且王帅帖中揭露的土地案也遭到查处,一个副市长被警告,两个基层官员被免职。

舆论仍然不满意。人们怀疑,土地案中存在腐败现象,没有腐败谁会积极违规呢?而抓人案呢,灵宝市领导所负“领导责任”太敷衍,大家想知道到底是管教无方呢,还是直接指使。对于腐败没有证据我不能肯定,但是相信这一次灵宝市不会再以造谣污蔑为理由抓人了。对于抓人,我有足够的理由认同,这一定不只是公安系统内部的过错。

有人甚至对受处分的办案警察表示同情,认为他们只是替罪羊。的确应该把更高级别的主谋找出来,但是执行者是不是无辜到毫无责任呢,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帮领导办事,搞砸了可能会变成牺牲品,要是搞成了呢,会不会得到好处?这算不算是一种政治投机的风险?

当然,你可以说这些警察没有选择。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他们是清醒地意识到这种风险呢,还是稀里糊涂地当了替罪羊?如果是清醒的投机,证明他们是坏蛋;如果是糊涂的上当,那么他们就是笨蛋。领导把你当黑社会的打手,你自己是否把自己当作文明社会的警察呢?就打手而言,只要奉命行事就没有错,只有警察才有“违反法律规定”之说。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说林彪的老婆叶群生活作风糜烂,洗完澡后躺在床上色诱警卫员。警卫员在离床 一米远的地板上画了一条线,然后立正敬礼说:“报告首长,我决不跨过这道线!”

这个故事显然是瞎编的,不过很能说明问题。林彪叶群虽然位高权重,这个警卫员却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拒绝了叶群,可能会遭到报复,但是这个后果不会比他跨过了那条线更严重。因为那样既违背了他心目中的道德规范,也可能被拖入黑暗的深渊。

有很多为灵宝案中的当事警察辩护的人,混淆了打手和警察、臣民和公民的区别。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条线。“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再是我们的行为规范。身为警察,更应该清楚,这条线的下面就是法律。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喜欢把自己当黑社会老大,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滥用职权,颐指气使,觉得自己的名声比皇帝还娇嫩,对于批评的声音,动辄以污蔑诽谤为名去抓人。这些领导往往给人一种错觉,越是滥权越让人觉得权力越大,跟着他不愁没饭吃。事实一再证明,恰好相反,滥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事情一旦败露,首先被出卖的人,就是那些违法替他卖命的下属。

除了警察之外,社会上还有很多人置身于这种危险的境地而不自知。比如把上访的人送进精神病院,说到底是一种野蛮绑架和非法拘押。有一天要追究起来,那些连警察都不是的执行者和明知不是病人却强行治疗的医生,都难辞其咎,法律责任恐怕比想象的更严重。曾经下达命令的领导,不可能永远都是你的保护伞。

最可怜的是那些执行强制拆迁任务的保安。他们只是房地产公司聘用的底层打工仔,拿着微薄的薪水,没有法律常识,最容易被人指使。老板一声令下,他们就可以闯进别人家里,把人赶走甚至抓起来,拆毁其房屋。按照现有的法律,私闯民宅,非法拘押,毁人家财,数罪并犯,加起来至少也有十年刑期的处罚。仅仅因为房地产商多被政府官员包庇,这些违法犯罪的保安才侥幸逃脱。然而,千万别相信你的老板可以永远一手遮天,越是乱来越靠不住。这种错觉幻灭的时候,你就只有当替罪羊一条路可以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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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位 陈先生,因服务纠纷把电信企业告上法庭,一口气打了30多个官司。一审败诉之后,他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上诉状中“事实和理由”一栏只有一个字:“操”。因拒绝悔改,他被法院处以15日拘留。

法官处罚陈先生的理由是,他以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了司法工作人员。然而,倘若法官先生上网去看看,会发现自己因此受到了更多的侮辱。网民们大多力挺“操”字状,质疑法院判决的公正。“藐视法庭”是网民们并不陌生的一个词,为什大家都去支持那一个粗俗的字眼呢?

从陈先生选择打官司来看,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执意要侮辱法官。至少,他没有去上访、静坐和绝食,而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在一些网友看来,他的这一选择本身就十分愚蠢。在执政党提出“依法治国”十多年之后,这种情况不能不令人深思。作为媒体工作者,我深知自己这十多年来的工作,有相当部分就是普法宣传。因此,我也为自己和同行感到悲哀。

我曾经总结说,这十多年来,中国媒体主要干了两件事:财经记者普及市场经济常识,社会记者则普及法律常识。以前的社会新闻报道,多以宽泛的道德和良知为理念。后来在一些法学家的影响下,媒体开始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1997年,“依法治国”被写进了执政党的十五大报告中。1999年,这一原则更被写进了宪法修正案。媒体在自己认同的方向上获得了尚方宝剑,开始不遗余力地用法律的理念来发现新闻、采写新闻和阐释新闻。仅次于经济学家,法学家也渐次走红,成为媒体的常客。

整个社会也视法律为道统,不仅官员要依法行政,商人要依法经商,工人要依法下岗,就连并不在法治系统内进行抗争的上访者,也把依法维权作为一种策略。根据李连江、于建嵘等学者的研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底层抗争采用的多是“弱者的武器”,以不合作的隐蔽手段为主;随后则演变为“依法抗争”也就是“合法的反抗”,以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为依据,去对抗基层政府的“枉法”行为;再后来进一步成为“以法抗争”,仍然是以法律为基础,以法理为信仰,去确立底层民众的“合法权益”及“公民权利”。

这番努力,可以理解成社会建构中去粗俗化、情绪化而追求文明的、规范的话语体系的过程。然而,在新闻媒体和底层民众皈依法治的十多年间,最应该被法治化的官员权力并没有受到很好的监督,有些方面甚至变得更加随意和粗鄙。有一个朋友感叹说,在没有提出“依法治国”口号的时候,未见有多少官员认为自己可以闯进别人家里拆房毁屋,现在他们随便搞出一个文件来,就可以明火执仗地强拆。这种情况让相当多的民众对法律感到失望,甚至觉得上了媒体宣传的当,认为当权者仍然停留在数千年来的“以法治国”的地步。在有了方便表达的网络空间以后,他们对这种话语体系进行了无情的嘲笑和解构。

如果说互联网的自媒体性质和方便交流的特点使它拥有了独特的话语风格的话,那么在中国它更是混合了“弱者的武器”,以嘲笑和解构的力量进行抗争,集中出现了所谓“恶搞”现象。从“打酱油”、“俯卧撑”到“躲猫猫”,网民们都以“恶搞”混入甚至替代了“依法维权”和“以法抗争”。去年底以来,一种虚构的动物“草泥马”在网络空间迅速窜红,粗鄙的话语登堂入室,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响应,正是诸多怨尤的爆发。

面对此种舆论生态,我自己也是相当的尴尬。十多年前,我在自己工作的媒体上力倡端庄严肃的写作方式,所写评论也使劲抹掉过去嬉笑怒骂的杂文风格,花了很大的力气去学习中正平和的文风。我称杂文为喘粗气,随笔是发嗲,而时评是一种正常的呼吸。我以为中国未来的舆论空气中,必然漂浮着理性而优雅的芬芳,于是把储安平先生创办《观察》时提倡的“民主、自由、进步、理性”奉为圭臬,每天阅读当时香港《信报》总是以理服人的社论。谁知道还没等我学会这种文风,新兴的网络空间不仅充斥着喘息,还混杂着谩骂和冷笑。与此同时,已经从主流媒体消失多年的“文革”文风也沉渣泛起,道貌岸然。

我想起陈子展先生在写文学史时,引用了两句话对二三十年代杂文汹涌的现象进行解释,一句是庄子说的“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一是约翰•穆勒说的“专制使人们变得冷嘲”。深圳的“操”字状,是继“草泥马”之后,把冷嘲和愤懑的情绪与庄重严肃的法律文书混为一谈,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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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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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关
  《南方周末》近日刊登了一篇题为《记住蒋经国》的言论,文章检点蒋经国一生的“丰功伟绩”,通篇怀想赞美之辞,树碑立传的意味尽显无遗。且不说台湾民众对蒋的怀念并没有作者所说的那么高调和隆重,就说长平先生这样一位生活在大陆、尽享新中国阳光雨露和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所谓“媒体精英”,竟然要从海峡对岸一个独裁专制者身上寻找中国社会发展的想象空间,简直是咄咄怪事!
  台湾经济的确创造过增长奇迹,政治、社会也取得了不少进步,但要论社会巨变的速度、规模、幅度与深刻程度,大陆的经济社会变化更是举世公认的奇迹。蒋经国的确在台湾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要论个人对整个国家、民族的历史贡献,毛泽东、邓小平更是扭转乾坤的伟人:一位引领人民把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的旧中国,改造成独立自主、积极自信的新中国;另一位带领人民从危难局面突围,走上改革开放的富国强国之路。这些发展奇迹,这些历史伟人,怎么没见长平先生去歌颂、去铭记,却要独独“记住蒋经国”呢?其用意何在呢?
  细看该文,作者先是要人们记住不可逆转的世道人心,接着要人们记住蒋经国对两岸和解与台湾经济振兴的功绩,最后话锋更进一步,“历史将会无可争议地记载,蒋经国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超越个人、家族和党派的私利,解除了戒严令,开放了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带领台湾结束了专制统治,推开了自由民主的大门”。这就一下子点明了,西方式的政治制度,恐怕才是长平先生念兹在兹的重点。
  熟悉这位精英的人都知道,长平先生喜欢拿他的西方化的政治理念来衡量中国的一切。戴着这样的有色眼镜,一方面,他对共产党、人民政府以及中国社会的批评指责十分严苛,什么事都要以“普世价值”为标准来衡量和解剖一把;另一方面,对那些扯着自由民主旗号批评甚至歪曲、诋毁中国的言论,他却显得十分宽容。
  我们不能不说,长平先生,您只怕是陷入了一种以西方价值为依归的意识形态偏执。“自由”、“民主”,确实都是好字面,但在现实中,是不是真的“好东西”,还要看条件、看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已经为实践所证明,为亿万中国人民所认同,无视中国历史和现实发展条件,无视绝大多数人民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只知道奉西式民主为圭臬,一心要移植西方民主的人,恐怕最终只会撞倒在历史的南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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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十四城记(2009-03-15 13:59)

我的二十四城记

2009年3月14日

 

 

 

 

贾樟柯新作《二十四城记》在广州首映时,我受邀上台去讲了几句话。主持人并不知道,我对电影记录的420厂有些了解。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420厂老大门前的广场应该比电影中出现的新大门前的地方更宽阔。每到下班时间,大门一开,工人们潮水般地涌了出来,然后向四周散去。这个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封闭的东西,里面装满了活物,一旦打开来,就会有不可阻挡的阵势。

这个电影也打开了我记忆的闸门,成都的往事潮水般地涌了出来。我就假装像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正在接受贾樟柯的采访,滔滔不绝地摆了起来,以至于主持人不得不连指手腕,提醒我注意时间。那么我现在接着摆。

后来贾樟柯对我说,你没有记错,成都修二环路的时候,420厂老大门前的广场被占了。是不应该记错,因为我上学的时候还去那里搞过演讲。离开学校后,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一边给书商写点稿子,一边在城南开了一家干杂店。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大厂,不是420,但也有些类似。干杂店的隔壁,是一个茶铺。茶铺的顾客,多半是些青壮年,也就是那个大厂的年轻工人。

那时还没有出现优化组合、下岗再就业的概念,但是我已经看出来了,这些大型国企很不对头。当年热血沸腾地听我们演讲的工人,如今无所事事,每天去厂里报个到,就到茶铺里混上一整天。他们年纪轻轻,精力旺盛,却没有地方去消磨。可惜我当时没有明白这一点,为一点小事还惹恼了他们。这下可好,几乎所有的人一拥而上,把我暴打了一顿,小小的干杂店被砸得稀烂。

当时我异常愤怒,现在则是另外一种心情。我想,他们不砸我的店,也会去砸别人的店,总得有点什么事情给他们干吧。于是我又对茶铺的老板娘心怀感激了。那个老板娘,整天愁眉苦脸的。她的茶铺里,也有那么一两个廉价的小姐。她毫不掩饰地,对这些小姐充满了厌恶之情。然而,她不得不把茶铺后面的一张床一分为二,晚上自己睡,白天小姐睡。我想,要不是这些小姐消耗了那些青工的部分精力,我可能会被打得更惨。

又过了若干年,我是《南方周末》的一名记者,被派往西安去采访下岗工人。在那个城市,也有一些420这样的大厂。那时工人们不去砸人家的干杂店了,他们已经被时代淘汰,正忙着为人生寻找新的方向。我写的是一组报道中的一篇,发表在1999年的正月初四。那时报社刚受过批评,所以策划这个选题,要找一些逆境奋斗的故事,做它个正面报道。

我在西安采访了两位下岗女工。准确地说,另一位是曾经下岗的女工,现在是一家企业的老板。她在十年前离开了工厂,随后打过各种工,经历了种种艰难,终于有了自己的事业。她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身体强壮,思路清晰,口齿伶俐,长得也不错,是媒体报道中自强不息的典型。

我又采访了一位叫郭喜爱的下岗女工。做了半天说服工作,她才接受采访,但是一旦坐下来,就十分坦诚。当然,她一家三口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个15平方米的房子里,也不能不坦诚。她生活的简陋,让我感到惊讶。时间对于她来说像是凝固的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贫穷,而她几十年如一日地工作着,直到工厂不再要她。她几番努力,也没有找到新的固定工作。只好一边帮人带孩子,一边等待着再就业中心的消息。

她的脸上不像女企业家那样神采飞扬,但也没有更多的怨尤,有的只是一种坚韧,一种对政府的信任和等待,也就是当时的媒体狂批的“依赖心理”——这种心理在多年前被称赞为“钉子精神”,其实就是一种绝对信任、终身相许的心理。她才是大多数下岗工人中的一员。他们拿了一辈子低工资,以为也有一辈子的高福利,一夜之间啥都没了,社会还要责怪他们没有另起炉灶的本事。

我强烈地感觉到,如果媒体都来报道再就业成功的女企业家,对更多的下岗工人是不公平的,甚至是一种过度的苛求,对这个群体的状况描述也是不真实的。于是我选择了郭喜爱,写了一篇极短的报道,题为《简单生活》。文章的开头是:

 

已经四五年了,郭喜爱没有买过一件衣服,甚至一双袜子。她目前还穿着8年前买的一条裤子。她用1元一袋的珍珠霜;1•20元一斤的洗发膏,一斤可用数月;10元5块的三笑牌香皂。

 

让领导有些失望的是,这组文章编好以后,色调颇为黯淡,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今天看了《二十四城记》,我的心情也是如此。

有现场观众在博客中写道,长平讲到了历史的公平问题。没错,我要说的就是这个。那些把青春裹在蓝色的工装里,祭献给了伟大祖国的下岗工人,我们不能抛弃了他们之后,还要羞辱他们。否则,啥时候又换了一种玩法,我们也会遭遇同样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