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的职务和绰号,注定他该是个顶天立地、万众景仰的偶像派英雄。“豹子头”,应该是冷兵器时代习武之人最标准的英俊,《水浒传》里,林冲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时“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的年纪”,加上“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一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搭尾龟背银带,穿一双磕爪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
我没有想到,在时隔10多年后,还有朋友问我当初为什么不再坚持写诗,我的回答是:“爱惜生命,远离诗歌”。
天地良心,我这样说绝对不是调侃,不是寂寞,更无意亵渎诗歌,相反,我从骨子里固执地认为,在所有的文学样式中,无论哪个民族,最早诞生的都是诗歌,而在所有的文学形式中,只有诗歌才是正统,一个没有喜爱过诗歌写过诗歌的人,很难成为真正的文学
如果按照刘心武先生“考证”《红楼梦》的方法,我可以大胆推测,林冲一定出身富农家庭,没有品尝过穷苦人家的艰辛,也无法领略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做了八十万禁军教头后,“每日六街三市游玩吃酒”,家中又有个让阅女无数的花花太岁一见都失魂落魄的美貌娘子,和一个忠义乖巧的使女平静而安逸的生活就象麻醉剂。在熏风中,他渐渐忘却了曾经的宏图大志,只有在和朋友交流枪棒,或者酒酣耳热之后,才约略记起身怀着过人的武艺,顿时豪气升腾,但那也只是过眼云烟而已。
如同一个平庸的小公务员,他不象宋江那样“精于吏道”,也不象杨雄那样只知道“打熬
已经很长时间了,马腾什么也不想做,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去做什么。这样的状态已经很久了。桌子上的书本记不清多长时间没有翻过,上面落满了灰尘,显示出毫无用途的猥琐,旁边,无数抽空了的香烟盒凌乱地散落着,远远看去,象一堆用过的避孕套,皱巴巴地——想到这个比喻,马腾就会微笑着,他想起原来和他合租这间房子的那个男孩给他读过的一篇文章,据说是号称中国当代最后一个散文作家写的,“驴子拖着硕大的生殖器在旷野里走着,象提着警棍的警察”。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中国的白酒历史应该在亳州古井拐了个弯,倒不是因为古井酒所获得的各种奖项,作为企业,如果要追求良性发展,这是分内的事,主要的是因为古井在酒文化的发展中所体现的良心和匠心。
一眼有着好水的井可以成就一种美酒,中国的美酒大都产自较为偏远的地方,因为好水大多藏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水也需要静养,太嘈杂会乱了水性,
酒一进入人的身体,就迅速流动,好像谁无意中打开了闸门,酒在人的血管中恣肆地笑着奔淌。
携带着酒的人们在亳州的土地上走了几千年,酒也跟着游动了几千年。至今,在外地人口中,“亳州的蚊子能喝三两,麻雀能喝半斤”的传言不仅是一种恐惧,更多的,是艳羡。
和水不同,水在地下流动,酒在地上游走。人,是酒和水最终的
我们无法想象,假如没有酒,我们的生活该是何等乏味。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架牛车,酒就是保证其运转的润滑剂,太多会失去摩擦,太少会使机体磨损,谁都不愿自己乘坐的牛车以吱吱嘎嘎得噪声刺激自己的行程。
在中国历史上,唐风宋韵之所以令今天的我们心旌神摇,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那两个朝代的空气中,弥漫着酒的清香。在亳州,至今还留有一句很形象的话,形容一个人的醉态“醉得跟娘娘样”,这就是曾经做过“三都”的亳州的大气所在,即便醉酒的是不名一文的流浪汉,被亳州人如此一说,也有了杨贵妃一样雍容富贵的姿态。若非京畿之地、首善之区、皇城子民,断不会有着这等气魄的比喻。
中华文化的初始是黄土文化,几千年的风吹,没有使松散的黄土形成一个个游走
说实话,亳州之行前,我是很犹豫一番的,一是周日已经被安排了两个很重要的活动,二则不久前才回过亳州,而且国庆节还要再回去。几个小时的奔波,对体力是不小的消耗,从医学的角度,坐车太久,对前列腺尤为不利,作为男人,谁都不想和自己的前列腺过不去。
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启程。按照于继勇的惯用说法,同行的都是我喜欢的人。还有个更重要的心结,是想借此行还一笔债:去年的国庆节,在亳州,儿子提出想去古井酒厂参观,我便央请正在亳州休假的杨小凡兄结伴同往。那时,我就告诉
秋千挂进人间
——对苏童《河岸》的解读实验
“秋千挂进人间”是诗人陈先发在他的《残简(23)》中的开头,这是个令人毛骨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