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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潜江方言概说

第一节 潜江方言属性归类

第二节 潜江方言源头探寻

第三节 潜江方言主要特点

第四节 潜江方言分片划分

第五节 潜江方言承传趋势

第二章 潜江方言语音分析

第一节 声母的变化

第二节 韵母的变化

第三节 声母韵母同时变化

第四节 声调的变化

第五节 原生态的土语发音

第三章 潜江方言词汇集解

第一节 称呼名称类

一、亲属人际

二、身体疾病

三、植物动物

四、饮食食品

五、生活起居

第二节 行为表现类

一、肢体动作

二、主动被动

三、农事劳作

第三节 表意述状类

一、时空方位

二、情景状况

三、感觉意识

第四章 潜江俗谚俚语大全

第一节 谚语

第二节 俚语

第三节 歇后语

第四节 俏皮话

第五章 潜江方言土语研究

第一节 特殊口语考证

第二节 词性词义辨析

第三节 特殊语法探讨

第六章 潜江乡土笑话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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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是由社会约定的,用什么样的"音"去表达什么样的"义",人们说不出道理,完全由社会约定。荀子曰:“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这“约定俗成”四字,也说明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约定性。所以说,无论操何种语言,都无所谓孰好孰坏的问题。从文化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普通话和方言,前者是国家统一以及社会整合的符号力量,后者则代表一种地方文化认同。在我们这个具有56个民族的泱泱大国,当以民族团聚、民族统一、追求和谐为核心价值观。在这需要整合、追求“共享”的时代,作为担负人际传播重要功能的规范语言——普通话,它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再者,语言能够代表一个人的修养和风范,对外地人尽可能用普通话交流,是现代人的一种涵养,也是一种起码的礼貌。同时,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大气与否,也能够从市民的整体语言上体现出来。因此,过于夸大方言的功能,拘泥于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俚语”,未免显示出浅薄与偏狭。

其实,自古以来,我国的中央政府都很重视统一规范语言的普及工作。从秦时的“书同文”,到汉时正统儒家的“雅言”,到唐代的“语同音”;从1919年“五四运动”提倡白话文,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推行汉语拼音和普通话,中国已有2000多年的“正音史”。这些无疑对方言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日新月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数量和频率的加大,潜江话也毫不例外地向普通话、向书面语靠拢。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方言土语,逐渐寿终正寝,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有些则已是“名存实亡”。这是历史的进步。今后,这种趋势必将持续不断地延续下去。

然而,由于地理环境所决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潜江仍然是一个以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地方。偏远农村相对落后封闭的局面,在短时期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加之习惯势力的影响,方言,作为一种文化,一旦被凝炼成为约定俗成的交际符号,就会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潜江人历来讲究“行之地位,方之地位”。尤其是那些文化不高的人,更容易从朴素感情、狭隘的好恶出发,往往把领导干部作报告讲普通话视为“打官腔”;将外出回乡人员学说的“半吊子”普通话,叫作“江西的驴子学马叫——别腔别调”。还有,即使是文化人,也会或多或少怀有一些所谓的“乡音无改”的“怀旧情结”。——所有这些因素,构成了方音俗语的历久不衰。可以预见,方言土语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时期地继续存在下去。并且,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还会有一些新鲜的、俏皮的方言产生出来。如近些年流行开的“打的”(整天一笔生意也没有做);欠“搓”(揍);“不叫个粮食”;“说尕别的”;“不要‘脸’(那样)说”;“克拉玛依”(去球)……等等。

一个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的记忆;一种传统,能凝聚一个地方人民内在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从“研究方言是为了更好的推广普通话”这一原则出发,了解一下方言的来龙去脉,理解一些方言与古汉语及普通话的对应关系,不仅能够为地域文化的记录和整理,提供一个方面的材料,从而有助于我们认识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促进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与发展;而且对于推广普通话,促进学习汉语、规范汉字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另外还能够为乡土文化爱好者,学习、运用拼音输入软件,方便快捷地编、发手机短信,提高电脑打字的速度和准确性提供一些帮助。因此,许许多多的有识之士,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潜江方言有学问!”研究探讨潜江方言,的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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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潜江境内,不同区域,方言也存在大大小小的差异。一般说来,以历史上的水系来划分方言片区,比较符合客观实际,也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基于此,我们将潜江的方言分区,纵向以东荆河、横向以田关河为界,大致分为“东、北、南”三个片区。

图 1  潜江方言片区划分

东片区:东荆河以东的竹根滩镇、泽口办事处、园林办事处、杨市办事处、渔洋镇及总口农场。代表性的发音是f、h不分,且f归于h。如“媳乎姑提包胡,装的呼子、混子,烘一吹,灰灰神”。(媳妇姑提包袱,装的麸子粉子,风一吹,飞飞神。)独特的习惯口语有“个野家”。

北片区:东荆河以西、318国道以北的高石碑镇、王场镇、积玉口镇、周矶办事处。口语习惯有“觉哈”、“找不唗”;“子”尾带卷舌、弹舌音。典型口音是没有后鼻音,“an、ang”不分。如“一只环(黄)狗子,在换(巷)子里吃宽(糠);我一干(杠)子,打的他乱弯(汪)乱弯(汪)。”

南片区:东荆河以西、318国道以南的熊口镇、熊口农场、后湖农场、浩口镇、龙湾镇、老新镇、徐李镇、铁匠沟乡、运粮湖农场。代表性的口音是“今jī儿、明mó儿”;基本没有后鼻音;且“yan、yin”不分,“yun、yong”不分, “an、en”不分等。如“机儿赶寻口,运了一块勤,吃哒一稳命。”(今天赶熊口,用了一块钱,吃了一碗面。)

此外,潜江境内,除本地原住民以外,存在着几个“方言岛”,如总口农场有一部分说的是河南话;广华地区的沙洋二农场、五农场(现合并为广华监狱),以武汉腔为主;江汉油田的人员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口音比较杂,主流操“油田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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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话,大部分和普通话没有差别,或者说差别不大。说它是“准通语”,是它区别于非官话方言的官话特征,此其一;潜江话里头,有一部分“古音遗存”,是它区别于汉语普通话的方言特征,此其二;还有一定数量的“原生态”口语,是其区别于其它地方方言的个性特征,此其三。这些基本上构成了潜江方言的主要特征。具体表现为:

一、语音比较复杂。从声韵学教科书上,我们了解到,汉语大致经历了上古(周秦)——中古(汉唐)——近古(宋元)——近代(明清)——现代,这样一个漫长的流传过程。从全世界来讲,尽管汉语属于相对稳定的语系,但也难免出现“古今语音有隔”、“历时音变”的情况。纵览汉语演变的总体趋势,一是浊音清化(鼻音渐少);二是入声舒化(归并为平声或一字一声);三是宏音细化(发音部位由舌根移向舌尖)。也就是说,现代人的发音,与古时候有很大不同的。普通话因发展速度相对较快,与古汉语的距离更大一些;方言则遗存了较多古代汉语的成分。

拿潜江方言来说,在基本保持北方官话语音特点的基础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一是送气音多(如b读成p, d读成t, g读成k, j读成q,z读成c等);平舌化(如zh、ch、sh、r、er等);前鼻音多;基本没有了入声字等。

二是受周边方言的影响较大。潜江地处我国南北方的过渡地带,处于官话与非官话的夹缝中间。历史上曾经受到过周边移民的影响,比如明朝的“江西填湖北”;再加上与邻近地区的贸易、通婚等往来,特别是近代的组建国营农场、劳改农场、江汉油田石油大会战等,导致不同地区的文化在这块土地上相互渗透、融合。因此,主流方言在“同化”外来语言的同时,难免会受到外来方言的冲击和影响,除了本土原生态方言之外,又掺杂有其它方言(比如典籍注明的赣方言<如璺wen、洋盘等>、湘方言<如洞tong、闲han等>、还有粤方言<如家ga、冇mao>等),呈现出百花齐放、纷繁复杂的景象。

三是由于语言的活性特别大,加上传承年代久远,又受媒体的局限。千百年来,多以“道听途说”为传媒,使得有些话传来传去,面目全非。有些识字不多的人,往往“秀才识字认半边”,认了白字,以讹传讹。以致于许多习以为常的说法,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词汇相对古典。潜江土话,较好的承传了古代书面或官场用语,有许多其实就是文言文或古“白话”。这在《说文解字》、《康熙字典》及以前老一点的辞书、典籍以及古代的文艺作品中,可以窥见其端倪。其中,尽管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收入了普通话,然而由于口语习惯的不同,现代汉语里却并不流行,而被误认为是土话。里面包括词义整体保留的,如“茅厕si”(厕所),“套”(客气),“靸”sa(靸鞋),“奈得何”(能行)等;也有词义部分保留的,如“箸”,一般情况下,说“筷子”,但把装筷子的篓子则说成“箸篓子”,酒席上放筷子叫“落箸”。另有一部分口语词,则被后来公共语的同义(近义)词所代替了:如“漏物及地曰<上殺下米>shá”,“粗略缝衣曰敹liào”。这样的字《说文》有收录,说明在上古(先秦)以前是通用词。到唐代以后不怎么流行了,却被楚人保留了下来,至今潜江人使用频率仍然比较高,如“不要把饭shá到地上了”;“用针把这衣服上破了的地方敹liào起来”。普通话则分别写成了音义相同的“撒”和借用义同音不同的“缝”。再如排泄大小便,方言说“屙ō”,普通话说“拉”。查《康熙字典》,“屙”的释义如下:【玉篇.字彙】“烏何切,音阿。上厠也”。然而,在康熙字典以前的辞书有关“拉”的义项里,却怎么也找不到与排泄、上厕相关的解释,可见“屙”出现的年代要比“拉”早很多年。诸如“盼望”,方言“望天亮”,普通话“盼天明”;“哽噎”,方言“哽倒了”,普通话“噎住了”;“吞咽”,方言“吞下去ke”, 普通话“咽下去”;还有如“奓zā与张”,“寻xin与找”,“搁gà与放”、“缚fé与捆”等等,尽管都是公共语,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但潜江人却始终沿习着自己的偏好。从某种角度来看,潜江方言较之普通话,更加古朴深奥、更加形象生动、更加俏皮风趣。

三、语法有些特殊。潜江方言的语法结构和口语习惯,有很多独特的地方。粗略归纳一下,计有:1.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的形式差异;形容词的后缀;动词和形容词的重叠式;象声词的构造以及名词后缀的表示方式等;2.词性、词义内涵与外延的限定与变化;3.表述方式方法的改变,正话反说,反话正说;4.引申、借代等修辞手法的大量运用等等。这样一来,就使得潜江的语言更贴近生活,贴近劳动人民,极大地增强了方言的准确性、形象性、深刻性和幽默感,提升了方言的表现力和生命力。事实证明,那种认为潜江方言“土得掉渣”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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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潜江方言属于西南官话,那么它的的源头究竟是楚语,还是北方方言?这个问题,截至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我们姑且从前者——楚语说。

据《汉族形成全史》介绍,中国古代文化,即所谓“华夏文化”,是以楚民族为核心所创造的汉江、长江流域的文化,和以夏民族为核心所创造的中原文化,汇合而成的。楚人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半华夏化”。自此以后,大量中原移民到达湖北,汉族移民数量开始超过当地楚人数量,江北楚人彻底汉化,湖北地区开始操一种汉语方言,估计这便是西南官话的雏形。楚民族血统上是华夏、藏缅、苗瑶诸族的融合(湖北),或者就是苗瑶(湖南、江西),灭吴越后东楚民族血统上则是楚民族与百越的融合。楚人尊凤,其次崇拜龙。楚语是一种汉语、藏缅语、苗瑶语的融合,楚国文字采用稍加改造的中原汉字。后来随着与中原交往的加深,楚民族逐渐华夏化,楚语逐渐演化为今日湘语、吴语,楚语与江淮汉语融合形成赣语。扬越,顾名思义,扬水(发源于荆州东流于潜江入汉水)、东南的百越,可能属于三苗后裔苗瑶族,他们广泛分布在今湖南省、江西省的全境,和湖北省东部。其中今鄂州市的鄂国、今江西余干县的干国最为著名。全部扬越地区最后都被楚国征服,他们的语言苗瑶语,起初仍然于独立于楚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原地区的扬越人最终逐渐被楚人同化。

由此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楚国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国和强国之一,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明成果。楚人“筚路蓝缕”的进取精神,“鸣将惊人”的创新意识,“抚夷属夏”的开放气度和“深固难徙”的爱国情结,以及老子、庄子,屈原、宋玉等一大批了不起的历史文化名人,深刻影响着后人。楚国独步一时的青铜器铸造工艺、领袖群伦的丝织刺绣工艺、巧夺天工的漆器工艺,义理精深的哲学、汪洋恣肆的散文、惊采绝艳的辞赋、五音繁会的音乐、翘袖折腰的舞蹈、恢诡谲怪的美术,都是十分宝贵的文化资源。

同时,秦汉三国文化,对楚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湖北境内,是魏、蜀、吴三国激烈争夺的“四战之地”,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的联合与斗争惊心动魄。《三国演义》一百二十回中,七十二回的故事发生在湖北或与湖北密切相关,古隆中、赤壁、乌林、长坂坡、水镜庄、徐庶庙、荆州江陵、惠阳城、古樊城、夷陵、当阳关陵等名胜景区,都是三国文化的重要载体。还有地方戏曲文化:汉剧角色齐全,长于抒情;楚剧语言质朴,乡土气息浓厚;黄梅采茶戏唱腔丰富,感染力强;花鼓戏、皮影戏,道情渔鼓,民间小调以及劳动号子等等,乡土气息浓郁……。]B*ôœ´©È

楚文化的浪漫奇丽色彩与中原文化朴实的理性之光,交融汇合成了光辉灿烂的华夏文化。汉江、长江流域的荆楚文化,极大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宝库,在缔造和发展统一中华民族文化的过程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伟大作用,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了贡献。作为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的语言,当然功不可没。

根据《史记.楚世家》记载,楚国的先祖,早在商代就从北方来到了南方,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尽管最初只是殷商的一个方国,当然也会将当时的华夏语言――汉语,带到南方来。楚人在保持华夏语言基本特征的前提下,吸收南方各部落语言的成份,从而形成了最早的汉语方言----楚语。楚语形成之后,逐步成了楚国的通用语言。楚国疆域广大,在南方取得统治地位,经历了数百年。这一个漫长的时期内,诸侯混战的主战场一直在中原地带。南方则相对稳定得多。即使有一点征战,也只是楚国对南方各小国和部落的兼并。这个时代,没有出现过大的战乱和灾荒,因而也就没有出现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的情况。这也就为楚语的普及,提供了历史条件。故此,不存在北方方言直接成为西南官话源头的可能性。尽管今天西南官话的核心地区在四川、重庆而不在湖南湖北,但作为荆楚腹地的潜江,楚语的根,应该是扎的非常之深的。说潜江方言的源头为楚语,是有历史根据的。

顺便介绍一下,本市群艺馆副研究员罗来国先生,经过多年努力,新近出版了《楚风遗韵-一湖北潜江“鸡鸣歌”之研究》。该书对儒家文化与炎帝文化、楚文化的关系;与周代的雅乐、燕乐的关系;与《离骚》和《周易·离卦》的关系等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中国传统文化链,尤其是楚文化的起源及其伟大历史贡献等,作了深入的探讨,给以了中肯的评价;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对“龙是否能代表中国文化”,“中国是龙的传人还是凤的传人”等重大命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作出了全新的解答。从一个层面论证了江汉平原民俗文化的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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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文字记录语言,它始终从属于语言,要适应语言的发展而演变。方言记录起来难度更大一些。

“方言”,从广义上讲,凡是不合于语言规范或标准的,或者说,相对于公共语(以前叫“通语”,现在叫“普通话”、“国语”),声、韵、调有差别,表述方式方法不一样的,都属于方言范畴。一般含有三层意思:一,它是同一种语言的地方变体,特别是语音方面,往往是其他地方的人觉得难于听懂的;二,一般是不见于书面语的特殊口语,是不够大雅的土语;三,方言与方言之间在语音、词汇、语法各个方面互有异同。“土语”有时候是方言的别称,有时候也指某一地区具有特点的语句。

本书所探讨的潜江方言,系指潜江人曾经或正在普遍使用的、在江汉平原具有代表性的方言土语。她是这块地方的文化宝藏、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节  潜江方言的属类

汉语方言,按照我国权威语言专家的观点,粗分为官话非官话两大类。潜江方言被划为官话之列。

官话,为我国的主流方言。分布在长江以北地区,和长江南岸九江与镇江之间沿江地带以及湖北、四川、云南、贵州4省。包括北方官话、江淮官话、西南官话几个方言区。官话区域的面积占全国3/4,人口占全国2/3。官话方言内部的一致程度比较高。从哈尔滨到昆明,相距3,000公里,两地的人通话没有多大困难。

非官话,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南部,包括吴方言(江苏南部,浙江大部)、赣方言(江西大部)、湘方言(湖南大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粤方言(广东大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闽方言(福建,台湾,广东的潮州、汕头、海南地区)、客家方言(广东省东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台湾)。非官话区域比官话区域面积小,可是方言差别大,彼此之间一般不能通话,甚至在同一个方言区内部(例如浙南吴方言与苏南吴方言之间、福州话和厦门话之间),交谈都有困难。

整体上来讲,湖北方言属于“西南官话”。有学者曾经根据古入声字的今调类,再参考其他语音条件,又对湖北境内方言做过以下的“再划分”:

一、20世纪30年代,赵元任等《湖北方言调查报告》分为:

1、第一区(西南官话区):武汉,江陵,潜江,恩施,陨阳等31县市;

2、第二区-----典型的楚语区:孝感,黄冈,黄石,竹山,竹溪,陨西等19个县市;

3、第三区(归入赣方言区的):大冶, 通城,咸宁等8个县市;

4、第四区(特殊方言区):鹤峰,松滋,公安,石首,监利;

二、20世纪60年代《湖北方言概况》:

1、西南官话区:武汉,江陵,潜江,松滋,公安,石首,襄阳,陨阳,宜昌,恩施,鹤峰等49个县市;

2、楚语言区: 孝感 黄冈,黄石 ,竹山,竹溪,陨西等21个县市;

3、鄂南语区:大冶,咸宁,通城,嘉鱼,监利等八个县市。

另据《全国各县市汉语方言系属简表》(《汉语方言大辞典》<复旦大学与日本京都外国语大学合编>),潜江方言的位置是西南官话:鄂北片。其他还有钟祥、宜城、南漳、保康、谷城、襄樊及十堰地区(竹山、竹溪除外)。而相邻的东边仙桃则是西南官话:武天片;南边的监利、石首是西南官话:常鹤片。西边的江陵是西南官话:成渝片,北边的天门,京山也是西南官话:武天片。唯有通过多宝、张港、拖市相连的钟祥与其他鄂北片相连。

因此可见,潜江,连同整个江汉平原地区的方言,属于“官话”,归于“西南官话”范围

须要特别提出的是,潜江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打开新近出版的《中国方言土话地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作者:曹晔晖等2008、1月出版),我们会发现,潜江正好处在北方官话、江淮官话、西南官话三个官话方言区的边缘,与非官话方言区的赣方言区、湘方言区相邻近。也就是说,我们是处于官话方言区与非官话方言区的夹缝地带。因此,潜江的语言,除了主要承传西南“官话”以外,必然还要受到北面北方官话、东南面非官话方言的影响,这样就形成了比较独特的潜江话。潜江话在江汉平原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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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http://news.sohu.com/20120519/n343568309.shtml

贺卫方:改革本身就在改变国情

  著名法律学者、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谈司法改革,学术界普遍认为,司法改革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角度。

  4月的一晚,贺卫方在西北政法大学上了一节课。他是当之无愧的明星教授,闻讯而来的学生使得教室“爆棚”。演讲完,热烈的掌声中,主持人、也是他的博士生谌洪果副教授在激动之余,说了句:“我想,这个时代,贺卫方、韩寒这些人,真他妈的有个性!”瞬间,台下学生笑成一片。作家狄马玩笑点评说:“欺师灭祖,莫此为甚。”当然,贺卫方不这么认为,他欣赏这位不久前写了《我为什么不参评教授》一文的学生。师生之间在自由精神上的一脉相承,被许多法律学人艳羡。

  52岁的贺卫方,无疑是当代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多年来,在学术研究之外,他倾注大量心血于法治理念的传播,不遗余力投书传媒,在各地巡回演讲,深刻影响了大批中国公众和司法实践者。1998年,他在南方周末上发表《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那是他致力于社会批评的开始。他还一贯主张司法精英化,建议司法人员脱掉专政色彩浓厚的制服。回应他这个倡导的,是中国法官换上了法袍,用上了法槌。但贺卫方认为,器物层面的“专业化”,并不意味着司法精神的专业化。要抵达真正的司法专业主义,还有太长的路要走。多年来,一直潜心于研究和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的贺卫方,也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他将对中国司法改革的思考与困惑,一一娓娓道来。

  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共识最明显

  华商报:人们习惯以1978年为界,来看待中国的法治状况。你如何评价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

  贺卫方:从1949年直到1979年,整整30年的时间,这个国家就是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1979年之后,开始陆续地制定法律,这段时间的法制建设,和邓小平、彭真等国家领导人在“文革”期间深受“无法无天之苦”是分不开的。可以说,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形成共识是最明显的,因为当时大家都觉得必须要从“文革”走出来。所以,1979年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1987年有了民法通则,1989年有了行政诉讼法,这些都是了不起的里程碑。到了1990年代,早期经历了几年彷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确定要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道路,而要建设市场经济,行政权力必须从市场领域退出,这就需要另一种权力对现状加以调整,那就是司法的权力。所以当时有一句响亮的口号: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但随着时间推移,规范越来越完备,执行却非常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家会发现,以前我们觉得制定出法律,就能够保证法律得到实施,但实际并非如此,这种情况至今令人焦虑。

  华商报:何以解忧?怎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法治社会?

  贺卫方:大家意识到,没有良好的司法制度的话,也仍然不能解决好法治社会建设的问题,于是就开始了司法改革。我个人也是在那时投身到当代司法制度的研究和对改革的推动中。这一晃20年过去了,回望起来,头十年,司法改革非常活跃,价值共识也比较清晰,那就是要提升司法人员的素质,要提高程序意识,通过诉讼模式的改造让纠纷的解决更加公正,法律的适用不能暗箱操作等,当时高法也提出司法判决要说理、讲理。在这个过程中,学术界普遍认为,司法改革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角度。

  华商报:改革绕不开顶层设计,何以见得司法改革就比较容易?

  贺卫方:我曾写过文章论证司法改革可能是一个惠而不费的办法。比方说,通过法官素质的提高,财政人事制度的变革,司法和行政的分离,以此最后达到司法权力的不断提升,公正程度的不断提高。这样,通过解决司法的问题,最终实现政治体制的改革。其实,在我看来,政治不过是个权威和权利的分配问题,我们服从哪种权力,哪种权力能够对社会关系的塑造更有力量,这就是政治,如果人民越来越觉得需要依靠真正的司法,只要有公正的法院,其他的权力都不重要,有纠纷就到法院去,这样,就会走上一个良好的道路。但现在看来,这条路越来越窄。华商报:问题出在哪?

  贺卫方:不解决司法独立性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就没办法提升司法的公正,反过来,司法自己想解决公正问题,但这种内在力量抵不过外部对它的干预。所以,老百姓也在这个时候被法学界“忽悠”得很厉害。媒体报道大案、分析案件很受读者的欢迎。但整个社会的公正程度并没有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没有提高,于是,百姓感觉有点上当了,法学界中间也有人开始觉得还是要回头求助于人治状态,比如要有一个好的领导,慈祥而富于洞察力,权力无远弗届。就这样,司法的地位开始每况愈下,司法改革不断受挫。一方面来自权力机构的改革动力越来越弱,在局部地区给人感觉有一种迹象,就是要把公检法的相互制约关系给破坏掉,就是要采用那种“成立专案组”、未审先判的模式,而且一切近乎于明目张胆。我们确实需要反思整个社会要往哪个方向去。在这个反思过程中,自然要考虑,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一部分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方向何在?

  法官的社会表达只应在判决书上

  华商报:2008年就有过中国司法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的说法,你和一些学者在媒体上还就此公开辩论过。

  贺卫方:的确。中国是要走向真正的法治,但毕竟中国有两千年专制历史,历史上没有良好的司法,包括民国期间做的努力,最后在大陆没留下多少真正可资利用的资源和基础。而过去20年的司法改革,也曾有一些不同的改革路向,但大致上主流意见认为,司法应该去追求专业主义。当然,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比方说,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一直主张当务之急是司法民主化,我过去写过文章批评复转军人进法院,而他现在说要让人民群众进法院,让人民群众直接控制法官,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而陈忠林教授则主张判决案件无需专业的东西,常理、常情、常识,用“三常”来判案,这样的主张,有时候也能赢得一些人的掌声,我觉得都没有很好的说服力。

  华商报:都知道你是司法专业主义路径的坚定支持者,主张司法的精英化。你认为司法的专业主义要怎么去实现?

  贺卫方:所谓司法专业主义,或者说职业化,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比方说,真正把司法权力当做不同于行政权、立法权的特殊权力。首先,行使这个权力的人,应该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具有精湛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以及运用法律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第二,我们需要努力地让司法权力能够独立运行,不仅是说法院要独立于外部干预,也要在内部设定规则,保证每个法官的独立,这个时候就要分析法院内部的权力运行、权力架构应该怎么去设定。

  华商报:你觉得法官的角色应该怎么设定?现实中,法官们对自己的角色也有很多牢骚,而民众则对法官普遍抱有不满。

  贺卫方:特别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在法院里,有官职的人去干预普通法官行使权力。改革要让法院的权力和责任能够更好地合一,判案的法官绝对不可以说:其实这案件不是我判的,别看名字写的是我,实际上和我没有多大关系。现在有太多案件就是这样子,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要让权力归属更加清晰。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追究司法责任。接下来,我们需要去构造,如何让法院权力的行使方式走向专业主义。法官坐堂问案,必须是在基于证据和理论的论辩过程中产生一个结果。就是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理论,这样一个水落石出、水到渠成的结果,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决策被攻击的可能,即使败诉一方的当事人,也觉得是因为自身证据不牢靠,而只好服从判决;而且,这种专业主义还要体现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也必须是独立决策。上级法院要是参与到下级法院的具体审判工作中去,那上诉制度也就没有用了。

  华商报:也就是司法人员必须要职业化?

  贺卫方:是的,法治要求不同的司法机关,公检法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是职业化的。同时律师在这样一个职业化的过程中,也能够特别深入地参与。因为,法院的专业程度如何?司法的过程是否公正?对于那些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来说特别隔膜。比如法律上规定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没学过法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含义。所以,随着法律职业化的提升,律师就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对于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权利是特别重要的。

  华商报:民众有一个疑惑是,在现有的环境下,大家担心法官如果独立,更加会胡来。

  贺卫方:当然,我们都很忧虑法官的职业伦理问题。怎样的人,怎样的行为,才被认为是一个合格的法官?在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有严谨的司法专业主义的国家,即便不涉及经济贿赂,法官也不可以单方面接触一方当事人,这就是职业伦理的要求。现在,我们常有法官喜欢在媒体上侃侃而谈,说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判决,这是非常不符合法官职业伦理的。因为法官所有对社会的表达都应该在判决书上体现,除此以外,不应该再利用大众传媒对案件发表观点。如果这些慢慢形成一些规范,也是司法专业化的一个方向。西方一些国家,法官职业伦理都是厚厚一大本,非常清楚地告诉你怎么去行使权力。假如我们能够做到真正独立审案,判决书的具名法官就是相关案件的实际裁判者,那将意味着一旦案件最终被证明为冤狱,承审并署名的法官就逃不脱干系,他们的名字将永远跟冤狱和耻辱捆绑在一起。“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作为法官,谁愿意留下这样的坏名声呢?

  华商报:不过,为防止冤狱错案,最近有地方法院推出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好像颇受一部分人好感。你怎么看?

  贺卫方:我坚决反对那些貌似专业化的所谓“改革”。我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司法改革必须按法理出牌。一些反专业主义的“司法改革”似乎在过去八九年间常常看到,越鼓捣花样越多。这个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老百姓一听,说好啊,但他不知道,在现有的背景里,你越追究得厉害,最后就是大家攻守同盟,有错也不纠正,最后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改革推动过程需要某种硬心肠

  华商报:对于司法改革,学界存在不少分歧,有一些学者希望寻求一种更稳妥的路子。

  贺卫方:我总觉得在改革的推动过程中,有时需要某种硬心肠。也就是说,推动正确方向的改革,有一段时间情况反而可能会恶化,而不是一改革就变好,所以,要有对改革某种程度的耐心。但现在不少人耐心不足,有人认为需要妥协,要考虑被权力部门接受的程度,要考虑他们有台阶下。我认为,做学术的人还是要忠诚于真理,就是把研究结果原原本本地表达出来,然后,才能让官方决策不至于特别的混乱,逻辑混乱,步调混乱。否则,改革最后还是成功不了。当然,我个人认为学者也有分工,我经常被批评过于理想主义,过于追求纯粹。有人觉得应该做一些妥协和让步,只能根据国情来设计改革路线图,而我自己觉得改革就是要改变国情。有时候,我觉得就是要表达,如不能表达,就干脆不说话。

  华商报:在今天的语境下,某种意义上说,改革的反义词就是重返“文革”,不过,当下知识分子群体对于这个问题,似乎分化和对立也很明显。

  贺卫方:我始终不能理解,有些知识分子自己就经历过“文革”那么大的灾难,但他们对“文革”会说要“一分为二”,而这些人在很多大学生中间很有影响。我想,分析他们的心理,或许也能找到某种解释,比方说,现在仍然对“文革”唱赞歌的人,有些人可能是因为隔膜,比方说一些海外知识分子。又比方李敖,他大骂国民党、蒋介石,因为他受过这个苦,但对“文革”他没有切肤之痛。能够亲历痛苦的人,可能和没有亲历过的有差别,而一个人如果没有亲历过痛苦,但能够理解痛苦,并作出很好的理论分析,这种人更了不起。为什么说“文革”的悲剧会重演,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让年轻的国民看到“文革”的真相,巴金老人呼吁的文革博物馆迟迟建不起来。我觉得还是对历史要有真诚的反思,要用有形的东西告诉一代一代的国民,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有过10年的疯狂。例如德国人对纳粹的反思,非常重视。像勃兰登堡门旁边,黄金地段居然拿出大片土地修了犹太人纪念碑。现在有人说“赞颂文革”也是言论自由,对此我倒有点困惑,就像在德国你不能赞颂纳粹,这不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华商报:知识分子群体是一个社会的智力库,不断言说对于社会的正确走向有利,今天的知识分子有没有可能形成一个群体的声音?

  贺卫方: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很少联合,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大愿意联合,这跟知识分子、学者的职业特点有关系。当然,知识分子会在某种程度上发现自己的利益或者敌人所在,比方说麦卡锡主义盛行的时候,美国的知识分子觉察到这对社会是个巨大的威胁,这时就会联合起来抵制,使得麦卡锡主义在美国没办法盛行太长时间,与此同时,这种抵制也让知识分子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团队,是一个集团,但实际上知识分子很难以“集团”形式存在,最好的状态是相互争论,言论自由,大家都去影响社会,由社会做出某种选择。

  律师能把民众不满纳入理性的轨道

  华商报:谈谈公民社会对改革的意义。

  贺卫方:中国社会从来都没有解决好中间社会的建构,除了国家就是人,人是一盘散沙,两千年来都是如此,所以说,我们是要跟两千年的历史进行抗争,我们也知道,像英国律师的职业协会,是一个非常独立的组织,不受国家干预,他们反过来还蚕食国家的权力。17、18世纪,英国律师就垄断了法官的入口,法官必须是在律师这个行业里声誉卓著的人,这意味着民间的力量进入到了国家权力中间,国家的一部分权力被民间的逻辑所改造,这在我看来,就是公民社会,当一个社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力量,国家就不可能为所欲为。

  华商报:法律人在民主进程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可以把矛盾冲突限制在低烈度,温和前进。但现实中,律师作用的发挥并不尽如人意,受到很大羁绊。

  贺卫方:律师职业决定了必须要跟公权抗争。今天的中国,当我们蓦然回首,会看见律师们在“抱团取暖”的过程中,正不断展现自己的力量。律师固然会跟公权抗争,想方设法通过规范塑造国家权力,但另一方面也在用规范塑造民众的情感,把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纳入到理性的轨道,获得一个合理的解决。所以,老百姓请律师打官司,最明显的标志意义就是他们对国家还是尊重的。这时你还能打压律师吗?法国的一个历史教训就是老打压律师,结果把律师逼成了大革命时代的领袖,律师那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法庭上辩论是好手,煽动人那也很厉害,像丹东、罗伯斯庇尔,不都是律师吗?所以,我一直在直接、间接呼吁官方要改变对律师的偏见和成见。

  华商报:往往在一些热点个案中,民意、媒体等各方争议无法弥合,例如李昌奎案。那么,一个社会的文化对于法律的意义在哪里?

  贺卫方:有些判决明明看起来并不合理,或者说有瑕疵,比方说李昌奎案,一审判死,二审改判死缓,我觉得二审改判的理由并不让我服气,但我又说应该尊重终审判决,因为必须维持司法判决的确定性、稳定性。我们不允许烙馅饼式的司法判决,如果判决不确定,就意味着权力不确定,我们就永远生活在一个不安定的状态中,而法治社会所创造的安定,其实很大程度上是靠判决书的安定性去确定的,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司法判决的终极性。

  西塞罗说过,绝对的正义就是绝对的不正义,人类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的正义。不能把司法有限的财力人力集中到我们不应该纠正的那些错误中去,这是李昌奎案给我们的重要教训。像这些道理是中国的法律文化中最缺乏的东西。我就想方设法通过微博、网络去把这样的观念表达出来。我还要表达,对于法官的判决,老百姓看不懂,并不意味着不利于你,相反,他越追求专业性,越有利于老百姓。固然老百姓确实看不懂他们在做什么,但这种看不懂的东西是有价值的,他们要受到专业内部的制衡,当然,什么样的力量能约束法律人的行为?这需要法律职业缓慢的生长过程,以及法律职业内部机制的合理化。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悖论,越注重追求自己行业价值最大化的机制,有时候反而对老百姓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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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如题:女大学生应该有竖中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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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多年前浙江一次学术会议上,有个教授发言指出,琼瑶作品就是毒品,与会者皆鼓掌!

我随后在课堂上,告诉学生,我比那个教授早十年就指出琼瑶作品就是毒品,可惜身边的女生都不信,还要继续钻研琼瑶作品。就像现在你们这些听了我的话就一笑而过一样,你们不信我的话,可以继续读,我继续表达我的观点。我的学生,从来都是女生占绝大多数。可惜了!

时候终于到了!当年的琼瑶迷,如今成了剩女!报应啊!你能说老天长眼吗?要长,是长了马眼!

可是,文学作品它本身没有错,错在它被普遍而低俗得错误解读了。而这种错误解读,当年在中国大陆有它的大小环境来支持和保护,吃着毒品直叫好的那些剩女们,要怪,就怪那个时代和那种畸形文化吧!

让这种洗脑来得更猛些吧!

圣灵庇佑!阿门!

 

百万剩女抗议集会:琼瑶阿姨“毒害”了我们!

http://play.v.qq.com/play?vid=8irvQWeVG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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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难道中国的前进必须见血和毁灭才能实现?

只有内战才能解决问题?美国人只打了一场内战,南北两方的领袖都被尊为民族英雄,英国人最近的一次内战距今也有500余年了。他姆妈的,咱中国文化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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