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而不决”、“审而不终”
周
一自英回美,听所高院已判。看了律师传真给我的判决书后,不禁为高中二院水平之接近而感慨不已。这一“终审判决”“判而不决”,因为问题并没有解决;“审
而不终”,问题不解决,哪能“终”得了呢?“维持原判”,原在意料之中。之所以上诉,是因为不走这一步,就没法走下一步。至于下一步怎么走,是律师的事
诽谤者周国平在法庭上的招供和狡辩
新学期开学,生活又走上了正轨。忙了一夏天,总算把该做的事都做完了,中间还到北京高院出了一次庭(8/22),与诽谤者周国平对簿公堂。
旅欧归来
---- 高院即将开庭审理周国平诽谤案
旅欧归来,有友人来电索要“往事解读”等文章,说是在网上找不到。过一会先把它
感谢范泓的澄清!
谁在撒谎?谁在求助伪证?----请看周国平的所谓
感谢范泓的澄清! 谁在撒谎?谁在求助伪证?----请看周国平的所谓“证人证词”! 这就是二中院据以判案的所谓“证人证词”!
在周国平向二中院提交的证人证词中,有方小早写的一份证词。方小早在他写于2005年6月20日的署名证词的第二段(第2-3页)中这样写道:
关于曹天予结交郭世英、弄错人的笑谈,当时在班里广为流传。记得的人应该不少。可举一例。前年范泓到成都看望她病重的父亲,我们见了一面。在聊到年级旧事时,她还谈到了这个笑话。范泓是二班的,而且是在四十多年之后,可见这笑话流传之广,给人影响之深。
今天,范泓在我的博客中留了两条留言(详见留言)。在第二条留言中,她这样写道:
看了其余的打官司文章,吃惊的发现,怎麽把我也扯进来了.特此声明:
我对你们班的男同学,能其名其人对号入座没有几个.对你和方小早都是如此.
我2004年暑假到成都探亲,陈金全告诉我方小早在成都并告诉我联系电话,我约他到我家聊了一会儿,这是我与他唯一的一次交谈.
谈话中决无涉及到郭世英和郭应秋,至于你认错二人的事,我在你的博客上才首次知道. 我不会为任何人做证.还是上边评论的那句话.
怎么回事?我万万没有想到,方小早竟然会堕落到这种地步:公然捏造事实,为周国平做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