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
又开始小说。
如果在下午我绕远路去嘉华,可以沿着宝石山,经过老年大学,然后折回来,顺便拐进世贸中心,那里常常有中华老字号品牌们的集会。
只要有空,我几乎每天下午去那里。我把内心酝酿好的情节写出来,或者,事先毫无准备,一杯茶喝下去,手指就会不由自主想要敲下一点什么。
“发表?为什么?”
“那你写它们又为什么?”我的老公明显生气了,一只手轻轻敲着桌面。这只手,很多年前殷勤帮我灌过墨水,现在,基本用来发号施令——指着一双皮鞋,喏,你去替我擦擦。
下午写到福生家的早餐,提到包子,咦,果真闻到一股包子香,差点叫服务员过来,你好,两只肉包。可是,可是,吃肉包得去包子店啊。还是海明威有福,写到小伙子们聚在一起爽爽喝酒,大冬天喉咙开始发干,不用说,他被笔下那杯酒馋到,于是叫服务员,你好,来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服务员就把圣詹姆斯朗姆酒端上来,一点不费事,因为他写作的地方正是一家供应酒水的咖啡馆。那么,我下次是不是该让主人公喝咖啡,吃面包,吃蛋糕,唔,总不如包子来得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