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晨跑,看见河岸边台阶旁有个水坑,大概是修建护河堤时留下来的吧。
我突然惊奇地发现,坑里有只青蛙。坑里蓄了一半的水,水面上飘浮着一根竹竿。它就爬在竹竿上。
显然,这个坑里水面与地面的距离,使它永远都不可能靠自身的力量跳出坑。而这个由水泥构成的四方形的池子,不仅深,且没有任何可以成为青蛙口中餐的东西。
也许是累了,它爬在一根竹竿上一动不动,也许正在准备下一次无望地跳跃。如果如此这般下去,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它拥有足够的勇气,一次次地跳跃去与命运抗争,直到精疲力竭,然后饿死,或者沉入水中淹死。另一条路是,它保存体力,一动不动,但仍然没有任何奇迹发生,最终还是一个结果:死去。
这两条路,哪一条有可能得救呢?只有第二条路才有可能活下去。
因为如果在它还没停止呼吸之前,突然天开始下雨,而且下得足够大。这个面积不到一张小桌大的池子就会涨水,涨到一定程度,它就得救了!
当你不能自拔的时候,也许,静静地等待才是更明智的选择。
但是,这个静静地等待并不好受。因为你不知期限,或者说,你只知道自己死亡的期限,而不知道获救的日子。甚至,你连这个“静静”都无法获得,每天还被迫做着无谓地跳跃。而你赖以支撑的,就是一根细细的竹竿!当你跳了几十年,还不见获救的希望的时候,那真是生不如死了!
天,为什么总是不下雨!
今天下班后,特感无聊,于是他给女友请了两个小时的假。我们商量了好一阵该干什么,最后还是因为他的时间太短,选择了先到城南的大学区吃饭,然后约衫子出来坐坐。
现在,她就坐在我旁边,超频客坐在对面。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卑鄙。
四月是个残酷的季节。
这不是我说的,是诗人艾略特说的。对我来说,它好象是一个咒语,因为我第一次见衫子就是在四月底。
还有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今年总是迟迟热不起来。尽管转眼已是五月,天气却依然非常凉爽。盛行的一种说法是:去年无夏,今年无冬,明年无人烟。去年夏天确实不太热,今年有没有冬还不知道。至于明年,也就是下世纪,人类或许真的会毁灭了。
天空灰蒙蒙的,隔着同样灰蒙蒙的落地玻璃,我从繁华市中区的紫薇酒店四楼的茶坊望出去,只见灰色象潮水从城市的高楼上漫延下来,覆盖了横七八竖的街道和虫子一般蠕动的人流,仿佛世界正在坠入一片昏暗的海洋。也许是这天气的原因,我本该兴奋而激动的心情,出乎意料地没有什么感觉,非常平静。我已不太清楚她的形象了,只模模糊糊有些水墨画般淡淡的印象。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带着一股浓浓的学生味。这是废话,她本来就是学生嘛。
可能是我曾当过多年老师的缘故,一直对年轻的女孩子感兴趣,具体点说就是二十岁左右的那种。虽然我自己的年龄一直在不停地增长,但我的这一兴趣却始终没有什么改变。有时候,我反问自己,是不是象日本人一样有些变态?
我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认识衫子的,当时人太多,只是打了个招呼。她说在科技大学读一年级,学电脑的,她想参加些什么选美、形象小姐等活动,听说我在这类活动中曾做过评委,有意请教,于是互相留了个传呼。但她似乎并不想显得主动,也许是不好意思,一个星期也没联系。终于还是我忍不住了,抽中午的休息时间,约她在这里喝茶。
她出现了,虽然迟到了几分钟。
果然是惊人地质朴,头发贴在脑门上,洁白的衬衣,方格裤子。我注意到她说话时,随着嘴角的扯动,右腮还有些歪斜,但无伤大雅。
比我第一次见她时,年龄又显得小了许多。我突然在心里问自己,和她比起来,我是不是显得太老了?毕竟,我已经三十五岁了啊。犹豫间,我没有站起来迎接她,微微有些紧张和不自然,只是用手指了指沙发请她坐。最初的几分钟,简直就是老师在询问学生,或是象个考官在提问。看得出来,她也有些紧张。我感觉到她还纯正,没有什么不良的习气。
城市里长大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我想。
我简单介绍了自己的经历,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先老师,后做媒体,七个字就囊括完了。我注意到,她并没有询问半句——关于我的生活。她似乎更喜欢谈自己,她的家教如何的严,一直把她当小孩。有一次,她还看见一个男同学哭,她觉得男的哭起来“很恐怖”。想搞文艺,很喜欢艺术。
手机响了,是讨厌的露插了进来。
露是我去年的女友,在做主持人。刚开始时,我还觉得她很纯洁,她有张孩子一样洁白无瑕的脸。但后来她却变成一个妄想狂,越来越疯狂地想钱,几乎到了废寝忘食不顾一切的地步。她认为获得金钱只有一条便利的路可走,就是找男人。不久前,我终于下决心和她分手了。
她在电话中说,她知道我生气了。她对那个新结交的男友地皮――这是我给那人取的名,他是专门炒地皮的――没感觉了,只是想他的钱。她准备过一段时间后,用地皮的钱开一个药店。最后,她似乎有些舍不得我这个含金量达不到要求、但又对她很好的人,请求我继续做她的朋友。
我含糊其词,没有直接回答。
茶坊里没有其他客人。我打电话的时候,衫子只是注视着窗外的车流。我也不便走开打,这样会给她感觉我很不透明,我不想一开始就给让他觉得我很神秘,或是有许多异性朋友。当然,露的详情更不便与她多说。
但我的注意力却无法立刻收回来,我想起前几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看见露的前男友开着车从她住的那条街出来。我知道他们又粘在了一起。这让我非常看不起她。她同时和几个男人保持着暧昧的关系,而目的只有一个:利用他们。露也不否认,她的表妹要读大学,需要前男友帮忙托关系,于是,那个男人又成了工具,而得到的回报就是上床!
她是男人身上的蚂蟥,专门吸男人的血的。我愤愤地想,她为何老是不放过我呢?我从心底里希望她能永远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永远!
我重新打量面前这个豆蔻年华、不满十九岁的少女。一种悲哀袭上我的心头,她会不会在不久的将来也成为第二个露?我有种不详的预感,她会不会是来接露的班?我当然不希望这样,我希望衫子能代替她,给我一个全新的感觉,不让我失望!
不知不觉,两个半小时过去了。我提出送衫子回学校。她同意了。当我们站起来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高度,她虽然象没有完全发育的小女孩,但个子高挑,和她并行走进电梯时有种舒畅感。因为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盛产小个子女孩,而我一米八的个头常常感到“高人一等”。
“感觉怎样?”路上,我问她。
“很好啊!”她说,“我想提个要求,能不能给我推荐几本好书?你知道,我是学理的,不知道该读什么样的书。”
这是一个好兆头,我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谢谢你请我喝茶,”下车时,她说,“别忘了答应我的事!”
在回单位的路上,我想起她来,居然和见她前一样,还是没有什么感觉。
但我确实想关心她,这是我的一个生活习惯?还是一种难以治愈的精神病?我就象一个培训学校的校长,多年来,有不少学生从我这所学校毕业。第一个就是草,鼓励她读书、再读书,一直读到香港,然后读到美国去了,同时也成了别人的妻子!然后又有真正意义上的许多学生,到了各行各业。还有露,让我教她怎样才能牢牢地抓住男人的心……。可结果都毫无例外地相同:离开。
衫子是又一个新学生吗?!
99年9月25日。夏威夷。蓝天碧海。
象彩色石子一样,Waikiki(维基基)海边散布着各种肤色的人,高大的热带树木在蓝色的海风中摇曳,街道也泛着海蓝色的光。在这蓝色光环中,飘浮身着花花绿绿短衫短裤的旅游者,连空气都弥漫着独特而浪漫的气息。
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渴望爱情的地方。在我们生存的这个星球上,这样的地方并不多。
我穿一条蓝色的平头游泳裤,上身是刚花十美元买的短袖ALOHA(阿罗哈)衫。它以蓝色为基调,很随意地涂上了红黄绿,色彩艳丽,象抽象画。不过,它也只能在这样的蓝天下,在这样的海滨,在这样的空气里存在,也只有在这里才能显示出它的美与和谐来。
当然,我不惜重金买下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喜欢各种各样的短衫!这好象是个怪异的癖好,但对我来说太正常了,因为有一个令我伤感的姑娘:衫子。
衫子,一个多么特别的名字!
试想,洁白无暇的衬衫,包裹着一个青春荡漾的纯洁身体。如三月轻风下波浪般微微隆起的胸脯,透出一股掩饰不住、即将喷薄欲出的生命活力,这是大自然多么神奇的创造啊!需要说明的是,让我着迷的衬衫,是少女们穿的衬衫,长袖的短袖的,紧身的宽松的,露肚脐的和不露的,我都喜欢!特别是白色衬衫,纯洁无瑕,如珠似玉。
——衫子就是这个形象的代表!
下午,去游了两小时的泳。明天一早就要转道香港回国,我的美国之行就该结束了。我格外珍惜这最后一次。也许,这也是我一生的最后一次。
我坐在沙滩上休息时,除了自然风景,也不会错过观赏“人景”的机会。各国游客中,少不了有美丽的女子出没其间,听说话和看外形,以美国和日本人居多。有一同伴甚至泳也不游了,只顾拿着照相机,忙不迭地伸缩着镜头,高频率高强度地按着快门。
眼前这些快乐的女孩,让我又一次想到了衫子。
游完泳,沿着空气清新、一切都仿佛透明的街道走回KING ISLAND(国王岛)酒店。
再过一天,也就是9月26号,是衫子19岁生日。昨天,我为她买了一件漂亮的夏威夷蓝白色衬衫。
现在我最想做的是给她去个电话,走之前我就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和她联系了,当然,更不可能告诉她我出国去了。我要给她个惊喜!时差十六个小时,这会儿打过去,正好是国内的26日夜里,她应该在家。黄昏我还要踏上“花之船”,去感受夏威夷姑娘的舞蹈之美和大海的热情,就再没时间了。
在酒店一楼的电话间,我把三十美元一张的电话卡插进去,听筒里传来一个生硬的声音:可以通话五分钟。我准备在这个电话上把它用完。到美国快二十天了,我一直忍着没有和衫子联系,是这里的美让我终于忍不住了。
没有任何不祥的征兆!只是拨了三次,才接通电话。接电话的是她母亲,她一直把我称为老师,其实我也只和她通过一次电话,因为衫子当时不在,她总是感谢我对衫子的关心。她在确认了是我之后就开始抽泣,我突然预感到有不祥的事情发生。
“衫子走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听错了!
但这确实是她母亲说出来的啊。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实际上我也说不出什么来,生活和我开了个残酷的玩笑,我既想哭,又想笑,但终究是既没笑容,也没有眼泪。
夕阳如血,摇曳在鲜花装饰的花之船上。所有的快乐都和我没有关系了,所有的歌声都变得象在另一个世界,所有的色彩都褪去了光泽。
我靠在游船的白色栏杆上,望着波涛翻滚的大海,满眼都是衫子的影子,她在水波中,她在夕阳里,她在风中……
help me!快来救我!
从欢喜村抄小路登上千佛山,沿着山脊行至马鞍岭下山。树高草密,灿烂阳光透过树枝,如金箔一般洒在绿油油的叶子上。
突然,一只鸟的叫声冲击着我的耳膜。虽然这两三个小时走来,听见不少鸟鸣,可这声音却完全不一样。循声望去,离我不足四五米远的树枝上,居然有一只鸟在扑腾,可就是怎么也飞不起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它被巨大的、粘性很强的蜘蛛网给网住了!因为这山林里蜘蛛无处不在,有些蜘蛛个头很大,网也很结实。可再一想,蜘蛛也不至于网鸟吧?要不然就是这只鸟误投罗网了。
再仔细看,发现并没有蜘蛛和蜘蛛网的影子,因为他们刚好置身在林中明亮的阳光里,看得很清楚。只有一个可能,鸟是被植物的细藤缠住了脚。当然,自我保护能力再强的植物也不可能吞下一只鸟,起码在这座山里不会有这样的植物,我太了解这片山林了。
说起来,我在这座山里转悠的历史有十年了。亲眼目睹了它从一个寂静的胜地,如何逐渐喧闹嘈杂起来。从最初的只有六家农家乐,发展到现在的逾百家。特别是去年地震以后,欢喜村一块靠河的上百亩平整的良田变成了板房区,蓝顶白墙,蔚为壮观。另一块靠山的良田则是机器轰鸣,数幢三层小楼正拔地而起。宁静和优美的田园风光不复存在了。
本来,这个初秋时节正是稻谷即将成熟的时候,虽没有泛黄,但已经果实累累,一片深绿。而现在,依山而建的度假村,已经成片,沿着欢喜河构成了群落。青山环抱的绿色田野已经看不到了。
所以,近年我已少来欢喜村了。
但是,欢喜村的山还没有多大变化,虽然有机器声不断“突突突”冲进山林,虽然蝉鸣也不如往年叫得响了,但是,清晨进到山里,还是能听见鸟鸣,还是能看见翠绿的蚱蜢在草丛间蹦跳,还是能感受清凉如薄荷一样的凉风。
在欢喜村这么多年,我在河边捉过螃蟹,从树上捉过无数叫个不停的蝉子——当然,后来都放了。但鸟被树缠的事,我还是第一次遇上。
我小心翼翼地进入草丛,却并不能直接够到那只可怜的鸟,只能伸直胳膊把那树枝拉过来。其实,这根本不能称为树枝,只能算作藤蔓植物。这只不知名的鸟很小,看来刚刚离巢行动不多时,没有经验,或者是自己调皮,居然被像米线一样细的柔软的藤给缠住了。
对不起,救你之前,我先给你留个影。我对它说。同时对着它闪了几张。
可它似乎并不领我情,张开小口,猛烈地啄我,感觉还没有蚊子的嘴有力。它的脚还是肉红色的,嘴角也是肉红色的,毛是棕褐色,眼睛溜圆,可爱之极。昨晚,我在山里清凉的夜风中刚刚读完一本奥威尔的《动物庄园》,想想那里面的动物们,实在是比不上这个小精灵可爱。
合个影再放你走吧。我说。这时,我已经把缠在它一只脚上的藤给解开了,我很小心,因为它整个身躯还没有我手心大,我深怕把它比牙签还细的脚弄断了。可这个小家伙显然陷入困境的时间不长,拼死拼活在我手里挣扎。我另一只手举着相机,还没来得及对准它按下快门,它已经趁我不备,展开双翅,飞进绿色的阳光里去了……
这只鸟是幸运的,如果我早一点从这里经过——哪怕是在它被缠住前一分钟。等待它的就只有精疲力竭,然后死亡。
也许,当你置身险境的时候,你要做的并不是上窜下跳、要死要活,无谓地耗费精力。你应该保存实力和体力,静静的想办法解救自己。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就等待救你的那只手的到来。也许,这正是一只上帝派来的手!
Never more! “永不复返”!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词啊!可是,真理都不美,美丽的却不是真理。
真理都是残酷的!就像这无雨的夏天,干燥而荒芜,繁华之后都是垃圾!人声鼎沸、音乐喧哗过去了,只有杯盘狼藉,满地酒渍,还有一两个烂醉如泥的肉堆……。这时才能看见真实,这时才能窥见赤裸裸的真理。
这个世界不是为真理而存在,而是为了荒芜而存在,它注定了只适合行尸走肉生存!它只是无止境地制造虚无,我点燃一根根蜡烛,然后看着它流泪,直到化为乌有!飞走的是青烟,留下的是青烟的尸体——一块僵硬的尸体!
就像这个城市到处都是青草,却看不见任何昆虫,这青草便是一个虚假的摆设;到处都是觥筹交错,却唯独不见没有利益的交情;到处都是酒池肉林,却寻不到半点真情!
生存的压力,将每个人都挤压变形。
为了变回自己的原形,或者是试图变回原来的自己,每个人都在挣扎,而采用的办法就是出钱,或者是收钱,其结果不仅没有能够找回原来的自己,还往往适得其反,与原来的自己越来越远,形状变得越来越扭曲,个个都成了怪物,都成了蛆虫!
可怜啊,连妖怪的境界都达不到。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能具有点妖气,已经是很高的境界了!
我走在地上,心却像风筝飞在天上。风筝无力把我拽上天,而现实的利刃却无时无刻不在切割我手中的线!我拼命地保护我的线,却招致这利刃的攻击,将我的肉身割得伤痕累累,浑身是血。我还要把这血描绘成严冬里的朵朵梅花,让它成为这苦难人生的美丽景色!
我孤零零地立在这繁华都市的荒原上,身上绽放着鲜血之花,眼看着我的风筝渐行渐远,我的身躯也同时渐渐枯萎……
Never more! 我们都在不归之路上狂奔!
2009年6月11日
日前与朋友聊起世界观的话题。没想对方一听到“世界观”三字即狂笑不止。我很纳闷,难道这世界进步得来听到世界观都会让人笑岔气?!原来,有一男恋爱很久分手了,问其原因,答:世界观不同矣。于是众人改其名曰:世界观。每每相见,就问,哎,世界观!找到女友没有?
其实,世界观对每个人之重要,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像。何谓世界观,就是每个人对世界的看法,而对世界的看法,决定了我们对世界的态度,由此又决定了我们的人生历程。许多人的世界观是灰色的,也就是说黑与白杂糅在一起,最后就成了灰色人生,没有大喜,亦无大悲。只有些小快乐和小悲伤,其他都是平平淡淡。有少数人却不是这样,他们眼中只有两种颜色:黑,或者白。
先说白,作个比喻,《新闻联播》就是大白的典型,而且它一直在或多或少地主导这个国家。有个段子对新闻联播的总结很精辟:前十分钟,国家领导人都很忙。中间十分钟,人民都很幸福。最后十分钟,外国人民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有许多大白之人,天天上电视,上报纸,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好像崇高伟大得连肚脐都没有,吃的是草,挤的是血。这样的形象我们见得很多了。不过,这是刻意塑造出来的白,这世界上还有一种白,即发自内心的白。
什么是发自内心的白?一个浪漫主义者,一个理想主义者,他从不把人往坏处想,认为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善良,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正直,每个人都像自己一样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这种人处于灰色人群中尚可,最多就是背个傻瓜的名分。但处在黑色的人群中则很危险,因为他的白照出了其他人的黑,最后就必然要置之死地而后快!
再说黑,黑色的人就是把生活看得比墨还黑,他看见的全都是生活的阴暗面,全部是太阳的背面,把每个人都想的很坏,每个人的每句话、每个人动作都含有不可告人之目的,都必须严加防范。如果事实证明对了,则奋力反击,以恶抗恶,以暴制暴,以诡计对诡计,以毒攻毒!哪怕最后落得个同归于尽!
听来有点抽象,就说这个周末用两天时间读完的一本书:慕容雪村的新作《原谅我红尘颠倒》。说实话,我还很难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读一本260多页的书。我很少读当代文学作品,因为许多东西实在只能称之为垃圾,难以卒读。要么就是农村的破事,反复写了几百年,还没有写够,与生活完全脱节。要么就是纯粹的下半身写作,连三级片的水平都不如。还有就是跟风之作,全是瞎掰。中国已经没有几个人是在思考中写作,更别提在文字中包含自己独特的思想了。慕容雪村的文字也缺乏思想的力度,深刻更谈不上,最多是停留在感悟的水平。但我似乎也不能要求太高,现在毕竟不是那个能创作出《战争与和平》的年代了。
《原谅我红尘颠倒》的主角就是黑色的人,完全是从最黑的角度来看世界。所以,开始阅读的时候,你可能还很难适应,颠覆了你以前的阅读习惯,主角总还应该是正面的,哪怕他犯过错,但最后还是变好了,哪有越来越坏的主角呢?作者在序中说,自己只能做一个“嘲弄者”,只愿在世间万般红紫一旁冷冷地“翻着白眼”。其实,就其作品中的人物来看,哪里岂是翻白眼,完全是投身于滚滚黑流,尽情在污泥浊水中畅游!纸醉金迷,吃喝嫖赌,勾心斗角,心狠手辣,什么恶毒的词都可以用在小说中主要人物魏达的身上。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老潘。不过,你可以想见,在这群如狼似虎的黑色之人群中,突然冒出个大白之人,会有何等的下场,那就是生不如死!结局自然非常悲惨。
这是一本写黑色人生的黑色的书,是真的把红尘颠倒过来看人生的书,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没有任何美好的东西,只有厮杀,只有兽性,所以作者最后只有很肤浅地反复说:想人间婆娑,全无着落;看万般红紫,过眼成灰!
我并不主张人人都成为理想主义者,因为人类千百年积累下来的沉疴,不是几个充满理想的热血青年能够改变的;我也不主张把世界看成是洪水猛兽,好像只有顺应和适应,才能生存,否则就没有生路。这是两个极端。理想者,除非成仙得道,不食人间烟火。禽兽者,最终可能是死无葬身之地。
如何是好?为理想而狂热,为物质而节制,这就是我的世界观。世上之人,你肮脏,我邋遢;你狡猾,我卑鄙;你势利,我市侩;你升官,我发财……如果想完全超脱其间,很难!但物欲膨胀,一发不可收却很容易。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人,无论狡猾的男人,还是卖身的女人,都是被钱击退的。只要把钱摆在这些人面前,他们就只能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其实,只要你稍微对钱有点免疫力,就可以避免惹祸上身。——欲壑难填,是一切悲剧的根源!
另一方面,人生虽然白驹过隙,但没有理想,如何能称其为人?!我们就是因为没有理想才难以填补空虚,才会踏上不归路!
如何才能有理想?请自找!
向来不喜欢桃花。
因为其艳俗的色彩,不红不白,不亮不纯,杂乱无章,喧哗嘈杂。树形低矮猥琐,树身弯弯曲曲,疙疙瘩瘩,不时还有液体流出,结成瘤子。一句话,一个个就像十八九岁没有良好家境,没有受过教育,而又一时突发奇想,把自己打扮得艳俗之极的村姑。
但是,当全城三四十万人倾巢出动,齐奔桃花而去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个民族是如何地喜欢艳俗之物了。
21日,和多时未见的姐姐一家相聚,驱车去了龙泉书房村看桃花。
八点半即出门,越往东走,车越多,上三环路,堵。下三环,堵。出高速,堵。不过,因为流量太大,连过路费都取消了。
从城里出发两个半小时后,终于堵进龙泉城,再往书房村,满山满坡,除了车,都是人。进了一个叫花果山的度假村,早先定的座已被他人占领了。只能挤在直不起腰的桃树下小坐。周围是嗡嗡嘤嘤的人声,环绕在桃花下,唯独听不见一丝的蜜蜂的声音,甚至连蜜蜂的影子也没见。估计都被人声吓得屁滚尿流、仓皇飞逃了!
白水一样清淡的茶还没喝几口,就被店家催促赶紧吃饭。因为预订了的,所以排在第一轮。否则就在两点以后了。虽然鸡鸭鱼肉皆有,但味道就没有了,只能算熟了。580元一桌的菜,十几个,也算丰盛,却找不到下筷子的地方。
如今度休闲假最典型的场景是:一桌或两桌麻将,旁边坐几个发呆的陪客。吃完进四壁白墙的雅间,有一机麻。麻瘾大的迅速占领位置,开干。房间狭小,非常憋闷。于是,逃了出来。
漫步桃林,感觉稍好。登高望去,倒也是一片粉红的地毯,如绯色的云。偶有残存的的菜花,青黄杂糅,和花已凋谢的嫩绿的梨树夹杂其间,显出些不凡的气质来。
其实,我更喜欢梨花。大学时在狮子山,从学校后门出去,没几步远就有一个浅沟,立着数十棵梨树,树身也比桃树高挑。每当花开时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纯洁无暇,如一片洁白的云。在春天特有的骚动不安、燥热的气息中,手捧一本书,坐在梨树下享受和自己的青春时光,感受和这春天一样的青春的燥热。倦了,就躺在地垄间的草地上,闭上眼睛,做个春天的梦。
那阵大家似乎还顾不上旅游,因此也还清静,只有偶尔闪过的农夫。当时大学恋爱也还是不太光荣的事,躲躲闪闪,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花前月下,只怕被人讥笑为没出息。
时光荏苒,世界潮流发展的一大特点,就是人流如潮。哪里都是人,躲不开,也逃不掉。今天走在田埂上,心境也大不一样了。我突然很想赤脚,很想赤脚走在这黄色而坚硬的丘陵土地上。
进入梨树林,选一块草地,坐下来。脱下鞋袜,脚踩青草,仿佛吸入了地气一般。
很久没有赤脚踩在大地上了!躺在柔软的草地上,透过树林,仰望既不蓝,也不白;既没有太阳,也没有云彩的天。
我的世界也不如大学时清澈了,越来越混沌了,一如这天!
傍晚,匆匆驱车返城。汇入车流,我突然想到,古人是不是也很烦这桃花的骚扰?将“诗经”里形容桃花繁盛的“桃之夭夭”进化为“逃之夭夭”了……
可是,有路可逃吗?!
——献给H
游轮正在紫色黎明中航行。
他独自一人坐在狭窄的甲板过道上,两眼凝视着大海的深处,仿佛要从中提取些什么,以注入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船的首尾都已挤满了观看日出的人。他没有足够的钱到头等舱或二等舱,只获得一个底舱且还是角落的位置。
那里,除了被海水浸泡的圆型小窗外,什么也看不到。
周围是喧哗的声浪,是莫名地为天边的红云兴奋的人……
他独自一人。
她与同伴找不到空处,挤坐在他的身边。
她似乎有些不安,悄悄地打量着一动不动的他。他的身上有些深不可测的东西吸引着她。海面映出的霞光反射到他脸上,合奏出梦一般的光与影的交响。
他真帅!
海风带着瑰丽的色彩迎面拂来。他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转过脸来。光影立刻消失了。然而,他的眼里仿佛又溶入了海潮。
他看见一朵娇小的红色玫瑰正含苞欲放,第一抹新鲜的阳光给她饰以金色的光环。甚至,脸上的绒毛也清晰可见。海潮,因此而幻化成了青春的小溪。
她看他冲自己笑了笑。清凉的海风经过他的身躯之后,竟有几分温暖。她感觉到了,他似乎正在聚集力量,力求象海。她突然心跳起来,直到他又转过头去。
你们重把目光投在朝阳下燃烧的大海。
天,渐渐第褪去了红晕,变蓝了。风也小了。
海面却好象翻腾得越发剧烈起来。船身微微有些晃动。
——这是第一次看海?他问。脸上的光影很淡了。两眼变得温和,还带着一丝笑意。
——对,第一次。她点点头,没敢多看他。赶快将目光移至海面。
但是,她无法不看他。她告诉他,来参加夏令营,正在读初三。他说自己是老师,从很远的内地来看海的。
——在地球上生活了二十五年,才第一次来看海,太不应该了。
他笑了。她也笑了。
——它象什么?她大胆地问。
——象一个真正的男人,也是一个巨大的虚无。
——虚无是什么?
——是永恒,是我们无法企及的存在。
她似懂非懂,却也不好意思再问了。
他问她怎么想。
——我只是觉得它美,但也有些害怕。
他笑了,似乎对她的回答很满意。
——是啊,他说,我们的生命都是从怕开始的。
一个黑点出现在水天相接处。
小岛到了!
临别,他和她互留了地址。他目送她那洁白的连衣裙消失在叽叽喳喳的同伴之中。
他蹬上码头,沿着石阶,开始游览著名的古刹禅院,西天巨石。
骄阳似火。
又是黄昏。对他来说,这是个充满新鲜感的黄昏。
他站在小岛的崖壁上,海风掀动着他的头发,将心吹得透明。
他注视着又将变成金黄色的大海。白色的沙滩上,人们或站或卧,似乎全都静止不动,如油画一般。海里浮动着几个黑点。
灼热正在悄悄退去,风渐渐凉了。
他走下石崖,来到临海的旅店,登记住宿。然后准备把自己抛进大海,去畅游一番。
突然,有嘈杂声从海边传来。
他刚刚开开房门,听见声音,立刻返身出了旅店。只见人们都在往海边奔跑。
很快,五颜六色的泳衣泳裤聚集在了一起。赤裸裸的大腿和胳膊在黄昏里泛着温暖的色彩。
他奋力挤进人群,看见一个男人正伏在一个娇小的躯体上作人工呼吸。
他有些缺氧的感觉——
待那男子失望地站起来时,他几乎昏厥过去……
她身着火焰般刺目的红色泳衣,肌肤玉雕般洁白光滑,尤如一朵花蕾安卧在柔软的沙滩上。
夕阳将大海变成了燃烧的火焰。
一切声响都归于沉寂。海浪也凝固不动了。
他面对着这朵柔嫩的初春里的玫瑰,欲哭无泪,欲语无声。
——这是第一次看海吗?
——对,第一次。
大海是短暂的。他知道,他错了。
世界上的生物数以亿计,为何人能够独霸世界呢?
人,听觉不如羚羊,嗅觉不如猫狗,视觉比不过狮子,力量比不过狗熊,跑不过猎豹,游不过海豹,甚至免疫系统比不过任何野生动物……如果把你扒光了扔到野外,你能活下来吗?
答案是明摆着的,肯定不能。原因很简单,根据伟大的达尔文的理论一推算就很明白,人已经被进化得不适合在野外生存了。
我好奇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在这么多生物中,唯独人能智力超群呢?今年 2月12日,是达尔文诞辰200年的纪念日。当然,我们忙得顾不上他老人家了,因为我们都忙着实践他的理论——适者生存去了。
我抽空阅读了关于达老的一些纪念文章,找到一些答案,与你分享。
如果我们是从非洲黑猩猩变来的话,那么要感谢几百万年前非洲草原上的一场大旱。这场大旱让我们的祖先失去了森林的保护,夜幕降临,置身于群兽之中,他们恐惧异常。所以,我们到现在都怕黑。凡是令我们恐惧的东西,我们都冠以黑名,如黑社会、黑帮、黑枪等等。
黑猩猩的嗅觉和夜视觉都不够灵敏,就只能躲着洞穴里。可这样如何活命呢?就必须靠白天干活了。而白天最大的敌人就是炎热,在三四十度的高温中追逐猎物,必须有良好的散热系统。哺乳动物最怕热的部分是哪儿?大脑。要想给大脑制冷,就得加快血液循环,让血液把大脑产生的热量带走。大象的大耳朵就是起的制冷的作用,靠的不是扇风,而是通过耳朵上丰富的毛细血管带走热量。人如果有这样的大耳朵会当然很不方便,好在人的头部血管非常丰富,散热能力非常强,所以,人就可以在正午狩猎,然后靠这顿午饭活了下来。
但仅仅依靠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虽然手中有了其它动物所没有的长矛。为了避免频繁出击,消耗体力,还冒着危险,必须找个大的动物。可一只非洲羚牛的奔跑速度就可以达到每小时50公里,更不要提能把人吃了的猎豹、狮子,甚至大象!但是,羚牛的速度虽然快,却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一长,就会被自己的体温烧死。如今还存在的非洲原始部落里的闪族猎人,可以在炎热的中午,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连续奔跑4、5个小时。就凭这点耐力,他们可以把猎物追到筋疲力尽,站着等死。这又是人进化后的一大优势,人的汗腺发达,超过所有的哺乳动物,而猪狗等许多动物都没有汗腺。为此,祖先脱掉了体毛,成了裸猿。大多数四蹄动物的呼吸都是被动的,只能依靠剧烈运动时带动胸腔的扩张和收缩,进行被动式呼吸,而且只能通过鼻腔来换气。人却经过多年演变,进化出了主动式呼吸,可以自由掌控呼吸的频率和深度,特别是能用嘴来呼吸,提高了效率。
由此,超强的耐热能力使人类进化出了一个超级大脑,主动式呼吸可以控制声调,最终形成了语言,进化出了思想。再依靠思想的力量,发明了工具,逐渐占领了整个地球。
人,不仅成了非洲之王,也成了地球之王。
时光迅速推进到1831年,达尔文乘坐比格尔号用了近五年时间游历了大半个地球之后,开始发现物种的变异现象。1859年,他战战兢兢地出版了他的研究成果《物种的起源》,副标题是“以自然选择的方式”。之所以说他战战兢兢,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这一具有爆炸性的研究成果,将会动摇许多固有的观念,他害怕自己难以承受,特别是宗教。那时还是上帝说了算的时代,早于达尔文的牛顿发现万有引力之后,也说是上帝太忙,没有时间亲自制造每一样东西,他只是帮上帝发现一些规律,好让上帝轻松一下。达尔文小心翼翼地避免谈论上帝,态度一直很暧昧,原因就在这里,他可不想被人像伽利略一样烧死。
相近物种之间的特征多样性绝大程度上来自于自然选择,这是达尔文最伟大的核心思想。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就连达尔文也没有料到,他的这一思想所涵盖的范围远远超过了生物学,甚至也超过了牛顿的苹果的影响力。如果说牛顿发现了苹果树,那达尔文则发现了进化树,或者叫生命树。正因为其学说影响广泛,对此的解说也就变得纷纭复杂起来。每个主义都在其中寻找依据,最出名的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
也许,问题就出在进化论这个词上。因为这个“进”字,让人感觉整个生物界,甚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似乎都有一个趋势,即总是从不好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把进化等同于进步。
但进化绝不等同于进步!
达尔文说的是,在自然界,一切生物都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而这一改变只是出于生存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能够存活下来,传宗接代,不至于灭绝。事实上,也有许多物种因为难以适应和改变而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
可人们似乎没有,或者说故意忽略了这一点,将其极端化,成了为自己的生存不择手段的根据。追名逐利,无视公德,损人利己,都是因为适者生存。以前人们觉得达尔文的进化论回答不了利他和道德这类问题,其实,在自然界的低等动物中虽然不可能有道德存在,但也有利他存在。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种族的生存,必须利他,甚至牺牲自己。
在我看来,人类的黄金时代是在工业革命之前,或者是在电子时代之前。特别是小农经济时代,人们崇尚克制、理性、公德,那是人类的天真时代。科技和资讯的不发达,导致了人们充满好奇,充满想象力,充满童真。生活在相对狭小的空间,人们不得不克制自己的欲望,控制自己的私欲,维护共同的道德准则。那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夜晚没有电灯,只有满天的繁星。没有空气污染,没有水污染,没有化学污染,吃的都是生态食品。生活节奏缓慢,有时间阅读,思想,交流。那时的快乐是真快乐,痛苦也是真痛苦。小孩子脑子里充满童话世界,大人则崇拜英雄,崇拜力量和智慧。当然,那个时代的缺点也不可否认,生活水平的低下。不时还有暴君和独裁者来毁坏我们的生活。但精神是充实的。听起来,这个时代好像离我们并不遥远,好像30多年前我们都过的是这样的生活。
2月12日 伦敦西敏寺教堂达尔文墓地
所谓的民主时代,或者说科技时代的到来,把这一切都摧毁了。不知道是不是空调的发明,让人类的散热系统空前发达,人的大脑也开发过头了。没有理性,没有克制,贪得无厌,毫无想象力,缺乏思想,及时行乐,抛弃公德和理性,成了这个时代的主流。因为不需要打猎,不需要奔跑,人的耐力也丧失了,耐心也没有了。黑夜也不怕了,反而成了一场场欲望的狂欢和放纵。
越来越多的人,不愁吃喝穿,身上的脂肪越来越厚,体质却越来越弱,各种病症缠身。身体的机能迅速退化,只有大脑看似发达,实际上也越来越迟钝,越来越肤浅。如果说动物只有身体健康才能存活的话,那么人同样需要身体的健康才能带来心的健康,身和心的健康缺一不可。思想的不健康,不可能有心理的健康。反之,心理的不健康,也不可能有身体的健康。
如何才能身体健康?无需多言,是人都知道。那么心的健康呢?
作为一个人,应该有梦想,这是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解剖学家说,人之所以拥有曲里拐弯的肠子,就是让其存储食物,好有时间来思想。许多动物就只是在吃、睡和繁殖中度过,如果人也只是在吃、睡和交配中过日子,就不叫生活,只能叫活着。不可否认,每个人都几乎是在为了吃、为了睡、为了交配而奔忙,直到精疲力竭。当然,现在的吃已经不仅仅是填饱肚子了,现在的交配也不仅仅是为了繁殖后代了。
但是,除了生存的必须劳作之外,我们其实还有很多时间,一般称之为业余时间。看一个人业余时间在干嘛,就知道这个人的品味如何了。许多人把这个业余时间都消耗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反而还抱怨时间太少,生存压力大。
梦想,不是幻想,也不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个物质目标的追求,甚至都不是理想。
梦想是你自己认识到的理想人生。它是除了你生存之外的第二个目标。也许,在你有生之年,可能根本就实现不了这个梦想,没有关系,只要你心中有个梦想就会让你的生活不一样。就像珠穆朗玛峰,你也许永远都可能登不上去。但你心中有它,一步步的攀登,能不能登顶都不重要了,体验攀登的感受就很好了。何况,你永远怀揣着一个幸福的期望。
有梦想的人,就有精神依托,就像一棵树有了主干,就能成长为大树。两眼会为之而神采奕奕,身体会为之充满活力。为了生存的委屈和痛苦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就像恋爱中的人,每天都充满快乐。你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对什么都反应敏锐,就像猎人。梦想,就是你一生的恋人,为了她,你什么都能忍受了。
神经学上还有一个根据进化论而来的词:用进废退!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总是神采奕奕,精神极佳,而有些人年龄不大,却已经暮气沉沉,痴呆迟钝。这不是树,这是灌木丛的人生。许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度过的:求学,找工作,恋爱,结婚,生子,充满焦虑,厌倦,疲惫,一眼能望穿自己的一生!想想都想大哭一场。外面的世界五光十色,投身其中,放纵欲望,嫉妒,羡慕,外加无止境的占有欲,却又发现都像天上的彩虹,一觉醒来,才知道什么都没有捞着,除了虚幻,就是虚无。
不过,梦想只是一粒种子,还需要呵护和培养。这就需要闪族人的毅力。不能坚持,梦想只能成为空中的闪电,午夜的流星,一闪而过。因为梦想,你才能获得克制自己欲望的力量,才能获得生活的动力,它是你生命的引擎,热情就是燃料,生命因此才可能飞驰起来,才会丰富多彩。
让梦想创造你高贵而有尊严的人生,这才是真正的人。
2009年3月8日
注:本文所引部分资料来自《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