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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自远方来(2009-12-27 23:50)
    胭脂和零人两位网友大姐来深圳,大家相聚了,很想写点文字纪念,不知道如何开头是好,这算是开头吧。
    深圳有个尚书吧,在网上颇有名气。书吧女主人是扫红,她文字美,最近出了本书,书名是《尚书吧故事》,中华书局出版。两位大姐慕名而来。
    零人她们走下“和谐号”列车给我电话,我仍在睡梦中。前一天,零人已经电话告知行程,论坛上也有胭脂发的帖子。我在电话里告诉她们如何坐车,自己洗漱好便匆匆忙忙出门坐公交了。她们乘的是地铁,快捷方便,在地铁出口晒了三十分钟阳光浴,我才赶到,心里觉得内疚。
    在尚书吧,两位远客可快乐了,又是拍照又是淘书。恰好扫红在店里,两人更是欣喜,捧出长途带过来的《尚书吧故事》,请作者签名。扫红是位瘦女子,文静素雅,介于女孩与妇女之间的年龄。听说是索求签名,她娇羞地笑了,恭敬接过书,低头签名的样子很温柔。
    我们围坐在书吧门口的桌子吃橘子。鱼是位古道的女孩,她是简单夫人,简单出差外地,不能聚会。鱼在中午休息的时间直接来的书城。闲聊间,两位姐姐不时赞美鱼,都说简单这小子有福气。后来胭脂发帖公开声明,要是简单胆敢欺负鱼,她们定当站在娘家啦啦队为鱼呐喊助威。
    这些女子都是水做的骨肉,相映之下,我这个泥巴臭男子自然是自惭形秽。我和胭脂零人网交有些年月,这次首次会面,内心喜悦带点激动。胭脂不是传说中的胖妞,她神态和蔼,脸色玉润,合中身材,肌肤微丰,有富态;言词间夹杂泼辣,语气略有婆妈。零人高挑些,苗条骨感,架一副近视眼镜,俗中有雅,说话直率,是乐天的人。两人顾盼有光采,举投有风流,难得的是有古典气质自然流露。
    歇过,我们便奔向八卦岭的书店。
    书店书目繁多,陈列得体,折扣又优惠。鱼看的是公仔图画书,另两位书痴则是逐行浏览,对中华书局、北京三联的书尤其看重。虽说人之患好为人师,然而热情挡不住,况且好书当然要与同好共享,忍不住向胭脂推荐中华书局版余嘉锡的《世说新语笺疏》。书店的特价书有唐德刚的小说《战争与爱情》,零人问我此书怎么样,我说,唐氏写历史很好,写小说不入流。其实我没看完这本书,只是以前靠在书架翻看了好几页,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罢了。不竟零人对它也不屑了。后来想想甚是汗颜。
    两书友淘个不亦说乎,奈何小女子身单力薄,书多旅途不便,只好优中选精,到底还是买了一大包。
    天色虽早,她们念及归家路远,加上挂念亲人,下午三点左右,我和鱼便送胭脂零人坐车去了。
    记住这一天,2009年12月24日。
三本旧书(2009-12-19 13:26)

前些日子购得三本旧书。

一本是《苏东坡传》(张振玉翻译,上海书店出版,8910月一版,923月第二次印刷),繁体竖排,用的是五号小字,引文部分又小一号;加上墨色浓淡不匀,看眼睛发饧。墨深字难辨,眼睛眯成线;墨淡则模糊,眼珠瞪得大大的。阅读中,时不时遇见错别字,目录上“文忠公”竟然印成“支忠公”。再有,目录有“译者序”,正文却缺失。书做成这样子,糟蹋了。更糟糕的是时不时冒出一句病句。林语堂先生若是看见这译本肯定气愤。是译者的水平?还是排字工人的疏忽呢?还是原著先天不足?此书算是林氏“名著”,在大陆被评为“四大传记”之一。其他三本是用汉字写的,自然好评唯独此书是中国人用英语写成评定它是“四大传记”的根据版本是英语原版?还是译文版?这个评定是较早的,这个张译本也是最早的。难道是根据张译本做的评价?或许,评论家的话是信不过的;出版社也是靠不住的。

林语堂先生对译文是苛刻的,对郑陀、应元杰合译的《京华烟云》(《瞬息京华》另一译名)批得体无完肤就是一例。后来,张振玉有翻译此书,出版的时候,林先生早已仙逝,也就无从评点。对于《瞬息京华》的翻译,作者钟情郁达夫先生,并预付一千美元酬金,在那个战乱年代,终未能完成。时隔半个世纪多,郁达夫先生的儿子郁风先生了此桩公案,翻译出来交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我手上这本在书摊买的旧书就是郁风翻译的9112月一版,9453印。这种算是“父债子还”的趣事,让人感觉到文人道义的温馨;还有,后人对先人名誉的爱惜,个人对家庭声誉的维护,恰好体现中华文化的温情。

第三本旧书是《简·爱》(吴均燮翻译,人民文学出版社,9011月一版一印)。十四五年前,购有此书,一样的译者一样的出版社,不同的是封面。本来可以不要的,突然想再翻翻,书不在身边,就买了本。也是偏爱它的封面,一幅油画,画的是一个年轻女子立在郊野。我对单行本是很喜欢的,可惜越发少了。现在的名著的封面设计很是俗气,动不动就来个“丛书”、“文库”、“文集”等,无非是要网罗读者群体都买它家的书,在书架摆起来够恢宏,也体现了现代人买书藏书与读书的态度。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外国文学系列,网格本的简约,风靡了好长时间,现在难找;随后有“外国文学名著选粹”,倒也喜欢,买了几本;再有“世界文学名著文库”,做工精良,收了些;现在卖的是“名著名译插图本”,俗不可耐,所谓的插图,无非是一坨死墨。但是没办法,生不逢时,外国文学书籍收藏较多的还是后两种。

得三本旧书,记三点感想。

阅读的风情(2009-11-05 19:49)

    阅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忙碌一天回到家,洗去脸上的尘埃,擦掉手中的污垢,冲泡一壶茶,从书柜抽出一本书,倚在椅子上,静静地翻阅。世界的喧嚣顿时隔在千里之外,浮躁的心情亦渐渐宁静。思绪随着铅印的文字风起云涌,或是穿越千百年,倾听古人诉说尘封的历史;或是纵览千军万马驰聘沙场,感受铮铮军人的荣辱;或是化作小说的主人公,包团痛哭和疯跑狂笑;再有品味散文随笔,体会人间百态、感知冷暖人生;再有······

    看累了,插上书签,合上书本,端起茶杯,望着窗外,品茶,品书。有感叹,长嘘一口气;有欢乐,会心一笑;纵然有泪,轻轻用指尖擦干。恍惚间,不禁自问,看书的人是我,还是书中的人是我?

    有一天,正在看线装《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目光在字里行间移动,手指捏着书页翻转。突然,孩子在妈妈的怀抱啼哭,于是赶紧拢上书,奔向宝宝。刚才阅读中断的页码,便有了孩子的哭声,日后每次翻阅至此,脑子里自然会响起宝宝啼哭的声音。阅读总会沾上生活的气息,而生活也会有书本的信息。《金瓶梅词话》的来旺媳妇有手绝活,烧的好猪头,“只用一根柴禾儿,烧的稀烂。”虽然自己怎么弄也学不会,却不失为阅读带给生活的乐趣。

    阅读中遇到精彩的句子和喜欢的篇章,便在上面画道道圈点,也常常边阅读边在书边写上几句心得,哪怕是一个字。与其说是评书,毋宁说是标点自己的人生轨迹。如今回头翻看十年二十年前看过的书,泛黄书边上的雪泥鸿爪正好记忆着该年龄段的真实人生。

    纵使是百无聊赖的日子,一个人傻傻地站在书柜前,相看两无厌,打发小小的寂寞时光。要么,从书柜里随意抽出一本书把玩,放回去再抽一本,好像与老朋友打打招呼,也是惬意的。

    书如朋友,有远近亲疏。泛读的书自然被冷落,精读细读的当然是放在案头,至爱的则是置于床头。书常读常新,人在常读中常新,这细微的潜移默化,久而久之便脱去人身上层层俗气。

    阅读的风情,或许只有爱读之士方可领略。

《史记笺证》札记(2009-11-05 17:44)

西汉司马迁公立志“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无疑是华夏民族文化的瑰宝,无论在史学还是文学上,都享有崇高的地位。鲁迅先生在《汉文学史纲要》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关于《史记》的注释研究书籍浩如烟海,标志性的著作不外是南朝刘宋时裴骃的《史记集解》、唐代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和张守节的《史记正义》。至南宋绍熙、庆元年间,出现了“三家注”合刻的黄善夫本,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华书局校对出版的《史记》权威版本,用的正是这个底本。“三家注”本一直流传,近千年来难有突破性进展,国人深度阅读《史记》,不得不参考日本学者泷川资言(1865-1946)的《史记汇注考证》,实在是无奈。千年的感叹终于在二十一世纪初化作微笑。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韩兆琦先生编著的《史记笺证》于2004年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是《史记》阅读研究的里程碑。

吾生也晚,未能购得初印本,摆在案头的是20055月第一版第二次印刷的本子,简体字横排,全九册,精装,带函套。久仰巨著,几乎跑完深圳的大小书店寻觅,终无所获。闲时逛书店,自然会多一份心思去留意,一次偶然的机缘,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在深圳购书中心购得唯一的库存一套,时值爱女出生,便在扉页写上宝宝的生辰,以便记忆。

此书特点,有校对改正现今通行本《史记》原文的错简、讹误、标点不当,计有二百多处。如《廉颇蔺相如列传》有句子,中华书局本为“秦伐韩,军于阏与。”如此则“军于阏与”的是秦军,在阏与被围的是韩军。据史料考据,阏与是赵国的领土,这是场秦国与赵国的战争,在阏与被围的是赵军,自始至终与韩国没有关系。此错误从未有人纠正,《史记笺证》改正为“秦伐赵军于阏与”。还有,引用后人的研究成果,对旧注和欠妥的说法提出辩证。如匈奴的“阏氏”,“三家注”集解引苏林说“阏氏”是匈奴的“皇后”,千余年无异议,《史记笺证》引用林干《匈奴史》的研究成果,认为“阏史”是匈奴单于妻妾的通称,如同汉族皇帝的“嫔妃”,纠正了旧说的错误。再有,利用现有的考古资料、出土文物验证书中的叙述。采录遗留的历史古迹与历史人物事件互相印证,以资博览,以广异闻。收集历代学人对史记人物事件的评论。对疑难、生僻字予以注音;对古地名加注现在的地名;对古帝王的纪年以及月日干支加注公元时间;对古代的衡量等值加注现在的近似值;并附有现有的考古出土文物图片等。

2009年有修订版面市,精装十册,简体字横排。值得阅读收藏!

棺材(2009-10-26 15:56)
    男人,不敢哭,不能哭。男人要哭得名正言顺,哭得无可指责,越哭越美,恐怕只能对着棺材哭。
    棺材,寓意升官发财,是很多男人的梦想。俗话说“升官发财死老婆”,是男人的三大好事,死老婆也离不开棺材。棺材不仅是男人的朋友,更是人类的追求。谁不要副棺材?妙玉最爱“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瓤进馒头之前不也得入殓。穷苦人家死了,买不起棺材好歹弄块门板抬着送终,实在没办法,就拿席子当棺材裹了埋了,就像明太祖埋父亲,穷到这份上,不怪他造反。席子要张新好的,像袭人只能“一张破席”,想想就心酸。同人不同命啊,秦可卿用的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樯木,“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珰如金玉。”薛蟠说那是一千两银子都没地方买的好宝贝啊。刘姥姥说二十两银子够庄稼人过一年的,一千两岂不是普通人家一辈子的使费?百姓拼一辈子,只能换回一副棺材?叹叹!同是蓝天下,人的区别咋就不一样呢?这就是阶级,毛主席看红楼梦看到阶级斗争,正常。哪个乱臣逆子起兵造反不是打着均贫富的口号?千千万的兵卒为了追求富有平等,也为了死后有副棺材,不至于马革裹尸,才英勇杀敌。事实上很多人都被骗了,在战场上做了炮灰成了野草的肥料,成就了别人,自个却连副棺材都没混到。革命成功后,幸存的伙计变成贵族。民众这时候才大悟,原来世道还是不公平的,阶级没有消灭,只是主子与奴才换了个位罢了。他们也只有等待着别人革自己的命了。
    一般人家固然没有可卿的待遇,但也要避免落下袭人的下场。人,总在追求,追求棺材就是追求现实。活得潇洒,死后才风光。皇帝与诸侯的葬礼规格截然不同,大夫与黎民的棺椁肯定两样。今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兴丧礼摆谱,“富不富,看坟墓。”谁都想学贾珍“尽我所有”把事办得体面些。为了“体面”二字,为了混个好点的谥号,为了要块风水宝地,为了风光大葬,活着的时候就得努力。皇帝登基次年便开始踏位大兴土木,定制棺木;领导追求盖上党旗国旗,安放八宝山,新闻联播说上几句,起居注全黑色写上小段,有了“舆论棺材”装殓方能安息。南越民风,花甲便添置棺材。人老忌讳死,其实不然,民国人均寿命四十岁不到,现在能活一甲,满足了。棺材抬进家门,是件好事喜事,一路鞭炮,主人设宴请客。棺材晾在干爽处,涂上油漆,细心呵护。哪天要是潮湿霉变蛀虫,肯定是痛心疾首,不孝子孙啊。这脸面丢不起。老人家闲来看着棺材甚是欣慰,谁家老人六十仍未置办,会被笑话,心情是很不爽的。时下不流行棺和椁,但也讲究,四合木为上,就是用四块板做成的,六合八合次之,拼凑则是无奈的选择。木材多用杉树松木,自家的山里或村里别人家山里现有,看上了,叫上几个壮年上山砍来,拉去锯木厂裁做,狠方便。平时巡山,也许会多个心眼,留意哪棵树能合着做棺板呢。名贵木料好是好,可是岭南不产,农民不搞贵族消费,钱还得给子孙留着呢。用的要是硬木,太重,出殡请八人抬,可要多给点酒钱了,免得闲话。
    也许,棺材还体现着“文明”。村子里谁家老人去世,无需家属奔告,消息自然会不胫而走,亲人族人村人,无论亲疏远近,都来帮个忙,死者生前与之有仇有怨的此刻也冰释前嫌,带着礼过来看看帮帮。穷人家没备棺木的,大伙准会凑钱买来。办丧礼缺东西,各家随你拿,村东头李秃家的饭栈,村西角李瘸子家的桌凳,打发人取来就是了。城里久住的人回村奔丧,不哭逝者,也会被纯朴感动吧?人都在变,变得不知廉耻是是万万不可的。说两则故事。
    有村民张三,走去外婆家,时值农忙,外婆家人都在田里干活,他又跑到田里找外婆,说妈妈死了。外婆家人觉得奇怪,我闺女没病没痛的,前些日子还好好的,咋就说没就没了呢?可是,死人的事开不得玩笑啊,况且是外甥报的丧。农民不是资产阶级,没几个钱。再说,村民都在田里忙乎,身上不带钱,舅舅跑了几条山沟,七求八借,好不容易凑了两千块,交给外甥,安慰一番说,不要伤心,钱你拿着,先回去买副像样的棺板,我们午饭后立马赶过去。舅舅一行人,胡乱扒过饭,丢下农活,扯了白布,伤心出发了。将到,感到奇怪。按理说,有人去世,有锣声的啊,怎么没动静的?不对路,找田里的村民问问:“李四家是不是有人老了?”村民的回答狠愤怒:“你才死了呢。”村民遥指着远处说:“那不是李四一家子?”舅舅抬头一看,姐姐正在忙活呢。舅舅等人气得没气出,赶紧丢下白布,回家去了。外婆外公在家早已哭得死去活来。而张三这小子早就拿着钱跑城里风流去了。这混帐东西,平常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手头紧了,脑袋一拍,想出个无法宽恕的主意,只能说是无药可救。此君子乃棺材扶贫对象,全国棺材代表大会民主表决,绝对全票通过优先考虑。
    人啊,人!灵魂已入殓,躯体将就木。
    再有一件读书人的事情。王八先生科登榜眼,被香港的大学录取。以前在乡下,没见过大世面,来到国际大都市的花花世界,眨眼功夫就变了。隔三差五找理由请假逃学,到外面混玩,后来没理由可找,干脆说爷爷死了,其实他爷爷死了十几年了,灰都没了。下次又说奶奶死了。一个学期下来,全家死光光,唯独他是幸存者。校方怀疑起来,便给他家打个电话了解情况,结果是他家人一个都没死,就差点气死。这位仁兄可任全国棺材协商委员会荣誉主席啊。
    料想现在人大多害怕棺材吧?我是很害怕棺材的,孩提时,看见那东西,躲藏不及,在路上遇到了,晚上会做噩梦。记得有一次踩单车上学,路上一人家在办丧事,正堂摆着棺材,瞄了一眼,接连几天绕道而行,不敢走那条路,虽然那棺木老早就掩埋了,我还是后怕。我祖父八十多岁过身,已是殡葬改革,火葬。祖母近九十,健在。家里没备,来到城里更是不需要的,落个愉快。
    虽然是改革了,有的地方棺材仍旧使用,譬如广州,很多人仍然连同棺材一并焚烧,遗体送过去,即买即殓即烧,不愧是现代都市,处理亲人身后事跟女人减肥一样“快准狠”。一些乡镇更狠,乡民坚持土葬,偷偷送葬,真可怜,“窃葬”啊?风吹到衙门,地方官员带人刨开新土,连人带棺拖去烧。荷枪实弹的战士列队,亲人有泪不敢流,有怨不敢怒。罪孽啊!这就是文明,糟蹋文明就是我们的文明。古朴民风遭遇强暴,让无情的摧残来得更猛烈些吧。改革,说是保护耕地,埋人都在高岗上,不占用耕地,水田积水,谁也不会要。乡村城市化,百姓迁坟也没二话啊。现在不也有大批大批的墓园?哦,我知道了,原来是“死人城市化建设”,农民要进城,挤入大城市,过好日子去。活着不能享受城市生活,死了也要做到,政府给你办。感谢政府!如果拿死人来凑数,我们的城市率是世界上最高的。这世道啊,睡在棺材入土为安已是奢侈,难道我们已经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强奸文明恐怕只有党国才做得出来,砸孔拆庙,无恶不作。唯物主义者一点也不唯物,社会主义国家的头目多数不葬,列宁?金日成?胡志明?季米特洛夫?太祖?也好,创造了第三产业。伟大人物就是伟大,死了也能创造经济效益。
    再伟大也要棺材,只是高级点罢了。棺材本来就是一物品一容器,与茶杯饭碗没区别,里面放个天国国籍民众,放衣冠也有。说白了,棺材是装肉拿出去,菜篮子是装肉拿回来,重量不同,容器各异。欧美的棺材边角直线,不及中国的棺材有艺术美感;女人逛街提的手袋肩包却是欧美的美观,咱们的老土。我们的聪明才智都用在棺材上了?难道这是“以死为大”的哲学理念所致?棺材妙处多呢,有的家庭蛮有趣的,在棺材存放种子,不怕老鼠;要么放些过年的糖果,棺材盖重啊,孩子搬不动,无法偷吃。
    纵观古今中外,墓室有格局,棺材没有三室两厅。史有万人坑,书有合葬穴,没听说几人装一副棺材的。棺材是独立的尊严。凭这,煞死无数思想家。
    棺材土葬是农耕文化。非农耕民族有的是水葬,这个怪可怕的,家门口的水面漂来一具尸体,怕怕。不知道水葬民族在农耕民族的乱葬岗可敢行走不?有的是天葬,巫师把肉体抬上山岩,一刀刀砍碎剁烂喂鸟;中原有骂人的话“死了被狗咬”,信仰不同,得尊重。也有火葬,北方民族好这个,大概是元朝流入中原,现在个个都爱上了。百把斤重的人,烧剩下一撮灰,用不着棺材。
    往日街上的棺材铺,几经拆建,或许都改作夜总会了吧?让想哭的男人有个去处。
    时代在变,棺材渐渐退出生活,成为旧时风物。
MSN(2009-10-17 11:34)

    现代商业都市最大的特点莫过于遗忘。

    每年要往手机电话本输入几十上百条人名和电话,每年也要删除相当数量的通讯录。在增加删减中度过了一个个春秋。在岁末,总会有一天来处理这个删除工作。

    想起以前的一个朋友,电话里找不到号码,想起旧时用过的MSN或许可以联系上,于是乎新下载安装久违的MSN。登录后发现很多往日在同一个战壕呆过的朋友仍然在上面活跃着,更多的是处于“脱机”状态,纵是“在线”的,很多都不记得了。除了有过交往故事,和印象特别深刻的几个外,别的都记不起来了。周末一个人在家,反正闲着,便试着找些查看。这一个个人成了我那段岁月的历史标本,是那几年人生的一个个点。在查看中,记忆上的封尘渐渐脱落,往昔的光景慢慢呈现,仿佛回到了四五年前,那光阴大概也散发着锈味。

    这哥们一起在啤酒厂喝过酒,两人醉了,倒在泥地上睡了一宿。

    这哥们一起在夜总会泡过。喜欢叫小姐的。

    这美眉不是在香港电子展认识的吗?还在维多利亚海边聊过呢。

    这个给我送过礼品的,那年秋天我们在横琴吃生蚝。

    这个帮我和韩国佬打架的。

    这个?嗬······

    哦,还能记住些。想起来了,这帮人,大多是在深圳认识,次之是珠三角的,少数是江浙一带,上海北京成都也有几个。这帮人的籍贯,全国各地都有吧,倒记不全是那里人。

    状态“脱机”的,恐怕好久没上来了吧,很多人的资料没更新,上面的电话也许早就不通了。在线的,资料上没有描述,固然无法了解;倒也有活跃的,他们的相册记录着信息。

    这个去了好些国家。

    这个结婚了。

    这个做爸爸(妈妈)了。

    这个换了新公司。

    这个自己做老板了。

    这个?嗬······

    我试着发信息过去,发了好几个,回复的信息都是同样一句话:“Who are u?”我闭上眼睛长长舒口气。再次表明身份,等好一阵子,才见对方呵呵大笑:“你啊,是你啊。”

    聊了一会。关了,关掉通往旧日的时光隧道。卸载了,往事不可追。留下阵阵惆怅,点点心酸。

    是啊。是我。

    我还是我。可能不是以前的我。

    你还是你。可能不是以前的你。

    2009年10月16日

文笔(2009-09-11 16:15)

    要练文笔,最好的范文是《毛泽东文集》,毛氏文笔不赖,秘书田家英、胡乔木、陈伯达都是厉害角色,北京政府成立以后,集中语言修辞等顶尖高手编辑润色,加上对领袖的无限崇拜和高度政治责任感,书本几乎趋于完美。
    鉴于人们对伟大人物的膜拜发自内心和来自口头,对其著作往往不看,那就说说其他人的文笔。茅盾、郭沫若的文笔,一个字,臭。巴金的拉到。鲁迅半生不熟的,靠边。好文笔多得是,老舍,沈从文、张爱玲,很多;活着的有董桥、唐德刚。能达到周作人的水平算你厉害。
    套用董桥的话,好文笔是“白话文要写出文言文的凝练,文言文要写出白话文的明晓”。董桥用字造句婉约、含蓄和富有情致,有批评的指他太讲究格调,追求表面的华丽,有时失去内在的关系。唐德刚字字铿锵,简洁有力,文句的形式与内容的表达结合得自然,内容、长短、语气达到和谐统一,高矣。
    文笔各自有特点。小说婆妈,诗歌雅韵,散文缠绵。阿来以诗歌的语言写《尘埃落定》,非常别致。川端康成用唯美的散文笔法写《雪国》,美到极点。法国杜拉斯《情人》用的是电影台词语言,简洁到只剩下骨头,加上老练的艺术造诣和小说基调的低沉,读来很是冷涩。
    作品好不好,先看文笔。翻译作品也一样,最伟大的曹雪芹,在国外旅游,怎么看都是黄皮肤黑眼珠的中国人。翻译是再创作。英国哈代是诗人起家,写的小说多少有诗的特点,翻译过来便什么都不是了。应了那句话“诗歌是不可翻译的。”《神曲》田德望先生翻译成散文体,无非榨点意大利果汁给中国读者尝尝鲜罢了。《浮士德》、《恶之花》、《草叶集》都不是好书,语言的障碍谁也无法跨越,要么自个学语言去。诗人翻译诗歌是可遇不可求,穆旦先生翻译普希金和拜伦《唐璜》,是读者的幸运;正如杨苡女士翻译《呼啸山庄》,诗人译诗人,对口。翻译也有好些公认的,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莎氏首先是诗人,然后才是剧作家,他的剧本是诗剧,朱先生的翻译出神入化,佩服。杨绛先生译《堂吉诃德》,边学习西班牙语边翻译,外文棒和国语棒的结合才能造就经典译作。李健吾先生译《包法利夫人》,法语专业的学者说这是经典翻译,历来文人相轻,同行都说好,自然是好的。冰心女士从英语翻译《吉檀加利》,较孟加拉语专业的石真女士翻译泰戈尔更有魅力,看来,不但语言要过关,更要有文学艺术修养啊。傅雷先生译巴尔扎克,《人间喜剧》在法语是很杂乱的,翻译过来都整理好了;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还是傅雷笔下的?有时候很难说啊。同一部作品,翻译的人很多,但是翻译得好的,经得起检验的不多。
    文笔好不好来自磨炼,古典文的文笔很好,那是我们的粮仓。《史记》、《石头记》、《资治通鉴》等都是榜样,不但是学习的榜样,也是检验的标准。

    2009年09月11日深圳

村上春树是沙子(2009-09-09 21:05)

    村上春树是沙子,哪里文化沙漠化,哪里就有它。此君生于日本,因为日本早已文化沙漠;他来中国,因为中国文化逐渐沙漠;他风靡全世界,说明全世界人民活在没文化的水深火热中。一句话,村上春树是文化沙漠的标签。
    这位东边邻居名气大,小说写得多,书卖得好。我却迟迟未读。有一天傍晚,站在路边等人好无聊,看见离自己一射之地远有个旧书摊--城管下班后,小贩比较活跃--便走过去随手翻翻,盗版多,正版书都是旧书。有本《挪威的森林》,上海译文出版社,林少华翻译。看上去算新净,才五块钱,几块钱没所谓,买了。正想借路灯翻看,等的人来了。也好,回去慢慢看,此书名气大着呢,不是街头招客小姐,放尊重点好。买于地摊本是不恭,看在路边更是亵渎。古人看书前要沐浴焚香,对书拜三拜才开始读呢。
    我对它算是给足面子。洗澡后躺在床上才打开来看。和我同床共枕哦,有面子吧。可是,被窝暖和起来了,这东瀛小妹,好像有点害羞哦。不怪,日本妞都这样,哪怕辣妹子,也难免羞涩,日本文化嘛。继续睡继续看。糟糕,搂不到一块的,同床异梦啊,到底不是一家人。看了近百叶,送走。
    书是没看完,就凭看的近百叶说说吧。不知道作者在说什么,故事,没有;情节,没有;人物就是一张白纸;日本人历来的骄傲--美学,没有。难道她的价值就是人们常评论的“反映了我们的失落感、空虚感”?不看还好,看了更失落更空虚。我们的同胞爱看此书,难道“病”得不轻吗?难道商业文明让我们的思想变得如此贫乏?是啊,这年头流行“无脑”文化,如同日本女优写真,袒胸露乳,搔首弄姿。一本书,销量大就是好书?销量大只能说明我们要么受骗、要么无知。小姐每日接客十数人,排行榜首,她很好?是很好。这个可以很好。这个真的可以很好。不好就不会多人青睬。
    人的文化趣味取向时咸时淡,酸甜苦辣时而变之,正是所谓审美疲惫吧。大众口杂,也要有不同的味道来满足不同的口味需求。顺其自然最好。
    日本作家作品,看过的不多,夏目漱石《我是猫》,川端康成《雪国》,芥川龙之介短篇,大江健三郎也看了点,这一股股清泉,奈何遭遇沙子!《雪国》让我陶醉,她是我看过的最美的日本小说。随手翻开阅读便可感到文字的美感,小说语言竟可以抒情得如云如雾,高超的技巧啊。“穿过县境上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大地一片莹白,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下来。”这列火车带你进入雪国,进入日本的美学,进入真正的日本文学。

    2009年09月09日深圳

露水(2009-09-09 19:03)

    没有风,烈日下,树叶耷拉挂着。
    洽谈结束后,文员在打印文书。我端着水杯,离开圆桌,走到窗户前,漫无目的看着楼下的树叶。随后,我在合同签下名字,双方交换过文件,一起走出会议室,开车朝酒店去了。
    晚宴过后,便是喝酒,当然少不了女人。酒店经理叫来一批又一批衣着裸露的女人,三个男人各选了一个。大家围在一起摇色子喝酒,几杯下去后,房间就喧哗起来。酒在体内蒸起的躁热、空调的低温以及恶心的粗野笑话让我感到心口堵了铅。于是,我一个人离开房间,走到酒店大堂沙发上坐着。形形色色男男女女进进出出,他们穿着光鲜得体,尤其是女的,时髦性感裸露抚媚,挽着男人的胳膊娇声嗲气地说话。我又走出大门,站在路边的小树下。天空有轻雾,树叶沾满露水,霓虹灯下,亮闪闪的,充满生机。树叶撩着我的脸,沾湿了我的头发。深夜,马路上的车渐渐小了,路上行人也稀。周围的高楼,万家灯火。那是家,家是幸福的。家是流浪者最后的终结地,家是躯壳和心灵的归宿,不管伟大、渺小、显赫、平凡,都要一个家。哪怕平庸、窝囊、犯罪、堕落,最后都需要一个家。一个男人再有本事,走不出女人的牵挂;飞得再高,离不开女人的怀抱。看着路灯下自己孤身孑影,一阵阵心酸涌上来。
    我回到包房,两个男人喝得烂醉,一个抱着女人歪在沙发上,一个坐在地板上抱着小姐,陪我的那个女人坐着嗑瓜子。小姐的衣服都被扒了个精光,衣服扔得一地狼藉。我拿起皮包,往桌面扔去三千元,赤身裸体的小姐便扑向桌子,大乳房一甩一甩的。我对两个厂方代表说,我累了,先去休息。我是客户,他们也不好强求,便说要送我,我拒绝了。出了房门没走几步,刚刚陪酒的小姐小跑追上来。我告诉她,今晚不要你陪,你回去吧。
    路上,雾气大起来了,露水粘在脸上,好清凉。回到酒店房间,洗澡后扒在床上,翻开《红楼梦》,没看几页,把书往墙角一扔,猛地跳起来,抓起电话,给工厂的人打过去:“叫个小姐给我。”
    两分钟左右,小姐到了。她进来放下手袋,脱了衣服,洗澡去了。世界上大概只有国王和应召女郎去到哪里都当作自己家一样从容。小姐从浴室出来,围着浴巾,站在床沿躬着身子铺床。我看着她丰腴的胸部和白皙的大腿,饿狼一般扑过去。疯狂过后,我滚到地上,张开惶惶的眼睛,大口大口地喘气。我被空虚包围了;空虚象雾,仿佛可以看见;象露水,仿佛能够触摸。我无法躲避洪水般的空虚的席卷,跟随洪水在旷野中莽撞;而这个女人竟成了观音菩萨手中的杨柳枝,她把我从大浪中救起,但是,过一会,却又把我投入更凶险的漩涡。我绻缩成一团,睡在地板。好害怕醒来会变成一个大壳虫,就象《变形记》的格里高尔·萨姆沙。谁说越堕落越快乐?除非承认自己是畜生。
    小姐洗漱出来,穿好衣服坐在床沿,我爬起身,从包里拿了一千元给她。她收好钱说了声拜拜就走,走到门口,我对她喊:“今晚留在这,我再给你一千。”她留下了。留下她,我就像骆驼祥子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这个女人,对我很重要,起码,这个晚上,我不是一个人睡;起码,我不孤单。
    我依在床头抽烟,她睡在旁边,象个羔羊。
    你是广东的?她问。
    是。
    来这里做生意?
    是。
    经常过来?
    是。
    结婚了吗?
    没。
    找个女孩子结婚吧。男人有家才会幸福。
    哦!
    我把烟灭了,躺下,她搂着我,饱满的乳房紧紧的贴着我。
    你多大?我问。
    二十二。
    工作多久了?
    你是说做这行吗?一年多点。
    有什么打算?
    做到年底就不做了。回家找份工,或者开个小店,再嫁个老公过日子。
    ······

    她睡着了,均匀呼吸着,我轻轻替她盖好被子,把床头灯调小,把空调调到二十五度。然后起来亮了台灯,从地上捡起《红楼梦》,坐到靠窗的茶几旁,泡了杯茶,点燃根烟;我掀开一点窗帘,看了看窗外,玻璃被露水打湿了,只看见外面模糊的街灯;我回转身,翻开书,平静地看了起来。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身上盖着被子。她坐在茶几旁化妆。我说:“你没走?”她说:“你没付钱。”我把钱给她,她拿起手袋走出房间,关门的声音,把我心里空虚的门也关了。我打开窗,刺眼的阳光直射进来,玻璃上的露水早已干了。
    窗外,没有风,烈日下,树叶耷拉挂着。

王小波小说(2009-09-09 18:38)

“无论写诗还是做爱,都要以最大的真诚完成。”

王小波在《三十而立》有这句话。我想这也是作者的写作态度。

“在我看来,存在本身有无穷的魅力,为此值得把虚名浮利全部放弃。”

王小波在《三十而立》有这句话。我想这也是作者的人生观。

 

    作者多次引用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哲学命题“我思故我在”。作者写道:“忽然之间心底涌起强烈的渴望,前所未有:我要爱,要生活,把眼前的一世当做一百世一样。”活着却不知道自己存在着,麻木不仁这个词已经无法形容这样的生存状态了。文章标题是《三十而立》,三十岁了,总该做点事情吧,王二爸爸要他“走正路、争名头”,他妈要他“做正直的人,再做快乐的人”。王二却在证明自己“存在”。一个人认识到“我存在”,才会有“要生活,要爱,要责任”。

    在王小波的小说里,文句绝对欠缺凝练。他的文字没有修饰,粗糙得就像土坯,可以说,根本欣赏不到文字的美。

    他的语言没有韵味,读过就像喝一杯白开水。如果你要按照读书时候老师教的,对他的文章分段落,写中心思想,那你错了,建议你干脆把书拿给你的老师吧,叫他自己去做好了,因为,在王小波的小说里,这些都是不重要的,作者没想过去做这些无聊的事情。

    王小波不描写迷人景色,不编织故事,不追求意境;他只是诉说,心里有说不完的话,这些话窝在心里难受,不吐不快;他必须说出来,而且要快节奏表达出来,说慢了可能会找不到活下去的勇气。把话说了,可以救他的命。

    王小波的诉说是真诚的,他那一颗滚烫跳跃的心仿佛就在读者的双手捧着。也许,雕饰过的文字无法正确表达他的真诚;或者说,真诚诉说不容他去推敲文字,一旦思考,就虚伪了。是的,王小波泼皮,也有点无赖。可是,谁能拒绝一个人的真诚呢,哪怕是一个罪犯――起码他是一个人――的真诚。做到不虚伪太难了。而王小波有这个胆量去做。这是可贵的。泼皮无赖的背后是真实真诚,真诚破坏了规矩、秩序,破坏了“礼”。

    王二与校长的对话可谓精绝。文章的对话几乎让人笑断气。粗俗,就是粗俗。拿我怎么样?

    王小波就是这样写。怎么样?为什么要这样写?可惜王小波死了,问不到了。

    王二是活跃分子,比水壶的水跳跃得高些,就差变蒸气了。

    你看看,王二不成体统嘛,不象话嘛。但是,王小波还是写下了,还是发表了。

    我们再也不能忍受公开的欺骗,再也不能忍受社会舆论主导的“合法”欺骗。一个不尊重生命个体的社会绝对不可能是道德的。

    《黄金年代》和《三十而立》都写到男人的生殖器,是宣扬原始?是赞美本能?是呼唤人性根本的回归?

    想说那是生活体验,再有就是观察。但是我却想说,那是纪实文学,是时代的真实记录,而且是部分记录。我没经历过那段历史,说以上的话有资格吗?但是,我还是写下了,写下就不改了。

    那是个奴才的社会,做领导的先把自己变成奴才――不是奴才不可以做领导――再把别人变成奴才。一切以奴才为标准,奴才是最高尚的美德,奴才是完人。

    那是个丑陋的年代,美的必须遭受摧毁。陈清扬的身体是女神的化身,必须打烂这种美。破坏的技巧太高明了。先是舆论的攻击,让她感到美是罪恶,而罪恶才是美,再进行批斗她的罪恶。

    王二和陈清扬的做爱姿势与批斗的花招对比。

    王二与陈清扬的做爱场所与他们受到的批斗场所对比。

    王二与陈清扬的对话与他们写检查报告对比。

    几乎整个社会都变态,几乎每个人都心灵扭曲,而这一切都是政治迫成的。一切都过去了。但是奴才性格全部消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