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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公社采风(2007-10-25 18:39)
看见了
 进来了
设计师十之诫(2007-10-24 15:52)

    NewWebPick集结中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英国、日本、巴西、波兰、美国、新西兰各国当红商业设计师和团队,起草编写了“设计师十之诫”,希望对准备从事或正在从事设计行业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对“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更深层次的认知。

第一条:不可抄袭他人之创意,不论有何前提;

Not to copy other's creative work, under no circumstances;

第二条:不可过分依赖电脑技术,切记,你是一名设计师,不是一名电脑修图员;

Not to rely completely on computer technology, it is a tool only and cannot substitute your creativity. Remember, you are a designer, not a computer graphic editor;

第三条:不可一直追随流行设计风格,现在流行的,必是马上过时的;

Be a creator and not a fashion-follower because a trendy style today would become an out-dated one tomorrow;

第四条:各用10%的精力涉足十门设计学科,不如用100%的精力涉足于一门学科;

Trying ten design fields simultaneously but badly is worst than concentrating on one field and master it;

做个有设计思维的CEO(2007-10-21 14:49)
    Bruce Nussbaum, 作为商业周刊的资深编辑,他在美国以及欧洲的设计界以及创新领域的影响力非常之大,他的设计博客成为关注设计,创新,市场等领域人士的必读,他的IN (Inside Innovation)杂志刚刚发行就成为业内标杆。直到现在,在国内都很难找到一个象他这样的人。
     前两天,他 写了一篇文章:做个有设计思维的CEO, 很值得我们思考,大意如下, 部分为注释:
1. CEO不应只雇佣设计师,还必须做一个设计师,具体的说,应该象设计师一样思考。
2. CEO和高管们并不喜欢“设计”这个词,更喜欢用“创新”。他们认为前者只是墙纸,窗帘,包装等外形的美化,做设计的人就是美工。而创新则会涉及到工程,研发,市场,管理的范畴,因而他们更愿意谈起六个希格玛,目标管理等流行管理理论。
3. 上世纪初的工业设计其实起缘于现代商业产品市场的需求,包括现代产品包装,时尚和橱窗
一首诗(2007-09-10 19:13)
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
自古英雄出炼狱,从来富贵入凡尘。
醉生梦死谁成器,拓马长枪定乾坤。
挥军千里山河在,立名扬威传后人。
开工了,品牌公社(2007-08-31 18:33)
近日,蓄谋已久之小司,顺利面世啦,哈哈。
品牌公社,绝对的思维错觉、感官错误。
开业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