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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姬芙的《红色美人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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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07-04-13 23:16)
此博已废,不必再来。
你的包里有什么?(2007-04-09 21:31)
我一向喜欢拿大的包包,虽然多少和自己的巨无霸身形有点关系,但绝大数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包里面装了很多的东东。
今晚兴起问了一下同样喜欢拿大包包的氦,她的包包里装了什么?
她答:“眼镜、手机、钱包、钥匙、书(月亮和六便士)、纸和笔。”
而我的包包里面是:记事本、笔筒(内装一支红色签字笔一支自动铅笔一支圆珠笔)、书两本(会计英语和刀锋)、笔袋(内装MP3和连接线)、钱包两个(一个装纸币一个装硬币)。
氦抱怨说包太沉了,我的不消说就更沉了,因为有两本呢!
什么时候我才能把那本会计英语给啃完呢?不晓得啊。
后来发现,我们两个人的包包里面都没有小镜子,呵呵!
问氦为什么不带镜子,她的回答是长得丑不用照。
而我的答案是:已经老了,不想再照镜子来提醒自己了。
 
说到照镜子我最受不了的是以前的单位有个女孩照镜子照到我崩溃。
从我早上上班她就开始照,直到吃午饭她还没有照够,下午接着照。
真的,我一点也没有夸张。她的口红是盒装的,里面有好多颜色,她一整个上午把每种颜色都仔仔细
朋友(2007-04-05 21:03)
早上去银行坐李师傅的车,车上的收音机里传来谭咏麟的<朋友>.
朋友
谭咏麟
曲:芹泽广明词:向雪怀

繁星流动和你同路
从不相识开始心接近
默默以真挚待人

人生如梦朋友如雾
难得知心几经风暴
为着我不退半步正是你

遥遥晚空点点星光息息相关
你我那怕荆棘铺满路
替我解开心中的孤单
是谁明白我
情同两手一起开心一起悲伤
彼此分担不分我或你
你为了我我为了你
共赴患难绝望里紧握你手
朋友

 

曾几何时,我有那么多的朋友,只是当时的我自认为那些人都是我的朋友.

后来,渐渐走不同的路.

再后来,在某本书上读到,真正的朋友应该是你可以为了他/她而两胁插刀的人,同样他/她也可以这样对你.按照这样的标准,自私如我恐怕连一个朋友也没有了,非但是朋友,就是我最爱的熊熊我也未必能为了他而插刀,这是实话.但是为了猫我想我是肯的,这也是实话.

为此,我很难过,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就是

眼睛里的符号(2007-04-05 06:19)

我不看新闻联播。虽说人生如戏,但新闻联播里的演员实在三流,每天不是皮笑肉不笑地接待客人就是虚情假意的对劳苦大众嘘寒问暖,不如不看。

我喜欢看娱乐八卦或体育新闻,反倒是这些与自己的生活毫不相关的花边还算有些意义,哪怕是炒作也是出尽百宝去吸引你的眼球。

说了这么多的废话,其实,我想讲的是有一天看娱乐八卦的时候,出来一个女演员,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她说了一句话我认为比较有理——女孩的眼睛里是惊叹号和疑问号,而女人的眼睛里是省略号。

说出这种话的原因是让她扮演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的姑娘,而她本人的年纪已过了三十。她说这对她来说是很有难度的,然后讲了上面的话。

不知道这话是她自己的还是她从书上或是别处听来的,总之,是一句非常棒的话。

这个女演员是与众不同的,在娱乐圈这个光怪陆离的动物园中,她算是斑马这类又温和又聪明的物种。

人的眼睛即是内心的显示器,女孩的天真就在于对世界的好奇与未来生活的期许,对于人性当中的丑与恶是否存在都表示怀疑,所以显示器上反应的也是惊叹和疑问;而女人,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要经历坎坷与挫折,挫刀般磨砺着女孩娇嫩的心灵,

暴力猫(2007-04-04 21:58)
我们家猫最近早上总是赖床不肯起来.
今天早上爷爷说:“猫猫,快起来吧!太阳照到屁股了!”
猫闭着眼睛恨恨地说:“我要把太阳摘下来!!!”
至少还有你(2007-04-02 19:16)
下班,坐在冬冬的车上,耳朵里面响着《春日》的主题曲,看着手中捧着的氦的妈妈送的蜂胶不觉间泪已蓄满眼眶。
晚上回家吃了方便面,算作长寿面吧。
挽着熊熊去超市,绿妖博上张国荣演唱的《至少还有你》在脑袋里萦绕不绝。
至少还有你,至少还有你。
打死星期一(2007-04-01 20:14)
我们家猫最不喜欢星期一,因为每个周一她都要被送去奶奶家。
猫猫大约四岁的时候有一个星期天说:“打死星期一!”
我问为什么。
猫说:“打死星期一就不用去奶奶家了。”
现在我也想打死星期一了,因为如果星期一被打死了就不用去上班了。
不更新,就是不更新!(2007-04-01 10:24)
每天去邦妮和绿妖N次,每次都没有更新。
那我也不更新,就是不更新!!!
被鹰叼了眼睛(2007-03-28 18:56)
今天白天又成了驴,在下班车上烂成了一滩泥。
下了班车,左手拽左腿,右手拽右腿,好不容易挪到了楼下。
实在懒得做饭,去楼下面包大姐那儿买点东西吃吧。
跟大姐说我最近迷上了吃心里美萝卜,把心里美切成丝,洒上糖再烧上米醋,拌,夹一筷子放进嘴里,嚼起来“咯吱咯吱”地,那叫一个爽口~~~
大姐神秘兮兮地告诉我,最近有亲戚从乡下来,给她带来了好吃的大萝卜,问我要不要。
俺当时的表情就是麦克老狼看见了大波美女,大张着流口水的嘴,一对眼球突突地跳出眼眶。
大姐一看俺那表情就明白了俺是多么迫切地渴望大萝卜的洗礼,转身去一隐蔽处给俺取。
你是不是想问不就是拿个萝卜吗?用得着这么鬼鬼祟祟吗?
看官你有所不知啊!面包大姐的小店旁边就是白面阿姨的粮铺,不巧,白面阿姨也是个萝卜发烧友,狼多肉少,只能先紧着我这只馋肥狼给而不给白面阿姨,所以两个人犹如做贼般去取萝卜。
刚要把大萝卜装到口袋里,只见一身影呼啸着奔来,我们俩做贼心虚一起来了个立正。看见来人不是白面阿姨,我们俩都吁出一口气而做稍息状。
可是,我再定
晃膀子,晃膀子(2007-03-26 21:18)
最近最常去的不是邦妮,反倒是绿妖。
绿妖最近经常提到晃膀子。
 
“有位编辑同学,看我的博客,不懂“晃膀子”是什么意思。
我先祭出毛姆大师,说:见毛姆《刀锋》。
无奈该同学没看过这本著作。
我只好用通俗汉语解释:就是不务正业,到处晃荡。
该同学恍然大悟:恩,我们那儿不叫这个。
叫二流子。”

 

我也想晃膀子啊,谁不想呢?

如果我现在没有爱人女儿家庭这些个消磨意志的温柔乡,恐怕我真的会去晃膀子的。

那样的我,会遵从“走到哪里算哪里”的人生信条。

可是现实如我一想到女儿将来的教育费,自己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这些个劳什子,立马就清醒了,还是低头前进吧。

毛姆我是买了很久却没时间读的,因为太想知道何为晃膀子了,于是开始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