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晴也无雨,爱情不来也不去,一切不增不减,不生不灭。林夕在回答有关“爱情”的话题的时候,强调“我不是在打官腔,我是真的这样想”。
几年前我认真思考死亡的意义,真的抱着这样的想法。反正一切都是要过去的,最终难逃“荒冢一堆草没了”,何必挣扎,何必蝇营狗苟,生命其实对谁都一样,关键在于,生命好像什么都不是。
也只有真的如庄子这样看破生死才能写出那样瑰丽的文字,反正“不为”,你做什么,你看什么,你喜欢什么,你和谁在一起,你成为魔鬼或者圣人,也逃离不了这样的生死定律。你死了,世界对于你有什么意义?
所以就算做再荒唐的事情,留再不知廉耻的债,撒弥天大谎还是犯滔天大罪;或者救苦救难,普度众生
今天起床的时候,突发奇想,在2050年的时候,假如我还没死掉,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呢,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2050年,我还未出生的外甥已经40岁,ta会对这个世界持有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想必我一定是从小就告诉ta,这个世界所有的奇怪之处,正如我们当年如何磕磕碰碰,ta也一定少不了哭笑不得的岁月。
我要让ta从小就知道:哇,这个世界是由极品统治的。然后再教ta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
我也一定会给ta看人生最好的一面,我会在ta父母拿鞭子抽ta的时候挡在ta身前,我会用我所能去溺爱ta,我会带ta走遍当年风吹过我头发的海滩,阳光轻柔的小巷,热汗淋漓的街头小吃,还有当年一个人一口气爬上去的古城墙。
我会饱含爱心地看着ta成长,然后默念:呵呵,开心吗,快活吗,等你长大了,一样有社会折磨你,我则可以省了这份心。
我想,会不会到几十年后,世界已经进化到可以时光倒流的地步,然后那时候的我,再穿越回来,在博客上回答我今天的问题,告诉我对未来的憧憬是愚蠢还是慧眼独具。
我会找到一份什么样工作,碰到一个什么样的
听过你太多心事,但已经不再重要。眼见你快做新娘,做密友的真想撒娇。
不去刻意查找是那一年,看着这个当年的少女,乱哄哄地走出来,唱一些无关痛痒的歌。当年的比赛还有陈奕迅,所以记得很清楚。彼时的陈明眸皓齿,歌声惊人;相比化着浓妆的她,我没有什么心潮澎湃。
只是后来,伴随我心智似熟远未熟的时期,恰巧成为那时候喜欢的女生样子。倔强,唱着“抬起你的头来,爱人”,并没有多么婉转。华星三宝,唱着“大激想”,一如既往,吵吵闹闹,粉红脸颊。爽朗,自立,可人。以致不需要后来造成大热的少女祈祷,野孩子,水瓶座,大小事,都早已爱上。
唱歌,拍戏,儿歌金曲也得过。拍电影的时候,不见得妩媚,不见得
Skin里面,第三季一开播,我到处看,谁谁和谁谁呢,到哪去了?然后镜头一直放在那些陌生脸孔上,我才明白,换血了,换血了,“青春的皮囊”已经装在另一群人的身上,你喜欢那些,已经被拨开,不是不年轻,是不再是最年轻了。
老友记从第一季到最后一季,如果有人和我一样是连着看的,都会免不了感叹吧。眼看六个人眼窝越来越深陷,法令纹越见泾渭分明,有时一个特写过去,看到那些眼袋,我都会忍不住深深凝视,是吗,是真的吗。以至于后来再见到,都忍不住想快进:是的,这就是老去。
人的怀旧,都是因为这样引起的吧。拼命想留住最美好的一段岁月:过去的街道,曾经的学堂,两个人的单车,最爱看的动漫,流连的小吃,喜欢的那个人,六月
回家和姐躺在床上聊天。姐在我很小时出外读书,先是韶关,然后来了广州。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一年见一两次,但是感情比我见过的兄弟姐妹都好。
聊着聊着,姐说,我饿了。我说,我拿碗汤给你,姐说,我喝过最好喝的胡萝卜汤和最好吃的叉烧,都是奶奶弄的。
我转过头,坐了下来,内心一下有点沉重。是的,老人家是做饭堂出身的,并且作为老香港人,煮东西非常有自己的味道。老人家身体也不好,年纪一大,手脚会不麻利,但唯一这两道菜天下无敌,所向披靡。
老人家早两年过世的时候,我精神恍惚,很长一段时间接受不来。我和姐都是老人家带大,老人家她特别逗,特别大喇喇。我们一老两小打打闹闹,其实感情好的不得了。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生活,一定要找些兴奋点,找些精神甜品。比如一次精疲力竭的游泳,一个一磅重的芝士蛋糕加一个汤匙,一首循环播放的林忆莲的日与夜,一些敲敲打打水银泻地的爱情电影,一次心血来潮的单身旅行。
爱我,你敢吗。真是一句不属于这个时代不适于这个年纪的话。
你要我给你证明什么,证明我爱你。你要我卑躬屈膝吗,我可以。你说我敢吻你敢追你敢在这些熟悉穿行的面孔前面大声说我爱你?我可以。
但是,假如我做不到,也并不代表我不爱你,我只是做不到,我只是不可以。
但是,假如有一天我真的能够鼓起勇气,我真的百无禁忌,你以为那是我勇敢?可能只是因为我慢慢厚脸皮,慢慢变
看着你来随背影掩盖我没法不爱
背后有床不需有爱
当年的杨千嬅和郑中基,闹哄哄,分分合合,最终有缘无分。演唱会上千嬅泣不成声,靠着郑中基的肩膀,梗咽,任性不愿放开。
经历过陈奕迅,吴彦祖,古天乐,还有最后传婚讯的丁子高,这所有似幻似真你来我往的纠纷,她现在想些什么,是不是也会夜深人静想起曾经疯狂痛苦心酸沉醉的这段爱恋。
郑中基,否否沉沉,幸运有个好老爸,有条娱乐圈慧根,终于也站住了脚。和阿s
首先我要选一个最喜欢的人,选谁好呢。我开始看friends的时候陷在rachel的泥沼里不能自拔,后来又一次次被phoebe震撼。然后joey,你说joey,你怎么能不喜欢joey。
在唱K时听到的千嬅的歌,我从来没有听过。回来d下来慢慢听,声嘶力竭,至死不倦的与生命与时间与过去的争吵。
看
谁都比我烂漫
我们都开心过,如果没有那些热播的歌,没有那些绿油油的草坪,没有那些蓝天白云灰色的海,没有那些甜腻蛋糕粉红蜡烛,那些party那些黄色笑话那些人。
我们依然是要过的吧。即使没有微笑的嘴角即使我的时光常常都是暗淡常常都是闷场,我们依然是要过的吧。然后在最后免不了一次回首一次完场,合唱一首最后的歌,表明我们曾经经历过这些碎碎念的暧昧不明
只是喜欢这个名字
有网站的颠婆
颠婆的网站
贱人咯
看看什么是美女
你们都不够她特立独行
best
看看什么是帅哥
大姐头来的
水王
瓜同学,你好啊
这孩子名字真讨喜
wordless
第一届玉女掌门人
我可以称你为我的骄傲吗
你才是绝色好不好
艺术家
这孩子
文化先锋也不为过
劲得又玩得的大大哥大
请听她的口语
曾经文学社老友,小说家啊
喜欢千嬅的所有理由
很多人喜欢他吧
假如也有同好
罂粟也是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