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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中文名称】:长岛冰茶
【英文名称】:Long Island Iced Tea
【材料】:辛辣金酒15毫升,朗姆酒15毫升,伏特加15毫升,龙舌兰酒15毫升,橘橙酒5毫升,柠檬汁30毫升,砂糖2茶勺,可乐补足剩余,柠檬片1片
【制法】:①将除可乐外的所有材料倒入盛满块冰的大型柯林杯中;②用可乐注满后慢慢调和,然后用柠檬片装饰,最后放入两根粗吸管。
【诀窍】:因添加野霉香甜酒,可产生类似冰红茶的颜色,还可再加1/2OZ琴酒、1/2OZ樱桃白兰地、1OZ柳橙汁、1/2OZ白兰地。增加酒的烈性。
这个地方,下雨时不敢穿新鞋子,天晴时不敢上街,总言之,就是一句话,太脏了。
好不容易没有熬夜,但是一觉睡下来还是觉得很困顿,好在精神是好了些。今天收到米沙的画集,才明白原来漫友是把画集当同人志卖的,一整本画集,做得相当地厚实,装帧也很漂亮。
明明计划了很多事,真正到了周末却什么也不想做,只想懒洋洋地躺着。其实转眼就到了四月,再下来就是五月六月,人还沉浸在过年的那种纠结与不甘之中,所以计划中计划外的事都还没有铺开,这一年就过了一小半。后来想想,自己真的退步了,以前一天上十一节课,气也不喘一下,还觉得跟同学开开心心地上课聊天,传纸条,奔选修课,现在是只要望着电脑就头大如斗,一想起要一整天都对着电脑发呆,是一件多么不值得高兴的事。
世界有的是优秀的人,但是像我这样只想摸鱼的人更多吧?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工作不可以是快乐的事,为什么明明是背脊挺直的人,却非要搭着头,对人毕恭毕敬。人与人相处,不管是什么关系的,不卑不亢的总要好一些,至少自己没有压力,别人也不会因为自以为是,走上歧途。但是这个世界的某个方面,就是这样扭曲到变态。
人只有一世,当然是为自己活着,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不能说命运全都操纵在自己手里,但至少内心的世界,是由自己掌舵的。适应社会不过是为了生存,那生存下来也不开心,干嘛要生存。
太宰治在《跑吧,美乐斯!》中也展露了安定美好的一面,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呢?太过于执著,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不能说服自己一直有希望地活下去,那也算是“人间失格”了吧……
评论《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绕过了温淼。我是故意的,在余周周心里,快乐随性的温淼很像是她心目中林杨的影子。但是,也都说了,是她心目中的……
温淼当然不会是林杨,林杨可以挚意,甚至癫狂任性地考振华第二,而温淼总是不瘟不火地坐在十三中年级第六的位置上。十三中的六爷跟振华的二爷当然是没法比的,哼,我说的是成绩上。但对余周周刻意而气急败坏的好,都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余周周会觉得温淼像林杨,而更大的可能是,余周周早就把心房的一角留给了“熟人”林杨,而不自知。这种不自知与林杨的不确定是不一样的。林杨很早就确定了自己喜欢余周周,但是却一直不能确定余周周是不是也喜欢他。聪明矜傲的他,在这个时候,有一点犯傻,特别是出了五十块钱,听那个老乞丐不成调的曲子时,我觉得他不止一般的傻,简直傻得可爱。
但这样傻的事,温淼不会做。温淼淡定的模样,偶尔会露出一点点小惊慌,表面上他永远不能像林杨那样稳重可靠,但是面对余周周,他又永远比林杨谦和肆意。
余周周是温淼的好朋友。但余周周是林杨小皇帝的“四皇妃”。
余周周的过度自我保护,和大人们过度的自以为是,成就了她一再的食言。她聪明的没有自责,但是林杨却耿耿于怀。书评当中有人说,林杨是高干子弟,很危险。但是初恋这回事,对谁都是一样的。而且这样的初恋,这样的执着与美好,林杨就是找到下世纪,也可能找不到了。所以聪明如他,是很懂得珍惜的,而就是因为珍惜,他才放低了自己的身段,认定了自己对余周周的不依不饶。他是懂得争取的人,而陈桉,是懂得放手的人。
拿了二十万,与家人划清界限,过得清高寡淡又风生水气的大哥哥,并不那样好当。但他一直这样救赎着余周周,在林杨还没有强大起来的时候,一直默默地看着她,给她指路。
林杨是给了承诺,而且每一次都可以做到的人,陈桉是没有给任何承诺,却做着比承诺更可靠的事的人,温淼和奔奔是陪着余周周一起快乐的人。余周周何其幸运,她的身边全都是王子啊。而她,在王子们的呵护下,也渐渐成为了辛锐眼底的公主。所谓公主,原本就是被许多人支持帮顾过来的。
每个人眼底的云淡风清,本质意义并不一样。每个人眼中的美好温暖,也不一定来自同一个星球。我喜欢林杨。如果我还保持着一点少女情怀的话,我觉得,他是最可爱的王子。不是每一个男生都会成就这样美好的诺言,所以很多人都觉得林杨太梦幻,太不真实。但是余周周可以是玛丽苏,那林杨为什么不可以是王子?
其实这个世界没有给我们那么多温暖的理由,所以人只要遇到一点点温暖,就会投奔而去,不计后果。显然,余周周和林杨都是看不到后果的人,一直保持清醒的,也只有陈桉。这也是为什么到后来,陈桉和余周周都懂得留一步放手的原因。高三来临时,余周周终于放下了一件事,而在凌翔茜走失,余周周、林杨、蒋川弃考,米乔病发住院的那一刻,余周周又笃定的拿起了一件事。
那个时候,她已经是真的公主了。
不管八月长安有没有明示或者暗示余周周和林杨的结局,如果他们再错过,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有一个人让你这样从小到大地执念着,是不是应该去加倍珍惜呢?
“那他们有没有在一起?”
“不知道。”
“为什么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余周周想的可能是那个否定的结局,而林杨却总想听到肯定的答案。
他的气急败坏,他忍不住爆粗口,他为了她顶撞自己的爸爸妈妈,到最后,都演变成余周周眼底的“不值得”“幼稚”时,他的心情可想而知。就像一个尽力温暖他人的人,却总是被人不停地泼冷水。但他是否想到,余周周最最腹黑的样子,只有自己看得到?至少……这种腹黑,陈桉是一辈子也看不到了。所以陈桉最后只是跟余周周这样说:“周周,我只是比你大六岁……”言下之意是,我不是神仙,我只是普通人,我不可以让你依靠一辈子,很多路你要自己走完,很多事你要自己决定,你要离开我的庇护才会真正强大起来。余周周真正强大起来的时候,是她和林杨弃考去寻找凌翔茜的第一步。凌翔茜是一样优秀的孩子,一样背负着很多东西,她最后也没忍住,对余周周说:“我过得真的很辛苦。”也许交心的那一瞬间,余周周就把她划成朋友这一类来了。余周周喜欢真心交往的情谊,就像她喜欢林杨急得要哭出来的样子。
她就像个小恶魔,总想着把人打回原型。
看着余周周的成长轨迹,不知道是留不住共鸣的雀跃,还是被人窥见小小心思的颤栗,那种感觉很奇妙。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让我想这么多。这是一本可以让几代人一起看的成长故事。想看爱情的人,可以看到爱情,想看友情的人,可以看到友情。真真切切。无尽美好。
那些我们曾经拥有,可以拥有的年华。
喜欢余周周看林杨,看温淼时透出来的狡猾,喜欢她淡定表面下的执着,喜欢她对朋友那样尽心尽力地关心;也喜欢温淼在余周周回头看“辛美香”时误会成她在看自己时的那股羞恼,喜欢林杨在篮球场上跟人冲突动武时,余周周急急地去拉他出来的那份焦虑,也喜欢他突然出现在她身后,拉她发辫的那丝顽劣。林杨在余周周面前可以变成真正的林杨,余周周其实也是。只是她发现得比林杨慢半拍。
余周周说:“林杨,我这个月的餐卡只刷了二十块钱。”
林杨说:“没关系嘛,我不习惯女孩子花钱而已……”
……
真是令人无语到好笑的对话。也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感动是从哪里来的。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苍白的记忆又开始清晰起来,无数往事,是我曾以为的白驹过隙,现在看来却像是当头棒喝。只是我醒得太晚,醒了又睡,早就忘记了坚持背后的含义。
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都是重点,但最后,自己考了个非重点。这一路来,那种不受重视的哀戚不曾少过。我总希望别人多看我一眼,多看一眼是一眼。因为我也相信,自己是会发光的。
但事实是你不是金子,就算你是金子,被合金了,电解了,也一样发不了光。八零后的汤汤水水,更是从欺骗中奔爬出来的,以前梦里出现的强大气场,现在变得卑微无奈,甚至在一些并不重要的场合,仍是大气也不敢出。
这不是我。应该说,根本就不会是我。是什么让我罩上了这一层伪善而懦弱的皮?又是谁扭转了我人生的轨迹,回到了原点。上中专,有一个碗,上大学,为一个碗,出来国考,还是为了碗……不管是什么样的碗,其实都是别人的碗。执意地去上大学,回来还是初中没毕业的模样,呆傻迟钝。就算很大一部分时间是自己不愿伶俐起来。
看着余周周长大,一边看,一边把自己解剖的鲜血淋漓。那些过去的流言,再也没有进入回忆的角落。从小我就喜欢会发光的东西,所以我不是公主,也会喜欢王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可以生而就那样完美。人与人的相遇,需要契机。
我常常告诫老妹,要自己足够优秀,才可以找到同样优秀的人。
那什么叫足够优秀?什么又叫优秀的人?对于孩子而言,除了学习,就是外表了吧。有时候天朝的孩子对人评价就是单纯,你可以说:“TA是一个温柔的好人。”或者说,是只对自己一个人温柔的好人。
然而自私的教育,不会让我们这样做。蒋川小声地对余周周说,妈妈让我们离你远点……
很难学会温柔。
余周周的温柔一半靠妈妈,一半靠陈桉;林杨的温柔,靠的多半是那个了不起的爸爸。能进能退的不万能干部老爸。林杨爸爸当然不是万能的,他有仕途,会拉关系,注意身份,他也不想伤害余周周,但是他更选择保护自己,或者说,保护这个家,还有家里的小祖宗,林杨。
孩子还小,很多事不明白,而且明白了又能怎么样?林杨爸爸把事情解释得很委婉,但敏感如余周周,一眼就看穿了。
直到余周周把自己也变成了金刚不坏的陈桉。
她又聪明地把自己看穿了。
林杨说,再等我几年,一定……林杨说,妈妈你放心,这是我的选择……这是不是表示,这个男孩,这个只会恼羞成怒地盯着余周周低吼:“余周周你就只欺负我”的男孩,已经悄悄地长大了。
余周周从私生女成了孤儿。林杨还是王子,只是越来越强大。然而世上的余周周不都会遇见林杨,世上的辛美香也不都会遇见余周周,所以这个世间会有玛丽苏,很多很多,这个世间有芙蓉姐姐,很多很多。
那些关于童年的事,已经远去。那些关于少年的事,也已经远去。那些关于生命的事,原本是没有价值的,没有人关注,就没有了背负,没有了背负,也就没有了价值。
想起《少女革命》里,一心想自己当王子的少女。不能遇到王子,就成为王子吧……哈……
我的童年怎么过去的,很多很多事,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已不需要别人来佐证你的快乐是不是真的,你的梦想是不是靠谱的,你的一切是不是真实的,你的路,是不是对的……
读这本书,心里有种类似悸动的抽搐。太多的美好与不幸,陪着我们的余周周,长大,长大,再长大……
软弱爱哭的幼年奔奔,眉眼飞扬的少年奔奔,那是余周周记忆里仅次于妈妈的亲人,小时候她强大的保护欲,那伟大得故作姿态的玛丽苏情怀,无一不与我们共鸣。也许可以是一个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但是到最后什么也没有。
本来什么也没有,常说的爱情,不多是想有一个人可以关心自己,只关心自己,很关心自己。这样看来,余周周的故事不关爱情什么P事,也一样很美好,因为她有奔奔,有林杨,有陈桉,有余乔……她真的可以成为玛丽苏,真正的玛丽苏。
余周周遇到的一切,都曾是我们遇见,甚至于怀想的,以为自己不曾遇见与拥有,不过是一种幻觉,又或者说,迟钝。敏感的孩子对待身边的人或事,自有一套方法,虽然余周周的想法总是和自己不谋而合,但是到最后的结局却有千百种。
小小的林杨说,男人要专一。于是林杨爸爸温柔的眉上,挑出一丝像阳光一样的笑。当然,林杨到故事的结尾,真的做到了对余周周的专一,他对她很好,非常非常好,一直一直很好很好。
我恍惚觉得《你好,旧时光》,是我这几年来看过的最好的文,最美好,最辛酸,最励志,最温暖……
那个玛丽苏的臆想,一点也不夸张,我也曾经是程淮秀,苏樱,希瑞,一休,雅典娜……我也曾经有过我的旧时光。
在我的眼底眉尖,我就是我的女王。唯一一个不让自己感到嫉妒的女王。唯一一个本身并不万能的……女王。
旧时光里的事,能有多残酷?
记得小时候,开运动会,我在操场上摔了一跤,流了很多血,老师竟然不愿把我送回家,连给家里打个电话的行为也没有,我一个人带着一身血,走了四条街,回到家里,爸妈还没回来,我便在楼下办公室里静静地坐着,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会死,我也不觉得爸妈会骂我,我也不认为老师就什么不对,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后来是小俊的妈妈发现我一身是血的坐在冰凉的长椅上,目光呆滞,才心急火燎地打了电话,让爸妈回来……后来,缝了四针……后来,头上有了一块记忆深刻的疤,后来,老妈在家长会上跟班主任吵了一架,后来,我不用当班干部了,很好,我也不用补课写作文了,很好很好,我也不用去争那个三好学生了,真的很好很好很好,那时候,我理解的只有一点,就是老师只是职业,职业下面才是人性的丑陋嘴脸,每次她看我时的眼神,我觉得心悸,后来再想一想,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恶毒。后来我心目中的淡泊与懒怠,大概就是因为这种炎凉而得来的。
由于偏见,我被班主任冤枉了不只一次,有一次小组卫生值日,班上同学去倒垃圾的时候,把垃圾倒进了老师办公室旁的水池里,我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钉上了一个罪名,班主任是当着全班的面,点名道姓地,说我是阴死鬼,心机重,又让全班同学都不跟我玩。那时候只有陆陆站出来说,她相信我。也就是那时候,我认定了她会是我今生最好的朋友。我是个死心眼的孩子,从小也不是特别爱哭,就算被感动,表面上也是若无其事,我被冤枉了,但是并没有哭,同学们都相信眼泪,觉得这种情况下,不哭的人总是有问题的。但我读完这本小说的时候,觉得余周周跟我很像,至少是不喜欢当众流泪的那种类型,有一种哭,只是因为愤怒。不喜欢解释,不爱听说教,传说中的油盐不进,就是我这样的,表面上很谦和,很文静,顺风顺水的模样,心里的不认可却从未改变过。我记得,那一次,我一个人咬紧牙关,出完了整个班上的墙报,我没想过要证明给谁看,只因为陆陆那时候一直在身边。那一年,我学会了淡漠与坚强。
很多人的记忆里,都觉得我成绩不好,所以每次我考试的结果,总是让人不忿。有一次包子很坦然地在闲聊中说,我一直觉得你的成绩没有大饼好。事实确实是大家看到的,从很小的时候我已经不懂得努力是什么。
因为我是玛丽苏,因为我是万能女主,虽然这一切都是谎言,但我仍喜欢躲在自己的梦里。
同样的思念与回忆,不过是竭尽所能的逃避。
余周周有她的林杨,我有我的陆陆。
我们俩都是幸福的孩子,当全世界都不相信你,都厌恶你,背叛你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两个人是关心你,疼你,爱护你的。人应该学会的是知足。
记忆里,我总是去记那些不好的东西,记得曾经被老师甩过耳光,记得老师眼角闪烁的轻视与不屑,记得同学们虚伪的奉迎……越长大,越明显。我突然很相信小虎队那句歌词“越长大越孤单”……岁月能够留下一些人来陪我,已经足够。
现在想想,其实自己很早就看穿了大人们的小把戏,实在太不值一提。
所有人轻视我的人都不值得再去记起。
我相信我要走的路,并非是我选的,因为很多时候,由不得你选,唯一一次选择,只限于念高中。那时候父母原是想让我读中专的,读完中专就工作,拿工资,随便找个人一嫁,生个孩子,看孩子长大,看他们老去……我初中的时候不努力,也不受重视,虽然不贪玩,却总是充满了千头万绪的忧郁。那时候已经太敏感,那时候已经隐约地见识到所谓的门第。那时候跟我玩的一起的,往往是最草根的孩子。
高中仅是一次不服气的选择,之后也没有太努力。因为不努力,所以没有考上好学校,这跟那一年的科场丑闻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关系,一个人要是够强大,就不会被人比下去。说到底,是惫懒之后的懦弱。
渐渐地就失去了原本想要变成的样子。从万能女主变身成为凡人,总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而这种不适应,又在我的梦想里层层扩散。
越是不满,越无法做到不卑不亢。
余周周的经历,就像一道不甚明丽的影子,她是我的,也是你的……
八公(Forest 饰)是一条谜一样的犬,因为没有人知道它从哪里来。教授帕克(理查·基尔 Richard Gere 饰)在小镇的火车站拣到一只走失的小狗,冥冥中似乎注定小狗和帕克教授有着某种缘分,帕克一抱起这只小狗就再也放不下来,最终,帕克对小狗八公的疼爱感化了起初极力反对养狗的妻子安迪(萨拉·罗默尔 Sarah Roemer 饰)。八公在帕克的呵护下慢慢长大,帕克上班时八公会一直把他送到车站,下班时八公也会早早便爬在车站等候,八公的忠诚让小镇的人家对它更加疼爱。有一天,八公在帕克要上班时表现异常,居然玩起了以往从来不会的捡球游戏,八公的表现让帕克非常满意,可是就是在那天,帕克因病去世。帕克的妻子、女儿卡特(琼·艾伦 Joan Allen 饰)及女婿迈克尔(罗比·萨布莱特 Robbie Sublett 饰)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埋葬了帕克,可是不明就里的八公却依然每天傍晚五点准时守候在小站的门前,等待着主人归来……
本片根据上个世纪30年代发生在日本的真实故事改编,1987年在日本拍成电影后创造了40亿日元的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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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是比较成功的翻拍片了,但说到底还是故事本身太感人,很多童鞋都是一边看一边抽纸巾的,其实并不是那么那么地煽情,故事太好了,太有爱了……这张海报我很喜欢,想去淘一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