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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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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都市疾走
   我们不会在美国听到,加州人让德州人滚出去,纽约人让外地人滚出去。但是在中国,我们却常会听到北京人、上海人让外地人滚出去?歧视背后体现的是逻辑的混乱。首先,所谓的北京人、上海人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本地人,他们是世代居住在那里么?其次,把高房价、城市的混乱全部归因于外地人,明显看不到问题的实质。发展的不平衡、户籍制度的限制、各种制度歧视才是问题的关键。再次,忽视了外地人的贡献,这些人骨子里想的是占用外地人的劳动成果,却不要给他们相应的回报。
    有一种逻辑我感到很荒唐,也很悲哀,那就是出了问题,责怪的是弱者、屁民。比如,断了网,就怪那些争取自由权利的人,而不怪断网的人。电影《我的唐朝兄弟》中把这一点表现的很清晰,人们责怪的是为权利而斗争的人,而不是压迫他们的人,但最后却发现,做孙子只会被压榨的更狠,而不是可以安祥地做一只宠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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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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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城邦生活
    最近看了许多日剧,电视剧难免有戏剧化的一面,但大体也可以对日本社会有一些感性认识。
    第一,收入与物价。根据2005年摄制的《不能结婚的男人》,日本的平均工资为440万日元。又根据2008年摄制的《变革》,日本一顿标准午餐,也就是一份盖饭的平均价格是650日元。而我国北京2011年的平均工资为53944元人民币,和绿回转寿司里卖的一份鳗鱼饭的价格为58元人民币。比较一下,日本的平均工资是北京的将近8倍,北京在中国属于收入较高的城市,而日本午餐的价格与中国一般餐厅的价格差不多。有人说我比较不恰当,那我就用全国的情况说,中国的平均工资大约为每年15000元,现在吃一顿拉面米粉的价格在10元左右。跟我所说的北京工资和鳗鱼饭的比例差不多。通过电视剧中反映的情况,大体上感觉,日本收入在中国的8-10倍,而物价是中国的2-3倍。当然日本的平均工资在世界来讲也属于高水平,因为日本大多数女性不工作,所以一个男性的收入基本上就是一个家庭的收入。但近些年也有变化,一是不婚族增多,二是离婚增多,三是少子化倾向,许多女性也开始工作,所以以个人为比较单位是有意义的。日本的物价中,食品价格很高,服务业收费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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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城邦生活
    昨晚看了电影《断锁怒潮》,看过林达的书的人,对这个故事并不陌生。本剧除了宗教的说教之外,堪称完美。至于不理解法治之于社会进步的作用的人,看不懂是自然的。剧中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在黑人初审获胜后,一位从事废奴运动的白人认为,获胜或许不是好事,因为“牺牲”才能推动历史更大的进步。这种说辞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比如对于最近的乌坎事件等等。剧中一直从事废奴运动的黑人活动家对那位白人说:“有人虽然憎恨奴隶主义,但更憎恨奴隶。”的确,有些并非关涉自身利益而从事社会进步运动的人,更关心自己的理念的实现,而忽视在这个过程中具体人的命运。他们认为,只要能推动废奴运动,那么个别黑人的牺牲是值得的。最近另一部电影《法外之徒》也多少反映了这种观念,主人公多年来成立组织从事暴力反抗运动,争取阿尔及利亚从法国的独立,而最后他们都被政治家利用,政治家让争取独立的阿尔及利亚民众聚众抗议,引发流血冲突,从而推动国际社会关注,促进阿尔及利亚的独立。的确,对于历史进步而言,牺牲在所难免,但具体到个案和个人,牺牲则是十足的悲剧,除非像谭嗣同一样牺牲是自己选择的,而非政治家操纵的。在《断锁怒潮》中,美国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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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都市疾走

面对如今的高校就业压力,许多人提出应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但是目前高校毕业生创业率不高不仅是受到保守思想和资源、能力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制度的制约。

首要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享受与正常就业的毕业生同样的待遇。在中国的人事制度中,户口和档案是两大重要方面。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的时候,都会签一个三方协议,也就是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三方协议,然后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派遣。这一套派遣制度依然有着很浓的计划经济味道,而且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大学是公立大学,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应该报效国家。因而在大学生就业时,从整个政策导向上都更加鼓励大学生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公有单位工作,这样才能正常派遣。对于去外企和私企工作的大学生,有的也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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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城邦生活

《电锯惊魂》从第一集演到第七集,美国电影中杀人狂的主题可谓层出不穷。这些杀人狂都有一定的共性,那就是他们杀人不是为了某种现实利益,而是为了某种精神追求。《电锯惊魂》中的坚锯是为了惩罚有“罪”的人、实现救赎。这不仅是电影套路,而且也体现了西方的文化传统。

我们中国人在欣赏电影的同时,大多会觉得这些杀人狂不可理喻,他们罪大恶极、手段残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把这类人搬上银幕更是不可能的事。实际上,在中国也不大可能出现这类杀人狂,我们会有不分青红皂白一下子连杀十几个人的凶手,会有为了钱财到处杀人的流窜犯,会有为了报复而针对某一类群体的作案分子,但我们不大会有为了宗教追求、为了纯粹的某种精神,而去杀人的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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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学院

中国的分配不公与效率无关

毕竞悦

公平与效率是对立统一的。鼓励自由竞争的体制会带来效率,但是也会产生两极分化,产生不公平;福利政策意在保障公平,却可能造成“养懒汉”的结果,损害效率。这是现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但是在我国,分配不公很大程度上却并非因为鼓励效率的政策所引致的,我国分配体制的问题主要不是存在于初次分配领域、也不是存在于再分配领域,虽然在这两个领域都存在着各种问题,但关键问题在于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以及与之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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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公租房

租金

杂谈

分类: 都市疾走

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类,并且以后可能会成为主要一类,因为之前以售为主的经适房、限价房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有产权,就会有腐败。但是看到新出台的公租房政策,实在有颇多令人不满意之处,主要就是价格。

    前次我已经在微博中以北坞嘉园为例谈了北京公租房的价格,2居室租金3200元/月,第一年要半年付,第二年起年付。政府说这个价格是市场价的80%,另外20%由政府补贴,也就是说房租价格实际上是4000元/月。

    北坞嘉园交通不便,配套没什么,政府说将要通地铁。但是我们知道,将要通地铁对于业主是有利的,意味着房屋的升值空间,但对于租户有什么用?如果一两年后通地铁,租户已经不住了,也享受不到交通便利的好处,如此便提前提高房租价格似有不妥。

    这样一个定价意味着政府似乎认为在那么偏的地方4000元/月的租金比较合理。实际上,网上个人出租的报价也有三千多的,而且市场上比较流行的是季付,年付的话加上利息成本,实际上是变相又抬高了房租价格。对于刚刚工作的人,年付是沉重的负担。再者,现在出租房屋一般都会配备家具电器,而公租房不配备,需要租户自己租或者买,等于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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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评价体系

杂谈

分类: 学院

    作为一个不算老的学术爱好者,我当然希望没有这样的要求,因为如果教授也必须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那么年轻学者怎么办?各个期刊都要主动或被动地加入cssci评价体系,而期刊的作者职称、作者单位、引证率都是评价指标,显然知名大学的知名教授在这方面更占优势,期刊也更希望发表他们的文章,年轻学者的文章只能不断往后排期,或者被迫与知名教授联合署名。

    这里所说的核心期刊不是一般的核心期刊,而是核心中的核心,在许多学校,就法学学科而言,这类期刊就是十来本,只有在这十来本上发表文章才计入评价体系,算作工作量。按每本每期发表10-20篇文章计算,每种刊物或者为月刊或者为双月刊,那么总共一年也就能发表一千多篇文章。而现在不仅教师要求发表文章,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也有一定的科研任务。试问资源稀缺的这几本刊物如何能够容纳如此大的需求?恶性竞争不可避免。

    目前,有人专做一些刊物发表文章的代理,按照刊物等级,收费标准也不同,一般是按最终发表文章的页数收费,最高发表一篇文章的费用可能达到数千元。当然,这是明码标价的代理,也属于一种契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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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院

速记录

杂谈

分类: 学院
近日与媒体朋友谈到一个问题:百年中国史上,报纸时评的作用与力量。于是翻出读大学一年级时就买到的《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共三卷五册,三联书店,1960-1978年),已有隔世之感。当年曾经和同学林君热切地讨论时论与立宪的关系,竟至于在毕业前通过父辈友人的介绍,我们两人一起去当时的广东电台求职,希望做一名新闻时评员。为了表示郑重,我还特意借了父亲的中山装穿上。此事当然是没有结果,当时我们毕业的时候基本上还没有自己求职这一说,媒体上更没有什么聘请时事评论员这种事情,我们两人当时真是头脑发了昏,读书读昏了。这种超前,现在看来却是很正常;时评早已成了中国南方媒体的思想阵地,所产生的影响不容置疑。
    今天读这套《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很有意思的一个部分是各卷的序言。例如对清末资政院,认为号称议院基础的资政院,完全是点缀门面的装饰品,不折不扣的清谈馆(第三卷序言)。这种大批判话语在今天读来倒是别有一针见血的锋芒,虽然用于清末的资政院就很值得商榷。序言还引用了恩格斯针对议会迷说的一段话:他们充满了一种庄严的信念,似乎整个世界,它的历史和它的未来,都要由这个很荣幸地得到他们作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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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杂谈

分类: 都市疾走

我对药父起诉张显感到奇怪,不是质疑他的诉权,而是对出现这样的事情感到奇怪,有网友说,药父想起诉其他网民也可以,法律上讲当然可以,但试想在美国,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案件。

美国曾经有过一起杀人犯起诉作家的案件。杀人犯丽莎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人。而作家却把她描写为一个冷血杀手。最后法官还是判丽莎败诉了,认为无法证明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此案与我们正在讨论的案件的背景相差很大,丽莎更值得同情,而作家可谓与她无怨无仇,竟然对她进行诋毁,可丽莎依然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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