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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应该写微博(2009-12-10 21:22)

    进入年底,事情陡然多了一倍,我天天跟自己说:熬到2月,我就熬过去了;可是,2月好远呐……时间这东西真奇怪,回想起10月,好像已经过了好久;可是回想起10年前,又好像只过了几天。

    人生就这样,一点点流逝了。

 

    开验工计价的会议,身为活背景还要早起与会,无奈又不爽。领导打开麦克风,我翻开《小团圆》。

开头极混乱,出场人物多而杂,混着发言的背景音,让我有换书的冲动;可是忍着看下去,看张爱说:回忆总是有点悲哀。

    背景音一点点远去,世界里只剩一茶,一书,一本,一笔。

    再辛苦,有好书看,就是幸福。

 

    晚上复习《大宅门》。真是好戏,本子也好,角儿也好,看姜文客串的那一段儿,我恨不得击掌叫好。而当老爷子带孩子们去喝豆汁儿,当堂会里唱起《牡丹亭》,当离别时响起箫声打架时响起锣鼓点儿时,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地被勾起来。

    虽然大家都觉得我身上有许多极其欧化的特质,但我始终是唐人,深爱五千年长河中那些描金绣凤的过往。

 

    早上醒来,被窝外冷得让人没勇气起床。忽然就想起小时候,也是冬天的早上,也是不想起床。那时,厨房里有老妈煎的鸡蛋,窗外有白桦树,楼后有小树林——如今那些树都没了,变成了街道和市场——在那个瞬间,我伤感软弱得一塌糊涂。但也只是一瞬间,之后,我就旱地拔葱把自己拔出被窝,裹着大毛衣洗脸刷牙描划画皮去了。

    我总是说,我不想家,但我思乡。

    而故乡,正是我们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一日玉芬说:老七,你多大了?你还想闹到什么时候?

    白景琦一边吃肉一边不在乎地回了句:有口气儿就不能闲着。

    我听得大笑,笑得出了声,笑得躺到了床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笑着笑着,发现自己已经哭了。

    生命不息,折腾不止。有些人血里有风,注定漂泊流浪。

    我说想要个儿子,其实不过是想要一个性别为男的我;我出生之前,人人都觉得我妈怀的是男孩,所以大概不能怪有人拿我当儿子看。

 

    正好看到一个星座分析:白羊座的女人,分为两类,一种就是男子,她们比大多数男人更爽快、明朗和刚强,但其实内在的女性化需要更强烈。

    我默默地说:是的是的是的。我心底深深处的小愿望,是跟敏敏郡主一样,软声央那个人日日替我画眉。

    随意的风,不是不能停,若是为着一个人,再不该也肯回来。

    我一面想知道,哪个人是我的降落点;一面想知道,我是哪个人的降落点。

 

    有天刚下过雨,天还阴着,我在车上昏昏欲睡,一抬头看到远处的一弧彩虹。彩虹之下,是清真寺的双塔,棕榈,和飞鸟。

    于是就微笑了。

    同一天晚上,走出宿舍看到一轮圆月,正想着远方的人儿是有多久未见,忽见一群大鸟飞过墨蓝色的天穹。我震惊地停住脚步,又见一群淡粉色的人字,划过。

    深蓝的天,白亮的月,几抹淡云,粉色的火烈鸟——所谓生之美好,也就只在这可遇而不可求的一朝一夕吧。

爱生活,爱VOGUE(2009-11-16 00:38)

    一日猫头鹰小姐看到我MSN签名后跳了出来(我早已不记得当时写的是什么了):什么,你跟谁相爱了?

    我:没有啊,相暧昧而已。你最近有没有扫到什么新衫?

    猫:不要关注什么衣服了真是的!那个人有2米那么高么!!!!

    我:衣服难道不比男人真实多了么真是的!

    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引用这段对话想要表达的是,在我的生命中,男人可以少,有趣的朋友和靓衫,绝不能少。

 

    精美的定制女装,奢华的狐皮,细滑的丝缎,气味芬芳的小牛皮,细高跟女鞋,璀璨的真假珠宝,瘦骨仙似的麻豆……若说这世上还有能随时随地愉悦我的东西,那一定是VOGUE。

    日前无意发现一本9月的法文版《VOGUE》,虽然卖到国内版的4倍价,也还是欣然抱回来。看时装大片,跟看好莱坞大片一样,都是巨大的视觉享受。 

    同事说:你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潮最会穿衣服的人!——潮人我是不敢认的,但是在穿衣服上的确是点小心得和小天份。这一点我不否认,因为对服装和文字的敏感,一向是比腿长还让我骄傲的事情。近几年很多所谓的时尚人士流行学习欧美街拍——拜托,多么奥特曼的一件事啊,穿得跟一万张街拍一样有什么好显的?!想知道潮流走向,看大牌的发布会足够;而想知道自己怎么穿好看,这个东西实在是要有悟性。我看过太多外形不错的女生乱穿衣,包括女明星们,也常常穿着不知道什么东西就跑出来了,真是可怕。

    今年秋冬的流行,随便买一本时尚杂志就能看个大概:硬朗强悍,宽肩西装,渔夫靴,铆钉,不对称设计,还有从去年就开始热的胯裤、连体裤和胶皮质感的打底裤。不过说真的,这几样都不是容易穿好看的东西,特别是宽肩西装,我就没有看任何人穿好看了的,因为它本身实在是很很很难看!胶质打底裤也一样,即使是专业麻豆们的美腿穿上,也不觉得有美感可言,怎么看都是橱窗里的塑胶人。这些东西就是红到紫,我不穿也还是不穿。相比而言,不对称设计倒一直是我的心头好,年初入手一件斜拉链的小外衣,棉织物混绸缎,皮领,金色扣,大家都说真别致,到这一季就赶上了流行。所以我说,时尚这个东西,追是追不及的,遇得上有惊喜,遇不上也没关系,穿的合意好看,比穿的时髦流行重要得多。

    在买衫这个问题上,只要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我不是很看重所谓性价比。花300多买到过重磅刺绣的全真丝晚装裙,也花小500块买过薄布棉衫——怎样叫合算?我觉得这跟感情一样,没什么所谓的标准来衡量。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我一直觉得是“女为悦己容”才对。早上起床,换一身新画皮,就乐得高高兴兴地出门去,有人爱没人爱都自爱得紧;蓬头垢面地出门,遇上悦己者也被吓跑了去。我有无数个成功案例也有无数个失败教训来证明这一点不是骗人,切记自己不是林青霞,不会穿多随意都还是亚洲第一美女,除非你已经达到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境地,不然还是来个仓啷啷宝剑出鞘的甫士比较像英雄。

  翻翻衣柜,真的是永远穿不完,又觉得永远不够穿。我边看边想,女人和衣服的纠缠,绝对值得爱玲写一篇《更衣记》。——不不不,一篇怎么能够,这件事情,值得我们费心一辈子。

近日(2009-10-30 01:07)

    近日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签名档:心里有座坟,葬着未亡人。

    第一个念头是:呵,他年葬侬知是谁?

    第二个念头是:嘿,那我心里面,岂不是有座十三陵?

    只是,不到最后一日,不知哪座是长陵。

 

    近日心情颇不佳,时觉生活无趣,周末下午还在办公室写报告。

    看从前存下的文,一点一点,被那些美好的文字打动,出门吃饭时,看着胭红晚霞,觉得又被复活了。

    若我有个私人图书馆,给个无限接近完美的男人我都不换。

 

    近日结束了王尔德的阅读,拾起了《浮生六记》。看沈复和芸娘的生活小趣,看得人心中一阵阵的小温暖。

    每想起这对人间鸳鸯住在沧浪亭西,更觉缱绻。

    姑苏旧梦中,沧浪亭当属私人一处所爱。

    而对江南的爱恋,真是我此生难解的一个谜。每过三两月,定会有柔柔水波,荡于梦中。

    若他日有缘,定要看遍西湖十景,住遍江浙水乡。

 

    近日得到去欧洲的机会。

    别人或者求之不得,我却是努力地向外推了又推。

    我总说,在我和巴黎之间的,唯一可存在的是我的爱人。所以我真不舍得,与你的初见,如此不堪。

    错过你一次又一次,可我一点也不着急。

    因我越来越相信,那些在你命中的东西,毋需强求,命运的大潮也会把他们推到你面前。

    注定遇见的人,注定发生的事,一切皆在命运之中,躲无可躲。

 

    近日翻看旧时空间,仿佛走进前尘旧世,又仿佛阅读他人生活。

    看过之后,深深想念周渊渊同学,遂短信之。没想到一向有默契的我们又一次证明了我们的默契,他正好翻出了多年前我们的MSN聊天记录。

    到目前为止,不管我的心上人是哪一个,周渊渊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男人。

    而这个重要的人颇有些焦虑,因不知多年后,我们的感情还是否能够继续。

    我不觉得我们的伴侣会比他人的更宽容伟大,但是我也不觉得目前有什么好担心的。

    毕竟,世界末日还远着呢。

 

    近日回顾旧日记和旧照片,发现自己还真是喜欢过不少人:从十几二十多到三、四十岁,单身已婚离异,中外友人,林林总总。

    却从未有一个人,听到我说爱。

    除了会用“我太爱你了!”跟好朋友表达感谢,我从未对谁真心说过那三个字。

    是我天生无此DNA,还是那些千帆里,没有我的那弱水三千?

 

    当晚便做了一个无比美的美梦,梦见一个特正点的帅哥,年轻,浓眉,大眼,长脸,蜜色皮肤,高大健壮,人人都看到他,我们却看到彼此。

    有相识的男孩子约我,但我在梦里迅速地决定,我不能赴他的约会。

    因为,我找到了the ONE。

    梦醒后伤感得想哭:我中意过的人也算不少,可是就没有一个人,让我有过zca zca zcu的感觉,让我确定,he is the ONE。

    亲爱的,到底这世界上,有没有一个你?

    你再不找到我,我就要老去了。

 

    近日那样忙,可是我还是能拣出这样多值得一写的废话,可见话痨本色。

    在思考如何收尾的时候,无意中又看到《故都的秋》: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含泪长叹。此时,正是故都秋色最美的好时光。

    我如此想念你,亲爱的北京,我真TMD爱你。

    嗯,是的,不管有没有那么一个人,我都爱你。

One night in Algiers(2009-10-24 05:24)

    日前去及尔出差。

    其实没必要去,但领导非说去一趟保险,于是,就去了。

    11点飞21点返的票,本来就够折腾;在及尔又遇大雨,再次力证我是水宝宝的事实;20:15进了候机厅,一等就等到快22点,屏幕一直是checking没变过;用法文问工作人员,他非用英语回答我:You wait, listen, and there is a plane。

    而事实是,there is not a plane any more。

    茫然无措的我看到有个男人也表现出同样的茫然无措,于是冲过去搭讪,果然是同道中人,一个法国的阿尔及利亚后裔,他又指给我看另一个落难者,一个典型南亚长相的印度人。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我们找了无数人确认,证实飞机已经离开了,是与另一架航班合并了,据说有过广播通知。

    于是法国人怒了:我的耳朵好使!我深信是这样的,因为我可以不信任自己的法语,但我深深相信他的,尤其是他还懂些阿拉伯语。

    愤怒也不解决问题,三个倒霉蛋只好去退票,再申请第二天一早的航班。印度人不可思议地说:就这样?没人对这事情负责?

    我摊摊手,法国人冷笑了一声。

    愤怒加疲倦的我们看到一群人正围住工作人员争吵,似乎这些人是从18点多就开始等待,而刚被通知航班取消。

    跟他们比起来,还是我们比较幸福。法国人说完这句,我就爆发出了大笑,笑得不可自抑。他们俩看了我一眼,也大笑了起来。

    交换名片和联系方式,“nice to meet you”听起来像个冷笑话。我对这个国家太没信心了,我还是呆在机场好了。法国人这样回应了住酒店的建议,于是我回了阿办,这两位老兄选择了在机场过夜。

    补述一点,下午我冒雨办完公事去买过手机,顺便买的几件衫和两双鞋,加起来的价格又够一个N79。买完之后想,为什么要在及尔买手机呢?为什么花五百块买件薄布衫呢?当我返回阿办的时候,我意识到,不买手机拿什么给小六充电?!不买衫拿什么当睡衣?!

    毛主席他老人家说得真对,世界上还真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啊。

 

    早上五点起床,再次去机场,天还没亮。迷迷糊糊地换好登机牌,一进候机厅就看到他们俩对着我笑。——对于这么狗血的事情,除了大笑,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在去机场的路上我就计划着要拍照留念,没想到印度人先我一步提出了这个建议。随手自拍了一张,我把自己照得特难看,不过也无所谓了,这是份纪念,好不好看有什么重要。

    坐上摆渡车,我们看着远处的天空一点点变亮。我问他们是否第一次来阿尔及利亚,印度人说是,法国人说不是。

    但可能是最后一次。三秒钟后,他补充了一句。

    我们又大笑,之后沉默着看天亮。

 

    印度人坐在靠窗的位子,我选择了走廊,法国人坐了中间。一路闲聊,得知法国人是摄像,差点就去拍了《帝企鹅日记》。

    他们找我,我想了想,还是放弃了,那样孤独地过一年,太难了;所以我觉得,你远离家乡来这里工作,也很不容易。

    可是,如果不来这里,我怎么会知道还会发生这么不可思议的事?年轻的好处,就是还可以去浪费一些,再得到一些。

    他点头同意:那么家人呢?

    家人还好,我所不能忍受的是远离吾乡吾民。——你知道么,如果世界上我只能选择去三个国家,那么一个是你的,一个是他的,之后,我就回到我的,永不离开。

    他微笑,我感觉到飞机降落了。

 

    走出飞机,是奥兰的晴空。大风,阴霾,暴雨,全都成为昨日烟云。

    而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上元思(2009-10-24 04:29)
    上元灯日,明月当空,想两千年前嫖姚校尉策马西行时,定也举头望见过同一轮明月。匈奴不灭,何以家为,五千年漫漫龙史,我最留恋的就是西汉凝重古雅底色上的那一抹跳脱的火红,那一股子英雄出少年的豪情。

    去病去病,他日我赴长安,自当先谒茂陵祁连山墓,以慰千年之憾。

 

    频频收到各种来自北京的问候。中秋晚上对着办公室的电脑吃了块好利来的月饼,那熟悉的味道差点让我哭出来。

    金陵,姑苏,长安,北京。我挚爱我的母语,实在是因为它字字珠玑,发音叮咚。

    而我挚爱我的祖国,实在是因为江山如画。

    当摄像机给我看北京的晴空,我仿佛置身于我从未曾置身但却仿佛前世记忆的北平的秋天里。当阅兵式开始,我看着北京饭店东方天地银街一一进入画面,我如此地思念你。

    不为任何人任何事,我从18年前就爱上了你。而今,更有许多我在乎的人在那里等着我,等着我回去,我们守着同一座城,幸福而安详地老去。

    ——每每想到这一点,我的心都温暖得像走进了生着炉子的冬日小屋。 

 

    至于爱情,我信奉的是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占有,也不一定要相守。因爱有万千形式,如佛之三世,神之百变。但无论如何,爱都是爱,是你在梦里看到它的笑,就如旱地闻雷,从沉睡中苏醒。

    谢谢谁的爱2009,让我觉得自己如此骄傲美好,低到尘埃里也是五色的繁花。

    与相爱之人四目对视那一刻,就值回所有付出。我真心如此觉得。

    说到梦,有人的是科幻片,但我的一直是纪录片。它纪录我的生活,反映我的内心。当我思乡,我便会梦到北京的街道;当我紧张,我就会梦回考场;当我想念,我便会在梦里看到TA的脸;当我妆点画皮,梦中的自己便会大声问出心底的疑惑。

    而你在现实中回应我梦中的问题,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感激,怎能不铭记。

    我不怕我不爱你,我只怕你不爱我;我不怕你不爱我,我只怕我爱上你。

    齐秦有支老歌,里面有句我特别中意的歌词——人能仰望,就是幸福。

    于是,我举头望千年明月,是有多幸福。

怎生不见他(2009-09-07 23:22)

    休息日看小说看电影,看来看去发现,爱情,真TMD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连冰河世纪都要安排头母猛犸象进去。

    唯一一本无关情爱的小说是一直看不下去的水浒。我是不知道杀其亲朋栽赃稼祸就为把人家逼上梁山入伙是如何配得上“英雄”二字,回回书换汤不换药看得人一点热情都无。虽说花和尚圆寂小李广自缢之时我也黯然神伤,但厚厚一本下册,入我眼的句子其实只十七字:

    ——怎生不见我的那一个人?

    ——也只在主公前后。

 

    说前一句话的是卢俊义。生于善首,长在豪富,一身武艺,百万家业,名动千里的玉麒麟,大小管事垂手问安之际,他只道:“怎生不见我的那一个人?”

    这无前情无后景的一句问话,让人忍不住悄声问:呵,哪一个,是你的那一个人?是有怎样的亲爱,才能人人都知,哪一个,便是你的那一个人?

 

    说后一句话的是燕青。吹得弹得,唱得舞得,无有不能,无有不会,花中行遍叶不沾身的浪子小乙,分别时,卢俊义问“待要哪里去”,他答:“也只在主公前后。”

    短短一句,直击得我鼻酸眼涩。他这一生,都在他前后呵。当他是卢员外,他是他一身花绣的蝶;当他为阶下囚,他去为他讨半碗饭;当他快成刀下鬼,他一路追踪飞箭救人;当他为天罡星,他作天慧遥遥相对。他从来也不喜欢梁山好汉,但他在梁山之日,一直忠梁山之事——其实他心中无有宋江无有弟兄无有天道无有苍生,他所忠的,无非是那个曾扫人群一眼而问“怎生不见我的那一个人”的人。

    你是形,我便为影,我是蝶,因你是花,你尊天罡,我愿启地煞,此一生,我都是你的那一个人,莫失莫忘,不离不弃。

    何等风流缱绻,何等荡气回肠。水浒一百单八将,我一俗人看不见忠义,只见燕绕麒麟,流芳百世。

三两事(2009-09-01 16:01)
    有天小任弟弟在QQ上给我传照片,是一张多年前我们班茶话会的旧照。算一算,97年底98年初,已经12年了。

    不知道当时在看什么节目,反正所有人都笑得特开怀。我跟大刘说,我现在如果这么笑,不知道要有多难看,眼角全是褶子。大刘想一想:你干嘛非跟12年前的自己较劲?你现在拍张照片,再过12年,你就可以说,你看你看,我当时虽然有褶子,可是哪有这么深啊!

    大乐,然后禁不住地慨叹:呵,当时那个小小LOLI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长大的自己会在万里之外的地中海边,重温彼时的冬日阳光。如今,照片里面的那些人飞得天南海北满世界都是,有人已经为人妇,有人女大十八变,所在的行业更是五花八门。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在某一个瞬间,想起曾经有过那样一段时光?

 

    前几天代表团来视察,正值失眠之际。高老太太说:你这是操心啥呢?是革命工作还是革命伴侣?我们平时聊起来咱这儿单身的孩子,我们都说,有的人吧是嫁不出去,你是想嫁的话啥时候都能嫁。

    那您说我嫁个啥样儿的?

    老太太轻描淡写地说:嫁个好人呗。

    一直笑嘻嘻的我心里忽然被击中了,就为老太太说的那四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字:嫁个好人。

    可是,哪个人是好人? 

    

     睡不着觉的晚上,除了骚扰国内的兄弟姐妹,当然也少不了想东想西。有的人能给一切,除了爱情;有的人什么都给不了,除了真心。

    做人不可太实际,太现实则少了趣味;做人也不能太理想,搞不好就成了空谈。——如何找到平衡点?

    记得余秋雨说过:中国人讲中庸,其实中间的道路最难走。

    梦醒之后想到我妈说:唉,世上的事情啊,就没有十全十美的。

    苏轼也说来着,此事古难全。

 

    有个男人跟我说,如果你时刻想念一个人,那你就是爱上TA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有的人,你希望执子之手坐看水流长;有的人,你希望笑骂打闹聊天到终老;有的人,你希望嵌进骨髓睁眼就看到;有的人……

    我不知道。我一直说,我不知道怎样才算爱一个人。

    我只会借用白话的说法,我好中意你。

 

    纵然我无比爷们儿地打算自己买房置地,我也还是中意有人把我当小孩子那样宠爱。这是天性,如同女人天生喜欢甜点与霓裳。

    窗外月华霜重,听彻梅花弄。

   99分半钟里,我流了两次泪。
   第一次是她在喧嚣的KTV微醺地唱:看,当时的月亮,曾经照着谁的心,结果都一样。
   想到一件不相干的事——不知道周迅平时K歌时,唱不唱王菲?
   第二次是她在录像带里看见自己,收衣服,换车胎,吵架,冲向公厕。
   原来,他一起在她周围,不近不远地,看着她。
   我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
  
   她在这部片子里一直皱着眉头——嗯,对的,我也是这样,老是皱眉头。
   周迅是那种你可以不喜欢但是很难讨厌的演员,因为她单薄瘦小身躯里藏着的倔强和爆发力,晶亮的黑眼睛里充满着的灵性与茫然,苍白脸孔上写着的单纯与世故,永远可以带你入戏。
   即使已经不让你感到新鲜。
   99分半钟之后,我印象最深刻的镜头,是看到录像带里的他冲着镜头笑,她也笑了,笑着低下头,再抬起头的时候,泪盈于睫。
   那个笑容,我如此熟悉。
   如果你爱过,你也一定有过同样的笑容,温暖而满足的笑容。
  
   想到另外一个电影,也是周迅,也是寻找,也是爱恨纠织的一场梦。
   呵,是,是那部我个人以为可称近年最好的音乐片,《如果·爱》。
   “明明是你声音,是你的背影,你用陌生的眼神,让我沉默。”在那里面被小武苦苦找寻的老孙,如今成为执著找寻方文的李米。
   爱是什么?不过是寻找与被寻找,等待与被等待。
  
   他死在她面前,这个太过戏剧的安排如此残酷。
   更残酷的是,编剧还让她烧了所有的信。
   唯一不残酷的是,她终于知道,他其实爱她,从惨绿的少年时光,经过四年的沉默守望,直至死前的最后一秒。
   她是他人生里最开心的事,一直是。
   现在有多近,回忆有多远,若是现在没有爱,回忆要往哪儿去伸延。
   爱与被爱,都是上天的礼物,而被你所爱的人爱,更是值得每天向神灵感激的恩赐。
  
   每个人的爱情方式都不一样,或者燃烧,或者隐忍,或者隔岸观火,或者血肉纠结。
   如同每个信徒都选择自己的方式侍奉神灵。
   李米的方式无疑是又顽强又执著。
   你他妈的怎么还不去死啊!
   呵,若我有天遇见你,我也要告诉你,你他妈的怎么还不去死啊,怎么能让我找了这么久啊。
   其实你知道,我才不要你死。我虽然也很拧巴也很固执,可我大概没有李米那么勇敢。所以,我不要你给我留下好多的钱好多的信好多的回忆,我只要你在我身边,让我感受得到你的温度。
   直到死。
   直到死。

北京之夏(下)(2009-08-02 17:03)

    去了文青及装青圣地798,发现自己真不是先锋艺术的追随者,看到故宫作品的复制品才会激动,各类新艺术我是真不懂,逛累了还一屁股坐在人家好几万的展品上了——那就是个长条椅子,天知道你是展品!

    其实让我去798的动力是于贝尔,一个关于她的摄影展。法国人说,女人不显真丑就不是真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于贝尔是真的美。她不怕显露松弛的皮肤可怕的雀斑,虽然她的许多角度其实像嘉宝。

    这个女人,比同叫伊莎贝拉的阿佳妮法国多了。虽然我几爱阿佳妮,但我还是要这么说。

    早前并不喜欢她,觉得她长得像男人,声线也不好听;看多了她的片子,发现她演技的确顶级,气场也特别强大,而且某个角度,还几像我妈咪呢!

    跟最重要的两个人吃饭,居然还吵了起来……当事人很无奈,旁观者很气愤。

    在深夜压长安街,在别人眼中都是幸运的年轻人的我们,却还是各自神伤。

    可是啊可是,不管怎么悲伤,我还是由衷地赞美生之可恋。

    上次和VERO同住是06年,于是明明很困也不舍得睡去,不知道下次这样睡在一起是几时。 

    终于去了说了两年的十三陵。兴大明的永乐,转国运的万历。2/13,另外的11/13,不知道几时会再看起来,也不知道是会和哪个人再看起来。

    十年后,天寿山中依然是万年帝王冢,我却想一日看遍600年兴衰。

    EASON的演唱会。我知道他一定会唱《富士山下》,只是没想到来得那么早;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哭,只是没想到前奏一起我就同步飚泪。

    臻选飚泪情歌,这一支绝对是我的榜单NO.1。 

    世界有时好小,好几万人的工体,我见到了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伴侣,还有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好遗憾的是,美女身边怎么都不是帅哥。VERO说,这才是正常的。

    我一边听歌一边想,其实也许在我的世界里只存在两种实体,一是我,一是世界。

    只是如此而已。

    前日与妈讨论是否要下江南,我说哎呀怎么办,又想去,又觉得在北京没呆够。

    她笑:你就是在北京多呆这三天,难道就呆得够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旁观者看得就是清楚些。

    我如此爱你,365天也不过白驹过隙。

    我们尚有一生一世用去缠绵,又岂在朝朝暮暮。

   睡到中午,跟VERO出去吃饭看电影。忘记带手机,一下午坐立不安,生生就是依赖症患者。VERO笑我我理直气壮:怎么了?我又不依赖男人又不依赖钱财,离不得手机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吧?!

    在必胜客等位子,我翻看杂志,对着李嘉欣大叹特叹。VERO说:天,你对着一个女人怎么也能HC成这样!

    因为她是真的美啊。我对于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没有抵抗力:男人,女人,鞋子,手袋,首饰,动物……皆如是。

    引用李美女自己的话:喜欢靓嘢也不是错的。

    回了趟家。

    家还是那个家,温馨而安逸的窝,亲爱的老张戴着花镜举着书,亲爱的老路一直碎碎念不停。

    我在黑暗中看着墙上贴了十年的海报想,好像,一切都没变。

    可是,只是好像。一个巨大的新展览馆占据了少年宫,那个我从小又爱又恨的地方,我还记得学完画如果从后门出去的话,胡同里会有买旧书和旧玩意儿的摊子;每天上学都能看到的木钟厂没了,一个新楼盘正在建设中;最可怕的是,窗外的白杨树没了,而那条小危险的路,也已经变成了一条平坦的水泥道。——从前做着功课,我有时会抬头看看窗外,白杨树的摇摆,四时不同,又好似时时不变。

    都没了。那些景色,那些时光,都一去不复返了。

    于是当我和小农民坐在百盛旁的小必家时,发现离上次四姐妹相聚,已经三年了。

    在我们未曾发觉时,我们已经老了。

 

    在酒店里听到大雨声,觉得有个温暖的去处真是好。雨停了出去觅食,惊觉凉意,完全不像是我所熟悉的北京。

    其实我并不能算熟悉你,只不过是一见如故而已,是不是?

    今天飞机回北京,降落时,我习惯性地脱口而出:HI, I'm back。

    愣一下,想一想,就笑了。是的,你不是我的父母的城,但却是我的父母之城呵。告别的时刻还未来到,我已经开始想念你了。

    回了趟家又下了趟江南,再回到北京,已是28号清晨。

    我走出久违的火车站,正赶上七点的晨钟。我听着它缓慢而有力地敲出再熟悉不过的调子: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

    我真是爱你,我亲爱的小北京。

    又想到那句再合适不过的歌词:为了一场相遇,不顾一切别离。 

    之后的三天时光飞逝,最后一天里与最重要的人们一一告别。

    那些温柔的目光,温暖的拥抱,默契的微笑,是北京的一部分,最靠近我心底最柔软角落的那一部分。

    深夜车行三环,我看着一道道闪电劈开天宇。

    那刻至想念的人,是在我心上的人。 

    困到死,在飞机上狠狠睡,完全没有时间悲伤。待到彻底睁开眼睛,窗外已是明媚的阳光。

    看到这阳光,知道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到及尔时才11点多,这一天过得漫长,因为从上帝那里偷来了7个钟头。晚上换睡衣时,闻到酒店里的味道,觉得科技发达有时也真残忍。

    只11个小时,我的爱,就在万里之外了。 

    今天回到了奥兰,收拾了一下行李,屋子里就有人气儿了。我的北京之夏,也就算正式结束了。阴雨天气,宽阔胸膛,清晨淡雾,莲子清香,昆腔艳雅,火锅热闹,未及喝的豆汁,未及唱的旋律,一切一切,都会渐渐变成一个印记一个符号,提醒我拥有过怎样美好的假期,怎样多的关爱,怎样让人迷恋的,北京之夏。

北京之夏(上)(2009-07-11 11:34)

    北京时间2009年7月10日23点整。我坐在东四的酒店房间里,时差混乱。

    一整天都迷迷糊糊地垞在屋里,中午掀起窗帘往外看一眼,发现居然是一片四合院落。——这个,就是我要找的你呵。

    本打算一垞到明朝,但有人大老远跑来拉我去吃饭。鼓楼的驴火,甚美,汤也很香,没什么胃口的我也吃得很开心。

    吃饱出来,踩着一地槐花说说走走。鼓楼一带的老房子,黑压压的都是故事。一个精瘦的老头儿坐在门口听收音机,夜风吹过,我充满了不真实感。24个小时之前,我还在呼吸着北非的海风,这一刻,我却走进了百花深处。

    看到一个翘翘板,童心大作地上去玩了半天。笑声被密密的槐树叶子笼住,许久都未散开。

    走到后海,厌恶酒吧街的喧嚣,所以走了后面的一条街。从小金丝胡同走到柳荫街又走到羊房胡同——本来就不是熟路,加之在黑暗中,一派新鲜。

    回想起每一个一起走过后海的人,都是某段旅程中比较特别的人物。

    感谢他们,曾在彼时,与我同走一条长路。

    而那闷闷的空气中有一种味道,叫做北京,叫做家,叫做归属。

    睡了11小时后,中午起床觉得神清气爽。收拾妥当去嘉茂。

    在西直门站转来转去时想到一句网上看过的话: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对面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西直门2号线和13号线的距离。

    我在人群中看到VERO,尖叫着熊抱,然后进必胜客吃下午茶。

    整整一年没见。上次见面是去年711早上,结束了在她家的牌局,我们拥抱着告别。

    一年的时光,完全没有任何阻碍。跟别人可以忍住不讲的事情,跟她就一定会讲,而且会讲得更多更无保留。

    她说:如果等我从澳洲回了北京你还没回来,那我还有什么意思啊?!

    是的呵,我也是因为她才一定要七月休假的。

    真好,有这样一个人,你们彼此都知道,对彼此这样重要。

    晚上小范围聚会,期间笑得乱七八糟。我发现了,人多的时候,我会恍惚看到那年秋天认识的那个男孩子;单独在一起时,这个家伙又是另一个人。

    怎么说呢,从前的那只,我怀念;如今的这头,我珍惜。

    有人胖了,有人瘦了,肚子这种产品,永远是被我嫌恶的。

    去年此日还有一件事,我也想了起来。那天下过大雨,我去华星看《赤壁》。

    那一天,我一直在哭。这一年的付出,在这一晚上,好像就都值得了。

    为了一场相遇,不顾一切别离。是因为那相遇,太美好,太重要。

    外面雷声起,雨点落。我看着窗外的雨夜,微笑。

    在屋子里垞了不知多久,听到雷声,出门去裁缝铺拿改的衣服——以为天早黑了呢,没想到还是一片大亮。

    雨点大而疏,我肆意地走在胡同里,看雨点溅起一地尘埃。

    不多久雨停了,我换上粉绿色背心褐色中裙和斜背的ZARA黑包,去二条取钱。

    看到和我一样打扮的中学生从学校里出来,几个女孩子,让我想起表妹,想起曾经的好时光。

    是怎么样,年华才会如此沉默而坚决地逝去?

    我还没有年轻过,就已经老了。 

    看到卡里的数字,觉得很安心。君子也爱财。而且只有面对诱惑的时候你才知道,不被诱惑其实多么难。因为凭自己的力气站立,有时就像被踩掉的人字拖,是有多无奈。

    于是我说,我真是正直高尚伟大的好青年这句话,一点不算过誉。

    好青年回到酒店,换上睡袍,给自己开一支从巴黎带回来的甜酒,幸福地看书上网。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得的未免太多。

    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从熟悉的城东搬到了城西。对于城西的感觉一直都很复杂,一面是新鲜安静,一面是莫名向往。

    或者是因为那大片大片的浓绿,或者是因为林立的住宅楼,或者是因为大学里的青春。

    而我熟悉的城东,喧嚣而繁华。

    北京下了很大的雨。上午从东四的酒店窗子看出去,四合院里“倚竹斋”的匾额,被洗得透着精气神儿。

    夜雨后,走在车公庄大街上,看着头顶沉沉的槐花,心下一片辽远。

    湿哒哒的城市,湿哒哒的眼。中意你,哪管你是有多少缺点。

    跟小组的朋友们聚会,新朋旧友齐集一堂。本来说好人少时麻将,人齐之后杀人;没想到国粹的吸引力那叫一个大,人齐之后开了两桌麻将,没杀人也红了眼。

    22点过后,苏州桥边还是热闹非凡。我真爱这繁华吵嚷的世俗人生。 

    去日坛那边跟乔美女约会。人又美又好玩又有TASTE,哎呀,我真是好爱乔。

    一边聊八卦一边感叹,怎么会有那么多奇怪的事发生在我们身边?生活怎么会比电视剧还精彩? 

    我们爱,我们被爱;我们伤人,我们自伤。每一个我们都那么特别,每一个我们又都那么平凡。于是人生荒凉而孤单,我们一个人前进,却又努力想找同伴。

    我们是怎样简单而复杂善良又冷酷的生物呵。 是爱上谁温暖的胸膛,还是爱上谁干净的手指?为一个霸道的吻而沉沦,又为弄花了妆的吻而失去耐心。明明是喜欢一个人,却会因为对方的喜欢不够纯粹而放弃。一边是骄傲的女王,转过身又成为等待水晶鞋的灰姑娘。

    千回百转肠,细思量。

    今夜,一个人,困倦地,沉入黑甜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