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浪的博刻失去了兴趣,决定搬家。博刻还会写下去,因为我不记日记,所以看不到从前的我。给自己的纪录。
搬好后告知大家。
快到午夜的时候下了点小雨,出租车在双桥的路口拐了个弯。因为回来的晚了又麻烦看门的师傅起来一趟,厂子里路灯已经关掉,但是车间里还亮着,工人还在干活。我看到门口的那盏灯亮着。2007年4月12日。
下午在隔壁拍了一组照片,第一次进入这个房间时候的感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充满颜色和肆虐的暴力。拍摄的时候我的确是感觉到后脖子发凉,那是在刚过完中午。房间里厚厚的尘土和斑驳的肌理仿佛是在水底,我潜在深处注视着船的遗骸。
白色方格的窗帘盖着那个签名,很流利在末尾拐上一个圈挑出去。还有记录的时间,人老了,从字迹上好像还是看到我知道的一些。键盘的上面有一个月亮,不知道摁下去会不会到晚上。
画画已经沦为纯粹生理需要,就好像你要尿尿,我要画画一样,不需要啥理由。画些日记吧,有助于提高语言能力,并且不用担心写错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