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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故国,渐行渐远(2009-10-02 05:34)

再过两天就要登上回国的飞机了,今天下午趁小欧午睡,来到后院再清理一下花草。真是秋来了,太阳明得晃眼,空气却凉得寖衣,月季又盛开不败。这样的一种组合,只有秋天才有,无论你人在何处。我想故国也是一样的吧,这个时候。不过这几天故国上下的气氛又肯定是不同,60年建国大庆,一个人的一生只能遇到一次。看到国庆阅兵的图片,还是有些莫名的感动。后来开车外出,车后坐着乖乖的小欧,一路上我都有些心不在焉。在想早晨看过的那些图片,在看车窗外北美的独特秋景,成片成片大得惊人厚得下坠的白云在蓝天上翻滚,道路两旁的树木渐次着色,落叶萧萧而齐下,田野一片澄明。我不由得轻叹,秋又归来,到我如今客居的这片北美大地,故国却渐行渐远,十年了,已经十年!

 

九月的海边(2009-09-15 10:19)

[说明:海边照片今天一看,拍得很差啊。天气是比较阴,但自己技术也太差,没有用心。挑都挑不出来,就随便发几张吧。也没给小欧在海边拍。就发张他那天在别处闲逛,和今天早上啃玉米的形象吧。]

 

 

这些天忙忙碌碌的。带孩子一切照常继续,有点空闲还想看两眼书,哪怕就两眼,过个书隐,但同时,已在为回国之行做准备了,博客因此更无时间经营,何况上周家里的网路还坏了几天。回国的票已定,只是小欧同学的护照迟迟没有下来,真是的,一个小屁孩儿回个国还得又护照又签证,随便一划拉几百美元就填进去了。今天他爸爸很严肃地对他说:就这样了,如果到时你的护照下不来,我们两个走,你就留家里了,饭菜给你搁在桌上,你自己每天吃点。

 

忙虽忙,还是在周末带小欧去海边住了一晚。他第一次看海是在旧金山湾区,看到的是太平洋。这次,是离我们这里三个多小时车程的大西洋。我们发现这个小孩真是有点叶公好龙,平时在录像上看到海和沙滩就激动,看到沙滩球就要嗷嗷地叫了,可真的把他带到海边,让他双脚踩在被海浪打湿的沙滩上,并感受层层海浪冲刷着

快乐的小欧(2009-09-04 09:46)

妈妈的老博友麦玲阿姨留言说想看小欧的照片,妈妈当然不会让阿姨失望,前天就趁小欧比较配合的时候拍了几张。照片上的小欧笑得挺可爱,其实,平时他就是一个特别快乐爱笑喜欢与大人玩和逗乐的小孩子,我总是纳闷,他这种天性象谁。他爸爸却说,他当然象你我,人之初,性本乐,我们后来不够快乐是因为我们长大了。

 

说说小欧的快乐表现吧。我带他去图书馆参加故事会活动,他很活跃,看见别的妈妈就双目含情,盯着人家看,看着看着就露出微笑,人家妈妈只好和他打个招呼;让他和别的小朋友拉拉手,他马上就伸出手去握住对方,并面带亲切的笑容,哪怕对方对他不理不睬,毫无兴趣;老师讲个小猴子的故事,配以音乐,有趣处他就放声大笑,一次又一次,惹得别的妈妈都回头看他,很窘的我从后面抱着他,恨不得把头埋进他的脖子里。倒是那个中年男老师因此有了些成就感,觉得自己的故事讲得好,讲得精彩。他以前听故事时不太专心,总是左顾右盼,一大半的时间都用来观察周

我要回到家乡去(2009-08-29 03:19)

这一次,我要带孩子在家乡的小城多住些日子,让他爸爸先期回来,感受离别的滋味和对我们母子的思念。

 

我还要在秋天回去。好些年了,因为种种原因我都是冬天回家探亲,包括来美后的两次。冬天的小城景物缩紧,消瘦,还太过寒冷,虽然人流拥塞如旧。不但如此,冬天小城的天空灰蒙蒙的,住宅小区的楼下,一阵寒风卷着废纸,在水泥地面上仓惶窜动,是午后三四点钟光景。光突突的树枝被霜痕压住,在风中也一动不动。偶然会传来小孩子的尖叫,或者一小串自行车铃声。头伸向窗外,看到的是斜对面的楼道口某个男人裹着蓝布棉衣推着自行车的背影,只一闪,楼道口便重又漆黑一片,只有废纸依然在寒风里跳舞。这样萧索的冬日景象,太容易让我想起在小城里拥有过的日子,那些无尽头的漫长岁月。时光仿佛倒退,生命仿佛没有前行,让人心理上受不了。我恋旧,也喜欢忆旧,但一定要有所选择。有些东西不堪再一次经历了,比如年少时的岁月,和成长。

 

而秋天,会不一样的。秋高气爽,谁都这么说。家乡小城的天空也会因我和孩子的停留而蔚蓝起来,一点点地,从早晨到傍晚。随处可见的白杨树也会渐次变黄,小城人走在黄叶纷纷的白杨树下,无论骑

人在天涯(2009-08-07 10:36)

十年前,来美国留学,认识的第一对美国朋友是莘迪和菲利普夫妇。确切的说,他们是我当时的男友的朋友。还在中国时我就与他们见过一面,那个夏天他们去接收养的中国女儿。我还记得在酒店见面时,他们的盛装,和神情中显而易见的紧张,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即将见面的养女。一晃,整整十年过去,那个叫丁菊的中国女孩现在叫艾米贝克,已经十三岁了。

 

十年前的初冬,商学院第一学期的课程即将结束,我与他买了一辆二手车,红色的ACCURA。周末我们用它轮番载大家去买菜,结束了用背包从超市里背土豆和牛奶回家的艰辛。学期一结束,我们就开车北上,去东北部的缅因州,莘迪和菲利普的家过圣诞。车子开到新泽西州高速路的收费站时,我们的车一不小心与前面的车追尾,那位车主正在交费。我们下车,很惨痛地看到红色ACCURA的前部被撞得粉碎,不知道是机油还是黑水在白色的积雪上蛇一样地流淌,弯弯曲曲,冒着热气。我有种心碎的感觉。前面车子的主人走了出来,是个高大的上了年纪的美国男人,在确认自己的车安然无恙后,对我们同情地摊摊手,表示抱歉。其他过往的车辆放慢一点速度,有的甚至摇下车窗,看我们在雪地里正上演的惨剧。他们眼里的两个中国留学

甜美悠长(2009-08-01 02:14)

我在想,大约每个小女孩,尤其在西方文化里出生成长的小女孩,都或多或少地做过一段小公主。这样的一个小公主,在一片祥和的环境里出生,被柔柔软软的粉红色被单包裹,被长辈的一双双大手轮番捧抱,睡在粉红色的房间和小木床里,细细的雪白的小手臂里搂着粉红色的小芭比或小兔兔,小脸上挂着擦都擦不掉的甜美的笑容,在睡梦里。望着小床里这样的一个自己娇着自己的小公主,谁都不忍心不竭尽所能的去爱她宠她,告诉她你在做梦。人们一直耐心地陪护着,等待着,让小公主自己长大。

 

欧爸舅舅的女儿,就曾经是这样的一个小公主。六十年代中期她出生在宾州北部美丽的小镇New Hope。她的父亲用镜头记录下了那时候的小镇的某个春天,一树盛开的繁花下,她穿着红衣绿裤独坐在树下的长凳上,扭头看着镜头以外的地方,好似那儿有狗的叫声,身影小得像个清新的问号。四十年后她父亲将这副照片放大送给了她,做为圣诞的礼物。她把它挂在和男友同住的房子里。小的时候她的父亲做《财富》杂志住纽约的特约记者,后又在卡特总统的内阁里谋事,她和两个妹妹的生活便可想而知。他们从小镇搬到纽约近郊,又搬到首都华盛顿。她弹钢琴,读童话书,玩布娃娃,爱宠物,吃Ch

中产阶级的生活(2009-07-25 11:01)

前日翻看一本书,提到美国诗人爱论金斯堡。这位美国著名的“垮掉一代”之父,在六十年代成为反主流文化的英雄,在当时席卷美国的反越战和左翼造反运动中,扮演过重要的角色。文中吸引我的观点是,当年金斯堡面对的不仅是一个他所厌恶的资本主义世界,而是一整个秩序井然冉冉上升的中产阶级。这个阶级日益成熟壮大,成为西方社会结构中的主要成分,成为资本主义的支柱。正因如此,他的战斗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甚至尴尬,因为他本人,就是中产阶级的一员。

 

合上书本,我便对至少美国的中产阶级进行了一点思索。思索的时候,难免碰触到自身。当年一介穷留学生,莽莽撞撞,基本上随着际遇,尤其是爱情走,十年后就走到了今天的地步,变成了典型的中产阶级的一员。有这样的一个结果,基本上是因为,结婚的时候,他对我说:我们,两个人,双职工,拿好薪水,在学区好的近郊买栋带大草坪的大房子,生一两个聪明可爱的孩子,闲时养养花,锄锄草,和朋友聚聚,冬天在客厅的壁炉前喝点红酒,夏天在后院做做烧烤,孩子在脚边,清风在身后,一年再旅行上两回。这样的生活,可好?我听了,以为不错,即点了头。这一点头,婚结了,生活的目标即定了,日子似一本

左邻右舍(2009-07-13 02:35)

做了全职妈妈后,我才逐渐发现我们的左右对面三家邻居的女主人,都是全职妈妈。

 

                                           

右面的妮可我最早认识,在我们搬进来不久。我渐渐知道了她与丈夫杰森有一儿一女,杰森是软件工程师,她是全职妈妈。但是几年下来我与她往来不多,她似乎和两个小孩子很少在屋外活动,窗子上白色的百叶窗常常关闭,后院又围有一人高的篱笆墙,在我们二楼的晒台上才能看到他们后院的情形,有时候天气好,两个小孩子跑出来在草坪尾端的秋千架上玩一阵,秋千荡得一高一低,甜甜的童音远远飘来。这时候偶然会在他们的晒台上看到妮可,戴着墨镜,放松地坐在咖啡色藤椅上,面向孩子们玩耍的地方。

七月四日,美国国庆日。因一夜睡得好,早晨六点便醒来,即起,洗了一个澡,走到楼下,喝了一杯白开水。这时屋子里依然静悄悄。于是便拿本薄薄的书走到屋外,在窗前的木制摇椅上坐下来。

 

知道还只是六点二十分。七月四日,一个夏日的清晨。一轮似我手中的书一样薄薄但很美好的朝阳在对面的树林顶端不断上升,渐渐地滟光四射,投到最近处人家的屋顶。我深深地呼吸一口清凉的空气。脚边夏日的花卉盛开一片,青草旺盛。抬眼望去,远近邻居所有的人家皆静悄悄的,无论房子和草坪,还是门前的树木。唯一的声音,就是栖落在我们自家屋顶上的几只小鸟的啾鸣。平时它们也这样叫着,但大多是耳边的背景声音,因太多,太随意,太普通。可是这个七月四日节日的清晨,当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屋前的摇椅上,它们便成了唯一的声音,因唯一而格外地醒目,不同,悦耳

小男孩之美(2009-06-18 04:24)

心里虽然有不少想写的东西,可是在时间窘困的情况下就懒得动笔,因为很怕写不了几句就被打断。最近这些天小欧的吃睡玩都比较规律,他也一天天地大起来,用他爸爸的话来说,越来越好玩了。应该说他是个很爱笑的孩子,稍微一点好玩的事情在他眼里就可乐无比,惹得他张着嘴巴大笑,更别说大人有意地逗他玩了,这大人,可以是我们,也可以是任何的别人,来家里的朋友们。想要听到他咯咯咯最纯真开心的笑声,是容易的,只要你能和他一起玩个什么花样,最简单的都行。作为一个小男孩,我觉得,他的笑容真的很甜美,我夸他总是比较保守,更多的陶醉放在自己的心里,但我在这里要说他真的很 sweet。我喜欢性情温和甜美的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大人还是孩子,何况,温和甜美的小男孩才有可能长成一个同样的男人。所以我总是鼓励他天生的一些甜美的特质,比如每天要抱着我的脸至少亲吻20遍,连亲带啃,啃得我生疼,我也不恼。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小男孩之美,逐渐,一天又一天。对。之前几乎没有在生活中接触过小男孩,多年前当我的两个女友说起对于小男孩的向往,我不太理解,我满脑都是小女孩儿的花衣花裙,粉嫩的小脸,长长的黑发。可是有了小欧以后,我才知道小男孩原来可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