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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走我时间的恶魔
楷模
纯粹就是托儿
好朋友/好学生
就是个蹭饭的
一字之师
文化人儿
和那谁是老乡
帮我猜猜她是谁?
貌似一个上进的人
目前看是个好孩子
只会发呆的家伙
黄土垅中
据说要考研
有美女说他是才子加帅哥!
熟透了的人儿
据说寒假要读书
毕业了的人儿
估计是大三的
服装专业的?
燕园
本学期两个刑诉课头。我的课需要学生积极思考和配合,这两张照片是与这两个班积极发言学生的合影。在此对他们勤奋的学习态度表示钦佩,同时对他们在课堂上的贡献表示感谢。
今天和四名亲弟子吃了湘聚堂,玩了定陵,过得很开心。这四个学生非常努力刻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对他们的辛勤努力表示赞赏和感谢。
给四位弟子的下载说明:鼠标左键点图片,新窗口打开后点击下方的“点击查看原图”,可以下到原始的高像素照片。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这个项目我花了特别大的功夫,可以说找到了几乎所
好久没有更新了,今天向大家汇报一下近期在忙什么。
最近在研究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以前不重视哲学著作的阅读,觉得离刑事诉讼这个部门法比较远;现在才发现,这个弱项还真不容易补上。
首先找到了该书的英文版,一共四部,718页。着重阅读了第四部“Of Knowledge and Probability”,大概有了一些印象。
然后,找到了关文运先生译的中文版。关先生的简历令我非常佩服,对他的译文不敢随便怀疑。但是,就在最关键的那个部分,关先生的译文对我帮助并不大。
最后的希望落在查阅期刊网的文章上。下载了十几篇关于洛克认识论的研究论文,但是中间都没有提到我关心的那个部分。而且,很多学者的评论似乎不是
有两个关于管辖的问题,我还没有找到最后的答案。我的博客访友不乏高人,在这里写出来请大家指点一二:
1、《高法解释》第3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从这个规定中,能否推理出“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是港、澳、台居民的,由犯罪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一结论?
参考信息:第一,有学者认为本规定强调的是只能由犯罪地审理、不能由居住地审理,而不是强调法院的级别。第二,厦门某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在他们那里台湾居民犯罪,如果不符合中院管辖的其他规定,即使是公诉案件,仍然由基层人
最近再次近距离品尝了“批判”的滋味。
一、我邀请的批判,即装模作样地接受批判
我以前曾经有过一个论断,即西方文明注重批判,中华文明注重传承,从而导致两个文明的教育方式存在着巨大差异。我本人有幸受过批判性思维的训练,因而一直想把这种方法传授给我的学生。
这学期的刑事诉讼法学,我留了两次要求学生批判我观点的作业。应当说,有一半的学生已经掌握了这种思维方法,他们的思想火花也能激起我对这些问题的重新思考。我个人认为,批判思维是法学教学的灵魂,法学研究的趣味也正在于此。
二、令我意外的批判,即真正意义上的批判
选郑旭刑事诉讼法课的同学,刑事诉讼法本学期全部PPT文件压缩包已经在沧海云帆和法大BBS上传,同学们可以自行下载,也可以邮件索要。
感谢各位同学的热心支持,祝大家学习进步。
一直都听说有新年决心的做法,我以前也曾做出过很多不同的新年决心。虽然大多数决心都没有真的得到贯彻,但是我还是打算再次俗套一次。
第一,坚持台球、乒乓球等体育锻炼,适当玩一些围棋等智力运动,保证身体和精神的健康。
第二,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执着追求自己的梦想;同时正确对待挫折和失败,调整好自己的心情,保证一个乐观向上的心态。
第三,多关心自己的父母、妻子和朋友,勇于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第四,少饮酒,少吸烟,少一些上网时间,防止任何东西成瘾。
第五,多一些静坐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