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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大脑爱慕虚荣,没有勇气面对客观现实,千方百计让我们相信自己活着是非常非常有价值的。同时大脑情绪化,不理智,充满偏见,这种偏见包括对自己的正面偏见和对别人的负面偏见。我们的大脑经常被无意识控制,而不是我们自以为靠着自己的意识彻底掌握着生活。我们的意志力非常软弱,很多偶然因素都会对它造成影响。总之大脑是十足的自恋狂+神经病。

 

好像作者说了一大堆大脑的坏话,实际上不是这样,大脑的这些缺点,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正是它的优点,没有这些“缺点”。我们的情况会糟糕一万倍,甚至会生不如死。

 

比如大脑爱慕虚荣。如果现实让它不满,它会制造幻想让自己陶醉一下,暂时躲开烦人的现实(如果长期靠制造幻想来逃避现实,那有可能就是妄想症患者了)。同时大脑在选择记忆这块也相当奇特,对塑造正面自我有利的记忆,会被大脑认真细致地保留,而那些关系到负面自我的记忆,比如说你小时候经常被老师爆K,被同班女生打哭,青春期的交往又遭到N多女生拒绝,同时也没几个铁哥们,好不容易走向社会,某种机缘巧合一夜暴富,这时的你再回忆过去忆苦思甜,大脑会主动帮助你忘掉那些不愉快的记忆,它会忠心地让你保持自我连贯性和优越良好的自我感觉,似乎你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就很NB。

 

当然不愉快的记忆积压过多,大脑处理不过来的时候,它就会把这些“垃圾”塞进潜意识这个地下仓库。塞进地下仓库的好处是眼不见为净,坏处是它有可能让你得神经症或者强迫症,而你压根就想不起来为啥——大脑当然不会主动帮你翻检出那些地下室垃圾的(这个任务只能由专业心理医生来处理)。

 

我们的大脑千方百计让自我保持良好感觉,虽然这种主观感觉好像不太接近现实,但总体来说对我们利大于弊。那么有没有敢于直面惨淡现实的大脑呢?有,我说的是忧郁症患者,心理学家发现,忧郁症患者比起正常人,对现实有着更为清醒和客观的认识,这也许就是他们得病的原因,它们的大脑“太不人道”,不肯让他们的自我感觉良好。

 

大脑的情绪化问题。大家可能都记得自己小时候的情景,妈妈因为某种出于好心的原因,拒绝让我们吃第5颗糖果或者第3根冰棒,也许这时我们会选择大哭大闹,甚至在地上打滚,这就是我们情绪化的大脑。当我们成年之后,你向某人借2000万美金,而他明确拒绝你之后,你怎么没在地上打滚呢?

 

原因并不是你长大了,而是你大脑里的一个名叫前额叶皮质的组织长大了。这个组织负责控制我们的情绪表达。它通常会经过20多年时间才会在大脑里彻底发育成熟,这就是为什么小孩子和青春期少年的情绪表达往往非常直接的原因,除了他们未经社会习俗污染的天性之外,管理情绪的前额叶皮质还没发育成熟是最主要因素。

 

心理学家发现,成年人因为某些事故或者疾病,丧失了前额叶皮质功能的人,会变成不能控制情绪甚至失去情绪表达能力的人。比如某位成年人因为事故前额叶皮质受损,他跟作者握手,因为作者的手心出汗,那位仁兄握完之后立刻厌恶地在裤子上抹手,并且马上说,跟湿老鼠一样。显然正常成年人的情绪表达一般不会像他那样直率。

 

而另一位前额叶皮质受伤的患者,他出现一个恐怖症状,那就是生活中的极度犹豫不决。不管是买双袜子、洗发水、牙膏牙刷或者去某家餐厅吃饭,点某个饮料和甜点,他都会犹豫到全世界人都饿死还定不下来。心理学家对他考察后发现,他的智商正常,甚至可以说优秀,只是丧失了情绪功能。这让他彻底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

 

由此可见,一个正常的情绪化的大脑对我们普通人多么重要,事实上我们生活中的各种选择,包括买衣服、吃饭、找工作、找对象结婚等,都要非常依赖大脑的情绪化功能,情绪=情境+激发。也就是说,我们做出任何选择都是在某种情境下情绪受到激发的结果,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大多数男士都选择在浪漫餐厅而没选择在公共厕所门口向心上人求婚一样,情境会影响情绪表达,而情绪就决定着她的选择嘛。情绪虽然有时候会影响我们所谓的理性能力(如果我们有理性的话),但它实际上跟理性一样是我们大脑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功能。

 

还有一个极端点的例子,人格解体患者也属于失去情绪能力的人,这种人非常可怕,比如有些人格解体患者会认为自己已经死亡,如果心理医生问他,为什么你已经死亡,可还会有饥饿、瘙痒甚至膀胱胀满想上卫生间的感觉呢?患者的回答相当之奇特和无可辩驳,他说,我之所以有这些感觉,正因为我已经死了(即使笛卡尔复活,也无法驳倒他的观点)。

 

人格解体患者为什么会彻底丧失情绪功能呢?他的早期生活可能对正常的情绪宣泄造成了深深的抑制。天长日久和某种激发情境的巧合,就会造成这种致命病变。这种患者对我们正常人的启示是:在日常生活中,请不要过多压抑正常的情绪表达,该生气就生气,该高兴就高兴,这没有什么丢人的。否则你有可能会变成不会表达正常情绪的“活死人”哦。就像咱们国家体制内的那么多“活死人”一样,当然这就是题外话了。

 

再说说我们大脑充满偏见这回事。任何人对自己和别人都充满偏见,并且这种偏见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加深,如果你没有增加自己的理性并试图克服这种偏见的话。比如我们都对河南人充满偏见,而实际上中原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一个重大起源,所以大部分中国人的祖先都是河南人。比如我们都认为女人胸大无脑,而最近科学家研究认为,胸部大的女人往往比胸部小的女人智商更高。比如我们也许会认为读书多的人往往一定很睿智,实际上不是这样,余秋雨老师就不停地现身说法来纠正我们这个可怕的偏见。

 

除了以上对于外部世界的偏见,我们对自身的偏见更偏颇。大部分对于自己的正面偏见有利于我们保持自我同一性,并维持适度的自尊。而有些偏见为了维护过度自尊,往往会把错误转嫁到他人或者外部环境头上,这虽然暂时避免了因为错误而引起的焦虑情绪,可同时也让我们大脑里的道德感承担了过大压力。当然大脑里的道德感也是充满偏见的(大多数情况下,它被迫和社会伦理规范保持着微妙统一)。

 

大脑的无意识。大脑有过多功能其实是被无意识掌控的,比如成年人走路没必要像婴儿学步那样集中全部注意力和精神,无意识会让我们自由轻松地迈步走路,这样我们就会腾出时间边走路边打电话甚至吃东西。而刚刚婴儿学步的小盆友想要边走路边吃东西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实际上除了走路、喝水、吃饭等日常行为,我们生活中有着过多事情都被无意识插手,只是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没意识到罢了,不然怎么叫“无意识”呢?

 

最后再说说大脑的意志力非常软弱的问题。当然某些人不会承认我们大脑的意志力很软弱,就像著名的芙蓉姐姐一样,永远有着坚韧的意志力。而实际上我们大脑的意志力非常容易受到影响,比如睿智的蒙田老师就说过,一顿完美的午餐就能改变我的世界观。这个观点我也深有体会,在午饭前我还信心满满地想要一天26个小时地努力工作,可吃完饭血液大量涌到胃里,脑供血不足,头发晕,于是软弱的意志力告诉我自己,算了吧,趴在桌上睡觉吧,努力工作的宏愿,等睡醒再从长计议吧。

 

看看,我们的大脑就是这样的没出息和神经病,因此有必要对它保持适度的警惕。对了,如果用一个爱慕虚荣、情绪化、充满偏见又意志力软弱的大脑来分析它自己,得出来的观点是否值得认真考虑和确信呢?这个问题就留给读者你啦,没事翻翻这本《大脑里的8个骗子》的科普书吧,好像没坏处,呵呵。
2009年07月01日(2009-07-01 17:46)

弗洛姆老师的《爱的艺术》,说的是为了克服孤寂,人往往会选择相爱,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喝酒打麻将和吸毒,相对来说相爱的副作用最小功效最大。可是在现代商业社会,爱却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什么?因为人在商业社会的生存压力下变成了经济动物,在现代社会价值和风气影响下,人们都“被迫”花掉大部分时间在商业社会谋食、谋财、谋名和谋地位等,拥有悠闲表情的人越来越少,更别说有“闲情逸致”去相爱了。即使相爱,经济因素也是必须考虑的头等大事,对方的工作、薪水、房、车之类。而真正的爱是什么,我个人也说不清(是全身心地为某个人着想,哪怕死也愿意?)这本书其实好像在说博爱。

 

我只慢慢体会到,现代社会好像挺变态的,人为了过度追求舒适,也为了养活不断增加的人口,发明了越来越多的东西,诞生了越来越多的职业。而脆弱个体在社会生存压力下,内心好像比较接近卡夫卡故事里大甲虫。无助、空虚和孤独,是人要克服的,过度追求舒适,是人的劣根性。

 

Kao,发现我这些天写的这些破书评越来越有装13的嫌疑了,向陈凯歌老师和余秋雨老师致敬吗?其实我心里很烦,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老处理不好,我常常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责任?我个人只能负责把自己的事情尽量干好,而其他的尤其是人际关系方面,让我真的很难受。

 

   不要试图控制超出自己意志力之外的东西,这是谁说的我忘了,也许适合我这种人际交往白痴来作为交际指南吧。

《生命的重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它说的就是人要自爱,要全身心地接受你身上的优缺点,要全身心地爱你自己,在这个基础上,你才可能获得成功或者所谓“幸福”。自爱和自恋是有本质区别的,我的理解是,自爱意味着把自己作为客观现实来认可和接受,而自恋则是过度沉浸在欣赏自己的梦境中。打个粗俗的比喻,自恋者有可能会喜欢自己的大便,而自爱者只接受自己要大便这个客观事实。

 

小孩子无一不是自爱的,他们全身心地接受自己,这种自我接受当然是无意识的。随着年龄增长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天性中的自爱却可能迅速丧失。

 

父母如果经常性地抱怨孩子不听话,学习不聪明,经常性地跟孩子说:“你看人家谁谁谁,考试都是双百,而你才考了89!你看人家谁谁谁,天天帮大人洗碗,你到现在连袜子都不会洗。”孩子在这种语境中长大,内心很难不惶恐,自爱很难不被羞愧和自责代替。更加严重的是,学校生活中老师还采用这种相互比较的教育方式的话,孩子的个性将进一步受到抑制,他会在心里因为自己不如别人数学学得好,不如人家语文学得好而万分沮丧和自责,而也许他的特长是体育和音乐。同时他很难意识到,在漫长的以外部环境和他人标准为价值观的成长环境下,自我个性丧失和受到抑制是自然结果,自责的心理习惯也会根深蒂固地养成。

 

等好不容易挣扎过青春期,迎来成年曙光时,他的个性已经跟大部分人一样普通,同时在内心习惯性地看不起自我,经常性地进行自我贬低。这种贬低的现实标志是:几乎大部分成年人都认为自己太普通了,不可能成就什么大事。斯科特的《少有人的路》里举了个例子,他有一次在酒会上说,这个世界就靠我们大家来拯救,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行业精英。话音刚落,全场冷场。大家都被吓到了:我们都是普通人,怎么会靠我们拯救世界?经常自责,在社会生活中个性不断丧失的人,很难开心。为了活得高兴点,也应该多自爱一些。

 

《生命的意义》(2009-06-30 17:52)

弗兰克尔的《生命的意义》说的是他在集中营三年的生活,作者提出了一个惊人观点,在集中营所受的痛苦其实是偶然的,如果没有感受到痛苦的意义,那这痛苦就白受了,活着也就太荒谬了。我的理解是,如果你走在街上忽然被人暴打一顿,而且一打就是8个小时,并且这种状态会持续3年甚至无穷无尽。你无力摆脱,并且开始思考继续活着是否值得,这就是作者当年在集中营的状态,当然实际情况比我所比喻的要糟糕的多。

 

面对如此偶然似乎没有尽头的痛苦,所有人都要疯掉,事实上有为数不少的人会选择触电网自杀。还有很多人在生存本能下继续苟活。直到三年后等来了德国战败,集中营解放。戏剧性的是,好不容易坚持下来的人,回到家乡却发现,他作为精神动力鼓励自己活下去的亲人已经死了,或者他向亲人朋友诉说自己的遭遇时,别人会冷漠地回答,我们也是一天被人K八个小时甚至更久。这真让人绝望。原本以为忍受这么多痛苦会换来幸福的回报,可是现实却往往出人意外。

 

作者似乎比这些可怜人想得开,他认为偶然的痛苦自有其意义,如果感受到痛苦的意义,或者赋予痛苦以意义,你就会勇敢面对并坚持活下去。作为集中营这种偶然性的痛苦,作者认为他在这种痛苦中实现了心理的成长,并且在关押期间一直坚持要写完某部书的手稿(当然他的乐观天性也帮了他很大的忙)。而作为日常生活中要经受的痛苦,大部分人也是避无可避的,怎么办,只能赋予它以意义,这样痛苦就变得容易忍受得多。比如尼采说过,知道为什么活着的人,几乎可以承受任何如何活的问题。

 

作为地球上唯一具有自我意识的生物,人迫切需要赋予生活和痛苦以意义,不然会被存在的空虚压倒。正因为有意识的人发现活者本身是无意义的,所以要赋予它以意义。

《我爱问连岳Ⅱ》这本书写得非常不错,连岳是个睿智的人,同时心里有爱。我越活越久,越感觉如果没有爱,人是很难活下去的。尽管即使有了爱,生活依然会很艰难。

 

连岳在书里某处说到了自由。人为什么害怕和逃避自由,因为自由意味着未来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让人过度焦虑不安。因此很多人宁可在体制内压抑而安全地活着,也没有勇气选择自由。

 

说起来我也是从体制内呆过的人,体制内的生活虽然压抑,但确实安全感十足,你好像压根就不用担心失业,就像你压根不用担心天会塌下来一样。有一天我还是出逃了,现在的感觉是自由有其美好,但自由所带来的未来的不确定性有时候又让人焦虑而无可奈何,因为你只能生活在当下,你再努力也不能百分百保证你未来生活的安全。连岳说,人是唯一具有未来感的生物,但对未来的过度担心却可能毁掉当下的生活。

 

似乎所有的智慧大师都告诫人们,要活在当下。我的感觉是,活在当下确实不容易,因为当下生活大多数时候都是粗粝而让人恐惧的,尽管这种恐惧大多是无意识的。因此很多人选择活在幻想里,活在过去的回忆或者对未来的担忧里。弗洛姆老师举了个某位神经症患者的名言,他说:没想到世界上还有“现实”这种东西,想起这个真让人绝望。

 

自由主义大师说,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是自由的一部分。一切都定死了生活那不是自由,那是新闻联播。
神经症和人的成长(2009-06-25 16:56)
《神经症和人的成长》,看心理学的书,每次都有被击中的感觉。人为什么会得神经症,大部分由人的性格和童年所处的环境决定。在童年应该发展的天性遭到了抑制或者变相转移,人就容易得神经症。这种心理疾病患者成年之后会千方百计逃避自我人格的成长,表现在生活上就是内心虚弱得可怕,经常会放弃对自我生活掌控的责任,同时无意识地把责任推在客观环境和他人身上。患者内心表现出过多的忧郁和焦虑不安(其实书没看完,也许我的理解是错的)。
人对抗自己(2009-06-19 15:08)

 

最近在看一本书《人对抗自己》,它的副标题是“自杀心理研究”。这本书写得真好。看了之后我才明白,生活中人们自杀的方式真是太多了,因为每个人都有着死亡本能,它和生存本能一起合作,撕裂着每个人的内心。

 

本书中论述,人的自杀除了显而易见的服毒、跳河、开枪之外,其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无意识心理的自杀,比如长期患病或者莫名其妙让自己落入悲惨的境地等。甚至相当一部分意外事故,其实也并非真的意外,而是当事人无意识死亡本能作祟的结果。而他借着“意外事故”,彻底逃脱了意识层面对自己命运的责任,反正是意外,命背嘛,本来我是挺热爱生活的!其实他潜意识的自杀本能一直在督促他精心酿造意外事故。

 

人为什么要想方设法杀死自己,本书作者在这方面没有展开论述,我想原因可能是,因为活着实在是太痛苦了。但是公开明显的自杀又是违背社会伦理规范的。于是很多人选择了生病、意外事故等非典型性的自杀方式,以逃避社会规范和意识层面的压力。看来自杀都这么难,更别说活着了。

 

如果你不想自杀那就只能痛苦地活着,减轻生活痛苦有很多方法,比如减少欲望,承担自己力所能及的责任,尽量只承受今天的痛苦,明天再说明天的事等等。完全无痛苦的生活可能吗?可能,不过取而代之的是无聊、空虚和厌倦。这是叔本华老师说的。其实我个人觉得痛苦并不可怕,你痛苦证明你在清醒地活着。最可怕的是,对生活的无望和对把握自己命运的无力感。这两方面让人绝望,它比痛苦可怕多了(也许大部分人是因为这种绝望才选择自杀的)。

 

犀利的语录(2009-05-26 17:47)

连岳说他喜欢的一句话是:最好按照你的想法去生活,否则你迟早会按照你生活的去想。

当年明月说:什么是成功,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就是成功。

卡夫卡说:人类因为懒惰被逐出天堂,因为没有耐心便永远也回不去了。其实没有耐心也是因为懒惰。

熊十力说,读书要多注意书中的优点,而不是缺陷。与人交往亦如是吧。

弗洛姆说,人活着最关键的是要面对社会、职业和性这三大问题。这三大问题都需要个体保持足够的社会兴趣和对他人保持兴趣的能力。

纪德说,我们也许从来都没注意,为了对生活保持热爱,我们一直付出着多大的努力。

活去吧(2009-03-26 11:52)

狗子的随笔《活去吧》是我在平价书店买的,标价19.8元,实际卖价5元,看完书我觉得物超所值。过了半年又看了一遍,觉得写得非常不错。整本随笔基本上有一大半跟喝酒有关,他喝醉了口吐莲花;他半夜酒醉路过某小区时,迷糊中看到一群白衣青年正在围着老大开会,他闲得没事问候了一声:“还不睡啊?”结果遭遇了一顿拳脚;还有他写的著名的9.11喝酒日记,当世界另一端有些人在干“大事”的时候,北京酒馆里有人正在欢饮高歌,作者在文末说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自古饮者留其名,从来如此。”颇有点李白的味道。

 

作者也许想在随笔里表达这样的思想,那就是对体制生活的不屑。对于一个上班族来说,整天朝九晚五虽然很累,有时还过分焦虑和紧张,可是让他失业对于他却是更大的痛苦,那意味着他的人生彻底趴窝了。而狗子却不这么想,他觉得上班族是世界上最堕落的生存方式,上班谁不会啊?都不用动脑子。一个上班族,那就是整个社会体制的一颗螺丝钉,兢兢业业、痛苦挣扎一辈子,螺丝钉也就报废了,人生也就到头了,而后来者自然会又变成螺丝钉顶上去。

 

我觉得作者之所以认为上班族堕落,而自己体制外的自由人生是比较健康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上班族、体制内的这些人选择的生活方式,本质上是对生活的逃避,是对自由的逃避,他们不愿意独自体验个体存在的无意义感和虚无感,所以宁可在体制内浑噩而老实地过完这一生。

 

虽然以上言论都是我的猜想,作者在文本里并没有说透。而实际上作者用随笔所表现的自己的生活,就是一个个体自愿独自面对存在时所表现的境况。他拥有自己可支配的无限自由,他用喝酒和写作来对抗这存在之空虚。

 

狗子是个聪明的随笔作家,他只是叙述自己的生活,对于议论和形而上的思考,从来只是点到为止,这样做可以避免被读者误解为装腔作势。他的随笔里表现的生活,正是他所自主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相对于那些“被迫”靠着无聊工作生存的上班族和体制内的人,他是自由而勇敢的,虽然他整天喝酒,一觉睡醒就下午两点,可他敢于面对自由。每个人都有自由生活的权利,大部分人心甘情愿放弃自由,而甘愿在体制内又焦虑又安全地活着。
乱读书(2009-03-25 17:25)

关于《我们仨》感觉写得太好了,杨绛先生通过淡定、舒缓的笔触,讲述了他们一家三口悲欢喜乐的生活。其实准确地说应该是讲述的喜乐生活多一些,即使当时悲痛的生活,通过杨绛先生平静的回忆,似乎也让人感觉事情似乎不是那么严重吧,就像她写钱钟书得哮喘那一段,估计处在当时境况的她,也是心急如焚,而现在沧海桑田、斯人已逝,杨绛先生叙述的笔触里多了无尽的思念,同时也有着无可奈何而安之若素的淡然。

 

是的,人生的尽头都是要走到那无尽的虚无之地的,杨绛先生孤身一人存世,而她挚爱的丈夫和女儿都已经先她而去那虚无之国。在世的她,除了思念亲人,更想要迫切地思考清楚人活着的意义,这个问题对她至关重要,难道人活了一辈子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切都归于空无吗?她当年跟丈夫、女儿的浓浓亲情现在该到何处寻觅?钱钟书的《管锥编》《围城》《写在人生的边上》还摆在桌上,而他本人却再也不见踪影,他干了一辈子的工作,这件事有意义吗?

 

杨绛先生对待上述问题的方式,一种是写出像《我们仨》那样融着浓浓亲情的回忆录,回忆过去无异于再活一遍;而另一种方式,则是写出《走在人生的边上》这本书,书里以看透世事的平静心态,探讨了人活着要有善良天性,人死后是否会变成鬼神,以及这世上鬼神是否存在等问题。杨绛先生说,既然人无法证明鬼神不存在,那他们存在的可能性就不是没有。这一点对杨绛先生非常重要,这也许是她坚持活下去的精神信念吧。

 

《原谅我红尘颠倒》是慕容雪村最新的小说,这部小说延续了他一贯的善于讲述惊心动魄的故事的特长。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魏达的律师(又是谐音,魏大=伟大?就像慕容雪村第一部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里面的陈重=沉重?一样),魏达在当地律师界虽说不上呼风唤雨,但也小有名气,他靠着多年的历练和辛勤的资产积累,终于从当年纯真的身无分文的大学生,变成了小有资产的中年猥琐男。他在律师行业里浸淫太久,见得牛鬼蛇神太多了,所以下意识地就喜欢用险恶的用心来揣测和对待别人。人是环境的动物,出污泥而不染的人毕竟是少数。

 

作家慕容雪村向来标榜他是花花世界里一只黑色的乌鸦,他躲在墙角聒噪的那些声音,都是在提醒人性、人世的恶的存在。这部小说又是他的一朵恶之花。所有的诡计、欺骗、狡诈、血腥、堕落和无耻,都在小说里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所有人都在现世的泥潭里打滚,没有人关心良心值多少钱,或者换句话说,所有人都在用钱来拼命安慰自己焦虑的良心。

慕容雪村塑造的魏达这个主角,到刚走到社会时自尊、良心受到不断的折磨和打击,最终经过痛苦挣扎之后被这个社会同化了。他不由自主地随波逐流,不由自主地狡诈阴险,也不由自主地受着良心的折磨。而小说里永不向这个社会屈服的魏达的一位同学,则代表着另一种极端,一种良心的善的极端。两种人都在社会的大熔炉里受尽伤害、受尽磨难而又无法摆脱。

 

那么社会的恶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体制问题?是人性普遍的浮躁和在商业社会的迷失?是当今这个消费主义经济观和价值观主导一切引发的罪恶?以上问题都不在这部小说所探讨的范围内。有趣的是,作者可能觉得小说主体部分太阴暗了,在小说末尾他有意加了个光明的尾巴。作者让魏达大彻大悟,让他通过爱情得到了救赎,而之前发生的只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光明的尾巴可以避免读者过度焦虑。而爱情真的就能救赎这一切吗?爱情可能是良心受到伤害的社会人的避风港,而堕落的外部环境则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在细雨中呼喊》也许是余华早期最著名的代表作。这本小说有着繁复的结构,作者让“我”在时间的长河里任意穿梭。就像余华在自序里写的,这就像他不断地拿起电话,不断地拨着过去的某一个时期,从而听到了逝去往事的回响。他又说,这本小说基本上来源于自己对童年生活经验的回忆和思考。

 

这部小说的语言风格是成熟而完美的,它散发着诗意、简洁和明朗的气息。余华用语言塑造了好几个家庭的世事发展和一群孩子、大人的人生走向,当然这些事件都是发生在文本所暗示的社会大背景下的。小说的基本视角是一个过了青春期有一定社会阅历的“我”,而小说刻画的很大一部分则是“我”的童年和青春期的心理,作者让“我”的这些心理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微妙的表现,而同时围绕“我”虚构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弟弟和同学、继父、继母等,因为作者文字出色的虚构才华和建立在“我”的心理基础上的叙事,于是让人感觉真实可信得让人战栗。这也许就是经典文学的魅力,它通过文本方式,记录了人类普遍的细腻、伟大、卑微而隐秘的诸多情感。这是一本让我百读不厌的书,翻到任何一页都能非常舒服、流畅地阅读下去。

 

多年之后,余华写出了畅销40万册的小说《兄弟》,里面同样显露了他虚构的惊人才华,再荒诞的情节,通过他文字的渲染,都达到了文学意义上的真实、可信的高度。余华在《兄弟》的后记里说,西方人花了400年才完成了农耕时代向商业文明的过渡,而中国完成这一过程,却只用了40年。当然时间越短,社会的心理动荡和不安、焦虑就越严重。

 

余华试图用他惊人的才华来表现这种心理动荡,而他选取的独特角度就是对性的滑稽和夸张的诸多描写。他试图传达这样一个理念,在40年过山车一样的时代变奏下,中国人的纯真情感已经丧失殆尽,而只剩下了对纯粹欲望的追逐和满足。小说上半部分父亲被人活活打死,宋钢和李光头令人动容的痛哭、还有宋钢在当工人时跟林红的美好爱情;都跟小说下部李光头举办的荒诞的选秀大会,还有跟林红的肆无忌惮的做爱,两者构成的强烈对比,都意味着纯真情感已经彻底被滑稽欲望所取代,良心和爱情已经被体液所替代。

 

余华用作家的敏感感觉到了40年来中国社会的美好情感的丧失,不过在小说结束的时候,他也没能给出情感救赎的复兴之路。也许这已经超出了一个作家的职责范畴,一个好的作家所要做的,就是通过文本记录和保存人类普遍的情感的伟大、堕落和忧伤。余华的《兄弟》和《在细雨中呼喊》都在表现情感。而《兄弟》之所以备受诟病,也许是因为《兄弟》过分渲染了性和体液,而淡化了人内心的挣扎、焦虑以及可能被忽视美好情感。不过余华估计也无能为力,他一直想把《兄弟》写成畅销书,而这个时代,能最快调动人们胃口和购买欲望的,也许还要算是性和体液。(至于真实社会中美好情感是否真的被欲望所全面取代,那就是社会道德家要调查的事情了,作家有时候只管虚构,跟现实无关的虚构也许更容易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