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小令—说书人
天象镇上魁星楼说书镇台子的袁千里袁六爷,今天遇了个两难之境。一早,柳家的焦管家就大汗巴巴跑来,说后天请他去上一台书,是什么由头也没交代,只千叮万嘱在家等着,到时候王府差人来接。老焦后脚一出门,从洛阳近郊来的谢家使者前脚就进了门,抹把汗第一句话:“后天,老爷请您去说场书。”
就把袁六给闷那里了。
一个人演不得两台戏,按先来后到,本来回掉谢家也就是了,何况柳家长子前年拜相,备极恩宠,在朝中权势熏天,老父远居乡里,参见攀缘者仍然是络绎不绝,车马塞道。不要说他区区一个说书人,多少高官巨贾都恨巴结不上,枉备了金银大礼。
可是谢家,他多少年前许了谢家,有生之年,但凡有请,万死不辞,彼时年轻,话说得满,不过心意是真的。
说了多少隋唐好汉,一诺千金。临到自家头上,利益交关,原来还是踌躇。想到这里热血一阵涌,对谢家人一拱手:“您回一声谢老爷,袁六明天动身,后天一早就上门去。”
话说了,叫家人出来奉茶,自己袍子一掀,慌慌张张出门去追焦管家,他也是天象楼的老主顾,成日捧场,现下说不得,总要试试编个谎儿改辙。出门就是一条大道,直端端通
忘记有没有在博客发过了,懒得去确认,再发一次,有兴趣的可以来看看。。。。
妖夜荒踪
肃难王定元十八年。
天下大乱,烽烟三十六处,滚滚烧起。晋中镇压反军所流的血染红三千里大地,若干年后野生野长的麦子犹自鲜艳,入口腥甜。又遇上百年不见的大旱,道上饿殍枕籍,连绵不绝。一时未死者,就地架锅生火,选死人中稍新鲜生嫩的,一块块斩下,白水煮来大口吃。官兵亦此,流民亦此。只有这食材随手可得,立等可取,用之不绝。
朝野中都传说肃难王已然驾崩,每日犹自听政的,其实是后宫被妖狐迷惑的清妃,借口王上眼疾怕光,密密的放长珍珠帘子在身前遮挡。
清妃,江南女,出身极贫,乃是从前野游江湖草台班子中的戏子,专一演丑角,却能担独本戏目,甚受欢迎。她极善口技,入宫后,常于功臣宴饮之时一人作十人言,惟妙惟肖,或争或谑,嬉笑闲谈,或千头万绪的家事国事,一唇一舌,数落得明白晓畅,使人身远舞台,耳听大剧。亲眼见识过的人,都以为惊奇。说肃难王待她极厚,视为珍宝般日日厮守,不过宫中亲近的侍卫传出,清妃容貌粗陋,举止更是粗鲁无文,
浪游
第一日
今天晚上的男人,手特别暖,大约因为是冬天?
他说,红发真特别,抚摩起来,像穿越火光。
坐在壁炉边,喝第五杯威士忌。旁边有真的火光。
这是挪威,奥斯陆,全世界最美丽的海岸线,全世界最美丽的冬天。
沉潜暗淡的城别样美,倘若你不大怕冷。
这样说话的口气,如同谈论天气。他的手轻轻在我额头上。姿态如许熨帖。
适才在酒吧,他便这样迎上我,在过道中间,走过来,忽然手指贴到我额头,不及防备。
“和我喝一杯。”
仰脸上去,他的眼睛清澈见底,恍然间毫无心事。我忽然满怀嫉恨。
总有人是幸运儿,以一个简单手势便得偿所愿,无论饮一杯酒,或过完一整个人生。
挽起他手臂:“不如去我家喝?”
在客厅的大镜前我更衣,除去大衣,慢慢脱下黑色裙,如此而已,我向来不穿内衣,腰上一条猩红的丝线,打着精细的结,数不清的结。衬得肌体如雪雕,妖娆。
男人在不远处站着,静静看房间中的装饰,间中转过头来,说:
后 记
在刚刚出了一两本书的时候,我收到过一个读者发给我的邮件,她说,有过非常低落的时期,去西藏游历,希望遇到灾难,死在那里,然后人生可以不必再有任何选择。在拉萨某个地方,她莫名其妙地找到一本我的书,带着它上了路,于是她在旷野中满怀绝望,但又实在忍不住为小说情节狂笑失声,那种冰火交织的感觉毕生难忘。
关于她是谁,现在怎么样了,我再也没有得到消息,但每当我觉得写作占用我太多时间,又渐渐失去其本来的乐趣,她就从记忆里跳出来,敲锣打鼓地对我说,你影响了我的人生知道吗?即使只是很小一部分人人生中很小的一个片段,但你永远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存在于那里,当我老了,在记忆的界面输入你的名字,会有鲜活的感情与故事跳将出来,证明你被人爱过。
我是巨蟹座,被爱是我最重视的人生成就,超越于名利荣光之上。在我的价值观里,后者的相对程度太高,以至于永远无法令人满足,即使登上世界之巅,也如史努比所说,五百年后,有什么不同?唯独爱是忍耐、慈悲、陪伴、供养,牵连着人与人的千丝万缕,所营造出来的幸福感真实厚重,值得永久珍藏。
现在,我写了不少年头了,我的
新搬到文雀街三号的那户人家,有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女孩子,我送报纸的时候看到她在门廊上的摇椅中坐着,三月春风微凉,因此膝盖上搭了毛毯,长长头发没有扎,垂在手中一本图画书上,看得专心致志。
听到报纸丢在门廊上的声音,她探了探身子看过来,明眸清亮,生气盎然:“邮差先生,早上好。”一笑,下巴上有一个小窝窝。
我抬了抬帽子作为答礼,心里模模糊糊觉得那女孩的容貌似曾相识,然后骑着我破旧的自行车绝尘而去,这辆车几乎和我一样老,老得我每天出门时
写作进度的交代
我现在的写作优先表是这样子的:
言情,二十万字,二月要交稿,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大家不太可能看到太多,因为是直接给出版社的。
短篇系列,门萨系列,给一个新杂志的系列,写完后要等杂志发了才能发出来。和以前的罪恶城(怨缚)那个小说是一个系列的。
育儿日记,每隔一段时间写一下,简洁明了,也是为明年初孕育日记实体书做准备,不定期更新。
四色狐,我最喜欢写这个,非常想写得好看,是唯一没有交稿压力的东西,所以也有点胡来,想着最后要发表或者出版的话,再修修改改就好,不过今天看到有人说我写得不好,我想还是要多花一点功夫。这是唯一大家可以追一追的故事,别搞到饭堂太冷清了,更新的频率上来说不能太有保证,当然也不至于会断顿的。
生了孩子多了很多事,尤其晚上的时间,几乎全部被占了,而新近工作职能调整,要接手主管一个新的 |
幻味奇缘
办公室对面的德里亚咖啡店,有非常正点的摩卡和巧克力,如果下班太晚,我总会过去打包一杯。
摩卡香而有余味,舌尖上热热地滚过去,带来终于一天将近的终结感。
尽管人人都说晚上喝咖啡不好,我还是忍不住诱惑。
晚班的服务员总是那一位,是个头发特别短,模样特别友好的男孩子,见面就会打招呼。
“又加班了哦。”
“是的,又加班了。”
我总是点点头回应,给钱,在袖手等待炮制咖啡的三几分钟里,看看周围。
这个时间段,顾客绝不多,如果角落临窗的那个位子被女生占着,她又没有伴,那从她穿的无带红色高跟鞋,就可以铺陈出三万字的故事一整个。
说不定是等男朋友不来,说不定男朋友再也不会来,说不定她自己原本是一个男人,变性手术今时今日不是件什么大事。
我胡思乱想一轮,而后拿着新鲜出炉的咖啡离去。
通常街道已然十分寂静,高峰期怎么盼也盼不到的出租车一长串亮起红灯,很饥渴地驶过面前,期待一只扬起的手。
只是我喜欢走回去,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尽头有间小小的公寓,是我栖身之地。
除非下大雨。
就像今天。
瓢泼大雨,来得毫无征兆
饭堂上不去,大概一两个礼拜了,我没去管,因为太忙,也因为好似平常也没什么人上去,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一期服务器租赁到期后,就散了吧。
想要去旅行,乘着冬天还没有来,要带上花花,她在舟车劳顿中会窝在我怀里睡觉,小脸红扑扑的。
一个月没有写过东西,当时想的是,写作常有,而产假不常有,要好好享受。
但我有时候也觉得,如果就此放下键盘,也有可能十年之内都不会再要拿起,并无重大损失。
我很久没有写作的冲动了。没有一个句子能够打动我,让我想就此开一部新长篇的头。我的技术日趋圆熟,能够驾驭越来越庞大的故事,但是亲爱的,那些每个字都可以让心潮翻滚一回合的句子,你们在哪里呢,请从我梦里走出来,从迷失域爬回来,然后牢牢占据我的电脑显示屏吧。
这想法很具实用性及诱惑力,简直强的太真实了,为了打破这个不思进取的新气象,我接下了一个杂志的约稿,而且给自己定了DEAD
LINE。
作为一个有操守的人,DEAD LINE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天骑车上班,自行车道上摆满和自行车没有关系的东西。我想一切问题都很容易找到解释,但是解决起来则完全是另一码事。所以我已经不听别人讲道理。我崇拜把一棵树一手一脚变成一个柜子的人。
从办公
(2010-09-28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