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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张艺谋导演的新作《金陵十三钗》耗资六亿,如此巨大的投资让我在观赏电影后立即找来该片的纪录片《张艺谋和他的金陵十三钗》。将影片制作过程拍成纪录片被习惯的认为是对电影的加持和对观众的福利,只会锦上添花。与魔术师反对揭秘的职业道德不同的是,那些捕捉片场秘密的行动者——纪录片的导演,敢于冒着祛魅的风险,从容不迫的将电影制作复杂、漫长、庞大的流程和工艺进行展示,正是因为幕后故事在祛魅的同时返魅,在肯定技术的同时制造了对技术目眩的效果。电影工业的生产逻辑和工具理性,与热乎乎的电影奇观相较,自成一派技术冷感的异域风景。幕后故事是不惮以最真实的一面展现给观众的。因为它知道,由体验和好奇带来的直接快感,更像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审美方式。

 

窥见了电影生产的诸般细节,当资本的力量集结了导演、副导演、音乐、美术、服装造型等各个领域的顶尖人才并发挥效用后,一个精心构造打磨的工业产品诞生了。我们看到,影像成功,技巧高超,细节的情感抓住了,瞬间的镜头也是电影感十足,故事说的通俗易懂,人物不复杂却生动可爱。战争、爱情、民族、宗教、人道、秦淮河的妓女风情,涉及这些主题的所能想到的元素符号,均能以最好的方式一一呈现。创造者们想的周全,没有留下一个叙事漏洞和时间裂痕。紧张残酷的两小时,观众已经和影片中作为叙述者的女学生融为一体,同影片中多次特写的眼神一起,陷落在一段和历史记忆勾连在一起的侵略屠杀的震惊体验之中。连意义的生产都是这么直接和明确——谁说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所以《金陵十三钗》一出,影迷们甚感欣慰,中国内地总算也能出像好莱坞样的商业电影了。略微不同的是,中国的商业电影更注重几位品牌导演的象征资本,所以在纪录片里才会出现任何一个组的工作都是由导演拍板定夺的现象。张艺谋的权力确实很大,比许多好莱坞的商业电影导演更像是电影资本的主人。可尽管张艺谋在拍摄过程中力求演员表演、服装道具的真实,可是他对视觉上精致完美的要求,却只能让一切的真实存在于想象之中。就像令众人印象深刻的“淫词艳曲”《秦淮景》和有情有义的妓女形象,也只能存在于电影之中一样。电影生产出的意义,在各大电影论坛和豆瓣诸如此类的网站上一遍遍的重复,在人们日常生活的闲言碎语中被漫不经心的提起,像是水面上的浮标,指示明确,晃动而惹眼,但却并不拥有下沉的力量。

 

往昔人们追捧梵高的作品时,似乎存有一种观念,艺术的正义性和贫穷有关。也许,今天有一些小众人士依然坚信“叫好不叫座”是电影的正义。如果电影存在着某种正义性或者实践上的道德感,那么今天,电影的民主就是票房。在大众文化时代,高票房电影本身就具有沟通的功能,远比它自身生产出的意义更具有价值,可是这种价值只存在于普遍的关系之中,它永远无法,将意义引入我们自身,成为精神上一种深刻的思索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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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茜

女人

爱情

杂谈

分类: 亲师取友

维吉尼亚吴尔芙这麼说著,「一个女人的一生,浓缩成一天。」这一天要度得过,就过了;要度不过,就得死,把命终结。

徐子婷跳楼,她的妈妈尖叫哭号,「我不要,我不要。」徐子婷可能就是度不了那一天,那一天她承受不了背叛,忘不了爱情,她的苦网撑起了最高的骄傲,把她的命压得低低的,低到她不能承受,听不到呼息声;她只想终止那个「痛」的感觉,度不过那一天,她选择跳楼了。

楼是一种高度,人重重摔下,刚巧也抗议了生命的轻。情爱里太痛的人,往往不是跳河就是跳楼。割腕或吃安眠药的,多半只是自虐,你割著腕看血汩汩的流出。当痛越来越巨大时,你感觉生命的召唤,那时命不轻,要保住了。跳楼却是一种狠劲,把命像个庄家摔牌一样,重重掷下。太痛苦的人,一旦陷入了深渊,不能静静地走,得把身体最後的告别式,举办一场发出声响的仪式。这一刻这一秒,当你跃下,至少大地有那麼一段时间,那麼一个地点,因你而震动。

要不要自杀,其实是一种信仰。我的一位女子朋友,五十二岁邂逅了四十五岁的男子,五十五岁的她得了肝癌,五十七岁转移至肺。她算算,自己的积蓄只够花来治病,原本住在美国,却爱上了台湾男子。留美看病不花钱,却没有爱人;留台湾,有了爱人,积蓄却只能撑个两年。她选择五个旅游地点,托斯卡尼、伊斯坦堡、九州汤布院、开罗、中国青海。她不要治病,常挂嘴边,「就是这样,我也无计可施,所以不必遗憾。」她最在意的是葬礼,下定决心要死在青海,宁详地接受死亡。她延续生命的每一天,醒来第一句话问自己,「结果会怎样?我会发生什麼事?」她所担心的不是今天能不能活,而是会不会死。她只怕死的时候,毫无准备,死态狼狈。

某一个早上,她觉得骨头开始疼了,那一日她亲吻陪伴已久的爱人,到青海边,跳河了。

徐子婷跳楼,她的爸爸要她自由地飞,妈妈说「不要,不要。」她的自杀,未必是信仰,也未必是选择。她可能只是度过不了那一天,度过不了女人浓缩的一天。在爱情里,女人往往把她的情人当命运共同体,好似同一条命。我观察女人所以心甘情愿、飞蛾扑火般地为男人牺牲,未必是礼教、而是认知。她把她的男人当自己的命来活,她和他像一体 ; 当你爱上了一个男人,他的所有一切事,你已无法置身事外。你已无法超脱,因为你就是他结果他背叛了你,在某个清晨、某个夜晚,你感受炙热的痛苦,你早把命交出去了,却被退回来 ; 你的命不是自己的,收著它,你根本不知道往哪里摆。你像似自己生命身躯的指挥者,却更像个暂时性的保管者,命的「主人」都不要,你又要什麼,於是把它扔了!

爱情的背叛,何其容易 ,又何其困难。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我们的现代社会,敎你性自由,又逼你终於婚姻 ; 要你像个男人,又强迫你不能对不起太太。每一个私密的爱情事件,一旦曝光,都丑陋无比。因为甜美的爱情,总包藏著太多不可告人的龌龊、计较、背叛、欺骗、自恋。人性本来不美好,当人性太投注於爱情时,所有的好与坏会放大了数千甚至数万倍,一个端庄典雅的女子,知晓他的丈夫「出墙」,半夜里可能想拿刀杀了丈夫,顶好剁成八块血,淋淋才够洩愤 ; ㄧ名学问渊博的教授,若知道太太在外有了男人,只想强暴她,顺便再召个妓,以示「不受羞辱」。

徐子婷跳楼,引起这麼大的回响,因为爱情的背叛,处处可见。背叛别人的人,忘了 ; 被背叛的人却没齿难忘。被背叛的人,要超脱,在当下确实不容易。爱本身伴随著占有、排挤 ; 背叛,或严格而言,就是你的男人另外找个人上床,却是排山倒海的灭顶。

女人一旦拥有了爱情,就是个破碎的女人,破的不是她的「处女膜」,天杀的,谁知道那是什麼玩意儿,而是她生命的主体性 ; 有了爱人,把自己交出去,女人的爱情就是这麼回事,死心塌地,看似幸福快乐,原来的自我,却已破了一半 ; 一但面临被背叛的命运,那个女人就完蛋了,原本已破的生命,这下更不全了,一下子碎的满地找不著。

真的要重新找著了回来,女人必度过那浓缩的一天,一步一步地把自己补回来。我们看徐子婷跳楼,叹不值得 ; 却不知世上很少有人教导破碎爱情中的女人,如何收拾爱情中的残局。我年轻时不能理解爱情中的复仇这件事,想想不过是个男人吗,少个乳房子宫,多了一道怪香肠,有必要为其生,为其死吗?但是看著身边的朋友,一旦爱起来天昏暗地的模样,逐渐明白,世间好的爱情,注定是场赌局。赌一场命里可能会输的爱情之局,一不小心,人生就碎了。

云南摩梭族的女人,若要知晓我们这些爱恨情仇之事,肯定比我更不解。她们看身边的男人不顺眼,房门口旁就扫把一放,话也不给一句,男人就识相找别的女子,「走床」去了。那里不只是个母系社会,还是个训练男人不伤心的良好体系,男人嘛看那支门口的扫把,好吧,「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不可能有人寻死。

现代社会做不到摩梭族的洒脱,就算背叛了礼教,心里还是有那麼点不安。现代「走婚」式的男人,往往强迫自己成为大说谎家,见人说人话。他的女人们,要有一天「串供」起来,立即拆穿的他无地自容。他不能摆明走婚,只好日日「圆」婚,靠圆不同的谎来成全不同的婚。

有些人熬不过,她做不到「血淋淋」式的复仇,她杀不了心爱的人,只能杀自己。她的生命底层已经蕴含了毁灭的因子,有些事必须终结,必须灭绝。她的情断不了,她的恨结不了,甚至丢不掉自己,於是她重重地把自己摔在地上 ; 当她跃至地面那一瞬间,她终於拥有了唯一踏实的预感,一切都将结束了!我什麼都摔不掉,至少可以摔掉自己 ; 从此ㄧ切就过了。

可惜人生永远只是序曲,你自己终结了,却留下了他人,留下了伤心的父母。自杀除非像我跳青海的朋友,很少死地心安理得。爱情本来像是走马灯,走得宁静,算你运好 ; 走得眼花撩乱,既快乐,却也沧桑 ; 爱情总把人填的满满的,人们如此渴望,不过是为了赶走孤独。可是填满爱情的人生,一不小心被抽空了,人生就开始比孤独更大的难题。

我小孩子的时候,每次看著万花筒,就觉得虚假不安。人得把眼挤成ㄧ团,放在一个不自然的小洞里,好不容易挤一个璀璨的画面 ; 画面里一切都是拼凑的、流动的,轻轻一摇,筒里又摆了一个全新的万花相。

女人的爱情就像万花筒,把命挤进一个爱情的小洞口,天天陶醉於美好的想像世界 ; 等一切拆穿了,女人的人生,就碎了。可惜女人的万花筒爱情是半套的,很少学摩梭族的男人,痛时摇一摇万花筒,又是一番新景面。

「无用的激情,是女人的特质」,我改编了沙特的话。他的原文(I'homme est une passion inutile),「无用的激情是人的特质」。抄在这里当结语,自杀可以是一种信仰,但爱情不是 ; 女人千万别再为情自杀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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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西化”、“反西化”还是“现代化”

——太平天国、义和团与辛亥革命的比较(上)

   

    为什么基督教的西方列强不亲近基督教(至少是“类基督教”)的太平天国,反而亲近非基督教的满清?

 
  “西化”与“现代化”说法的由来
 
  现在我们这里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要现代化,但不要西化”。其实如今“国际学术前沿”流行的是反抗“现代性”,所以更时髦的、追随“国际前沿”的“新左”朋友连“现代”也不大讲了。不过就我们的主流而言,追求“现代化”、同时抵制“西化”,还是有强大的吸引力的。
 
  当然这是现在,晚清还没有“现代化”和“西化”这两个词汇,那时说“变法”,说“新政”,说的都是学习西方。但是“中西”就是过去的“华夷”,清末国势如此,“以华化夷”的老话没法讲了,但反过来讲“以西化中”,那是很难说出口的。我们和日本不同,日本古代学中国,后来改学西洋,反正都是学别人,“脱亚入欧”的心理障碍不很大。而我们过去一向被别人学,现在倒过来学别人,这就是“三千年未有之变”,怪难受的。
 
  好在不久严复译出了《天演论》,进化论一时大行其道,尤其是到了马克思主义传入,人类进化又有了“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普遍规律”。这“进化”就要比“西化”好听多了。“进化”有了“普遍规律”,人人都免不了,也就没了高下之分,更没有谁把谁“化”了的问题,不过就是在“进化”中的某一段路上你跑在了我前面而已。承认这一点,对我而言尽管也有点尴尬,但过去你或许落后于我,未来我也有可能赶上乃至超过你,这就比“西化”容易接受得多了。进化如果被认为是有确定程序的,比如说“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那人们就直接对准一个具体环节,比如说那变革如果朝向“资本主义”,就叫“民主革命”;朝向下一个阶段“社会主义”,就叫“无产阶级革命”;那也就不用另外起名。我们在改革前就是如此,那时我们都直接说是奔向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不怎么说奔向“现代化”。但是如果发现那程序靠不住了,比较含混的“现代化”一词就派上了用场。
 
  而“西化”这个说法的流行,一般出现在三种场合:其一是制度变革后一时不见效,或者出现反复与阵痛,一些性急的“激进者”就会“恨铁不成钢”地埋怨国人,认为光变革了制度还不够,还需要变革“文化”,进行“国民性的改造”。典型的例子就是辛亥革命废除帝制后国运仍然不振,于是出现了提倡“西化”的新文化运动。其二则相反,由于搞不来“辛亥”,只好玩“文化批判”;惹不起“秦王”,只好搞“荆轲刺孔子”。这样的“西化”论其实并非真正的“激进反传统”,只是对于现实制度变革难产的一种无奈。其三则是其二的“镜像”:守旧势力为维护既得利益反对变革(就像前述的刘锡鸿为维护“财富归诸一人”而控告郭嵩焘为“汉奸”),却借守护“文化”为名寻找一个“西化”的箭靶,而“荆轲刺孔子”现象恰恰提供了这种箭靶。朝这箭靶射击,其实也不是为了尊孔,只是“荆轲颂秦王”而已。于是“荆轲刺孔子”式的“西化”与“荆轲颂秦王”式的“反西化”轮番上演,前者既非真“激进”,后者更谈不上“文化保守主义”,而真要“刺秦王”与“颂孔子”的人反倒难找了。
 
  显然,在以上三种场合,“西化”与“反西化”其实都不是真问题。
 
  “文化”的“西化”与“制度”的现代化
 
  但这并不是说晚清以来就没有过“西化”这种事。我曾经指出:“西化”是就“文化”改变而言,而“现代化”是就制度变革而言。一般来说,作为一种民族认同资源的“文化”——不是“初中文化”、“高中文化”这个意义上的“文化”,也不是考古学上“仰韶文化”、“红山文化”意义上的“文化”,而是“中国文化”、“印度文化”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一系列的特殊价值偏好。横向比较,如果某一民族的所有或大部分成员有这些偏好,而其他民族的人没有;纵向比较,某一民族过去和现在都有类似偏好,而别一民族都有另一类偏好,那就可以说这些偏好属于该民族的“文化”了。比如,多数中国人喜欢吃中餐、讲汉语、过春节,而多数英国人喜欢吃西餐、讲英语、过圣诞;多数中国人据说长期以来都信儒家,而多数英国人信基督新教;还有人说,中国人特别崇尚道德,拥戴圣贤,而“西方人”崇尚功利,拥戴能人,假如真的如此,那也可以说是“文化”之别。
 
  但假如同样喜欢吃西餐的人中,有人并不在乎别人吃中餐,有人却实行饮食管制,强迫别人也吃西餐。这样两种人能不能说是“文化”之别呢?显然不能,因为是否对他人的饮食权利进行剥夺与你自己的饮食偏好并无逻辑联系。偏好吃西餐的人中有这两种人,偏好吃中餐的人中同样可能有这两种人。说喜欢吃中餐的人必然倾向于饮食专制,而喜欢吃西餐的人才可能实行饮食自由,我想我们都会认为是对我们这些中餐喜好者或者说是对“中华饮食文化”的诽谤!
 
  同样的道理,信基督教的人中有人搞神权专制,异端审判,强迫别人也必须跟着信;有人却尊重信仰自由,主张政教分离,允许别人信别的。这两种人当然也不是“文化”之别。同样是信仰基督教的“西方文化”,中世纪流行神权专制、异端审判,而今天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已是西方社会的共识。这是“西方文化”的灭亡吗?当然不是,通常人们都认为这是“西方文化”的进步。
 
  换言之,信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信儒家是“文化”之别,但神权专制-异端审判还是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就不是“文化”之别,就像吃中餐还是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自由与饮食专制不是文化之别一样。
 
  所谓中国人崇道德、拥圣贤,“西方人”崇功利、拥能人也是如此。假如真有这种不同偏好,那当然也是“文化”之别。但这种区别真的存在吗?我曾说过:如果A、B两个民族在同样的民主规则下进行选举,结果A族的多数票选出来个道德无瑕哪怕不太能干的圣贤,而B族则选出来个精明强干哪怕德行有瑕疵的能人,那的确证明了这方面的“文化差异”。但是假如A民族是民主竞选,而B民族是专制君主统治,哪怕该君主的确是圣贤,也无法证明该民族有圣贤偏好,反之该君主即便再昏暴,也不能证明该民族没有圣贤偏好——因为他既非该民族民众所选择,他是否圣贤当然与民众的偏好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说,上述两个民族的区别并不是选择(偏好)什么之别,而是能否选择之别。至于这两个民族真正的偏好区别何在,在他们的成员有权选择之前,人们实际上无从得知。
 
  我把“选择什么”称为文化,而“能否选择”称为制度,我以为这样的理解是符合人们常识的:爱吃中餐和爱吃西餐是文化之别,但饮食自由和饮食管制是制度之别;信基督和信孔子是文化之别,但信仰自由与神权专制是制度之别;拥戴圣贤和拥戴能人是文化之别,但是否有权选择拥戴者(是否民主),则是制度之别。
 
  有人反对说:制度也是文化,名曰“制度文化”。我说很多名词可以“自定义”。你要把文化与制度混同定义也可以,但这样一来文化与“民族性”就决不能混同。事实上改革以前我们就经常讲“制度文化”,如“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等等。但那时我们是不大讲“中国文化”、“西方文化”、“印度文化”的。这不仅因为事实上一种制度可以见于不同民族,一个民族也经历过几种制度,更因为在逻辑上把“选择什么”与“能否选择”混为一谈将导致严重的语义混乱,使讨论没法进行。比方说你主张“文化多元”,通常人们都理解为吃中餐与吃西餐、信基督与信孔子应该并存,这样你就只能支持饮食自由与信仰自由,倘若你又把“信仰自由”与“神权专制”当作两种“文化”来主张“多元”,并以此为神权专制的存在辩护,那在神权专制下信基督与信孔子还能并存吗?不能并存又怎么“多元”呢?
 
  太平天国:中国的“西化而非现代化”大潮
 
  在近代中国,既有中西文化交流,又有新陈制度代谢,文化变迁与制度兴革的关系就很有趣了。制度上的现代化与文化上的“西化”当时往往混在一起,而且后者有时还被看成是最为深刻的变化。过去有种流行的说法,说是近代中西交往是个“三阶段”的过程:洋务运动时代学习西方的“器物”;戊戌、辛亥学习西方的“制度”;而新文化运动则达到最高层次,开始学西方的“文化”了。
 
  这种把“文化”列为最高层次的“三阶段”论,反映了一种文化决定论的观点。但它未必符合事实。笔者前面已指出:其实鸦片战争后一些先进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羡慕,并不晚于国人重视器物层面的“船坚炮利”,而像刘锡鸿那样反感西方“器物”,却对西方“政教”私下称羡不已的现象,也并不罕见。但是,最为重要的反证应该是太平天国:作为基督教这一“文化”在华造成巨大影响的事件,太平天国早在洋务运动之前就震撼了神州。
 
  在过去的近代史中,太平天国通常被当作传统的“农民起义”看待,但毛泽东也曾把洪秀全与康有为、孙中山并称为“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代表人物。
 
  作为“农民起义”,太平天国曾被宣传为“打土豪分田地”的先声,有人甚至杜撰了所谓“太平天国民谣”:“毛竹笋,两头黄,农民领袖李忠王。地主见了他像见阎王,农民见了他赛过亲娘。……农民领袖李秀成,是我伲农民大恩人,杀了土豪和恶霸,领导我伲把田分。”而《天朝田亩制度》更是一度红得发紫。
 
  但如今,不仅那种“民谣”已经被还原为小说家言,《天朝田亩制度》也还原了真相:它不仅内容与“打土豪分田地”无关,而且当时就流传极少,可以说只是一份天朝“内部文件”。当时清朝情报部门根据天朝的“旨准颁行诏书总目”进行搜集,结果其他书都不难找,就是不见这本今人捧为天朝头号“纲领”的《天朝田亩制度》。情报官报告说:“惟各处俘获贼书皆成捆束,独无此书,即贼中逃出者亦未见过,其贼中尚未梓行耶?”(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九“伪书”)其实此书倒是“梓行”了,但数量少到几乎无人得见,自然也谈不上影响。人们早就公认《天朝田亩制度》并未实行。但就算未能实行的理想也应该有宣传号召作用嘛,太平天国为何要对这一“理想”秘而不宣呢?其实读了就会明白:这个“制度”对天朝官员争取立功获得高官厚禄也许有激励作用,但普通百姓读了是不太可能有好感的。(秦晖:《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枝节》,《看历史》杂志 2011年8月号,88-94页)
 
  实际上,太平天国与传统中国历次王朝末期的大规模民变一样,本就是“秦制”下周期性危机中专制朝廷与民间社会的冲突,与所谓“农民反对地主的阶级斗争”并没有多少关系,更与“土地改革”无关。要说它在这类民变中有什么特点,第一是以“奉天讨胡”诛“满妖”为言的汉族反满情绪,第二,就是毛泽东说的“向西方寻找真理”了。
 
  说到“向西方寻找真理”,人们首先提到的通常是太平天国另一个所谓的“纲领”,洪仁玕的《资政新篇》。此书的确是一篇受西方影响、站在时代前列的文献,其资本主义色彩至少比同时期的许多洋务派还明显。但洪仁玕本人的实际作为却远不如洋务派。而这本书的影响甚至还不如《天朝田亩制度》,后者好歹还是“旨准颁行诏书”之一,不管多么“内部”总还属于正式文件。而《资政新篇》是洪仁玕个人署名,没有“旨准颁行诏书”名义,其流传比《天朝田亩制度》更稀。
 
  太平天国所找到的“西方真理”,其实主要还是基督教。
 
  按照前面的定义,信基督还是信孔子,是“文化”之别,而信仰自由还是神权专制,则是“制度”之别,因此说太平天国在“制度”现代化方面有何意义,固然很成问题,但说它是一场“西化运动”,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因为太平天国在政治经济各种制度上除了一些乖戾的做法,说实话没什么有价值的引进与创新,但她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时空范围如此广大的基督教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
 
  当然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有很大区别,所以有人说它是“邪教”。但如果仅从教义上来看,基督教的许多异端与其主流(新教、正教、天主教)的差异,并不比拜上帝教小。洪秀全接触的基督教读物,都是低层次的通俗读本,其中译本的翻译很差甚至难以卒读,他也不可能有多高的神学素养,但他毕竟是跟美国新教基要派牧师罗孝全在教堂里学过三个多月的,与捡到一本书就闭门造车者不同。史料表明,他曾多次在对基督教增加了解后,就尽量修正原有教义(如天朝的葬仪原来基本是中国传统式的,后来就改得更为基督教化)。而太平天国最出格(按正统基督教观点看)的宗教行为,大概就是杨秀清、萧朝贵的“代天父、天兄立言”了。但洪秀全实际上是不情愿接受这一套的,天京内讧后也就把这一套废除了。
 
  但另一方面,洪秀全对非基督教文献如儒家四书五经的反感,却远远超过杨秀清等人,他“曾贬一切古书为妖书”要完全禁绝,而杨秀清却认为“四书十三经……宣明齐家治国孝亲忠君之道亦复不少”,因而要求保留(见王庆成:《太平天国和四书五经》,《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83页)。换言之,洪秀全对基督教的偏执专信要远远超过杨秀清,而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相比最“邪”的部分却出于杨,而非出于洪。所以,与其说洪秀全对基督教有“邪教”倾向,不如说他有原教旨主义倾向。当然,这并不是对“邪教”或者“原教旨”做褒贬。其实洪秀全的文化专制远甚于杨秀清。但这与是否“邪教”应该没什么关系。
 
  应该说,太平天国对基督教的认同相当认真。甚至有证据显示他们原先的打算不是北上长江流域,而是背靠香港、澳门在两广立国,依靠基督教世界的支持。“因大头子(洪秀全)、二头子(冯云山)都系花县人,暗中也有人在广东传教,他们原说(广)东省做东京,此处(指广西)为西京。……万一打败,也好投到英吉利国去。”(《李进富口述》,转引自姜涛、卞修跃:《近代中国的开端》,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262页)只是因军事形势不便而未能实现。这与所谓太平天国“反帝”“爱国主义”的说法反差极大。当然,也很难因此反过来给太平天国扣一顶卖国、叛国的大帽子,因为这基本上就是一种信仰的结果。
 
  “洋兄弟”为什么翻脸:国际关系好坏并非“文化”问题
 
  但是,后来太平天国与基督教西方的关系就很微妙。过去教科书上说帝国主义与清王朝勾结起来镇压太平军。而太平军进行了“爱国、反封建”的抗争。其实理论上讲,当时西方列强在中国内战中是中立的,但是西方人作为个人去当雇佣军(褒义的说法是志愿军)则两边都有,清朝这边有华尔、戈登等,太平天国这边有“洋兄弟”呤唎,还有先后受雇于两边的白齐文等。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无论是西方各国国内、在华侨民、教士、外交官、军人还是租界舆论,都存在着亲清朝还是亲天朝两种意见的争论。但总的来讲是亲清朝的倾向日益占优势。清朝一方的洋人雇佣军远比太平天国一方的多,作用也大。列强官方的态度虽然几经摇摆,后来(尤其是在《北京条约》签订、其在华利益获得清朝首肯,而太平军又兵临上海时)也是明显偏向清朝的。
 
  为什么基督教的西方列强不亲近基督教(至少是“类基督教”)的太平天国,反而亲近非基督教的满清?有人认为这就证明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不是基督教而是“邪教”,所以得不到西人的同情。这当然是不对的。太平天国的宗教与正统基督教的歧异,的确受到一些洋教士的非议,尤其是一些法国天主教士在得知洪秀全的宗教知识来自美国新教牧师罗孝全后,这种非议还带有一种嫉妒新教的心理。但无论如何,拜上帝教与基督教的差别不会比清朝传统宗教与基督教的差别更大,这是基本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整个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最同情太平军的西方人基本上也是一些传教士,乃至虽非教士但也怀有强烈宗教热情的人(如呤唎)。
 
  不过,教义(也可以说是“文化”)相近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就会比教义或“文化”相距最远者的关系好处,历来就是不确定的。历史上的宗教战争经常发生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如基督教中的天主教与新教、伊斯兰教中的逊尼派与什叶派)之间,甚至是同一教派的不同支派(如新教中的塔波尔派与圣杯派、圣公会与再浸礼派、路德派与加尔文派等)之间,因为越是相近的门派,越容易产生“正统”之争,造成激烈的竞争关系,反倒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宗教,可以相安无事。事实上,源出近东的三大宗教(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本同出闪米特一神信仰,相似之处很多,可是历史上这三者之间的你死我活的斗争,远远超过它们和佛教、儒教等绝不相类者的冲突。这道理也是一样的。
  
    太平天国一方面对基督教有强烈的认同,但另一方面他们的基督教知识十分贫乏,甚至不知道世界基督教存在着哪些派别,一听到对方也崇拜上帝、耶稣,就很亲热,觉得是“洋兄弟”,大家都是“天父”之子、“天兄”之弟,天下基督徒是一家人。而且在他们的概念中,“天父、天兄、天王”都是一元化的,既然大家都信天父上帝、拜天兄耶稣,那就应当拥戴天王洪秀全。于是这种概念中的天王,成了类似罗马教皇那样的世界教徒领袖,而且在既不懂教派多元、又实行政教合一的情况下,比罗马教皇还要了得:他应该既是超教派的宗主,也是教俗两界共同的领袖。
 
  在这方面,中国传统的“天朝上国”虚骄也掺和进来,所谓“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本来,清廷在鸦片战争时就是这样看待“夷务”的。可是经过鸦片战争和英法联军之役,清廷在大吃苦头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些近代国际关系规则。而太平天国仍然不明白,于是在对外交往中就出现了一种十分奇特的悖谬:一方面天朝当局听说来了“洋兄弟”就很高兴,以为是一家人,与作为敌人的清朝“满妖”相反。但另一方面又把人家当作天王的藩属,以为是来称臣朝贡的,于是要求人家行跪拜等为臣之礼,乃至做出一些自以为亲昵、对方却觉得是侮辱的言行——典型的如一位天朝官员曾向英使询问:听说“圣母玛利亚有一美丽的妹妹”,你们能否使她嫁给天王?(转引自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香港:简氏猛进书屋1957年版,中册775页)洋人对此自然大为反感,觉得反不如清朝“明事理”了。
 
  当时的西方列强在国内都已政教分离,国际关系上更是利益优先。现在讲中西交往和冲突,好像不讲到“文化”就不够“深刻”,但实际上,国际矛盾首先是利益的冲突,其次是制度的扞格,而“文化”的对立往往是被夸大的。对于列强来华谋取种种利益,清朝已经反应迟钝,而天朝的反应比清朝还要迟钝得多。一方面,天朝并无主权观念,甚至不知道外国兵舰在自己的江河上行驶是要征得自己批准的;另一方面,天朝又不能像《北京条约》后的清朝那样,保护列强的在华利益。因此不少列强宁可与清朝打交道。这与太平天国是否“爱国”其实没多大关系,而天朝的“西化”,对此也毫无帮助。而就制度来说,资本主义列强要在中国做生意,他们虽是基督徒,但资本主义却是一个世俗化的制度,宗教狂热的天朝要把中国变成一个庞大的修道院,这未必如清帝国虽非资本主义、但却世俗得多的制度更合乎他们的需要——说穿了就是做买卖的需要。
 
  因此无论就利益而言还是就制度而言,西方列强最后都宁愿选择与清朝合作,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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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宏大叙事"与"祛魅" 辛亥革命与保路运动的若干解析

  

    晚清的大势所趋

  前面说过,“秦制”在中国传统中一直有来自古儒“三代”理想的质疑,在没有可行的制度参照时,这种质疑(晚清以前最近的代表是明清之交的黄宗羲等人)固然流于乌托邦,但有了这一参照,“秦制”的道德合法性就瓦解了。从“进步的”徐继畬、郭嵩焘,到所谓“极顽固之旧学派”陈兰彬、刘锡鸿,凡是作了中西观察的,都“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尽管当时公开发出这种“叹羡”的郭嵩焘遭到了整肃,而陈兰彬一类人则一边私下同样“叹羡”,一边却积极整肃别人,但毕竟他们也自知理不直气不壮。随着国是日非,国难日深,民生益艰、民怨益积,公开“叹羡”终于成了主流。档案中有一份清末驻奥公使杨晟于1905年写给国内的一封汇报,那已经不是私信而是公文了。杨晟当时报告奥匈帝国首都维也纳发生工潮:

  本月初二日奥京工党聚众至二十余万人赴议院要求选举之权,是日卯刻工党会集各分行业,申明此次聚众宗旨,预推有名工党十人为众代表,即由此十人向众约法毕,即赴议院。列队行走,毫无喧哗以及搅扰街市之事。午刻始齐集议院门外,排列整肃,仍由代表之十人入院,递禀答话。旋经首相及两院首领善言安慰,解散而退。是役也,工人以争准举工党为议绅之例,聚众至二十余万人之多,而始终无喧搅市廛之举。是日适为孙慕使离奥之期,晟率本馆各员送至车站。沿途工人礼貌整肃,一如平日。彼为下流社会,尚且如此,足证奥人风纪之纯美也。(何芳川等主编:《清代外务部中奥关系档案精选》,中华书局2001年,149页)

  与当年郭嵩焘刘锡鸿看到英国“上下同心”、“人民欢欣鼓舞”不同,这次杨晟看到的是西方的“阶级斗争”。有些人可能会以此幸灾乐祸地大讲那里“万恶的资本主义”激起人民抗议,但是杨晟却相反,他实际上是以民主政治中的抗争为“风纪纯美”,而暗与国内官贪民刁、官酷民暴、官逼民反、世风日下之景相比。杨晟与当年徐继畬、郭嵩焘这些大儒一样把议员称为“乡绅”,因为按儒家思想,乡绅就是“从道不从君”的士大夫,是代表“公论”而独立于君主的。当然在中国只是理论(而且是古儒的理论,董仲舒以后这种理论也不大讲了)上如此,并没有制度安排来保证我们的乡绅会代表“公论”,倒是在西欧,当年的儒家看到了真正的“乡绅”。按这位公使大人的说法,奥国官方对这些工人“议绅”礼贤下士,而工人更是“知礼好义”,“聚众至二十余万人之多,而始终无喧搅市廛之举”,公使大为感叹:“彼为下流社会,尚且如此,足证奥人风纪之纯美也。”显然在他的眼里,不仅这样的官方(宪政政府)令人羡慕,这样的反对派也令人羡慕。是有这种抗争的社会更和谐更道德,还是抗争无门只有官逼民反的社会更和谐更道德,还用问吗?

  杨晟只是一位清朝官员,不仅并非革命派,甚至也不是政界所谓的立宪派。而他不是记日记,而是向国内上级发出这样一份价值判断鲜明的公文,显示国内官场上这样的看法也已经毫不“异端”。显然,他们继续维护“秦制”已经没有了道义上的理由。至于利益上的理由,平时在儒表法里状态下臣民就对“秦制”朝廷畏多于敬,到了王朝末世,“法、术、势”机器已经严重锈蚀时,“识时务者为俊杰”就是历史上改朝换代时的常态,有无“西学”的输入,清后是否共和,其实都是如此。所以当辛亥的那一幕拉开时,真正矢忠于清廷的臣子,可以说是少之又少。

  前面说过,“封建”传统国家的政治近代化比较容易实现稳定的君主立宪,而“秦制”下就很难。这是就前定条件不同而论,而且是就政治近代化全过程而言。这并不意味着在同一前定条件下哪一种选择更容易,尤其是就一次“革命”或“维新”而言。就像我前面提到的,“封建”如英国,实现君主立宪固然比较顺利,同样“封建”的波兰,走向共和也并不更加困难。而我们中国走向民主共和的宪政之路,固然总体上是非常坎坷、艰难而漫长,流血牺牲也非常惨重,但辛亥革命这一幕却是干脆利落,不仅过程简单,流血也相对不多,为什么?

  一般来讲,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只是政体有些不同,与实现二者的手段不是一回事。正如专制朝廷之间的更迭不见得比专制到共和的变革更和平一样,实现君主立宪的过程也未必都是和平的,典型的如日本的明治维新,很多人把它作为温和改良的成功案例,其实它虽然还只是“实君宪政”,并没有搞真正的现代宪政即虚君-议会政治,但它的流血已经不比很多国家的共和革命少,光战争就打了长州战争、戊辰战争、西南战争等好几次,还有频繁的暴力政变与暗杀,从维新先驱吉田松阴,到“维新三杰”中的两杰西乡隆盛、大久保利通,以及坂本龙马、大村益次郎等等,大批明治明星都是死于非命。

  日本如此,主张虚君宪政的中国君主立宪派更并非甘地式的和平主义者,他们当然希望朝廷和平立宪,但从未排除其他选择。从最早的戊戌兵变密谋,到唐才常自立军起义,武装“勤王”、暴力维新的传统选项一直就有,保路运动中的“动蛮”因此也并不是偶然的。相反,世界历史上实现共和民主的变革表现为和平的“天鹅绒革命”,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中国的辛亥革命当然不是“天鹅绒”,但这次革命本身的流血并不比日本的明治维新更多。所以把革命派与“改良派”之别看成暴力与和平手段之别,只是想当然罢了。

  因此从整个大局看,辛亥革命的发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

    既往“宏大叙事”何以不受欢迎

  今天的很多研究者对辛亥做了很多细节上的“祛魅”工作,当年的革命派显得不再那么神圣,甚至显得十分世俗:革命党人乃至立宪派人士或尔虞我诈、钩心斗角,或野心勃勃、不择手段,或贪财好色、利欲熏心……但其实,辛亥之“魅”主要是在由辛亥之变诞生的民国时期,以及自认为继承了辛亥正统的两蒋时代的台湾为甚。在1949年后的大陆,对这场据说是“软弱、动摇、两面性的资产阶级”领导的、被认定为“失败的”革命本来就没有太多的“魅”可言,“祛魅”的阻力相对而言也要小得多。只不过,改革以前和改革以后(主要是1990年代以后)的“祛魅”方向相反,过去是嫌辛亥革命不够“激进”,现在是嫌它太“激进”而已。

  “祛魅”当然是应该的。但细节上的“祛魅”不应当遮蔽我们对历史大局的观察。说到大局,人们往往称之为“宏大叙事”,近年来很多人对“宏大叙事”不再感兴趣。但是究其原因,与其说是由于这种“叙事”太“宏大”,不如说主要是由于其太不真实,太迁就于意识形态与现实政治的需要。其实,理解历史是离不开对大局的认知的,正如一场活剧不能只有演员作秀而没有剧情脉络一样。而细节上的祛魅之所以有意义,很重要的也在于它能够集腋成裘,使人们对宏观的历史过程能有更新更真实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脱离了这一点,只是就细节谈细节,那局限就会很大。

  当然,过去“宏大叙事”的教训一定要记取。在我看来,这教训主要有二:

  首先,观察历史的大局一定要力求客观(不是说能够达到完全的客观,但至少要“力求”,如果不求客观甚至故意“创作”历史,那就很糟糕了),与现实保持距离。不能重复过去一味根据现实需要建构“宏大叙事”的做法。过去需要鼓吹激进主义,就说辛亥革命不够激进不够“彻底”,现在提倡渐进改革,就说辛亥时代本来可以搞君主立宪和平改良、都怪革命派乃至立宪派无事生非瞎捣乱,那逻辑都是一样荒唐的。

  最近一次讲座上有人问:你说晚清君主和平立宪的可能性很小,这与我们今天希望推动和平改革不是矛盾吗?我回答:何来矛盾?为什么我们一研究历史就要对号入座,假装我们还生活在晚清?现在主张和平改革就一定要否定晚清的革命,就像改革前主张“继续革命”时就要痛骂晚清的立宪派一样,这不是犯傻吗?我认为历史对现实的启示主要是价值观和智慧积累方面的,历史不能给我们开出现成的药方。对辛亥志士未竟的理想,我们“仍须努力”,但他们的许多具体行为今人无法、也无须复制。即便今天我们以“事后诸葛亮”的身份评论辛亥,指出当时君主和平立宪的可能性很小,但我们也没有权利嘲笑当年为和平立宪奋斗的那些人,正如没权利指责那些因失望于和平立宪无果而转向革命的人一样。我们今天研究辛亥、做“事后诸葛亮”,并不是为了指责当年的人们是阿斗,而是为了我们自己不要变成“事后阿斗”。历史不能轻言“必然”,可能性很小也不等于全无,今天的许多条件也已不同于当年,仔细研究这些条件,探讨如何扩大和平改革的空间与可能性,当然是我们的任务,我们也相信这种努力可能实现。

  “祛魅”重在已成为事实的行为,而不在追究动机

  其次,重视历史的大局决不能成为给具体的罪恶作辩护的理由。只要“方向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目的高尚”就可以掩盖方法的卑鄙,这样的逻辑正是过去那种“宏大叙事”令人反感的根源。今天我们当然不能这样去看问题。“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法国革命中罗兰夫人的这一名言也是我们观察辛亥革命和别的革命时需要注意的。

  但是应该指出,这里所谓的罪恶是指已成为事实的行为,而不是指动机、言论(尤其是私下言论)或仅仅是筹划中的设想。无论统治者、革命者还是改革者大都不是圣贤,指引某个革命者行为的除了“革命理想”外,常常还有某种个人动机,包括并不纯洁,甚至可以说是卑鄙的动机。但只有动机是构不成“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的。

  例如,有资料表明孙中山曾经与日本人商谈过由日本资助他的革命,成功后以某种方式予以报答。这个设想如果真的成为了事实,那对孙中山的评价,乃至对他领导的革命的评价必然就要改写了。尽管在中国历史上,在视夺取权力为至高无上、可以不择手段地谋求的法家传统下,历代都有人打引进外国援助帮自己争天下并且不惜损害民族利益来回报的算盘。明末清初黄宗羲为了抗清曾有“日本乞师”之举,永历帝也曾授权西方传教士到罗马教廷去搬救兵来对付清军,1960年代我国史学界在明清斗争问题上由辛亥、抗战以来的“明朝立场”为主流改变成以“清朝立场”为主流,有人提到的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南明有这种“卖国”企图。但是其实,当时清朝也同样想勾结荷兰人联手攻打中国驱荷复台的民族英雄郑成功,这难道就不“卖国”?其实所有无论哪一方的这些企图如果成为现实,这一方当然就该受谴责。问题是这些设想都没能实现,我们当然就不能以此谴责南明的抗清斗争或者清朝的反郑斗争是“卖国”。

  对孙中山也应该作如是观,搞革命争取外援无可非议,孙中山争取日本支持和后来他争取苏联支持是如此,再往前康有为、梁启超被慈禧追杀时逃亡日本获得避难权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为了得到外援而以牺牲民族利益作为回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孙中山有这样的想法肯定令人遗憾,我们也没有必要神话孙中山,但是毕竟这只是想法而已,并没有变成事实。如果说列宁当年不仅拿了敌国(德国)政府的钱、由德国人安排回国,后来还确实在德军占领着大片俄土的情况下制止了俄国对德作战、签订了包括割让不少领土的《布列斯特和约》,今天尚有很多人为他辩护,甚至还誉为伟大决策,那么孙中山仅仅因为曾经有过联日酬日的不当想法就遭到谴责,甚至连带辛亥革命都受到否定,那显然是不公平的。

    关于保路运动的“祛魅”

  还有一些事例尽管已是事实,但如何评价也值得商榷。这里典型的是保路运动。

  有趣的是,在近年来“告别革命”的“保守主义思潮”中尽管革命派比立宪派更受指责,但偏偏辛亥武昌起义本身找不出太明显的“污点”,而四川的保路运动尽管是立宪派主导的,但作为武昌起义得以发动的条件和先声,又确实被发现了许多“污点”,因此这场并非革命派主导的事变如今却成了指责辛亥革命的主要话题之一。已经有不少人指出,当时的铁路建设实践证明,国营公司主持并借助外资修铁路,比民营公司更有效,所以清廷的铁路国有化和借外债修路的政策是对的,民营公司根本不适合搞川汉铁路这么大的工程。而且民营的川汉铁路公司主要资本来源是当地官绅加重农民负担的“租股”,本身来路不正。兼之公司又经营不善,内部钩心斗角,弊端丛生,先修宜万段的决策也很错误,导致亏损严重,修路实绩不堪回首,虽然借题发挥搞了保路运动,但民国初年该公司还是破产,并且以比当年更不利的条件被国家接管,等等。由此证明四川的立宪运动就是居心不良的绅商制造政治动乱来掩饰经济劣迹的不义之举,而以此为先声的辛亥革命似乎也就失去了正当性。

  笔者以为,即便这里指出的不少事实是对的,这样的论证过程也有很多逻辑混乱。首先,即便当时就全国修建铁路而言官办比民办确实更有效(这是可以商榷的),也不能说具体到川汉铁路官修就会比民修更好。现在看来,川汉铁路尤其是宜万段这样的工程在当时确实有点超前,无论官办还是民办,都难免力不从心。实际上就是后来官办了,川汉铁路仍然没有丝毫进展。如果说民国年间是因为政治动荡战争频繁影响建设,那么到了1949年以后的和平时期,在铁路全部国有的情况下,这条铁路仍然长期只是个历史名词。直到宝成线、川黔线、成昆线、襄渝线、内昆线和渝怀线都相继通车后,作为最后一条出川铁路,宜万铁路才于2010年冬最终修通。这已经是保路运动整整一个世纪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已经有61年的和平建设岁月了。

  其实,川汉铁路公司1904年创办时就是个官办公司,由于实际并无朝廷财政投入,洋务运动以来官办企业的劣迹又造成立宪时期流行主张企业商办的舆论,川路公司遂于1907年转制为商办,下距清廷的收归官办决策不过4年。如果商办公司4年劳而无功就证明强行国有化有理,那么此前国有化的3年和1912年再度国有化以后九十多年还修不好川汉路又怪谁呢?平心而论,川汉路之梦难圆的原因无他,就是在三峡地区的高山深谷中穿行的这条铁路确实太难修了。今天的宜万铁路桥隧长度占全路比例为全国之最,每公里造价甚至远远超过青藏铁路。当宜万铁路修成时曾有记者问该路总工程师:在100年前的技术条件下有可能修成这条铁路吗?答曰:按照目前的线路绝无可能,按当年詹天佑选定的线路或许有可能,但不确定,即便可能也绝不是短时间的事,纵使勉强修成,运输效果也会很差。显然,我们没有任何根据说,川汉铁路如果国有化了它的修筑绩效就会提高。

  曾经有人说,川汉铁路选择先修宜万段是个大错误,如果先修成渝段就会好得多。这是因1950年代成渝铁路成功修建而引发的议论。但是成渝段只是川内线路,不能解决出入川问题。在1950年代,川陕、川黔等多条公路入川通道已经开通,峡江航道也已经过整治,先修成渝路所需的器材设备物资可以运进四川,如果回到晚清的条件下,那时尚无一条进川公路,峡江航道完全是自然状态,主要靠拉纤通过木船,轮船航行尚未脱离探险状态,在“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情况下,如果先修成渝路,施工运输的困难确实不易解决。当初川汉铁路公司在多次讨论后决定先修宜万段以解决修路设备物资进川问题,恐怕也是个无奈的决定。尽管川汉铁路公司的很多运作被指为有猫腻,但这一先修决策似乎没人说是什么人出于某种不良动机所作出。后来宜万段的施工困难使人对这一决策提出质疑,但其他办法是否更可行,却很难证明。

  其实如果要说决策不慎,恐怕整个川汉铁路的修筑就是个问题,而不在于先修哪段。今天看来,出川铁路无论是川黔、宝成还是襄渝线,都要比川汉线好修。不过遗憾的是,与这几条铁路衔接的国内路网,即陇海线、黔桂线与汉丹线,在晚清那时还都不存在,甚至都还没有计划,因而由这几条线路出川的前提并不具备。当时即将修成的只有京汉铁路,四川的铁路只能与它衔接。所以要怪也只能怪四川人盼铁路盼得太焦急了,没有等陕西、贵州先通铁路。

    要害不在于是否“国有”,而在于如何“国有”

  但是这显然不能成为清政府把川人民间筹集的修路资本“国有化”的理由。于是有人强调川汉铁路公司的经营不善,猫腻很多。可是,当时清政府的官办公司又能好到哪里去?具体经办川汉铁路国有化的盛宣怀不就是个大贪官吗?本来,“国有化”无论是不是个正确的方向,只要赎买、转制得当,也不一定就是掠夺,可是盛宣怀的“国有化”办法确实就是掠夺。他的原计划是把现有商办铁路公司的全部资金冻结、核算后,将原股份全部转成“国有公司”股份,实际出资者还是那些人,资金也不得抽回,国家不付任何赎金,也没有增资扩股的行动,就凭政治权力强行将原来属于商办的铁路公司收归国有。更为奇怪的是,清政府以修路为名向外国借的巨额铁路贷款也不投入公司,实际上仍然用原商办公司的资金去修这条铁路。人们可以设想的惟一区别就是原来由股东按股份组成董事会任命的高管,现在作为“国有公司”由国家,实际上就是由盛宣怀任命了。原出资人除了将来可能获得红利(实际是虚无缥缈)外失去了大部分权益,而盛宣怀无代价地控制了这些资金,诚如研究者所言,这是个“蛮不讲理的方案”。

  有人说,川路公司靠摊派“租股”筹资,是不义之举,盛宣怀把它“收归国有”不过是黑吃黑,而体制却可以理顺(他们认为铁路国有更优越)。但是前“黑”岂能成为后“黑”的理由?假如清政府把“租股”归还川人,也算纠“黑”有据,但清廷自己把它吞掉了算怎么回事?前“黑”之怨主是地方官绅,后“黑”之怨主却是朝廷,这就落入了历来改朝换代大规模民变的传统由头:“官逼民反”了。川路公司的摊派不至于灭亡清王朝,而盛宣怀将之国有化的后果是什么,大家都看到了。

  还有人认为,“保路运动”实际上并没有保住路,川路公司在民初还是“国有化”了,而且条件并不比当初优惠,如此则当初的闹腾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历史上类似的事多得很:当年英、法的宪政革命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国王要征税,国会不同意。但是推翻了专制后,在“无代表不纳税”体制下,国会征的税比国王征的还要多,国民却愿意交纳,你说他们当初闹腾又有什么意义?在波兰,统一工人党政府末期曾经暗中搞官员私有化,遭到团结工会的强烈反对,成为民主运动再度高涨的原因之一,但是剧变后在民主政府主持下私有化不仅大规模展开,而且一些国有企业卖得比原来更便宜,抗议的声音倒基本没有了。那么波兰人的闹腾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其实不难理解:这意义就在于争得了个“必须经过我同意”的权利。国会征税经过民选代表讨论同意,税款使用也受民权监督,这就比“皇粮国税”有了道义合法性。公共资产由民选政府主持,在公共参与下“民主私有化”,就是比黑箱操作的权贵化公为私更有公信力。

  保路运动也是如此,尽管民初的国家与英法波兰相比还不是真正的宪政民主国家,但是川路公司的国有化过程确实消除了强制。1912年5月,革命后的川路公司股东开会,推选刘声元、邓孝可、蒲殿俊等为代表,到北京与民国政府交通部平等谈判善后事宜。这时他们已不再反对铁路国有,只是就国有化的条件讨价还价,通过近半年的谈判,于1912年11月2日与交通部签订了公司转制为国有的正式协议。其条件的确不如保路风潮兴起后清廷最后同意的条件,但却比盛宣怀的最初方案优惠。当然,由于民初国家与四川很快陷入战乱,这些条件最后大多也未能落实,商民股东的损失确实惨重,这其实是民初乱局中全国人民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已经不是川路谈判各方所能控制。但这就能证明他们当初的抗争是毫无意义的,而盛宣怀的“蛮不讲理”倒是对的了?

   在国有、私有的“宏大叙事”背后

  说实话,国有与私有、官办与商办哪个体制更优越,这倒是标准的“宏大叙事”命题。有人就是认为国有制优越,有人则笃信私有制。而在专制条件下为了“宏大叙事”意义上的优越性采取“细节”上的厚黑手段,这恰恰正是“宏大叙事”的误人之处。晚清官府先以强权摊派租股形成不义之“商产”,再以纠偏之名同样用强权“蛮不讲理”地把商产没收入官,程序先后有别,而实质有什么两样?像这样一左一右同样都蛮不讲理的折腾,老百姓受得了吗?

  有人认为,既然晚清四川强制摊派“租股”形成“商产”加重了农民负担,清廷把“商产”强行“国有化”就是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不领情,反而汇入保路风潮,他觉得这表明农民素质差,不能把握自己的利益。其实,这不是“农民素质”问题,而是“体制素质”问题。类似的事情在我国的历史上曾一再重演:西汉末豪强霸占土地颇多,农民很受其害。王莽以此为由头发动土地国有化,说是打击豪强,农民却受害更甚,结果农民反倒和豪强联合起来,一场大规模民变风暴把号称为了农民的王莽吞没了。北宋的王安石痛恨“兼并”,说是为保护小农要用官府垄断来制裁“大农、富工、豪贾”,结果在垄断中产生了蔡京那样的巨贪,而被“苏杭应奉局”、“西城刮田所”这类“国有化”措施逼反的农民们反倒跟随不堪官府“酷取”的漆园主方腊等,掀起了两宋最大的民变潮。南宋末的贾似道再次重复这一幕,他号称为反“兼并”而推行的“公田”法同样加速了赵宋的灭亡,自己也成千夫所指。这些专制“国有化”的灾难当然不证明强权积累私产的“兼并”就是有理由的,相反,强权下的“私有化”和强权下的“国有化”构成了笔者过去论证过的“尺蠖效应”:“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晚清的“强摊租股-强行国有化”只不过是这种恶性循环导致王朝倾覆的又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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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辛亥

杂谈

分类: 亲师取友

不仁不义的帝制和亦道亦德的宪政——辛亥之变的价值观基础

 

    即便是洋务时代的极端守旧派,如陈兰彬、刘锡鸿,也非常清楚帝制的不仁不义和实行宪政的好处。到了辛亥还能不立宪吗?而清廷坚持不做虚君,发生革命就不奇怪了。

  向往飞天的传统

  过去人们争论中国古代有没有某种传统这类话题时,往往混淆两个问题,其一是国人有没有欣赏这东西的价值观基础,其二是这东西是不是国人发明的。这两者绝不是一回事。比方说,很多民族(包括我们的祖先)都有飞天的美术或传说,体现出人类对飞行的憧憬(即所谓价值观基础)。但你不能说他们就是飞机的发明者。反过来,你也不能说由于他们没有发明飞机,就证明他们的传统排斥飞行,或者证明飞机不适合这种文化。没有发明飞机的人就不喜欢坐飞机?这不是岂有此理吗?没发明飞机的人不仅喜欢坐飞机,还能学会造飞机,甚至造得比发明飞机的人更好,都不是不可能的!

  再说宪政吧,中国文化有没有宪政传统?这就看你说的是哪个问题。如果说某种价值观使得国人在看到宪政与帝制两种现象时对前者产生向往而对后者发生厌恶,那么这种价值观基础在我们的传统中肯定是有的,不但早就有了,而且不比西方人弱。我在《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等文章中指出过晚清许多士大夫在见到宪政民主后对其天下为公赞赏备至,就是这种价值观的反映。

  当然,这种价值观不可能覆盖全体国人,但它同样也从来没有覆盖过全体西方人,价值观的多元在任何民族中都存在。像路易十六、查理一世就不可能喜欢民主,即便今天,在西方找几个反对民主、主张专制的人,也绝非难事。当年袁世凯推翻共和重搞帝制,据说还是美国人古德曼建议的呢!但这当然不能证明西方文化是排斥民主的。

  不过,某种价值观的覆盖率究竟有多大,也不好说,因为你得刨去从未听说过宪政因而也谈不上好恶的人,以及心口不一、言不由衷的人,除非你在充分自由的条件下做一次民意调查——但是这种以民主的手段调查对民主的看法的做法本身,就已经体现了民主价值观了。比方说,假如辛亥年各方同意不打仗,以全民公决的方式来决定是否保留帝制,乃至决定这种帝制是实君还是虚君,那么我敢说,能够接受这种安排,就足以证明我们是个共和民族了。哪怕公决的结果是保留帝制,甚至是保留实君。但这种承认公决机制(当然不是只承认一次)的帝制,还能说是原来的帝制吗?

  所以,所谓专制价值观不仅意味着你自己主张帝制,而且还意味着你不允许别人有另外的主张,谁敢反对你,你就要干掉他。但如果是这样,别人在你的淫威下战战兢兢地说同意专制,这能算数吗?就像奥斯威辛的犹太人,都处在奴隶状态,能证明犹太人有愿当奴隶不愿自由的价值观吗?反过来,如果你自己赞成帝制,却允许别人反对,那你事实上已经认同宪政价值观了。换句话说,宪政价值观甚至不必要求你自己主张宪政,而只要求你承认别人有主张宪政的权利。

  显然,根据上述理由,要说中国人没有宪政价值观的基础是很难的。但另一方面,宪政民主这种制度安排是中国人发明的吗?应该说不是,不仅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也不能笼统地说是西方人发明的。比如希腊、罗马人就没有发明宪政,尽管他们常被视为西方文明的祖宗。就是英国人,也很难说是他们的哪一代祖宗留下了这个遗产。近年来人们一谈英国宪政,就言必称1215大宪章,在我看来这也太夸张了,倒不是说这大宪章很粗陋,而是说近代宪政的一些原则是与大宪章相反的,到底是大宪章,还是作为其对立物的都铎式王权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对近代宪政起着更大的催生作用,值得思考(我们后面还要涉及这个话题)。

  但是不管怎样,宪政在英国也不是天生就有的。然而它一旦有了,不仅英国人要捍卫它和发展它,连其他地方的人们也看着眼热,以至宪政作为世界潮流不断发展,其生命力远大于大英帝国的国家霸权。

  笔者曾经提到,在辛亥年间,日本崛起的势头已经比英国更猛,对中国的影响也更大,可是当时中国的立宪派,哪怕其中很多是留学日本出身的,也都呼吁搞英国式立宪,而反对搞维护皇权的日本式立宪。甚至早在1844年(那时英国霸权倒是如日中天,而美国还是荷角初露,国力不能望英国之项背),一些有机会了解美英情况的中国人,例如徐继畬,对美国的评价已经比英国更高。因为美国的共和制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英国与之相比,虽然也是顺从民愿国政一公之臣民,其君不以为私,毕竟还是有世袭国王,仍有家天下的痕迹,不如美国的共和制民主更合乎天下为公的境界。

  显然,这些先进的国人眼热那种英国人发明的天下为公制度,而且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不一样,他们不只是为了富国强兵的实用功效,更是基于一种政治正义的价值立场。但你却很难说他们接受了西方价值观。这些人仍然满口孔孟之道,比之今天那些张口施密特、闭口施特劳斯的新左(?)派朋友,他们的价值观无疑普世得多,但也肯定要中国得多!

  关于这一点,应该提到我的一篇旧作引发的一个细节考证。

  

  陈荔秋这个人

  《南方周末》2010617日刊出的拙文《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曾经提到:鸦片战争后像徐继畬、郭嵩焘等人那样公开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的人尽管很少,但是对外务稍有了解的人,私下大都有类似想法,只是不公开说而已。薛福成自述曾在郭嵩焘被整时私下询之陈荔秋中丞、黎莼斋观察,皆谓其说不诬。我当时解释说:这里的陈荔秋即后来的湖南巡抚陈宝箴。

  随后有读者来信说:这是一个史实错误。陈荔秋不是湖南巡抚陈宝箴(1831-1900)。陈宝箴字右铭,不是荔秋’……那么陈荔秋到底是谁呢?他叫陈兰彬(1816-1894……做过清政府驻美国的第一任公使。其实他也没有做过中丞(中丞是明清时对巡抚的别称)……且薛福成死在1894年,陈宝箴开始做湖南巡抚是1895年,陈还没做巡抚,薛怎么会叫他中丞(巡抚)呢?

  其实数月前此文全稿在《中国文化》(编者按:秦晖此文是应南方周末之约撰写的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的文章,20096月送审通过,因故一年后才在《南方周末》刊出)上刊出时,南昌大学刘经富教授已来信指出:文中谓陈荔秋为陈宝箴,实误。按,陈荔秋乃陈兰彬,字荔秋,广东湛江吴川人,比陈宝箴年长15岁。清廷第一任驻美公使,留美学生监督。

  当时我曾回信说:

  我过去已经查到过陈兰彬字荔秋,但是第一,陈荔秋中丞(巡抚),而陈兰彬从未当过这个官。第二,陈兰彬中断留美学生计划,显示其很保守,不像信服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的人。三年前我曾与王元化先生谈到此事,他认为是陈宝箴,说陈宝箴也有荔秋之别号,我认为如果是陈宝箴,则上述二疑均可释,故从之。其实如果陈荔秋真是陈兰彬,反倒更能证明拙文中的观点:很多表面上排西的人其实心里对西洋国政民风之美很清楚,只是好说假话邀宠罢了。但陈兰彬的行为反差这么大,我还不敢相信,何况中丞二字也不好解。希望刘先生继续赐教。

  刘先生随即回信说:陈荔秋是不是陈兰彬还可考虑,但肯定不会是陈宝箴。

  王元化先生的看法

  这个问题其实我已经考虑了很久。十多年前,我提出周秦之变以后的中国,在秦制下处于大共同体本位的专制状态,现代化的文化符号走向可能是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的观点,并据此就儒法斗争和新文化运动的转向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正好王元化先生也在五四”80周年前后,提出了五四为什么反儒不反法、非孝-反家族思想当年何以流行、章太炎何以鼓吹灭小群以求大独大群等一系列问题。我觉得先生与我关心的是类似的问题,就多次向他请教,每到上海,除非先生不便,我都会到庆余别墅求教于先生。

  大约在2006年的一次谈话中,我提到薛福成的这段话。我说在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中查到,荔秋是陈兰彬的字,但是陈从未做过巡抚,薛福成怎么会称他为中丞?而且陈兰彬这个人,一生最知名的事迹,就是以美国的歪风邪气会腐蚀中国年轻人为由,一手破坏了容闳建议、曾国藩支持的中国留学生赴美计划。这样一个保守、颟顸的官僚,怎么会对郭嵩焘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大表赞同呢?

  王元化先生说,这个陈荔秋中丞应该是陈宝箴,这不仅因为陈宝箴做过巡抚,而且他深受郭嵩焘的影响。王先生举其所著《郭嵩焘与湖南新政》一文示我,文中引陈寅恪关于湖南新政并非源于康有为,而是源于郭嵩焘的说法:先祖(寅恪先生的祖父陈宝箴)……知中国旧法之不可不变,后交湘阴郭筠仙侍郎嵩焘,极相倾服。许为孤忠闳识。先君(寅恪之父陈三立)亦从郭公论文论学。而郭公者,亦颂美西法、当时士大夫目为汉奸国贼、群欲得杀之而甘心者也。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其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者,本自不同。……可知余家之主变法,其思想源流之所在矣云云。王先生认为陈宝箴这个中丞对郭嵩焘颂美西法早就认同,薛福成所指的应当就是他。至于一般记载陈宝箴字右铭,王先生认为昔人字号非一者众,陈宝箴另有字号也完全可能。

  我对此深以为然。所以即便经刘经富先生质疑,我仍持原议不改。

  但此次编辑部转来的读者来信,提到薛福成死在1894年,陈宝箴开始做湖南巡抚是1895年,陈还没做巡抚,薛怎么会叫他中丞呢?这倒的确是一个有力的否证。尽管这个否证同样可以用于陈兰彬——正如这位读者所言,陈兰彬也没做过中丞,但我还是改变了看法,接受刘经富教授与这位读者的意见,即陈荔秋应当是陈兰彬,至于为何称他为中丞,则只能存疑。

  这是因为我近日再读薛福成日记,又见两处提及陈荔秋,其一为驻法使馆翻译王凤喈,前留美幼童,从陈荔秋星使赴美国学堂肄业八年,其二为薛福成历评诸使臣,以曾纪泽、郭嵩焘为最,黎庶昌、郑藻如次之,陈荔秋又次之。从这两处看,陈荔秋是陈兰彬无疑了。刘经富先生与匿名读者的看法是对的,拙文此处确系史实错误,应该感谢两位赐教。

  陈兰彬口是心非

  不过正如我去年答复刘先生的:其实如果陈荔秋真是陈兰彬,反倒更能证明拙文中的观点:很多表面上排西的人其实心里对西洋国政民风之美很清楚,只是好说假话邀宠罢了。但是这个陈兰彬的口是心非,也未免太过甚,以至当年我虽已查到陈兰彬字荔秋,却不敢相信私下大赞郭嵩焘颂美西法的,竟是这位在朝堂上坚持撤回留学生的陈大人!

  而近年发现的陈兰彬手札表明:陈其实佩服郭嵩焘已久。郭嵩焘曾经巡抚广东,政声卓著,郭离任后广东则时事日非、吏治败坏,百姓诉无可诉,辩无可辩,敢怒不敢言,出身广东乡绅的陈兰彬在私信中感叹:要是如郭筠仙者复为广东大吏就好了!而他出使美国后的内心感受,其实也与郭嵩焘在英法的体会差不多,所以薛福成说郭嵩焘每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薛福成自己还不敢相信,陈兰彬却私下证实其说不诬

  但是在公开场合,陈兰彬的言论与郭嵩焘简直就是两个极端!薛福成说,陈兰彬这样,主要是因为他胆小怕事。他虽亦不失为君子,而胆量更小于郑(藻如)、黎(庶昌),实非干事之才。照此说来,陈兰彬深谙庄周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之道,扮演了个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的角色。

  而与陈兰彬直接发生冲突的容闳却不这么看。在容闳笔下,陈兰彬作为极顽固之旧学派,俨然冲锋陷阵的卫道士,揎拳掳袖,准备破坏新政,以阻中国前途之进步其视中国学生之留学外洋,素目为离经叛道之举。他搞垮留学事业,认为中国学生与外国教育接触,亦几为其所污染。然而另一方面,容闳在与陈兰彬共事的过程中,也发现陈兰彬确有薛福成说的胆小一面:陈亦怯懦鄙夫,生平胆小如鼠,即极细微事,亦不敢担负丝毫责任。

  由此看来,陈兰彬此人的确有趣:他时常揎拳掳袖作愤青状,内心却胆小如鼠;私下里开明得与士大夫目为汉奸国贼的郭嵩焘不相上下,公开场合却充当这些士大夫的首领,群欲得杀之(开明派)而甘心者。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呐!



  从陈兰彬想到刘锡鸿

  无独有偶,和陈兰彬与容闳这一对驻美正副使类似,与郭嵩焘搭档为正副使驻欧的刘锡鸿也是这么一个角色——只是位置恰好相反:陈兰彬在美是正使,而刘锡鸿在欧是副。官场上的刘锡鸿亦极顽固之旧学派,他处处与郭嵩焘为难,从频频打小报告,直到在公堂上揎拳掳袖地要打倒郭嵩焘。郭后来的被黜,与刘锡鸿的不断诬陷有很大关系。

  但是刘锡鸿在使英期间,私下也有很多感叹:以前都说英国人是岛夷,惟知逞强,无敬让之道,现在才发现人家上下同心,以礼自处,顾全国事如此。在《英轺私记》中,他记下了若干趣事:

  赴英船上有洋客对刘的仆人无礼,刘倒没太在意,洋船长却很愤怒,在亚丁就要把该洋客赶下船,刘为之求情才罢;使馆开张后,一次有馆员仆役上街购物,被一爱尔兰籍醉汉当街羞辱,中国人不敢计较,却有四名英国行人路见不平,把醉汉扭送官府,英国法院判了这厮两个月徒刑,还是中国使节致书英国首相,请宽免其罪。而英国报刊也谴责了无礼者,并且很赞扬中国人处理此事的大度。

  如此等等,都使刘锡鸿很感慨。他说英国人大多以行善为志,息兵安民为心其俗究以理之是非为事之行止,非专恃强力者。所以我中国与英人交际,能持理,能恤商,斯尽之矣。而他对英国社会的观感则是:这个国家无闲官,无游民,无上下隔阂之情,无残暴不仁之政,无虚文相应之事街市往来,从未闻有人语喧嚣,亦未见有形状愁苦者。地方整齐肃穆,人民欢欣鼓舞,不徒以富强为能事,诚未可以匈奴、回纥待之矣

  刘锡鸿还特别对英国的监狱、养老院与学校写下许多感慨。他看到英国监狱壁净阶明,尘垢俱绝,待囚犯很人道,饮食肉食必具,可以洗澡,家属可以探监,而且调教有方。犯人不仅莫不体胖色华,而且学到雕镂、绘画等技巧,出狱后可以忍性,可以效功,可以耐劳,不复为斗殴盗贼之行,甚至俨然变成素娴礼教者。来自天朝的他,初时还以为这或许只是让外宾参观的形象工程,于是违背主人的安排,突至其他禁犯之所觇之,结果仍然看到同样的情况,使他不能不感叹英人狱制之善

  刘锡鸿考察英国的养老院,同样怀有戒心,为了得其真而不受官方安排,微服私往,结果看到英国慈善公益发达,老幼、孤穷、废疾、异方难民,皆建大房院居之,优给其养,而且非仅伦敦如此,其他城乡皆然。养老院环境舒适,男女异处周遭各有院落,可任游憩。还有育婴、济贫等院,每数里即有广厦,为病人调摄之所,亦由国君派太医临视之。尽管各慈善机构经办者各异,但其宫室之崇广,衣食之充足,则大致无稍殊。他不由得感叹,如此济贫拯难,确为仁之一端

  而英国的学校,也使这位科举出身的清朝官员感慨:英之育成人才,用心为良苦矣!他说英国无论贫富,孩子都能上学,有学堂、义塾、小学、大学之分。富贵人家,孩子可以自延师上贵族学校,穷人的孩子,也有公费的义塾。所学专业,哪怕是工商之事,教规则礼乐也,还是注重道德而不只是教人牟利的。在他看来,那里的学生言语有时,趋步有方,饮食行立有班行,虽街市遨游,不得逾越尺寸每入其塾,规矩森肃,俨然是儒家君子。

  刘锡鸿甚至发现,英国人也孝亲(尽管并非慑于父权),也敬君(哪怕虚君也受尊敬)。亚尔该公之子鸾侯,三公主之婿。公夫人特出与中国使者相见,坐谈良久,鸾侯立恃其旁,无倦容,不可谓无母子之礼。他还观察到,英人平时即便是奏乐诵经,众宴杂耍时,也要先颂祝君主,可见其尊君之诚。

  我们不能不说,这是有眼光的看法。自由民主社会承认子女自主,不等于教唆六亲不认;维护公民权利,不等于怂恿弑君犯上。恰恰相反,真孝子,何须严苛父权来恐吓?真敬君,何必生杀予夺之主乃尊?如果在父要子死不得不死的威吓下才作孝状,能是真孝子吗?如果在杀伐之威下才能尊君,君权一虚就墙倒众人推,所谓有奶便是娘,有枪便是王,这到底是尊君呢,还是尊畏权呢?

  显然,即便从爱亲敬君的儒家道德出发,刘锡鸿也对英国刮目相看。他私下甚至对英国民主的好处也说得头头是道:观其议会各出所见,以议时政务适于理、当于事而后已故其处事恒力争上游,……而举办一切,莫不上下同心,以善从之。他也觉得这种合众论以择其长,斯美无不备;顺众志以行其令,斯力无不殚的制度确有优越性。

  更有甚者,刘锡鸿对英国民主的一些细节也颇为了解,例如谈到英国无代表不纳税体制下税制的合理时,他说:此法诚善,然非民主之国,则势有所不行;西洋所以享国长久,君民兼主国政故也。连郭嵩焘也称赞他此论至允。刘锡鸿私下还说,英国这种民主,其实咱们国家古时也有过(秦按:当时的反法之儒普遍有此一说),只可惜后来此选益衰贵官愈多百姓之生路乃尽绝而无可逃矣,而且在他看来,清朝这方面甚至还不如明朝。无怪乎当年编辑出版刘锡鸿日记的钟叔河先生揶揄说,就凭这些话,郭嵩焘如果(像刘告郭那样)告发刘锡鸿怨谤,也不愁没有材料的!更有意思的是,刘锡鸿对英国的政教私下倾慕不已,对英国的器物却不那么恭维,他虽然也惊讶于火车机器轮船的功效,但却认为若引入中国会导致外人得便,国人失业,有百弊而无一利,因而反对引进。在这方面,他可以说是极端保守。这与所谓洋务官僚热衷船坚炮利而鄙视西方人文制度的说法恰恰相反,倒是有点儒教重义轻利的影子。

  天下为公 还是天下为家

  但就是这么个私下里同样羡慕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的人,却受朝中守旧权贵之命监视郭嵩焘,不断密告郭嵩焘要以夷变夏,图谋不轨,甚至连郭披了洋人的雨衣、看了洋人的节目单,都被他当成罪行来告发,他还在朝堂上诋毁郭嵩焘的学西言行是迎合洋人,坏乱风俗的大逆不道之罪。而且有趣的是,与他私下褒扬英国的政教却不喜英国的器物相反,他公开对郭嵩焘学习船坚炮利的言论指责不多,却猛批郭嵩焘离经叛道,破坏纲常,那罪名简直十恶不赦。结果导致郭嵩焘彻底被罢黜,险些遭治罪。这到底是为什么?

  据说就个人而言,刘锡鸿不满于郭嵩焘只提名他为参赞而不是副使,并在薪水等问题上怀恨在心。但是在理论上刘锡鸿对自己的恶行自有一番解释。他说中国天下为家已更数千载,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逐末之人,何得妄参国事,所以夷狄之道未可施诸中国

  听见了吗?儒家虽讲天下为公,但刘锡鸿知道那只是说说而已,只有英夷才当真呢,实际上咱们是儒表法里,天下为家已经几千年,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权贵为此一人所豢养,万般私利尽在其中,那是万万动不得的!

  但这样的人还是儒家吗?他诋毁郭嵩焘,体现的果真是中西文化的冲突吗?如果是这样,那路易十六、查理一世同样不喜欢民主,他们也是中国文化的代表吗?刘锡鸿与郭嵩焘,犹如陈兰彬与容闳,当时私下对中西的观感其实都差不多,只是郭、容心口如一,而刘、陈口是心非。他们的区别到底是中国文化西方文化的区别,还是干脆就是中国文化中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乡绅乡愿的区别?

  至今人们还把刘锡鸿、陈兰彬这样的人称为清流,如果这种口是心非、趋炎附势、阳儒阴法、倚权谋利的乡愿之徒也算清流,那从孔孟到东林党人大概都只能算浊流,而比刘、陈更的大概只有魏忠贤了。

  显然,当时就连陈兰彬、刘锡鸿这些所谓极端守旧派也非常清楚帝制(天下为家)的不仁不义,宪政(天下为公)的亦道亦德。要知道那时还是洋务时代,离戊戌变法都还有几十年呢,那个时代所谓极端保守者都已经这样想(尽管绝不公开说)了,到了辛亥还能不立宪吗?而清廷坚持不做虚君,发生革命就不奇怪了。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最近看到有个先生写文章说:我们过去软实力老上不去,就是因为无意服从了人家的话语霸权,老在人家的话语体系中跟人辩论,被自由、民主、人权这些词牵着鼻子走。这位先生说,用他们的话语肯定是争论不过他们的,所以不如干脆就抛掉这套话语,只谈仁义道德。你拿民主这个尺子来量我,我还拿仁义这个尺子来量你呢!这样我们就有话语权,就有软实力,就主动了。

  真是这样吗?老实说,看了晚清这些人的议论你就明白:这不是什么话语问题,如果我们像过去一样拿百姓不当人,谈民主固然理短,谈仁义道德也谈不过人家!戊戌前的这些人,从进步的郭嵩焘、马建中、王韬、薛福成这些人,到极端保守的陈兰彬、刘锡鸿,都是谈仁义道德谈出了叹羡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的。他们都饱读诗书,长了个儒家的脑袋,只是还没有被儒表法里腐蚀完,在乡愿社会里还保留了一点乡绅气,他们还根本没用过自由、人权、宪政这些词,只是偶尔用过民主也还很词不达意。但是,他们一到西方,就感到了自己的差距——不是器物上的,而是政教上的。用民主的尺子量有差距,用仁义的尺子量,差距一样大!

  只要不是谈国际关系,也不与反侵略相矛盾,要讲内政讲治国,用他们的词儿,人家比你民主,用我们的词儿,人家也比你仁义。就是谈孔孟之道,人家那天下为公也比你那天下为家更合乎三代圣贤之遗意。不要说进步者,就是当时的极端保守派,除了倭仁、徐桐这类闭目塞听从不涉洋者外,私下也都是类似的观点。参劾郭嵩焘为汉奸的刘锡鸿、把留美幼童之事搞黄了的陈兰彬等,无论他们公开场合怎么昧着良心胡说,私下都讲人家仁义,我们不及。

  老实说,这些极端保守者对英国的这种私下赞赏,比今天一些自由主义者被批评为民主浪漫主义自由乌托邦的言论都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不是吗?刘锡鸿私下对英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可以说是赞不绝口,而今天的不少自由主义者还是很喜欢批判那里的福利国家病的。

  当然,无论当年还是今天,这里说的都是内政,即使是礼仪之邦,如果来侵略我们,那我们反侵略也是不能含糊的。但是很明显,人家在国内就是做得比我大清仁义。不论什么话语,你讲到天上,也不能把恶的讲成善的,黑的讲成白的。这就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晚清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走向了辛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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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们厌恶帝制?


大灾难的形成机 


与那些封建文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秦以后中国历史的明显特征就是它的大盛大衰。承平之时,秦制不像封建那样领主林立多内耗,因而可以多次取得大国崛起的成就。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说鸦片战争前中国GDP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今天流传甚广,我以为难以置信。但至少在明初以前,即马可·波罗和郑和的时代,中国的王朝盛世要比当时的欧洲繁荣许多,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我们历史的一大特点是始终无法摆脱治乱循环,即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而且中国秦以后历代王朝的寿命不但比封建时代的周王朝和欧洲、日本的宗主王系(不是dynasty)短很多,其改朝换代的巨大破坏性更几乎是人类历史上独有的。
   

古代没有精确统计,惟一能反映国家兴亡、社会荣衰的指标就是人口的增减,而历史上中国人口的大起大落,可以说是任何别的民族都没有的。固然,人口(在农业时代基本也就是经济)的升降并非传统中国独有。罗马帝国极盛时人口据说达到一亿,帝国崩溃后原领土上的居民估计还有七千多万。在整个中世纪封建时代,欧洲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是有起有伏、时进时退。但衰退的主要原因是瘟疫与气候,而不是政治与战争。六七世纪之交与14世纪的两次黑死病大流行,都造成严重的人口下降,涉及的人口少则有说减少四分之一,多则说减了三分之一,并由于生产破坏引发了社会失序和动乱。但这两次大衰退与改朝换代和政治变故并没有什么关系:那里的盛世并无秦皇汉武,末世亦无汉献唐昭。黑死病之灾后,又有以三十年战争为谷底的1617世纪危机,据说使战争波及地区的人口损失三分之一。根据如今学者的研究,这次危机是小冰河期宏观气候异常导致的。
   

而所有这几次封建欧洲史上的大难,都与改朝换代无关。近几十年,欧洲中世纪史学界关于中世纪危机原因的争论主要发生在强调人口周期率必然论观点和强调瘟疫与气候灾变的偶然论观点之间。前者受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启发,认为危机的根源是周期性的人口过剩,瘟疫只是过剩严重后人口下降必然性的一种表现形式。瘟疫是中世纪旧大陆人口数量增加和活动的扩张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有害副产品之一 即使没有黑死病,人口下降的情况仍会发生。而后者则认为黑死病的流行是外源的,它与气候变迁一样,属于偶然性灾变,与欧洲社会上的人口过剩与否没有什么关系,正如后来的工业革命在一些人看来就是因为煤和铁恰巧同时富集于英格兰一样。
   

历史上两次黑死病大流行,造成欧洲人口严重下降,但这仍然无法与中国改朝换代所造成的巨大破坏性相比。图为尼德兰画家老勃鲁盖尔的名作《死亡的胜利》(约作于1562年),反映了黑死病之后社会的动荡与恐怖。 
    
西方争论的中国版


有趣的是,近年来这样的争论也从西方汉学界扩展到了中国史领域。这就是近年来影响极大的、由美国汉学界发起、很快国际化并传入中国的争论,即加州学派人口论学派华山论剑。前者认为中国传统时代(除了近代的一瞬间)一直都是世界第一,并没有什么大的制度缺陷,历史上的大乱都是小冰河期这类气候灾变。欧洲史学界的一些反人口论者认为中世纪欧洲人已经会以原始计划生育手段因应经济变化、以积极调整来打破马尔萨斯铁律,中国史学界同样有人发现了传统时代我们先人的计划生育天赋。而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似乎也只是因为江南没有富集的煤铁。反之,后者则坚持认为人口过剩使中国沦于低水平均衡陷阱,陷入过密化没有发展的增长,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停滞和危机,更别提发生工业革命了。
   

耐人寻味的是,这场争论号称是为了打破历史研究中的西方中心论,但显然这样的争论几乎就是西方史学界类似争论的中国版,只是有个时间差而已。这恰恰是再明显不过的国际学术研究中的西方中心现象。应该说,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这种争论都是很有意义的。它不仅提出了许多、并且解决了其中的一些实证问题,而且从方法论上对过去那种把一切问题都归咎于生产关系阶级斗争、并且把差异很大的前近代中国与欧洲都归结为来自奴隶社会、走向资本主义封建社会形态的史学模式是一个很大的纠正。由于这种模式改革前在中国史学界比在西方更具有垄断性,因此这场争论在中国的意义尤其大。
   

但是,如果说过去那种关于封建社会的西方中心论史观有问题,那么如今这种围绕人口、气候和瘟疫做文章,并且热衷于争论古代“GDP”数值的新西方中心论史观,恐怕也有同样的毛病。过去那种史观是制度决定论,尤其是经济制度(即所谓生产关系)决定论,这当然有很大的问题,但是今天无论讲必然偶然都不谈制度,恐怕也有问题。如果说必然性的人口规律与偶然性的气候、瘟疫灾变对西方中世纪的盛衰确实有某种作用,那么在中国它们也有同样作用吗?就像过去说中国古代和西方中世纪都是封建社会因而有同样的规律那样?
   

这显然是可疑的。首先,像小冰河期这样的气候灾变,都是全球性的,但是西方中世纪的盛衰与中国传统时代的治乱明显不同步。西方于六七世纪之交发生第一次鼠疫大灾难时,中国却出现贞观之治1415世纪发生更大的黑死病之灾时,中国却又出现永乐、宣德盛世。而中国两汉之际大乱时,西方却正值繁荣的罗马和平时期。全球性的小冰河期怎么解释这些相反的事实?
   

其次,如果说到人口周期率,那么中国与西方的不同步就更明显。西方的人口下降主要表现为瘟疫,次数比中国少,下降的幅度也没有中国大,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人口下降通常都表现为残酷的战乱,与政治上的改朝换代高度重叠。如果说西方的瘟疫不管偶然”“必然,表面上总还是一种自然现象,那么中国历史上的人口下降就直接表现为人祸了。
   

当然,从另一方面讲,人祸之前中国也有胜于西方的人福。正像老子所言的祸福相倚,对比极为鲜明。中国人口繁荣时期增长比欧洲快,而崩溃时期的剧减更是骇人听闻。相比前述西方人口下降三分之一的灾难程度,中国不仅灾难频率更高,每次灾难的程度,如果我们相信史书的说法,也要高出一倍以上。
   

西汉末年人口将近6000万,王莽时期发生大乱,几十年间就使人口损耗三分之二,东汉光武帝恢复天下太平时,人口只剩下2100万。
   

东汉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到桓帝时人口又恢复到5648万,但马上又发生了更严重的黄巾之乱与军阀战争,就像曹操诗中讲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很多地方变成了无人区,重归一统时,魏、蜀、吴三国人口加起来只有760万,可以说消灭了七分之六。西晋维持统一三十几年,末年人口1600万,只有西汉盛期的四分之一。
   

紧接着又大乱几百年,一直到隋朝,隋文帝时代,中国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盛世,人口发展到四千六百多万,接着又发生了隋末大乱,也是毁灭性的,到唐高祖统一的时候,第一个人口统计是200万户,按中国传统的五口之家,当时的人口有1000万左右,只剩下五分之一。
   

经过唐代前期、中期一百多年的发展,在安史之乱的前一年,即755年,唐代人口达到最高峰,有5291万,仍比西汉平帝时要少。第二年渔阳鼙鼓动地来,又陷入了百年大乱,到了唐代宗时期,中国的人口又剧减70%,降为1692万。
   

历经晚唐藩镇,五代十国之乱,到了宋太祖统一的时候,剩下309万户、1500多万人的样子。
   

宋代人口发展比较快,经济比较繁荣。南北宋之交的战乱对人口的影响也相对小些,到1190年,宋金对峙的双方人口合计达到7633万,第一次超过西汉末年,再创高峰。
   

元灭宋金,人口再降,例如四川便从南宋的259万户剧减到元初的20万户。元朝的太平只维持了八十几年,元末大乱又使中国人口受到严重打击。
   

明代的人口记录很怪,在明太祖统治的31年内,人口增长出奇地快,到朱元璋临死时据说已经达到5987万,以后一直没有超过这个数字。到了明末农民战争爆发前,人口大概是5200万左右,经过农民战争与明清战争又一场浩劫,清初恢复统一后,统计数字剩下1900多万。
   

清前期的100年,包括康雍乾盛世,人口增长很缓慢,乾隆中叶以后,人口增长突然加速,这是中国人口史上的第三个谜,在100年间中国人口先后超过1亿、2亿、3亿,到咸丰元年达到4.3216亿,形成中国人口史上的又一个高峰,很快又陷入大乱,太平天国战争加上回捻之乱,1863年即太平天国灭亡的前一年,中国人口的数字已经掉到2.3亿。以后一直到1949年中国人口数字一直都在咸丰元年的水平徘徊。

周期性浩劫与“乱世增长”
 
    
当然,上述都是史书上的官方数字,其中宋代的户、口比例,明代洪武后的人口停滞,和清前期的人口爆炸这三大谜都存在着严重的统计争议。一些研究认为实际情况没那么骇人。其中,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挂帅的集体项目六大卷《中国人口史》可以说是对历史上历次大乱的灾难程度估计最为缓和的了。该书综合了前人成果和自己的潜心研究,各卷作者都是各断代人口史的顶级专家,反映了该领域研究的当代水准,尤其对以上三个人口之谜的真相作了具有说服力的澄清。根据该书各卷的研究,西汉末年与新莽大乱中,人口从6000万降至3500万;东汉末年大乱,人口再从6000万降至2300万;隋唐之际大乱,人口从6000万降至2500万;安史之乱后以讫五代,战祸连绵,人口从7000万降至北宋初年的3540万;宋元之际大乱,中国(指宋辽金夏之地总计)人口从1.45亿降至7500万;元明之际,从9000万降至7160万;明末大乱,人口从近2亿降至1.5亿, 清初顺治至康熙初的战争损失还有约2000万。以太平天国战争为中心的清末咸、同大乱,人口由4.36亿降至3.64亿。而辛亥革命后的整个民国时期,尽管实际上也是秦失其鹿,楚汉逐之,战祸不断,属于两个稳定朝代之间改朝换代的乱世,人口却破天荒地出现乱世增长,从1910年的4.36亿增至1949年的5.417亿。
   

因此根据该团队的研究,历史上中国人口的大起大落现象,大约可以分为三个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元以前,每次改朝换代人口通常都要减少一半以上,甚至60%以上。第二阶段是元以后至清末,每次大乱人口减少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但是正如《中国人口史》作者所说,这种变化其实主要是因为元以后中国人口基数大了,分布广了,而且出现了多个人口稠密中心,大乱不可能席卷所有这些地方。但在大乱涉及的地方,人口损失的比例与元以前相比,骇人听闻的程度并不稍逊。而整个大乱造成的人口减少绝对数甚至远比前一阶段更大。第三阶段就是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时期人口的乱世增长是此前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现象,其意义我们以后再说。
   

显然,辛亥革命前两千多年帝制时代中国人口的大起大落,即使不像史书户籍数字所显示的那样极端,也是够触目惊心的。世界史上别的民族有遭到外来者屠杀而种族灭绝的,有毁灭于庞贝式的自然灾变的,但像中国这样残忍的自相残杀确实难找他例。民国时期外敌(日本人)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30万,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永不能忘的惨痛记忆。可是两千年前,在短短几十年内,秦一次坑杀赵降卒40万于长平,楚一次坑杀秦降卒二十余万于新安,而当时整个中国人口也不过才两千多万!
   

可笑的是,西方人往往夜郎自大,我在美国看到好几本书说美国南北战争是人类迄那时为止最残酷的内战。真是少见多怪了。国人自相残杀的残忍让人听来真是毛骨悚然。太平天国战争,虽然全国人口减少的比率没有元以前那么高,可是战争波及的那些地区,人口减少之惊人绝不逊于前代。按地方志记载,在太平天国战争中成为战场的江浙一带,人口耗减都达到一半以上,像苏州一府(注意是全府各县,不是仅苏州城)耗减了三分之二,常州、杭州等府竟各耗减了五分之四,屠城、屠乡的记载比比皆是!

如此仇恨为哪般?


辛亥时期的革命党人为了反满大力渲染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其实汉族的内战中更为血腥的事也不乏其例。仅就明清之际的张献忠屠蜀而言,按明末统计,四川有人口385万,到清初顺治十八年全川平定后统计,只剩下一万八千丁!丁是纳税单位,加上妇孺,加上未录人口,充其量也不超过10万人吧。从385万到10万,要说是人口灭绝,一点都不假。现在的四川人,大都是清初以后移进去的。
   

我当年治明清之际史,喜欢看地方志,康熙初年出现入清以来第一轮修志高潮,四川各地多有援例而为的。那都是一批怎样的志书啊!乱后之作,纸差印劣,篇幅单薄,不少注明是县官或同仁私人凑钱印的,因传世极少,如今多属善本。而其中内容,赋役志则多有一县仅数十丁者,有县官和移民来到无人之地,林莽丘墟,虎多人少,初来移民数十户一年为虎所食近半者。而其《艺文志》则多为虎口余生孑然幸存者的恐怖纪实,令人不忍卒读。
   

清初十余年间,各方或有官吏,亦皆不居城而与遗民在山中结寨自保。当时清朝的四川巡抚驻川北边远的保宁(今阆中县),明朝(南明)的巡抚则驻川南彝区边缘的洪雅县一处叫做天生城的山寨,南北双方你攻我伐,多次路过成都及川中天府,但都不驻守,因为那时的成都已是一片虎狼出没的灌木丛,邻近府县皆无人区,驻军则无处觅食。直到顺治末年,清朝的巡抚才回到废墟成都重新设置。
   

过去传统文人把屠蜀归罪于流寇,说是张献忠把四川人杀光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意识形态出发,为了维护张献忠这个农民领袖,很多人写文章论证不是张献忠屠蜀,而是统治阶级屠蜀。改革后有人就说,其实两说皆是,明末清初的四川,各方各派都在疯狂杀人。
   

清代文人记载说,张献忠为证明他杀人有理,在全川各地立了许多圣谕碑,就是张的语录碑,文曰: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所以又被称为七杀碑。到底有没有七杀碑?经过1950年代以来的研究,的确发现了几块传说中的大西皇帝圣谕碑,如今四川广汉市的公园里还竖着一块。只是碑文与清人的说法有点出入,文曰: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后面不是七个杀字,但正如当代著名南明史家顾诚先生评论的:此碑杀气之明显,也是可以一眼看出的。碑文的意思是:老天爷对(四川)人百般照顾,可是(四川)人逆天欺天,所以该杀。刀下鬼们,你们自己思量思量是不是活该吧!显然张献忠杀人如麻是无可置疑的。
   

但是老实说,川人的确不是他张献忠一家可以杀光的。尤其是,张献忠发狂地进行灭绝性屠杀,是在他败象已露、绝望挣扎的顺治三年,那时他早已不能控制全川。以重庆为中心的川东,被明将曾英控制,以嘉定(今乐山)为中心的川南,则是明将杨展的地盘。张献忠的屠刀所及,只有成都附近的川西平原和川中一带。所以改革前搜集的那些官军屠戮、贼梳兵篦之史料倒也不假。事实上,那时四川何止官军流寇,一般的人们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状态下,为了自利甚至仅仅为了苟存,也是人相戮,乃至人相食,几乎已如那句老话说的,人对于人是狼了。
   

如今国际上对中国中国人往往有两种极端的看法:或者说中国人在传统上是和平的民族,或者极力宣扬中国威胁论,其实抽象地谈论中国中国人是很少有意义的。中国人也是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他们和全球其他民族一样,既有人性之光,也有人性的阴暗。当权力不受制约时,在社会冲突爆炸之际,人性之恶便会导致种种残暴不仁之事。对本族人是如此,对其他民族,又何尝例外!中国古代的专制者与别国的暴君一样搞过领土扩张,搞过种族屠杀乃至种族灭绝。远的不说,一度曾是新疆最大民族的蒙古准噶尔人就几乎被清朝军队杀绝。被称为进步思想家的汉族著名学者魏源记载说:
   

初,准部有宰桑六十二,新旧鄂拓二十四,昂吉二十一,集赛九,共计二十余万户,六十余万口。……致我朝之赫怒,帝怒于上,将帅怒于下。合围掩群,顿天网而大狝之,穷奇浑沌、梼杌饕餮之群,天无所诉,地无所容,自作自受,必使无遗育逸种而后已。计数十万户中,除妇孺充赏外,至今惟来降受屯之厄鲁特若干户,此外数千里间无瓦剌一毡帐。
   

漏网之厄鲁特各贼众聚分四支,每支各一二千,……(清军)分两路围猎,所至狝剃,搜山网谷,栉比擒馘,无孑遗焉。
   

甚至连亲清的准噶尔沙克都汗不从各酋之叛,率所部四千人投诚清朝,竟然也被清军将领袭坑之,全部活埋了。
   

与颇为得意于我朝之赫怒的魏源不同,清末维新志士谭嗣同则痛斥本朝对准噶尔人的灭绝:
   

《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不过略举一二事。……即彼准部,方数千里,一大种族也,遂无复乾隆以前之旧籍,其残暴为何如矣。
   

他甚至愤而说出了这样的话:
   

幸而中国之兵不强也,向使海军如英法,陆军如俄德,恃以逞其残贼,岂直君主之祸愈不可思议,而彼白人焉,红人焉,黑人焉,棕色人焉,将为准噶尔,欲尚存噍类焉得乎?!故东西各国之压制中国,天实使之。所以曲用其仁爱,至于极致也。中国不知感,乃欲以挟忿寻仇为务。
   

这话今天听来,怕要被指为汉奸。幸亏人人皆知谭嗣同是为救国变法而死的烈士!
   

这当然是过激之言。实际上专制权力如果不受制约,欲尚存噍类焉得乎的,首先是中国人自己。即使国力孱弱谈不上扩张,专制暴政下的汉族与其他民族照样有遭屠杀乃至灭绝的可能。前者如前述明清之际的蜀难,后者如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冉魏政权对羯族男女老幼的全族屠灭,这次大屠杀不仅使时称五胡之一并建立过后赵王朝的羯族从此绝迹,大量汉人也仅仅因为长相高鼻多须疑似羯人而横遭滥死 

重审历史上的“制度”问题
 
    
过去很长时间,我们习惯于以租佃关系决定论土地兼并危机论农民地主斗争论来解释历史上的这种周期性的浩劫。笔者曾对此提出质疑。传统中国社会危机的根源,不在于土地私有制导致的矛盾。世界上土地私有的国家何其多多,但哪个像传统中国那样周期性地发生天翻地覆、乾坤扭转的农民战争
   

近年来我发现这样看的人越来越多,已不是什么新奇的认识。如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集体的大项目多卷本《中国近代通史》对清代就是这样看的。该书认为:在整个清代土地兼并与土地分散是两个互相平衡的过程,因为富人的大家庭不断分家造成家产分散,而赤贫者多无力成家延续后嗣,其家庭趋势是归于消灭,只有中等人家有按原规模延续的最大几率。因此乡村人口的阶级结构是长期稳定的,地主阶级手中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趋势并不存在。具体地说,清初尽管土旷人稀,土地集中的程度却丝毫不比清代中、后期为弱。反过来讲,晚清的土地也并不比清初更集中。因此所谓的土地兼并,并不会影响社会结构的稳定,真正侵蚀王朝肌体、造成王朝衰败的,其实正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充当社会调节力量的封建帝王和地方各级官员
   

然而过去那种一切归咎于租佃制的制度决定论衰落后,完全不谈制度之弊的另一种时髦又取而代之。前述人口论气候灾变论的争论就是如此。无论是规律性的人口周期,还是偶发的自然灾变,总之都已不把传统时代的制度问题当回事。其实如前所述,这两种解释用在欧洲还可以说是持之有故,用在中国这样明显的人祸就尤其不合理。
   

西方中世纪史的前述争论发生在中世纪制度早已终结、现代化早已完成的发达国家,争论只涉及人口剧减的机制,并不涉及其他方面,争论双方都无意于肯定中世纪制度,也无意于怀疑西方走出中世纪是否错误。但我们如果也去赶这时髦,情况就不一样了。过去我们说传统很糟糕,因此对这些浩劫有一套解释,但这种解释并不成功。现在我们不能改说传统很优秀了,就根本不解释,好像那些浩劫没有发生过,或者发生了也只怪小冰河时期。即便某次大乱可以如此解释,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的一次次爆炸,难道都能归因于小冰河?惟独中国历史上每隔约两百年就出现一次小冰河,而在其他国家则不曾有。这可能吗?
   

我们不能回避这些事实,但也不能由此得出中国文化,乃至所谓中国人的民族性就很恶劣的结论。我宁可认为,而且的确也有充分的证据认为,那些问题并非作为民族标识的中国文化使然,更不是中华民族不可救药的劣根性的证明,而是那时的制度的确有某种问题。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在历史上社会危机不爆发则已,一爆发就那么惨烈呢?大家都读过《红楼梦》,《红楼梦》里说,大家都像乌眼鸡一样,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到底中国人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在社会危机中发生这么凶狠残酷的屠杀?我们要在人类文明中崛起,甚至希望从中国文化中发掘解决人类生存困境的资源,就不能不研究这个问题。
   

中国的历史有辉煌的篇章,但也的确有许多血腥的页码。近代以来中国长期国弱民穷,人们怨天尤人,难免怨及祖宗,反传统的确反得过分;乃至出现所谓劣根性之说,把中国的历史涂抹得一片漆黑。对此予以纠正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现在我们不能倒到另一极端:因为日子稍微好过了些,就小富即狂,把历史说得花团锦簇。 
  

(《南方周末》编者注:限于篇幅,编者删落了所有注释,引用时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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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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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朝换代”与君主和平立宪的可能——“封建”与帝制的比较

 

假如辛亥前是汉族王朝?

要理清“帝制兴衰”这个大剧本,还得从它的终场来说起。上次说到君主立宪的设想也许很好,可是在当时中国的条件下能实现的几率极小。而且其所以如此,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人不能接受满族王朝可能是个原因,但并非主要原因。如前所述,革命党人确实以“我国今日为异族专制,故不能望君主立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期)作为废君革命的主要理由,甚至明言“中国而欲立宪也,必汉族之驱并满洲而后能为之”(蛰伸:《论满洲虽欲立宪而不能》,《民报》第1期)。但真换了汉族皇帝(如后来的袁世凯),他们就能接受吗?孙中山当时就提到,以现在的政治如此腐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325页)。可见当时激进主义确实有市场。除了推翻“异族”外,革命党人主张民主共和,也还是有追求“彻底”的因素。

不过问题并不在这里。当时国内革命党的影响远不如立宪派,假如清廷甘愿转变为“虚君”而接受立宪,立宪派的力量加上朝廷应该完全能左右大局,革命是很难发生的。但问题在于清廷这样做的可能几乎没有。而清廷之所以不可能主动做“虚君”,也有不得不然之理,而且这主要还不是出于满人的“恐汉症”。

其实这不需要太多的引证。我们看看世界上通过君主立宪成功建立了现代政治的国家,无论是西方的英国、荷兰、瑞典、挪威等等,还是东方的日本、泰国,都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历史上长期实行“封建”制,君主往往并不集权,却仍然稳定地得到臣民的尊敬。反过来说,他们王室的地位主要以“德高望重”或某种宗教光环为基础,甚至仅仅是一种象征符号(如代表某个家族的纹章),也能约定俗成地被认为不可侵犯。这样的王室当然不一定要掌握实权,而没有实权也就不能为害,即便时政多弊,也责不在君,公众要求革新时政,但并不怨恨王室,也不支持谁去取而代之——这就是所谓“正统主义”而非“皇权主义”。实际上那些王室在历史上经常“大权旁落”,却仍然能够“皇图永固”。

而那些历史上长期实行类似“秦制”的专制国家,从我们周围所谓“儒家文化圈”中的韩国、朝鲜、越南,直到“圈”外的沙俄、土耳其奥斯曼帝国、波斯、埃及等等,都没有走成君主立宪的道路。它们或者经过艰苦的努力最终走上了共和民主的宪政之路,或者在“共和”的外衣下实行极权制度,因而至今仍然面临民主化的问题。惟一在君主立宪道路上走得比较久的是伊朗(波斯),巴列维王朝的“日本式立宪”(类似清廷的“预备立宪”)和自由派的英国式立宪斗了几十年,最终同归于尽,而被霍梅尼式的“神权共和国”代替了。

所以我认为过去我在《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中讲的一段话还是对的:

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为什么我们一方面早在辛亥革命中就成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另一方面千年怪圈在此之后仍然延续。如今有人责怪辛亥革命太激进太反传统了,他们认为君主立宪才适合国情顺应传统。其实,辛亥的局面完全可以用传统逻辑来解释,倒是君主立宪与我们的真实传统严重相悖。试观英、日等君主立宪成功的国家,传统上王室不仅没有我们的这般专制,而且更重要的是远比我们的更受敬畏。不说是“万世一系”,但起码没有“市井之间人人可欲”。即使在自由平等之说盛行的今天,即使是激进的左派执政,人们也还尊敬王室(正如即使是保守的右派执政,也还尊敬工会)。

而我们那神秘却不神圣、令人恐惧却不敬畏的传统王朝,本身就有“汤武革命”的传统周期。清朝至辛亥已历时二百六十多年,即使无西学传入,也是“气数”该尽了。若无西学影响,也会改朝换代。有了西学影响,清朝之后便不再有新王朝,尽管仍然有专制,但若还打清朝旗号,这本身就已违反传统了!我们已经看到,在真实的传统中,国人之所以尊崇君主,与其说是基于对纲常名教的信仰,不如说主要是慑于“法术势”。因此立宪制度下失去了法术势的“虚君”,是很难得到英、日等国立宪君主所受到的那种尊重的。那些在近代立宪制度之前的历史上就常有不掌握实权的国家的“虚君”,也形成了尊重虚君的传统。而我们历史上的君主一旦大权旁落,哪怕是旁落到至亲如母(如唐之武则天)、弟(如宋太祖之于赵光义)、岳父(如西汉末之王莽)、外祖父(如北周末的杨坚)之手,便难免性命之虞。所以我们的皇帝要么是“实君”,要么是命运悲惨的废君,而“虚君”比共和离“传统”更远。废清皇室在民初还能保有一定地位而没有落入墙倒众人推的没顶之灾,从历史上看已属难得了。

要之,法道互补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专制传统。而儒家价值并不支持虚君制,它除了导出众所周知的“贤君”、“王道”理念外,与共和的距离也并不比与君主立宪的距离大。所以我国在受到西方影响后成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而没有走上君主立宪之路,是毫不奇怪的。如果说共和理想在政治上显得很激进,那么它在“文化”上倒似乎很“保守”。它的很多内容可以在不满“秦制”的古儒传统价值中找到支持(注意:这里说的是在价值观中找到支持,不是说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宪政”已经被古儒发明了)。

可见传统“秦制”本身存在着行政安全至上和极度不安全互为因果的悖论。它与我国历史上“治极生乱,乱极生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状况是对应的。那种把清亡后出现混乱局面简单归结为“西化”与“激进”所致的看法是肤浅的:如果清亡后的混乱是因为西化,那以前的历代王朝灭亡时产生的混乱又是为何?换言之,清亡后的乱世究竟有几分是现代化“欲速则不达”的结果,几分只是“治乱循环”传统怪圈中的一环?

此王朝并非彼王朝

这里我还要说:过去我们把西方历史上所谓的dynasty中译为“王朝”,西方人也同样把我们的“王朝”英译为dynasty,现在看来这很值得商榷。记得1980年代的农民战争史讨论中有人说,中国改朝换代时的社会大动乱是我们历史的特点,有篇文章就反驳说:改朝换代是每个民族都有的现象,像英国历史上就有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前后相继,法国也有墨洛温王朝、加洛林王朝、华洛瓦王朝、波旁王朝新陈代谢等等。这显然就是把他们的dynasty更替和我们的“改朝换代”混为一谈了。

古汉语中的“王朝”一词有褒义,指的是上古“三代”作为“诸侯国”的宗主,尤其是指西周。“王朝”就是周天子的朝廷。那时是没有“汉王朝”、“明王朝”这样的说法的。而周天子的那个“王朝”在“封建”制下延续八百多年,与英国从今天可以一直上溯到征服者威廉的一连串dynasty实际属于同一个王系,倒有几分相似,但与“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这样的一个个的dynasty就大不一样了。至于秦以下历“朝”,与西方的dynasty应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西语中的dynasty,据说词根出自古希腊语,意思就是权力、能力(power, be able to),这个词本身原来并不涉及权力的来源,无论选举的还是世袭的都可以用。到了罗马共和国后期,掌权的往往连续来自同一家族,于是这些“权力家族”就被通称为dynasty。像罗马帝国的所谓朱利亚·克劳迪“王朝”、弗拉维“王朝”、安东尼“王朝”等等。这时的“权力”实际上已经越来越变成私相授受了,但形式上还要经过国会(元老院)选举这一程序。私相授受的方式也比较灵活,可能授给外甥、养子、侍从,甚至是前帝看中的某个“贤人”(类似中国所谓的禅让),而不一定是儿子,更不一定是嫡长子。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乃至中世纪,世袭已经成为常规,选举的形式往往也没有了。国人把这时的dynasty称为王朝似乎已经很像。但实际上,由于这时的国王其实不过是诸侯的盟主(有点类似周天子),实际权力有限,而且在“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规则下,国王实际上只有一些附庸(封臣)而没有中国意义上的所谓臣民,甚至往往都不征收“皇粮国税”而只靠自己的领地为生。但另一方面,这种体制下的王统却显得十分稳定,贵族们尽管争权夺利,却对王统无非分之想。传统时代难有王统的更易,近代化中保留王统的几率也很大。

就以英国而论,自1066年诺曼征服者威廉占领不列颠后,号称经历了诺曼(1066-1154)、金雀花(亦称安茹,1154-1399)、兰开斯特(1399-1461)、约克(1461-1485)、都铎(1485-1603)、斯图亚特(1603-1649,1660-1714)、汉诺威(1714-1901)、萨克森-科堡-哥达(1901-1917)、温莎(1917至今)等一连串“王朝”(即dynasty),但实际上,这些“王朝”都是从征服者威廉这一条“根”上出来的,这点从未变过。

例如诺曼王朝末王斯蒂芬死后无嗣,他的堂妹玛蒂尔达作为诺曼王室的惟一合法后裔,嫁给了封地在法国的安茹伯爵格奥弗里,其子继位为英王,就成了安茹“王朝”的首王亨利二世。而安茹伯爵以金雀花为徽章,安茹王朝因而也叫金雀花王朝。该王朝的末王理查二世承袭祖父之位后,因“独断专行”引起臣下不满,他们趁他去爱尔兰时支持其堂兄(太上王的另一孙子)兰开斯特公爵取而代之,称亨利四世,这就算开始了“兰开斯特王朝”。不久那位太上王的又一个孙子约克公爵起而争位,并一度取得优势,这就是“约克王朝”。而兰开斯特王室亨利五世的遗孀、法国公主卡特琳改嫁威尔士贵族欧文·都铎,其孙子又娶了约克王室的公主伊丽莎白,于是兰开斯特与约克这两个竞争的支派又重新合流,新王亨利七世以都铎家族的纹章为王徽,就算建立了“都铎王朝”。都铎王朝的末王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终身未婚,临终时指定玛格丽特公主(亨利七世的女儿)与斯图亚特家族的詹姆士勋爵之子詹姆士一世继位,王徽也改用了斯图亚特家族的纹章,于是“斯图亚特王朝”宣告建立。这个倒霉的王朝碰到了英国革命,一度被共和派推翻,11年后又“复辟”,但复辟后的英王詹姆士二世因为信天主教而被革命后英国的新教人民罢黜,人民请来他信新教的女儿玛丽和她的夫婿荷兰亲王威廉作为夫妇“双王”,这就是著名的“光荣革命”。
但这一“革命”并未导致“改朝换代”。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尽管实质上已经是虚君共和、议会民主,形式上却不仅有国王,而且连王徽都没改。与历史上王室女性夫婿继位后就改以夫家族徽为王徽从而开始“新王朝”的习惯不同,威廉夫妇尽管政治(宗教)立场与先王不同,却仍沿用妻家的(即先王的)纹章,也就是延续了斯图亚特王朝。直到1714年,由于安妮女王无嗣,王位改由斯图亚特王室公主索菲亚和她的德国新教徒丈夫、汉诺威选帝侯的儿子乔治一世继承,并换用了汉诺威的王徽,于是出现了“汉诺威王朝”。而这个“王朝”的末王不是别人,正是大英帝国全盛时代的象征、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

光荣的女王 是个亡国之君

我们中国人恐怕很难想象,两场“革命”都没有“改朝换代”,而风平浪静、作为英国历史辉煌顶点而至今被人津津乐道的“维多利亚时代”竟是个“王朝末世”,而这个英国历史上如此声名显赫的伟大女王、在位长达64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君主,按中国人的“王朝”概念却应该算个不折不扣的“亡国之君”。不是吗?汉诺威王朝就是在她手中“灭亡”的:由于她的丈夫是德国的萨克森-科堡-哥达亲王阿尔伯特,因此她的儿子爱德华七世继位后就改用了父亲家的纹章,建立了“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由于这个王朝名称来自德国,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德成为敌国,王室为了显示民族立场,废除了萨克森的称呼,改用时任国王乔治五世继位前温莎公爵的纹章。于是英国又出现了延续至今的“温莎王朝”。

显然,1066年以来英国的王系血缘至今一脉相承,历时已近千年,只是不一定由父系,时而由母系延续而已。尽管王室也有内乱,有王位的争夺,包括像兰开斯特家与约克家争斗导致的“红白玫瑰战争”那样的大混乱,但这一切始终都是征服者威廉后裔这个王系内部的事,没有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外人”从来就不会参与。所谓赵钱孙李都来“群雄逐鹿”、“问鼎中原”、“朱李石刘郭,梁唐晋汉周,都来十五帝,播乱五十秋”这样的事在他们是完全不可想象的。王统的中断和改易,除非发生来自异族的征服才有可能,如1066年征服者威廉统帅的诺曼人入侵,消灭了土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王国,又如更早时罗马人征服了不列颠。——不过像这样的事情,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就已经不仅仅是改朝换代,而是文明的更替,即黄宗羲所谓的“亡天下”,而不仅是“亡国”了。

不过除了1066年以前那几次“亡天下”,那里似乎也无国可亡。更多的情况下上述“改朝换代”只是王室的家务事,社会上波澜不惊,通常不过就是换了个王徽而已。像“伟大的维多利亚女王”,英国有谁记得她是“汉诺威王朝”的“亡国之君”?笔者曾经问过几个学历史的英国留学生:贵国最近几次“改朝换代”是在什么时候?皆曰不知。又问:1901年(汉诺威王朝终结)、1917年(温莎王朝开始)在英国发生了什么事?答曰:1901年?我们在同布尔人打仗,1917年那当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了。问:我说的是英国国内。答曰:国内?没什么事啊?他们没人会想起那两次“改朝换代”。实际上那也的确不是什么事。

总之在英国人的传统中,国王就是那家人干的,别人没那个命,想都别想。那家人的事大家都很感兴趣:从戴安娜的车祸到威廉王子的婚礼。但我们各家各户的事他家管不着,就是我们大家的事,他家也不能管。即便在民主政治高度发达的今天,英国人也不会有像我国陈胜吴广那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观念(我国帝王的权势之大他们也是闻所未闻的)。今天的“虚君”就不用说了,就是当年的“实君”也“实”不到哪里去,连征税那样的事,也要跟纳税人商量。所以“改朝换代”在他们那里算不上什么事。一千年来英国重大的政治事件,包括1215年的大宪章、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和英国革命,都与“鼎革之际”无关。

英国历史上也不是没有政治变革、制度转轨、社会动乱。黑死病曾经导致英国人死去三分之一,“封建”时代的英国对外有过百年战争,内部有过玫瑰战争,后来革命中还处死过国王,发生过内战,但那与“改朝换代”都没有什么关系。暴力的英国革命与和平的光荣革命都没有导致改朝换代,包括仅仅是更换王徽这种意义上的“改朝换代”,也没有成为这种革命或动乱的结果。

最后,尽管“农民起义(Peasants’ Revolt)这个马克思主义史学常用的概念就是起源于英国(传统上特指1381年的瓦特·泰勒起义),而且那确实是农民与他们的贵族主人之间的“阶级斗争”,显示出英国社会内部的深刻矛盾。但是英国的这种“起义”也不会与“朝廷”为敌,不会是“官逼民反”,更不会要求改朝换代。把这种民间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与专制帝制下民间社会与朝廷官府的冲突混为一谈,甚至把“庄主(地主)”带领“庄客”(佃户)“杀到东京,夺了鸟位”的造反也说成与英国的“农民起义”性质一样,是很滑稽的。事实上,所谓“农民战争”导致改朝换代这种我国历史上屡见不鲜、几乎是周期性发生的事,不仅英国历史上闻所未闻,在所有“封建”的民族,包括我国传统时代实行“封建”制的傣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也从未有过。

有国王的共和国半封建帝国的宪政之路

也不仅是英国,“封建”制下的“王朝”几乎都是如此。如东欧的波兰,历史上只有皮亚斯特(960-1386)和雅盖洛(1386-1668)两个“王朝”,而两者间“改朝换代”的方式是皮亚斯特王朝末代女王雅德维嘉嫁给立陶宛王雅盖洛,从而实现了“波立合并”。以后的雅盖洛王朝诸王都是这位皮亚斯特王朝女王的子孙。其实说“嫁给”是按中国的习惯,与欧洲中世纪很多政治婚姻一样,更确切地说法是雅盖洛入赘波兰,他不仅定居波兰成为波兰国王,而且放弃立陶宛传统多神教,皈依了波兰传统的天主教。换句话说,无论在血缘上还是政治-宗教上,雅盖洛王朝都是皮亚斯特王朝的延续,只是王徽从母系换到了父系而已。

在雅盖洛王朝时期,波兰的“封建”越来越甚,王权越来越小,最后发展成贵族共和国,国王由议会选举产生,完全不论家族。雅盖洛王朝就这样被“自由选王时期(1573-1795)”取代。但有趣的是:自由选王实行两届后,第三、第四、第五,三届当选的国王都是雅盖洛家族的人,此后就再没有该家族的人当选了。所以通常雅盖洛“王朝”被认为延续到1668年,与自由选王的贵族共和国有将近百年的重叠。在这个时期雅盖洛王室的国王完全按共和制原则选举出任,而且与非王室的人交叉当选。换言之,波兰不仅两个王朝的“改朝换代”波澜不惊,从王朝到共和也是个自然演进的过程,不仅没有“革命”,连“改良”的痕迹也不明显。你甚至不能说波兰搞的是“君主立宪”,因为它的国王并非“虚君”,他由选举产生,实际等于总统。但他又绝非“实君”,实权操于议会。只能说这时的波兰是个“有国王的共和国”。

如果换成我们中国的概念:明朝灭亡后朱家皇室子孙不仅安然无恙,还可以通过选举多次“复辟”,这样的事可以想象吗?

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下地理位置处于中国与西方之间、传统制度也具有“半封建半帝制”特点的俄罗斯。

俄国历史的早期也是完全“封建”的。她的第一个“王朝”留里克王朝延续了736年之久(862-1598),其间经历帝国分裂、蒙古入侵,实际霸权在诺夫哥罗德、基辅、弗拉基米尔、莫斯科之间多次转移,但王公与后来的沙皇一直是留里克家族的人。直到末王费多尔死后无嗣,王朝才告终结。经过15年的混乱后,贵族会议选举留里克王室的亲戚米哈伊尔为新沙皇,建立了罗曼诺夫王朝。这个王朝一直延续到1917年被俄国革命推翻。因此俄国在一千多年历史中也只有一次因国王无嗣导致的“改朝换代”,而且前后两个王室仍有亲戚关系。

但有趣的是,俄国后期三百年里逐渐由“封建”向中央集权的沙皇专制演变,贵族政治没落,皇权官僚政治兴起,王室外的人们乃至平民以武力争夺皇权的“群雄逐鹿”现象也随之发生。这一时期的斯捷潘·拉辛和普加乔夫这些“民变”领袖都曾有“问鼎”之志。这是“封建”制下的西欧和俄国前期从未有过的现象。但是处于“半封建半官僚制”下的沙皇俄国与基本上是官僚制集权帝国的中国仍有区别:斯捷潘·拉辛和普加乔夫这些皇权觊觎者只是假冒罗曼诺夫家族的人,自称拥有真沙皇,而反指莫斯科的沙皇为鱼目混珠,他们从来没有否定罗曼诺夫王朝的权威而追求“改朝换代”。而在中国,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外加安禄山、吴三桂者流,更不用说成功了的刘邦、朱元璋等等,无论成王败寇,哪个不是“皇帝轮流做,如今到我家”?

到了近代,俄罗斯也一度有过和平的君主立宪机遇,尤其在1905年,沙皇和维特首相,乃至民间主要的反对派力量、“既能说服庄稼汉,又能说服小市民”的立宪民主党人,都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而“革命派”按他们自己的说法,还是既难说服庄稼汉,又难说服小市民的。当时沙皇-维特的立宪计划实际上是“半英国式的”,与立宪民主党的计划虽有距离,但比清末朝廷的“次于日本式立宪”和民间立宪派“英国式立宪”的距离要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双方谈判破裂,专制政府进行镇压,宪政进程出现逆转。虽然此后这一进程又缓慢启动,但时机已失,更遭遇第一次世界大战,无论庄稼汉还是小市民都失去了耐心,革命大潮于是席卷而来,和平立宪的机会丧失了。

经历了流血无数的“改朝换代”和更严酷的古拉格时代之后,俄国度过了七十多年,成为今天的俄罗斯联邦,虽然有“8·19”政变、有1993年的炮打白宫事件,乃至车臣那样的局部战争,但是无论与沙俄帝国崩溃后死亡数百万的惨烈内战,还是与大清帝国垮台后的民初乱局相比,后遗症应该说是轻得多。至今二十多年来俄罗斯的宪政民主之路坎坷曲折,但并未出现实质性逆转。可以说从近代以来,这个进程在俄罗斯就比中东欧国家(更不用说西欧)更坎坷,但比在中国的进展还是要大。这个现象并不是“宿命”的,但无疑,俄罗斯的“封建”传统介乎西欧与中国之间,使这个现象有很大的出现几率。

辛亥中国:革命为什么成为大概率事件?

欧洲的“封建制”当然有基督教“文化”的许多特点(尤其是其政教二元体制),但它的许多行为逻辑其实是“封建”这种制度,而不是基督教这种“文化”决定的。同样信奉基督教的专制帝制国家如拜占庭就没有这样的逻辑,而不信基督教的“封建”国家,比如据说属于“儒家文化圈”的日本和属于“印度文化圈”的泰国(包括我国傣族的西双版纳)却有类似的逻辑。
明治维新前的日本天皇除少数例外通常也是“虚君”(真实的日本历史上有过天皇乃至皇后皇子专权,镰仓时代皇子为幕府将军之制也有集权色彩,相应地也有过篡弑,有过南北朝,有过足利尊氏驱逐天皇。但这种情形究属小概率),却长期受到遵奉,“万世一系”的说法太过夸张(现有日本从“神武天皇”至今125代皇统不断的官方说法实际上是在江户时代“尊王敬幕”的“封建”观念下通过以官定《大日本史》修改《古事记》、《日本书纪》的前说后才确立的。参见吕玉新:《尊王敬幕:朱舜水、德川光国之水户学》,《政治思想史》2011年第2期,34-59页),但没有中国式的“改朝换代”现象倒是真的。明治维新本身如前所述,与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区别很大,却有浓厚的“周秦之变”色彩,如果照战前的军国主义发展下去,日本走向民主固然难矣,但成了“实君”的天皇恐怕也再难“万世一系”。军国主义时期盛行的“下克上”已经多次发生刺杀首相,谁敢说进一步就不会发展到刺杀天皇?只是这段历史很短。倒是到了战后在美军占领期间,天皇成了真正的虚君,日本成为“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国——虽说是“英国式的”,其实从天皇恢复为虚君而受到国民稳定的拥戴来看,又何尝不是回复了“传统”逻辑、走上从“封建”到君主立宪的道路呢?

总而言之,“封建”时代的“虚君”不是靠垄断权力来维持的,人们对之有不依赖于强权的“敬畏”乃至敬爱,在传统时代它的“改朝换代”就极为平和,或者说根本没有真正的“改朝换代”现象,而在由传统向现代化演进时,它走向和平立宪的道路也就比较容易。而专制帝制就不同了。斯大林早年在流放土鲁汉斯克时就喜读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并在这本书上留下了“令人畏惧强于受人爱戴”,以及人的恶习只有“1.软弱,2.懒惰,3.愚蠢。其他一切(上面提到的除外)无疑都是美德”的批语(罗伊·麦德维杰夫:《“令人畏惧强于受人爱戴”——斯大林私人藏书》,《莫斯科新闻》2000年第3期,中译见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研究》2006年第4期,32-35页)。我们以后会看到,这样的价值观在我国“秦制”的思想基础法家的论述中表达得尤为系统和典型。这个制度安排的基础,正是“令人恐惧比受人爱戴更伟大”,敬君是表面,畏权是实质,爱君谈不上,无权谁还把你当人看?于是为君者自然擅权,“虚君”不是犯傻吗?传统时代“改朝换代”,群雄逐鹿杀得尸山血海,到了近代放弃皇权就那么容易?

秋风先生最近说儒家是主张“封建”的,而“封建”就包含有“宪政”,中国传统是遵奉儒家的,因此除了秦始皇时的短暂例外,在秦以前和汉武帝以后似乎从来就有“宪政”。他这个论证链条除了古儒(注意:不是汉武帝以后之法儒)主张“封建”大致不错,其他几个环节都靠不住。即便在英国,“封建”本身也并不是宪政(包括安茹王朝时那个“大宪章”,现在被渲染得很神,其实它与近代宪政并没有逻辑关系),否则都铎式王权、英国革命与光荣革命都无法理解了。而“汉承秦制”后的中国,实际上搞的也不是古儒主张的那一套,不是“封建”,当然就更不是“宪政”。不过秋风先生的意思如果是说长期“封建”传统下比较有可能向宪政和平过渡,那倒是真的。但遗憾的是,中国并不具备这个条件。

不过,如果和平宪政的可能不大,革命的代价又很沉重而且前途坎坷,那么既不立宪也不革命,在维护帝制的情况下靠“传统”求复兴,或者充其量搞点“洋务”,船坚炮利加上忠君爱国行不行呢?如果不行,仅仅是因为国际环境的因素吗?其实早在戊戌以后这种想法就已经没有什么市场了。不过近年来在“革命派”、“立宪派”都被认为太“激进”、太“西化”的背景下,在“中国奇迹”鼓舞人们重兴“传统”、“在中国重新发现历史”的潮流中,这样的想法加上若干话语包装后,实际上已经相当时髦。所以我们还要重新分析一下:在过去的很多成说已不成立的情况下,历史能否完全颠倒过来?为什么和平宪政可能不大的情况下,人们又不能继续容忍帝制,以至于使革命成为一个未必“必然”但却是大概率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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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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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越来越清晰,“剧本”越来越模糊

 

秦晖

 

辛亥革命“成功”了吗?

 

 

1911年武昌城头一声炮响,辛亥革命爆发,至今已经整整一百年了。

 

辛亥革命要干什么?要推翻帝制。辛亥革命干成了什么?也就是推翻了帝制。辛亥以后百年,当时先进者追求的民主、自由、宪政、人权等等依然任重道远。但是帝制这玩意,后来再也行不通了。尽管民初的中国兵荒马乱,内忧外患,人祸天灾连绵,复辟派说是今不如昔,客观地讲很多方面的确如此。相比起过去很多人夸张渲染东欧、泰国等地民主化以后的所谓“乱象”,民初的乱象何啻百倍,比之更甚的恐怕只有俄国革命后引发的惨烈内战了。

但所谓人心怀旧不过是想入非非,袁世凯、张勋两次尝试复辟帝制,都立即成为国人公敌,身败名裂。人就是这样怪:有的事情人们就是认准了不能回头的。正如世上不少国家独立后长期治理不善,但就是乱到卢旺达、索马里那种地步,也没有人把重回殖民地作为选项。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后治安问题严重,过去也曾被一些人引为民主有害的证据,但南非现在就是白人也无人想恢复种族主义的“好秩序”了。同样,辛亥以后国人告别帝制也是义无反顾,民国再“乱”,复辟也是不得人心的。

 

但是辛亥革命毕竟没有“成功”——当然,有人说它没有成功是因为它“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因而没有完成“反封建的任务”,对此我们姑置不论,但孙中山先生临终的遗嘱也说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可见革命后的现实的确令人失望。如果把革命当作富国强兵的手段,革命后的民国年间显然没能实现这个目的。如果把革命当作制度的更替,那么帝制虽然废除,民主却未能建立,无论是军阀割据,还是国民党专政,显然都大有违于辛亥时贤的初衷。当初的民主派固不待言,就是立宪派,乃至保皇派,也都是既不希望看到军阀割据,也不希望看到专制独裁的。

 

“辛亥观”的演变

 

一直得到各种不同立场甚至互相敌对的中国人的共同称颂。可以说自清开国以来三百多年的历史中,两岸三地(加港澳)四方(加海外华人)诸派,有两个人是得到一致推崇的,这两个人都生当“鼎革之际”这种中国历史上最期待英明领袖的时代,即明清之交和清末民国,但他们一当然不是蒋介石,二肯定也不是毛泽东,三也并非明末清初包括南明、李顺的诸位成功或失败的帝王,而是郑成功与孙中山。但是不同的人称赞这两位伟人的缘由却大有区别:如郑成功,大陆方面认为他驱逐荷兰“收复”台湾,是中华民族的大英雄;台湾两蒋时代称赞他坚持反清复明,“退守”台湾延续明祚并希望“光复大陆”,而后来的“绿营”又视他为与海峡对岸分庭抗礼的“台湾政权”开创者。

 

孙中山就更是如此了。作为中华民国的“国父”和中国国民党的创党“总理”,国民党对他的崇敬自不待言。共产党对这位:“民主革命的先行者”的尊敬则不仅因为他发动革命推翻帝制,更因为他后来的“联俄联共"(台湾称为“联俄容共")。有趣的是,台湾的绿营很反蒋介石,却也很崇敬孙中山。因为据说蒋“镇压台湾人”,而孙是同情、支持台湾人的,而且绿营作为台湾民主化进程的推动和获益者,他们也高度评价孙中山的民主民权事业,甚至因为扬孙抑蒋还借用了大陆的资源。2003年笔者在台北的国父纪念馆音像厅看到,那里放映的居然是珠江电影制片厂拍的《孙中山》,而且正好看到孙中山斥责孙科和蒋介石的一幕。我想这显然与当时是绿营执政有关。

 

然而另一方面,各方中国人对辛亥革命的反思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方面自然是大陆这边更为突出。改革开放前,我们主要是强调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局限性”,责备革命派软弱,向袁世凯让权,没有解决土地问题等等。改革时代这种话语并未消失,但一种相反方向的反思,即对“激进主义”的反思却时兴起来,而且从1990年代起它不仅似乎成了民间思想界的主流,而且也获得了从“革命党”思维日益向“执政党”思维转变的官方思想界的逐渐默认。清末立宪日益获得好评,许多人为中国没有走向君主立宪制而遗憾。而更典型时‘保守主义”则走得更远,诸如“革命不如立宪,立宪不如维新,维新不如洋务”;“孙黄不如康梁,康梁不如李(鸿章)(之洞),孙中山不如袁世凯,光绪不如慈禧”等等说法都开始出现,有的还很流行。

 

这些说法让人联想起汉景帝时有名的“辕黄之争”:辕固生鼓吹汤武革命推翻暴君,皇上担心今人效法就会犯上作乱;黄生谴责汤武弑君造反是乱臣贼子,皇上又担心会颠覆了高祖起兵以汉代秦的合法性。弘扬“革命”不行,斥责“革命”也不行,景帝只好下令:“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你们再也不许讨论这种敏感问题了,没人说你们是傻子!非要讲汤、武,你们就不能谈谈他们的私生活八卦吗?结果“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大家都不谈“宏大叙事”了。我仃过去有时也面临这种状况。几年前有大型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由于多人撰写而且左右为难,于是前后两部分显得颇为扞格:前面部分像是“黄生”所写,对慈禧、李鸿章等人给予了深切同情和肯定,茌他们面前连康有为都显得像个无事生非的“激进”捣乱分子,后半部分却是“辕固生”笔法,高调赞扬革命,把孙中山谴责专制、弘扬民主真谛的长篇大论演绎得大义凛然、慷慨激昂。结果是两头的话都说了却两头不讨好。

 

“细节化”的辛亥叙事:什么是政党

 

不过话又说回来,过去的“宏大叙事”无论哪种说法也确实有“空疏”之弊,“历史总是表现为细节的”,这话也不无道理。而对历史细节的考证也为我们再说:宏大叙事”时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实证基础。而且,就是宏大叙事,也不是不能说。毕竟这次革命在近代中国的历次革命中不是最敏感的,它总是“别人的革命”嘛。所以与台湾两蒋时代辛亥革命(在国民党看来那是”自己的革命“)研究基本上属于“官学”、民主化以后孙中山也仍然是蓝绿双方很难得的共同偶像不同,大陆关于辛亥革命的研究在改革以来取得的进展,平心而论,是海峡对岸不能比的。无论就“宏大叙事”的开放度而言,还是就细节考证(这方面大陆显然也有资料的优势)而言,都是这样。尤其是改革前大陆辛亥革命研究的”官学化”比台湾更严重,相形之下改革后的进步就更突出。

 

这些研究的进展有的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其中我觉得最为醒目的,一是清末民初辛亥前后的人们对宪政、民主、共和、自由、人权、法治及其相关概念的讨论之深入,了解之清晰,多有今人不能及者。换句话说,在今天还是显得振聋发聩,十分前卫。例如清末国人从日文引进了用“党“字来译称的西语"party"概念,当时就有了一场关于""的讨论。因为传统汉语中的“党”,贬义非常强,与“党”有关的词如“会党“、“朋党”、“乱党”、“死党”、“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狐群狗党”等等都不是什么好词。而圣贤都强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尚书·洪范》),“君子不党”(《论语·述而》)。于是当时的人们就认真讨论了我们要引进的作为好东西的现代“政党”与传统时代的坏东西“会党”、“朋党”有何区别。诸如党是公民以政见认同为纽带的自由结社、会党是贼船能上不能下的依附性组织;“朋党是专制政治的产物,政党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政党只要求彼此政见相合,而会党则要求党员忠于党魁个人;政党是议院中“明目张胆主张国是者”,而朋党是“鼠伏狐媚以售其奸”的秘密组织;政党是多元的,“足以并立,而不能相灭”,而朋党、会党则是倾轧无度、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的;如此等等。

 

参与讨论的各方对这些似乎都有共识。例如辛亥革命大量借助会党力量,但是包括革命派在内都认为会党不是政党,将来要被取代。立宪派认为秘密结社纪律森严的暴力革命组织值得同情(他们与革命派并不那么敌对,说详下),但此“民人结作一党,而反抗君主之权,以强逼君主,是革命党耳,非我所谓政党也”。而革命党虽认为非法状态下秘密结社是必要的,但也承认“本党(按孙中山指其建立的中华革命党)系秘密结党,非政党性质”。(雷家桓:《近代资产阶级政党观念在中国的传播》,《史学集刊》1985年第4,4754)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后来这些组织在结束非法状态甚至掌权以后,并没有变成他们所共同认同的那种“政党”,而是仍然长期处于(他们清楚地指出过其弊的“会党”状态。这还仅仅是认识问题吗?这是”思想启蒙“所可以解决的吗?有趣的是,最近大陆研究国民党的后起之秀、北大王奇生教授,针对国民党为何失败,发表了高水平的研究著作,其结论就是国民党后来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革命党”模式,纪律松懈,组织涣散,忠诚度严重下降,官员也腐败不堪。但除腐败是权力无制约的必然后果,与是否革命党无关外,其余“纪律松懈”等等,考诸上述,这不就是孙中山等人在从事革命时就已经希望革命后能够走向的“政党”方向吗?国民党的纪律难道比美国共和党还“松懈”?美国民主党党员的“忠诚”能超过国民党?所以王奇生教授的研究,真正耐人寻味之处在于坚持乃至发扬“会党’传统才有可能成功,而走向“政党”却会导致失败,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政党”在“中国文化”土壤中真就那么水土不服?中国人真的有一种厌恶“政党”、喜欢“会党”的特殊“价值观”?如果是这样,为何当初几乎所有的入又都对“政党”向往备至,并众口一词地反感“会党”呢?

 

革命还是立宪:也许是个假问题?

 

再如,改革时期的研究可以说是基本颠覆了过去对“命派”和“立宪派”〔又曰改良派〕的传统认识。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史料体现的立宪派的政治形象越来越激进、越来越像革命派的结果,只有小部分是革命派的人格形象和策略主张受到新资料质疑的结果。如侯宜杰先生引述的四川保路运动中立宪派的宣传:

 

这就是违法欺良善,立宪国哪容运等不好官;我们根据法律来问辩,问穷了大家把脸翻。做官人都把法律犯,小百姓一齐要动蛮,不是乱来不敢反,抱定道理守定秩序总要闹出天外天。这等对抗为哪件?还是立宪国民的自由权。(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保路运动档案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71172)

 

如此宣布与官府“翻脸”,号召“小百姓一齐要动蛮”,这还是“改良”吗?

 

如果说革命与改良不是手段(和平或者暴力)之别,而是目的之别——革命派要求民主共和制,立宪派要求君主立宪制。那么这种区别今天也已被大大地淡化了。

 

近年来,不少论者都指出清末朝廷与民间的“立宪派”虽然都讲要立宪,但实质完全不同。朝廷想搞的是“日本式立宪”,明治维新把权力从诸侯(诸藩)那里收归中央,以强化天皇

的权力;即所谓“废藩置县”,在中国人看起来就像是“西化”形式下的一次“周秦之变”,即从“封建”变成真正的帝制,使天皇从类似中国古代周天子式的”虚君”变成秦始皇式拥有实权的“实君”。这种立宪当然也有西方宪政限制君权的一点影子,但最终还是权归天皇,而责任却在“立宪”名义下推给了臣下(内阁等)。后来二战时那种战胜了是天皇权力的英明圣断、战败了天皇却不承担战争责任的状况,就是这种日本式立宪特点的集中体现。

 

 

当然,这样的立宪虽然“宪政”的色彩不浓,多少还是有一点,如政党、国会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了。但对于日本而言这其实不是问题的关键。对于明治以前还处在诸侯林立、类似“周制”那样的“封建”状态的日本来说,废藩置县(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的日本版),实行中央集权还是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强化是一大进步。明治维新并非“光荣革命”,倒更像亨利八世的“反封建”,明治体制下的天皇完全不像光荣革命后的英王,但与中国的秦始皇相比还是有了一些“都铎式王权”(类似于亨利八世,或法国路易十四、俄国彼得大帝)那样的特点,也确实发挥了类似的作为。

 

但是中国就完全不一样,“周秦之变”已经在两干多年前完成,大清朝已经不是“封建”而是帝制,而且这个老大帝国已经暮气深重、弊端百出。中国的立宪并不是要走出“周制”,而恰恰是要走出“秦制”。而中国传统古儒对“周秦之变”一直保留的潜在的不服气,虽然远远谈不上最近秋风兄讲的“儒家宪政”那么夸张,但向往“三代“不满“秦制”的思想脉络还是有的。毛泽东所谓的“儒法斗争持续两千年”虽然也很夸张,但他作为商鞅、秦政的支持者对古儒“封建”价值观与帝制相冲突的敏感,也非仅空穴来风。这种“封建”与帝制、贵族与君主、周制与秦制的矛盾虽然不能被夸张成“宪政”与帝制的矛盾,但是在西方宪政大潮东渐的背景下,那些对"秦制"不满的古儒传人至少不会敌视宪政,相反却容易从不满“秦制”走向反对专制、接受宪政,却是不难理解的。笔者过去就指出鸦片战争后的学西之风首先就是从这些“反法之儒开始的。

 

及至清末,那些立宪派的绅士们尽管对宪政的真谛还未必完全了解(但是也远远不像过去有人所说的那样肤浅),然而毫无疑问,他们谈论立宪就是冲着“秦制”来的,搞立宪就是要改变帝制(虽然未必废除帝号,也并不特别仇视某一个具体皇帝),却是毫无问题的。因此他们当然不能接受朝廷希望搞那种“日本式立宪”。正如论者所言,当时绝大多数立宪派要求的是“英国式立宪”,他们“在选择君主立宪政体时,除了极少数外,绝大部分都崇尚英国的议会政治即虚君共和模式,坚决反对政府师法日本。何况政府的预备立宪措施不是直接仿效日本立宪后的制度和精神,不少是立宪之前的过渡形态,层次更为低下”。(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557)

 

“政治革命”还是“种族革命”

 

因此,虽然朝廷与立宪派都说要搞立宪,但两者的差别之大,可以说远远超过所谓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差别。日本式立宪就是要学日本在“西化”形式下实现的“周秦之变”,它是要维护“秦制”、维护君权的。而英国式立宪就是要废除秦制,废除君权,虽然保留帝位,但那就像英国女王一样不过是个象征而已。其议会民主的实质与革命派所要的共和制可以说并无区别。革命派和立宪派其实都知道这一点。如革命派的汪精卫说:“今日之英国非君主政体,乃民主政体也。”(精卫:《希望满洲立宪者盍听诸》,《民报》第35)而立宪派的英国式立宪,他们自己的另一个说法就叫“政治革命”:“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饮冰:《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新民丛报》第76)他们自称与“革命党”的区别,不在革命不革命,更不在立宪不立宪,而在于“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原来,革命派之所以反对保留君主,不在于英国式宪政与共和制宪政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革命派以“反满”为号召,满族是征服者,必须赶走,如果说汉人皇帝能否保留还可商量,清朝的满族皇帝那是绝不能保留的。这就是革命派的“种族革命”与立宪派的“政治革命”真正的不同。换句话说,这种差别不在于“革命”与否,而在于“排满”与否。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辛亥元老李书城先生后来曾回忆说:“同盟会会员在国内宣传革命、运动革命时,只强调‘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这两句话,而对‘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意义多不提及。”(李书城:《辛亥革命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

 

可见,那时的立宪派与革命派其实都是要废除帝制实行宪政民主,而清廷的“立宪”却是要维护帝制。追求如此南辕北辙,清廷与立宪派后来的决裂也就不难理解。革命派既然非要搞掉“异条和平变革的出路。但是假如皇帝坚不放弃皇权;那立宪们也是不排除“小百姓一齐要动蛮”的。而清廷只想学日本天皇,决不愿意当“虚君”,那革命终归就很难避免了。后来也正是立宪派与革命派加上中国传统的反对势力(会党、民变之类)汇成大潮一齐“动蛮’,造成清朝的垮台。

 

和平的君主立宪可能吗?

 

由于近20年来人们了解的立宪派已经与过去截然不同,而现在凸显的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实质矛盾,即是否要“排满”的不同,按今天的价值观显然又是立宪派更为进步,他们”更注重民族团结”,反对汉族独尊,而革命派则显示出更多的民族偏见和狭隘报复意识。再加上立宪派和平改革与“动蛮”两手都不排除的思想也比革命派的“唯暴力革命”论更符合当代潮流。所以如今至少在大陆,辛亥研究中为立宪派讨公道已经是蔚然成风。区别只在于有人认为立宪派与革命派各有所长难分伯仲,不宜褒此贬彼,有人更走上指责革命派、独褒立宪派的思路,至于那些认为连立宪派都是太“激进”(如上所述,就事实而言他们确实相当激进),而同情清廷的日本式立宪(其实是次于日本式的立宪)设想的主张,也已经不算稀奇。·

 

就以肯定立宪派的代表性学者侯宜杰先生而言,他考证了立宪派与革命派势成水火其实只是国外“政治侨民”中的现象,根源在于海外生存环境下对有限的华人捐款和人力资源的争夺(秦按:其实也是古今中外“政治侨民”中的极常见现象,并非只有中国政治侨民有这样的“劣根性”),并不是真正的思想上的南辕北辙。而在国内,立宪派与革命派的矛盾就小得多,更多的是互相协作和互相支持,甚至很多情况下革命派与立宪派的分别就很模糊——正如革命党与会党的区别也很模糊一样。而后来的辛亥革命,实际上是他们共同发动的。所谓立宪派“逼革命派妥协”,甚至“窃取革命果实”等等说法,也是不公正的。

 

笔者以为这些见解都是极有价值的。基于这种见解,现在很多人都为立宪派的和平改革设想未能实现而扼腕愤叹,认为君主立宪制其实是当时中国最有利的选择,如果能走这条路,中国后来的政治现代化会顺利得多,没准就成了日本、英国了。而这条路之所以没走成,除了革命派太“激进”或者清廷太“保守”以外,很多人都认为关键还与清朝皇室是满族有很大关系。如果中国当时是个汉族王朝,革命派的“排满”就没了理由,朝廷的“恐汉心理”也不会那么重,君主立宪之路是很可能会成功的。

 

历史当然很难假设。不过我却认为,对立宪派的重新评价当然很应该。但是由此就说立宪派的设想有多少可能,确实不好说。我不是文化决定论者,也不相信“历史必然”的宿命。但是要从既定条件出发来估价事件发生的几率的话,我认为恰哈从“中国传统”来说和平立宪的可能是极小的,即便当时中国是个汉族王朝。当然,传统并非固定不变,中国绝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和平的政治改革机会,但在那时,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就要涉及到更深的历史背景。我们以后再详细道来。

 

细节越来越清楚,背景却越来越模糊

 

说细节越来越清楚,是因为这些年来,尤其是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对辛亥当时以及前后的有关人和事的考证有了极为可观的进展。这些细节廓清了因191119271949几次政局大变动造成的主流叙事大摆动制造出来的种种话语,各种神化与妖魔化的说法逐渐受到了史料的检验,新发现的史实林林总总,总的来说就是:“革命”者未必那么激进,“保皇”者却也相当进步;胜利者不那么圣洁,失败者也不怎么肮桩;革命派其实会党习气多于“共和”精神,而立宪派追求的是“英国式”宪政而非”日本式”宪政,其激进程度看来也与革命派相去不远;甚至连清廷,从新政的决心“远超戊戌”。直到“清帝逊位沼中体现的共和真谛”,于立宪派、革命党亦不遑多让乃至有所过之。所以有人说辛亥革命是“很不‘革命’的革命”。

 

但另一方面,这革命、立宪和清廷等诸方据说区别其实不那么大,而变革的后果却又非常不理想——这里指民国的“乱象”和宪政至今不能走上轨道。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专业的辛亥革命史研究者可能没有注意到的是:这些年来在辛亥前后历史细节的考证逐渐清晰的同时,这场革命的宏观背景却越来越模糊。由于过去这些年来对“中国传统观”、“中国历史观”认识的多元化,对“帝制”的评价本身越来越成了严重的问题。与辛亥时期无论革命派还是立宪派都极度反感帝制,而辛亥以后尽管时事日艰,拒绝帝制的全民共识却毫无改变的情况大异趣的是:如今的人们似乎对帝制有了一钟越来越带有玫瑰色的描述。如按照这种描述,是否应该否定帝制,本身都是个问题,立宪派与革命派都是愚不可及,根本就没有必要分别高下了。

 

到底是辛亥时代的人们(绝不仅仅是革命派)错了,还是我们错了?他们当时如此决绝地不惜“动蛮”也要摆脱帝制,却为什么至今没能完成宪政大业?过去教科书都说辛亥以前或者说晚清以前是专制黑暗、“长期停滞”的“封建社会”,而现在从—些洋人开始,时兴说中国从来经济上是“世界中心”、政治上是父爱式的仁政(或者用秋风先生的说法叫“儒家宪政”伦理上更是尽善尽美的桃花源。如果说晚清以前确实不错,以后为什么就不行了?是因为传统弊病导致的王朝周期性治乱循环?是某种“小冰河期”气候异常使中国进入了“康德拉季耶夫长周期的下行期”?还是西方来的祸害毁坏了我们传统的桃花源,而受西化影响的无论是革命派还是立宪派都要对此负责?

 

同样地,辛亥以后的民国时期,过去都视为兵荒马乱、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时代。但近年年来怀念民国的风大起,经济上的“黄金十年”,外交上从“改订新约收回利权”的“革命外交到中国成为联合国“五强”之一,当然更不用说当年新文化的风起云涌和传统国学的云蒸霞蔚,都获得高度评价。最近的人口史研究中有人也指出刨除当时连绵不断的战争与天灾,仅就相对和平时期与地区而论,那么由于经济社会医疗的进步导致人口变化模式由传统的“高高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向发展中阶段的“高低高”(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转变,在中国既不是发生在1949年以后也不是发生在清中叶传说中的“人口爆炸”时代,而就是开始在民国时期。这是真的吗?

 

显然,对辛亥的认识离不开对其前因后果的认识,否则细节再清楚,也就像一部活剧,如果剧本糊里糊涂,演员在怎么活龙活现,观众还是会一头雾水。前面说过,辛亥革命就是要推翻帝制,辛亥革命也就是推翻了帝制,那么我们对辛亥革命的这场活剧的了解,就要从帝制的兴衰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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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吕丽萍在微博上指责同性恋为一种罪以后,就成为各大媒体热炒的话题,可在民间从来都是冷的,某知名网站利用此事件做了回民调,八成结果都显示不大支持同性恋,看来,中国社会完全不具备为同性恋维权而进行大游行的气候。吕丽萍事件充其量只能算作社会议题,而且还是属于某一小部分人自HI的文化事件,媒体逮了老半天,终于拍着一张有两位路人举牌向孙吕夫妇公开示威的照片以飨读者。几个月过去了,看到实在没搞头,就像猫玩耗子似的,整天翻来复起念叨蔡康永、宋丹丹、宁财神、李银河、陈丹青几位名人的只言片语,在其中划分出倒吕派和挺吕派,甚至搬出同性恋议题,形成了媒体假HI,名人自HI的文化现象。

 

    机械复制的时代,擅长复制印刷品里的名人名言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一篇文章一旦“请”入了一句醒世恒言、喻世明言,整篇文章都会焕发出真理的光彩。央视新闻频道的主播邱启明针对吕丽萍事件在节目就套用了法国已故伟大哲学家伏尔泰的话提醒广大观众,“我们可以不认同你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愿意捍卫你不同于我们生活的权利。”伏尔泰的原话是什么呢?请看人民日报2011年4月28日第十四版的一篇评论文章,名字叫做《当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开篇就引用伏尔泰的原话,“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提醒执政者“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显而易见,伏尔泰在向我们传达的是一种言论自由的人权观。

 

    言论自由在今天,已经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和普世价值而被世人接受了。可在中世纪的欧洲,在大搞文字狱的皇权时代,谁又能说言论自由就是一种天赋人权呢?经历过大饥荒物质匮乏的年代,挨冻受饿的人们意识到生存权应该是一种基本人权,经历过中世纪的欧洲、受过文字狱迫害和连累的人们,才渐渐意识到言论自由应该是一种基本人权。可见连生存权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那请问有什么人权是理所应当的呢?老子早就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个拥有历史观的人,应该懂得并没有哪门子的天赋人权,只有社会赋予的人权观。但我们要承认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繁荣和发展,人权观确实在进阶。可是当邱启明主播告诉观众应该“捍卫你不同于我们生活的权利”时,我不禁要问一句,请问你让我捍卫的,是哪一种更高级的权利,它在中国社会里有没有土壤。

 

    大家都知道美国人动不动就喜欢讲人权,也喜欢指责别的国家不尊重人权。不难看出,那些声讨吕丽萍的名人,都是深深理解美国这种人性解放的价值观的。如果说阶级斗争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上最重要的“政治正确”,那么人权就是美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政治正确”。美国式的“政治正确”主要涉及到肤色、信仰、同性恋、女性等话题,于是在美国社会,如果你是一个名人在公开场合抨击了诸如此类的话题,那么,你就触犯了主流价值的禁忌,尤其会严重伤害社会名流的感情,他们会第一时间宣布与你划清界限,并毫不犹豫的将你踢出门外。如果吕丽萍事件发生在美国,全民声讨之一点儿都不奇怪,可我怀疑的是,如果吕丽萍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知名演员,她会不会笨到说出这样的话。

 

    形容今天中国纷纷扬扬的社会舆论,很像看着一个站在星期天的广场上的奇装异服的怪人。他是什么模样呢?头上戴着一顶五角星的帽子,手里提着一个爱马仕的铂金包,而下身却没穿裤子。官方话语范围内仍捏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上的政治正确不能松手,就像公园里的老头整天在手里玩着两个光溜溜的弹子球。新浪认证过的拎着名牌包包的所谓名人舆论呢,不敢谈美式民主,却敢玩美式人权,不敢在制度上为同性恋争自由,却勇于向一个保守的中年女演员要尊严。可是,他们掀不起真正的民意,因为中国还有一批没穿裤子,正光着小腿打哆嗦的人呢。

 

    我不认为世上本来就存在什么同性恋权利,异性恋权利,但我相信人类走到今天,经历过无数深刻惨痛的教训后所珍惜的基本权利。如果有人因为是同性恋而丧失了工作的机会,我捍卫的是他的生存权而不是他的性取向,如果有人因为支持力挺同性恋而受到了惩罚,我也坚决捍卫他的言论自由权。就像在今天的社会底层,还有许多人正面临着居住、教育、工作、环境污染等各方面的困难和挑战,这些原本沉默的大多数,如今集体失语的状况正一步步好转。捍卫同性恋的权利未必是捍卫我的权利,捍卫他们的权利,才是捍卫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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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犹在镜中

    1947年的初夏,一个叫马可的青年从根据地的农村来到东北解放区的工厂里,他被迎面而来的钢铁巨人震慑住了,跳动的炉火、四溅的钢花和对工业文明的陌生感,唤起了这位音乐才子满腔的热情和灵感,他为工人阶级写下了一首铿锵有力的情歌——《咱们工人有力量》。时至今日,它在我这个钢城走出的青年心里仍保留着完整的记忆,每当我哼唱起这首歌,就仿佛挥舞着父辈的旗帜,回到了工人阶级充满尊严和自豪感的年代。

 

 

    我的家乡,一个建国后便开始盛产钢铁的地方,比起因资源枯竭而衰落的东北老工业区,就像是一名最后的莫西干人,精神旺盛,在新的文明即将到来之前骄傲的活着。听爸爸说,最大的矿区已经进入倒计时了。所有的车间、大坝、球磨机、酸水处理池、发电站、管道等通上电就脾气暴躁奋力嘶吼的巨型怪物都将遗落在这片土地上,在沉寂中被分割卖掉,它的零件经过拼贴组合,有幸成为某座大城市当代艺术中心的陈列作品。已经三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会怎样,我却不敢设想,一张张生动的脸会钻出我的脑海,我怕看到的是空洞的眼神、僵硬的表情、粗暴的口气和赌徒的气焰。我希望我的叔叔伯伯们,有一点《钢的琴》中东北汉子陈桂林的痞气和傲气,幽默淡定,热爱艺术,拉着手风琴,我希望我的阿姨姑姑们,有一点陈桂林的相好淑闲的泼辣和真诚,哼着小曲,为了喜欢的人二不拉几。

 

 

    一部运景考究、画面抒情的电影《钢的琴》,从影片一开始,就厉声呵斥这不是一曲为老东北工业区送葬的哀歌。一群生活这里的小人物,也许个性不十分鲜明,但他们就像在工厂生态环境中居住和游戏久了的快乐又忧伤的虫子,当一个完全自足的小社会逐渐衰老的时候,仍在电影院、图书馆、俱乐部、工厂外的荒地上徘徊、驻足,没有说要走,也没有说要留。

 

 

    世人都知有没落的贵族,书中也擅长夸耀这群人的美丽和哀愁。《钢的琴》却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群像——没落的工人。没落的贵族一厢情愿的怀念当初被人前呼后拥、衣轻乘肥的好日子,靠食梦来了此残生。没落的工人则捡起自己磨练出来的硬本领,在粗糙结实的旧工厂里,凭着一个无比狂妄又无比认真的行动小组,凭着一本制造钢琴的教材和无限的想象力,凭着兄弟间吝啬于金钱却慷慨于劳动的朴素的互助精神,打造出一台精致的艺术产品——钢的琴。如果贵族如张爱玲所言是华美的袍子上爬满了虱子,唯有在大时代中天上人间的一溃千里,那《钢的琴》却用温柔平缓的叙事、干净清冷的色调含蓄沉着的展示了工人的力量在旧的舞台上释放的最后的可能和希望。

 

    也许,再给《钢的琴》三十分钟的时长,投注一笔巨额资金,聘用专业钢琴技师团队,让制造钢琴的细节更充实,更丰满,让所有的难度一一呈现,再让所有的困难一一解决,用技术化和专业化让观众信服在工厂里制造一台钢琴的真正可能,如果这一切都做到了,我想,《钢的琴》给观众的震撼会更强烈,讨论会更充分,影响会更大,影片也会更完美。可这就变成好莱坞的大制作了,想想那些浪费了好莱坞巨资却拍的不知所云的电影,真替《钢的琴》惋惜,不过,既然明白中国电影业环境,反而更加尊重和理解电影团队的资源最优化创作了。《钢的琴》,诞生了有关于“没落的工人”的言说,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剧烈转变,这个崭新的带着尊严的名词,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仍将不断的被重述,被怀念,被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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