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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白

But the stars we could reach 

were just starfish on the b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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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57年的仲夏,熏风吹过利物浦熙熙攘攘的港口,吹过战后婴儿潮带来的泛滥的青少年,吹过一船船载来的北美唱片。

伍尔顿教区的教堂正在举行室外派对,邀请了当地几个业余乐队来助兴。

他和朋友站在舞台下不甚拥挤的人群中。

台上那个穿着格子衬衫,看起来和利物浦数量可观的乐痞阿飞没什么两样的男生,在乐队的茶箱和搓衣板混乱的伴奏中唱着时下流行的Be Bop A-Lula和临时忘词遂随口乱编的Come On With Me。

他瞬间被莫名打动了。

演出结束后他们在后台经朋友引见认识了。

“约翰·列侬。” Be Bop A-Lula男生自我介绍道,有些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两岁,容貌酷似艾尔维斯·普莱斯利的少年,惊叹他用吉他弹奏Twenty Flight Rock的熟练技巧。

“保罗。保罗·麦卡特尼。”他愉快地伸出手。

 

 

这个故事在随后的半个世纪中经由不同的媒介被复述了无数遍,衍生出花样繁多的细节。两个平凡利物浦少年的相遇,也是两个天才灵魂的碰撞。

接下来一年里列侬和麦卡特尼一起抽烟、喝酒,讨论偶像和女生,弹吉他和钢琴,写下一百多首日后被功成名就的他们笑称为“垃圾”的歌。翘课逃学无所不为的约翰用流里流气掩饰内心深处的孤独苦闷,开始思考模糊的未来。长相可爱成绩优异的保罗依然是学校的精英,老师的宠儿,无论捅出什么娄子都有人情愿替他背黑锅,也渐渐放弃了上大学的打算。

音乐,音乐,音乐!

今天有多少人信誓旦旦地展览着心中伟大音乐梦想,标榜着如何如何纯洁的艺术情操与追求。比起那个蓬勃躁动得连出人头地的愿望也纯粹而真实的年代,都不过是粉饰卑微的功利的拙劣面具。

乐队不断有人进进出出,他们在堕落的利物浦的俱乐部和更堕落的汉堡的红灯区里演出,或者可称作卖唱。在异国他乡的汉堡,他们服用安非他命以保证每晚七八个钟头的表演。住宿条件极度恶劣,以至于某次恶作剧神经发达的保罗在没有电灯的地下住所点燃了一串condom用以照明(保罗彻头彻尾就是艾尔维斯的Devil In Disguise里唱的那种人……),被无语的德国警方以纵火罪名扔进大牢,随即驱逐出境。

 

 

磨练了几年,终于乐队完整成型了,有了Beatles这个意含双关的名字,核心的列侬与麦卡特尼,加上乔治·哈里森,林戈·斯塔尔,还有他们的经纪人布赖恩·爱泼斯坦,从1962年的秋天开始,Beatles横扫英伦,远征北美,他们的嬉笑怒骂倾倒了大半个地球。钢琴和吉他,在加上短短几分钟时间,列侬和麦卡特尼接连写出一首首榜首歌曲,他们的搭档是奇异的互补,列侬天才的歌词和麦卡特尼优美的旋律融合成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他们约定,无论是单独创作还是合作完成,一律署名“Lennon/McCartney”。

看着他们四个在美国的Ed Sullivan Show中的表演,Please please me,Love Me Do,I Saw Her Standing There,She Loves You等等等等,观众席上如痴如狂的歌迷,真让人感叹青春的魅力,放之四海而皆准。

 

 

年岁渐长,Beatles不再是单纯的青春偶像,正如爱情不再是“She was just seventeen, you know what I mean”那样简单——或者可以恶毒地说是肤浅。思想变得深刻,性格上的差异就愈发明显。告别了Mop top头的约翰,变成了戴着Grandma式眼睛的列侬,丢掉年少轻狂和诙谐幽默,开始眺望更远的地方。而保罗依然唱着巴迪·霍利式的甜蜜情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爱泼斯坦的猝死,苹果公司无休止的争纷与内耗,Beatles不可避免地走向分裂,而世人则很愿意归咎于大野洋子。

在列侬的发妻辛西娅的回忆录里,大野洋子被描述成一个举止诡异不择手段的女人。虽然我个人对其人其艺术并无好感,依然不得不承认她确是一个奇女子,成就了列侬也成就了她自己。曾有人评论道:“与列侬的爱情是大野洋子这个行为艺术家最成功的行为艺术品。”甚以为然。

与辛西娅婚变后,“最擅长选择性遗忘”的约翰不近人情地要求Beatles其他成员以及亲友也和自己的这个前妻断绝往来。大家沉默地照办了,只有一个人保持着清醒的良心违逆了约翰,去探望身陷痛苦与耻辱的辛西娅,那就是保罗。他带着一束红玫瑰,送给她,还有一首歌——他在去的路上即兴写的歌,送给约翰和辛西娅的儿子朱利安。这首充满抚慰和鼓励的歌,后来成为经典中的经典,所有人都能唱上几句,就是Hey, Jude。列侬听过后一度以为这首歌是写给自己的,因为歌词中有一句“You have found her, now go and get her。”似乎是鼓励他放下所有包袱去追求洋子。

掩饰不住的背道而驰早在1967的Magical Mystery Tour就戏剧性地流露,列侬怪诞的I Am The Walrus在麦卡特尼可爱的Hello Goodbye的B面,二者都流露出苦涩的无奈,正如两人曾经相得益彰的不同风格已演变成为微妙却难以忽视的对立,Let It Be之后的终点是不可避免的彻底决裂。

 

 

接下来分道扬镳的10年不仅仅关于Plastic Ono Band和Wings或Dear Yoko和 Lovely Linda了。麦卡特尼的黄金时代在青春逼人的六十年代,而列侬的则在摧毁了他一手组建的Beatles后的七十年代,是他使得Beatles不仅是Crickets。虽然列侬最后十年的音乐超过我的理解和欣赏能力……我所喜欢的只是他奇情异想的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和空灵浩瀚的Across The Universe。(列侬矢口否认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与LSD相关,按他的说法这首歌的灵感源于小朱利安的一纸涂鸦,画中的露西是朱利安的小学同窗,已于今年9月不幸病逝。朱利安真是个幸运儿,他本人在音乐上的造诣也就是中才,但Jude和Lucy这两首传世之作却都是为他而生的。)取代了辛西娅成为列侬的妻子并取代了保罗成为列侬的创作伙伴的大野洋子,引导并陪伴他走上先锋艺术和普世关怀的道路。如果说六十年代的列侬不过是个人气非凡的摇滚偶像,那么七十年代的他已升华成一位世俗眼中特立独行的伟大艺术先驱。这样的列侬以高姿态俯视乃至鸟瞰似乎毫无长进的昔日队友麦卡特尼,1971年著名的《Imagine》里收录了一首How Do You Sleep,通篇是前者对后者刻薄绝情的冷嘲热讽,“Those freaks was right when they said you was dead”,“The only thing you did was Yesterday”,“A pretty face may last a year or two, But pretty soon they'll see what you can do”。记忆中的良性竞争扭曲成恶性对立,曾经的迁就忍让似乎无比愚蠢,堆积了许久的不满终于喷薄成冷酷的轻蔑与厌恶。洋子说过,麦卡特尼是伤害列侬最深的人。这就见仁见智了。

我听How Do You Sleep时总会想起麦卡特尼16岁时写的When I’m 64(简直是叶芝的《当你老了》的可爱幽默版),“Will you still need me, will you still feed me, when I'm sixty-four?”他的Angelic face的确随着时间的流驶日渐凋零,但大抵也不曾料到很多事远在64岁之前就桑田沧海了。

然而人的心总是习惯性地天翻地覆的,正如生活。1974年列侬在曼迪逊广场花园的音乐会——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登台表演——唱了I Saw Her Standing There,Beatles早期麦卡特尼写的歌,并戏言,这首歌是他“分手的老未婚妻的”。人生当然不是一场青春期躁动的舞会,狂欢中的一见钟情山盟海誓“Now I’ll never dance with another, since I saw her standing there”早已零落成泥碾作尘,你当然可以若无其事地拉住另一个人的手,昂然滑入喧嚣的舞池。没有人会阻止,没有人能阻止。只是,最璀璨的年华,还是留下了最璀璨的光影。次年列侬录了怀旧翻唱唱片《Rock’n’Roll》,封面是他当年在汉堡还留着猫王发型的照片,收录的都是他青春时代偶像的歌,包括那首Be Bop A-Lula。曾经的岁月,无论精彩绝伦或者不堪回首,始终是无法绕过的温暖回忆。只可惜直到他猝然离世,始终没有公开的和解。

 

1980年冬天,列侬被疯狂歌迷查普曼枪杀于纽约寓所外。非正常的死亡,将他的一生渲染得更加跌宕迷离。

1982年,沉寂了两年后,麦卡特尼的新唱片里有一首写给列侬的Here Today,不同于哈里森那首All Those Years Ago的轻盈节奏,而是满载着沉痛的怀念:“And if I say I really knew you well,what would your answer be.?”“Didn’t understand a thing, but we could always sing.”LIVE版中当他唱到“I love you”时观众伤感的掌声四起,盖过了所有冗长的唏嘘喟叹。

九十年代初麦卡特尼在MTV电视台的不插电演唱会系列上唱了Be Bop A-Lula,这首对他的音乐生涯的起点意义非凡的歌——非常轻快调皮的一首歌,似乎有着让人重返青春年华,重返当年利物浦的仲夏的奇异力量。至于1995年还在世的三位Beatle为纪念列侬再度聚首录制的Real Love就不是言语所能描述的感动了。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无论经过多少波折动荡,能永久保存的始终不是痛苦而是快乐,不是怨怼而是理解,不是恨而是爱。列侬也曾说过:“我是充满爱的人,不是充满愤怒的人。”——可惜总是有人,故作深沉地曲解他的爱。

至此,列侬与麦卡特尼,一个是已谢世的传奇,永远停驻在不惑之年,封冻着睥睨冷峻的形象,享受世俗极致的尊崇;另一个是仍在世的传奇,时光催促着美人迟暮英雄皓首也指使着皱纹在他的眼角眉梢恣意绽放,而他的一举一动依然让全世界侧目。

你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他则是那种注定要在尘世获得幸福的人。

幸好有过短暂而绚烂的交集。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时代?

说不定半个世纪后的世人也会愤青似地反诘:21世纪初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时代?

渣滓埋汰在时光枯萎的河床上。

只留下了幻梦般的美好。

于是所有人都陶醉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混沌错觉里,向往着逝去的轰轰烈烈,鄙弃着眼前的蝇营狗苟。

无论真相如何,每个时代都需要英雄,作为灿烂至极的注脚。

总有人将列侬和麦卡特尼摆在一起比较,这个问题就像钗黛之争一样无聊。人类需要深刻沉重的思考,也需要诚挚纯真的爱,所以这个世界拥有Imagine,Give Peace A Chance,也拥有Yesterday,Let It Be。也许情感与思想一样,也有伟大与渺小之分。但不朽是无关伟大的。

不朽是关于世世代代的共鸣。

 

 

 

 

 

 

 

 

 

黄粱一梦二十年(2009-08-28 13:38)

这几天开学综合症发作得紧,晚上辗转反侧,大脑放空不能,就轻车熟路地开始想七想八。

再过二十几天我就二十周岁了,居然就要告别Teen时期了。我这么渺小一人,也不能苍凉悲壮地对整个世界呐喊“It’s the end of an era!”,哪怕我是真的很想喊上一喊,只得凄凄惨惨戚戚地枯坐对孤灯,酸溜溜地吟一句“黄粱一梦二十年”。其实我心底很害怕。似乎毫无准备就被稀里糊涂地成了个彻底的大人了。我还不想长大,不想父母老去,更不想独自面对这个世界。彼得潘和爱丽丝都是属于大人的童话,不知不觉就长大了的人们,只好畏畏缩缩地寄托一丁点不抱希望的希望:永远不会长大,一转身就是童年的绮丽幻梦。

回想往昔,已然缥缈。很多人擦肩而过,很多事憾成遗珠。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是否会活得比今天更精彩?不知道。反正也没有这种如果。曾经在许许多多的岔道前作出许许多多今天看来幼稚傻气的选择。其实那些都已是当时的我所能做出的最好选择了。最好不等于是最明智或最完美的,而是最真实的。总有一些时候我也不喜欢今天的自己,在别人眼里也大抵怯讷迂阔。然而蓦然回首,感悟一路走来的每一个足印,才发觉这样的自己才是完整的。我已不是当初的我,但我还是我,永远不变的我。

 

 

昨晚看了重返十七岁。Matthew Perry发福的身材始终没再瘦回去,Zac Efron灿烂的笑脸依然灼灼其华。年轻真好啊,令人留恋得不愿挥手告别。而当Mike有了再一次机会选择自己的人生时,他终于在最后一刻觉悟了,他当日的抉择就是他一生的抉择,他当年的所爱就是他一生的挚爱。岁月的流驶也是一种美,庄严的从容的,却略带感伤的美。用青春的容颜换取光阴的智慧,也不失为一桩好买卖。

 

片尾曲Matthew少年时的照片真让人无比怀念啊。

P.S. Matthew举手投足还是很ChanChan,那个足球机出现时别提我感到多亲切了~Ned为啥不让Matt LeBlanc来演啊怨念……)

 

邵氏《年轻人》(2009-08-15 21:27)

今天看了邵氏张彻1972年的电影《年轻人》,虽说年代久远,但青春时无关时代的嘛,看得我很燃。比起今天芒果一类的脑残台拍的所谓偶像剧,简直是云泥之别啊。纯粹的艺术还是得在纯粹的时代才孕育得出。

张彻那阳刚暴力美学的武侠片看多了,难得有这种青春热血校园剧(70年代香港大学生的社团生活啊),自然令人耳目一新。虽然我觉得姜大卫还是古装最美型,不过看他演音乐社长一套一套的换时装也是很养眼的,身材好穿啥都美好。尊的角色总是很讨巧的,最聪明最淡定的那一个。狄龙总不免要露胸肌,不过此剧中演篮球队长的阿龙的重点乃是——大腿!穿球衣球裤的扮相,一般武侠剧里可看不到。唉唉,那腿真是好长好长啊。陈观泰是国术队长,一如既往地露胸,一如既往地正直。还有罗乐林演一个音乐社员,比较低调(主要是阿尊太抢眼了~)。令一个亮点是客串的午马,只能说脸决定了午蜀黍始终是搞笑的存在呀。至于女性角色……张彻片里真的可以有女人么?

 

 

尊的时装秀。

这种款式的外套貌似前两年也挺流行的。

除了喇叭裤,其实都还好……

白衣大爱。

别人吃你也吃,凭啥就你有这般小腰啊。

淡定地劝架。后来那个穿越的燕青十八翻是怎么回事……?

阿龙那套赛车服更美些。

尾声时最最销魂的水手服~

 

 

阿龙调戏校花公主。你的搭讪能力真的好弱……

腿……

自驾车的纨绔子弟阿龙。

很英雄本色。

 

 

我捕风捉影了,呆毛爱。

 

尊你的背影永远是我减肥的动力。

 

 

罗乐林。其实……就这片来说不觉的他有颜。

 

 

最后一张深情的午马……

 

 

 

 

 

平山冷燕玉娇梨(2009-08-09 16:27)

《平山冷燕》书名为四位主角平如衡,山黛,冷绛雪,燕白颔之姓组成,又名《四才子书》,《玉娇梨》书名则为两位女主角白红玉(一度改名无娇),卢梦梨组成,显然是沿袭《今瓶梅》旧例,又名《三才子书》(加上男主角苏友白)。

两书除诸多单刻本外还有合刻的《七才子书》。估计两书是同一作者:荑荻散人,或作荻岸山人。其真实身份不详,大抵是明清之际的失意文人。

 

两个故事都发生在明代,《玉》开篇“话说正统年间”,而《平》“话说先朝隆盛之时”,可见《玉》作于明末而《平》成书于清初。

 

虽出自一人之手,语言风格几乎完全一样,但《玉》与《平》给我的感觉迥然不同,简单来说就是一道一儒,一洒脱一严正。《玉》单说才子佳人故事,清逸旖旎,风流出尘;《平》则渲染了不少太平盛世,天降文昌,皇恩浩荡云云。尽管各有意蕴,但两厢对比,必然更喜欢《玉》。我先读《玉》时手不释卷,欢乐不已,然后饶有兴致地去读姐妹篇《平》,不免味同嚼蜡,大失所望。所以此文就重点讲讲《玉》。

 

《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特点之一,即是情节草蛇灰线,环环相扣。《玉娇梨》又名《双美奇缘》,奇缘二字,恰道出好处。如起初杨御史欲求白公女儿红玉当儿媳,事不成,遂陷得白公得了苦差,出使塞外迎请被俘的明英宗,于是白红玉随舅父回金陵老家避祸,方引出了与苏友白一段姻缘。后来又是杨御史想要属下的苏友白当女婿,又不成,便百般刁难小苏,害得他挂了冠径自去山阴避难而巧遇白公,总算搞定了婚姻。还有两个丑角张轨如和苏有德,张轨如虽掉包了小苏的诗,后又讹称红玉病故,导致许多曲折,但毕竟是他让小苏得识红玉;苏有德虽哄骗小苏千里上京,却令小苏机缘巧合结识梦梨,后他还给小苏传了梦梨的信。最终便是张轨如与白小姐为媒,苏有德与卢小姐为媒。另外卢梦梨女扮男装会小苏,化名皇甫员外的白公与化名柳生的小苏在山阴相遇,重重身份错综交织,使得故事更加奇巧迂回,令人叫绝。

 

《玉》中人物语言温文谦和,礼貌风雅,带有名士才子特有的那种幽默﹑调侃的翩翩风度。更让我喜欢的是作者通过诸多角色表达出的圆通而超逸的人生观。主角苏友白,乃眉山后裔,是个青年才俊,落拓书生,相貌风流俊秀,虽说“诗有别才非关学”,小苏却难得地学问和诗文兼精。可惜门衰祚薄,父母早亡又无兄弟,且“君臣﹑朋友间遇合有时”,因此五伦中竟有四伦不全了,于是定要寻一个绝色佳人为妻,方不枉一世为人。连也张轨如之辈认为小苏是“色中饿鬼”,其求凰之诚心至意可见一斑。小苏生性随遇而安,不以功名为重。他丁完母忧,回院岁考就考了个案首,后来因误会被吴翰林黜退前程,他也不以为意;叔父苏御史来信要他同行上京,他走到半路为寻一算卦先生问婚姻,就开溜了;金榜题名上苑看花后,他本应入翰林却被吏部寻衅选了杭州推官,他想到能从金陵路过向白公求亲,反而满心欢喜。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而父辈的白太常,吴翰林,苏御史,更是个个淡薄富贵,只爱诗酒,不屑于逢迎权贵,只愿为国尽力后能讨个差事到外省逍遥。

 

梦梨劝小苏上京赶考时说得最清楚:“千秋才美,固不需于富贵,然天下所重者,功名也。仁兄既具此拾芥之才,此去又适当鹿鸣之候,若一举成名,则凡事又易为力矣。”小苏遂改容深谢。此与湘云之劝宝玉何其异乎!所谓功名,不是目的,只是工具。诗酒布衣固然不耻富贵公卿,然拥有功名却能使得人生诸事更加容易。不曾居庙堂之高,怎能真正体会江湖闲散之乐?小苏自是聪明人,不同于宝玉之与科举功名有不可调和的深刻矛盾。

 

书中虽也说“漫道谦为德,才高不让人”,但三才子全然不恃才傲物,即使对杨御史,张轨如,苏有德之辈,大家也不撕破脸皮,依然和和气气皆大欢喜。真才子以所学寻知己,而不以才高压庸人。英雄能本色,名士自风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个人际遇不同,遂各得其所。这种中国氏的智慧太可爱。

 

两位女主角无疑是小说的最大亮点。美丽与才情自不必说,白红玉兼有崔莺莺之浪漫与薛宝钗之持重,卢梦梨则具备张出尘之慧眼与祝英台之胆识。尤其卢梦梨假扮男子以及后来小苏回故地寻她的情节,写得如梦如幻,缥缈空灵,实在妙绝。

 

苏友白道:“吾兄柔媚如女子,而又具此侠肠,山川秀气,所钟特异。小弟偶尔得交,何幸如之!小弟初时,去心有如野马;今被仁兄一片深情,如飞鸟依人、名花系念,使小弟心醉魂销,恋恋不忍言别。小弟从来念头,只知有夫妇,不知有朋友。今复添一段良友相思之苦,教小弟一身一心,如何两受!”卢梦梨道:“小弟奉先人之教,守身如处女,并未从师,何况求友!今一晤仁兄,不知情从何生。兄深于情者,幸剖以教我。”苏友白道:“小弟深情,不过一往;卢兄深情,其柔如水。太白诗云:‘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似为卢兄今日道也。小弟何情,当此之际,惟有黯然。”

 

这段虽则肉麻,但看得我一直邪恶地傻笑……

再说成婚之日,小苏对旧日白石上美少年恋恋不忘,忍不住寻到卢梦梨

 

问道:“令兄讳梦梨者,今在何处?”卢小姐道:“贱妾从无家兄,梦梨就是贱妾之名。”苏友白大惊道:“向日石上所遇者,难道就是夫人?”卢小姐微笑道:“是与不是,郎君请自辨,贱妾不知也。”

 

多么可爱多么聪明的回答啊>__<

 

最后苏友白抱得二美人归,作者自有辨白:“记得英皇共生死,未闻蛮素异亲疏”。白卢二小姐情投意合(十六回很百合,红玉对梦梨道“若使贤妹是一男子,则愚姐愿侍巾栉终身矣。”),早达成共识,愿意共事苏郎。而小苏不忘囊日传诗之恩,还拉了红玉的小婢嫣素作侧室。想起辜鸿铭老先生那著名的“壶一杯众”理论,这个华丽的4P故事亦可视作作者的一枕黄粱一场意淫了。

 

 

 

至于《平山冷燕》,两位女主角自矜自许,恃才傲物,很是不可爱,两位男主角则平平整整,乏善可陈。人物一贫乏,故事便无聊。如果说《玉》胜在文士风流,《平》就逊在官腔太重。

 

平山冷燕者,不独为四才子姓名,十三回中两位男主人公平如衡与燕白颔同游扬州,凭吊平山堂旧迹,此堂乃宋欧阳修兴建,是时屋宇颓败,但见双燕呢喃飞舞。于是两人有如下对话:

 

燕白颔因说道:“我想欧阳公为宋朝文人之巨擘,想其建堂于此,歌姬佐酒,当时何等风流,而今安在哉?惟此遗踪,尚留一片荒凉之色。可见功名富贵,转眼浮云,曾何益于吾身!”平如衡道:“富贵虽不耐久,而芳名自在天地。今日欧阳公虽往,而平山堂一段诗酒风流,俨然未散。吾兄试看此寒山衰柳,景色虽甚荒凉,然断续低回,何处不是永叔之文章,动人留连感叹!”

 

作者借平山冷燕表今昔之叹,寄托文采风流千古不散的愿望,或许暗含对先朝的追思亦未可知。

 

 

 

明末清初流行着不少才子佳人小说,这七才子书中女才子占四,难怪接下来曹雪芹能写金陵十二钗,李汝珍能写百花降凡尘。平山冷燕玉娇梨,也不枉为小说家言了。

 

 

 

 

 

后记:期末考前几周消遣看得这两本书,再不写写总结就快忘了Orz...

 

Every single work of art is the fulfilment of a prophecy.

(每一件艺术品都是一种预言的完成。)

——王尔德 1897年冬末春初 里丁监狱

 

 

小时候看童话,最不耐烦王尔德,没有格林的甜蜜,安徒生的浪漫,有的只是哀伤,幻灭与寂寞的死亡——当然那时不可能懂得欣赏这些。今天重读,故事还是哪些故事:快乐王子的容颜灰暗凋敝,死去的燕子蜷缩在他脚边;荆棘刺穿了夜莺的心脏,血染的玫瑰却在泥泞中被碾为尘埃;小侏儒为自己的丑陋心碎而亡,但美丽骄傲的西班牙公主永远不会懂他的悲哀;即便是最最温情的The Selfish Giant,也要以一句“But these are the wounds of love”让人的心骤然一紧,漾起支离破碎的疼痛。

王尔德这个唯美主义者的一生并不总是唯美的,极乐鸟也曾跌入尘世的泥淖,但他的精神世界始终充满童话式的纯粹的感性与哀伤。

Every single work of art is the fulfilment of a prophecy.”这句话几乎是他一生的谶纬。他的充满戏剧性的荣耀与屈辱高尚与沉沦交错的人生,正是他创作出的最完美的艺术品。

这个在牛津大学文学学位考试中折桂的天才,在象牙塔里被宠溺出一身的特立独行恃才傲物,而后在保守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伦不羁地展现他机智风趣的言行举止嬉笑怒骂,经历了从俗世名利的颠峰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剧变,最终寂寞地客死异乡。

1890年他在报纸上连载他唯一的长篇小说《道连·格雷的画像》:俊美绝伦的道连·格雷为了容颜永驻将灵魂出卖给魔鬼,而对他倾倒不已的画家霍华德最终死在他锋刃下。这部作品简直预言了王尔德往后的人生。

翌年王尔德结识了让他生命最后十年彻底颠覆的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勋爵,这个让王尔德用百合与玫瑰,用雅辛托斯和那喀索斯,用诗人一切优美缱绻的词藻形容过的昵称波西的美少年,令王尔德无法抗拒地倾尽所有,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即使理智曾一次次让王尔德下定决心离开这个任性自私的贵族子弟,情感却一次次又将他拉回他的身边。

艺术家所处的时代似乎总是不能理解超出时代的艺术家。秉性早已决定了命运,走向极端只需要小小的契机。王尔德对爱与美的追逐,对波西的惯有的无条件迁就,最终让社会以伤风败俗的罪名判了他两年苦役。牢狱之灾,声名狼藉,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习惯了伊壁鸠鲁式享乐的他,却要无能为力地任由最残酷的现实宰割。他在里丁监狱的铁窗下断断续续地给仍然活得消遥自在的波西写了封交织着深痛的恨与无奈的爱的长信,他说,“Pleasure for the beautiful body, but pain for the beautiful soul.”,“We think in eternity, but we move slowly through time. ”,“Behind joy and laughter there may be a temperament, coarse, hard and callous. But behind sorrow there is always sorrow. Pain, unlike pleasure, wears no mask.”但他没有为他曾经的所作所为后悔,在这古希腊式的悲剧里,也许受到苦难洗礼的爱与美都升华到了更微妙更崇高的境界。艺术总是需要痛苦来浇灌的。

印象很深刻的1997年的电影《王尔德》的尾声,出狱的王尔德与波西重逢。彼时裘德·洛青春正好,没有胡茬没有谢顶,他饰演的波西,向病弱的迟疑的王尔德绽放如初夏花朵般灿烂无邪的让一切语言都苍白贫乏的笑容——于是王尔德再次原谅他了。他再次缴械投降,彻底臣服于美了。

“做一件无用之事的唯一借口是对这件事爱之过深。”王尔德曾在《道连·格雷的画像》的序言里如是写道。他太热爱美了。他曾借书中那个诡辩的亨利爵士之口说过一大段对美的至高赞颂:“Beauty is a form of genius——is higher, indeed, than genius, as it needs no explanation.……People say sometimes that beauty is only superficial. That may be so, but at least it is not so superficial as thought is. To me, beauty is the wonder of wonders. It is only shallow people who do not judge by appearances.”——只有肤浅者才不以貌取人。我读至此处先是错愕,然后忽然明白了此句中那不可言传的蕴意。

在王尔德最富盛名的独幕剧《莎乐美》中,爱上了先知约翰的巴比伦公主莎乐美为了得到他的一个吻,向继父希律王索要约翰的头颅,最终她自己也被妒火中烧的希律王处死。——“而爱的神秘却超过了死亡的神秘”。以极端形式表达的爱与美,也许可以诠释王尔德对二者的终极理解:为爱而生,为美而死。

最惨痛的苦难不是无知而沉沦。王尔德不是不明白美不等同于真与善,他清楚得很。可命运推着他耽湎于美,他自己也甘于沉溺其中。他曾经可以用寓言式的小说和冲突高度集中的戏剧揭示隐藏在美身后的可怖的恶,但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面对具体的人和事,在人类错综纷繁的种种情感中,他还是无法做出判断,因而宁可神魂颠倒,成为美的殉道者。

人之所以是这么可爱的一种生灵,大抵因为人性总是游弋于浮浅与深刻之间,而理智对情感屡战屡败。

1909年,王尔德病逝9年后,他的遗体正式移葬于巴黎的拉雪兹公墓。时光流转,已历百年。他雪白简朴的墓碑上,布满了不同轮廓不同色彩的唇印。那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王尔德的崇拜者,向这位唯美主义先驱致以隔世的敬意与爱意。

莎乐美交织着爱恋情欲的殷红吻痕,终于烙上了约翰苍白的唇。也许王尔德最好的墓志铭,就是这些斑斓的美丽的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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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HPJ童鞋的稿子。

这个学期初开始很迷王尔德,看了所有能找到的他的作品。

呃,具体很难讲,总之他是真的让我感觉“英语好美~”的文学家了。

 

 

燕歌行(2009-04-11 18:36)

 

汉末建安初,他随南征的父亲到宛城。

张绣降而复反,他的长兄昂死于乱军中。他则乘马得脱,九死一生。

这一年他刚满十岁,开始明白父亲为何六岁就教他射箭八岁就教他骑马。曾经繁华昌盛的广袤中原此时暴骨如莽,人烟断绝。

后人把这个乱世,称为三国。

 

汉高祖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于是世人都相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只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罢了。父亲是宦官后代而能威慑群雄,母亲出生倡门而被扶为正室。这个时代一切不可能都能成为可能。

他从五官中郎将,到副丞相,到魏世子。上天总是眷顾他的。仓舒早夭促逝,子建恃才傲物,子文一介武夫,都不是他的对手。运气和手腕,他游刃有余。

然而,有时他也会怀疑,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他想起建安十三年,兵荒马乱。父亲南下征荆州牧刘表。二十一岁的他呆在谯郡老家,他出生的地方,种甘蔗,过与世无争的日子。

那年夏天那么悠长,长得让他有种错觉,仿佛人生也要永远这般浮躁并灿烂下去。可后来秋风还是吹起来了,草木摇落,白露为霜,他几个月来经营的那片甘蔗地也跟着憔悴残败。随后的冬天传来父亲在赤壁大败的消息,他只得从容叹气。

半年和甘蔗打交道,他倒颇有些意外收获。从甘蔗的盛衰,似乎也能悟出人事的兴废,他写下《感物赋》:涉炎夏而既盛,迄凉秋而将衰,岂在斯之独然,信人物其有之。但吃甘蔗尚能渐入佳境,人生却没有这种选择。再后来他与奋威将军邓展酣酒论剑,他持一节甘蔗为剑,就轻松潇洒地击败了对方。

某名人隐居某地,将来史书上定要大书特书此人当年如何韬光养晦,虽躬耕垄亩,实则已将天下大事洞烛在心,凡夫俗子又岂知其志在鸿鹄。可是天知道,他想,我确是无所事事地消磨了一个夏天罢了。

 

父亲死于建安二十五年,他继位为丞相,魏王。六月出征,他让病中的妻子甄宓留在邺城。这时她38岁了,美貌依旧,却像暮春的花朵,显露出某种不易察觉的颓势。为何美人总是难免迟暮呢?他有时会恨恨地想。

年底他就在许都践祚,国号魏,改元黄初。父亲未竟的事业,终于在他手中完成了。

帝王身边总是围绕了太多妃嫔。甄宓在邺城苦苦等待他的玺书舆马迎接她往洛宫,他却一再拖延。她写了哀怨而多情的《塘上行》寄给他,却让他愈发厌恶。她只是他莽撞青春期的一个不堪回首的幻梦罢了,一份肤浅幼稚丑陋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流驶愈加伤痕累累。就像她凋零的容颜,随风飘逝。

终于,在他称帝第二年的夏天,他派了使者去邺城,绝情而残忍地赐死这个他曾深爱的女人,且尸体被发覆面,以糠塞口,草草葬在了邺城。

他有时会回想起建安九年,他还年少气盛时,曹军攻破冀州邺城,他长驱直入袁绍营建的邺宫,第一次见到的甄宓。比起她的绝世美貌,更让他一生难忘的是她眼中揉杂着悲戚,忧惧,犹疑和些许期待的神色,那么忧伤柔弱幽居在邺宫,而门外即是无穷无尽的杀戮与征伐。这一切曾让他绝望地疯狂地倾倒。

也许到最后他会明白,他爱上的本就不是十八岁那年遇到的她,而是十八岁那年的,他自己。

 

生前他下过《营寿陵诏》,要求自己在首阳山的陵寝“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为了“易代之后,不知其处”。目睹了太多沧海桑田,就知道没有什么是不朽的。他当然知道曹魏在这乱世也支持不过数代,是非成败转头空,不如就让坟前长满蒿草罢。

临终时他握住皇后郭嬛温暖的手,这个聪慧多谋,他最欣赏的女子。他最终把皇位传给甄宓的儿子叡,也知道叡不会放过对甄宓之死难辞其疚的郭后,但他无力保护,也不想保护了。人之相与,本来就脆弱渺茫,生命到了尽头,也只得相忘于江湖。他按终制朴素地葬在首阳。十年后郭后被明帝叡赐死,同样被发覆面,以糠塞口,葬于首阳西。

 

后人知道曹丕,大抵是因为《七步诗》或《洛神赋》的传说,两个典故里他分别扮演了残害手足和薄情寡幸的反派角色,再不然就是因为他的篡汉立魏,总之都不是好名声。俗论皆称曹丕是政治家,曹植是文学家,这种说法本身就包含了褒贬爱憎。但写下慷慨豪迈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曹子建,却在曹操派他去前线救援时喝得酩酊大醉。纯粹的文人,总是过于天真。

曹丕在政治上的功绩不如乃父,九品中正制也不过一时有利于曹魏代汉;文学上的声名又不及其弟,曹子建才高八斗妇孺皆知,曹子桓的名字却显得那么黯淡沉寂。锺嵘在《诗品》里将曹植名列上品,并盛赞其“粲溢古今,卓尔不群”云云,而曹丕只得中品。但刘勰在《文心雕龙》里说得更客观:“文帝以位尊减才,思王以势窘益价”。而到了明末清初的王船山,就要说丕植有“仙凡之隔”了。

他没有曹植词藻飞扬光艳绝伦的才气,却有仙气。不是游仙诗里那种自我标榜的虚浮仙气,而是难以琢磨莫可名状的空灵和忧郁。

他生时曾显赫数百年的大汉王朝那迟暮的夕阳正昏昏沉沉地西坠,他死时魏晋南北朝苍白清冷的月光已开始寂寞地流转。他的一生,即在喑哑的黄昏里凝望乱世的血色晚霞,等待着等不到的黎明。他看得很细,看到很多。乐往哀来,怆然伤怀,于是写些君君妾妾的离愁别恨,也享受“弓燥手柔,草浅兽肥”的游冶时光,不时感慨“忧来无方,人莫之知,人生如寄,多忧何为”,或者若无其事地说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的灼灼真理。

那又如何?生若朝露,身后诸事,还得任由后人评说。稗官野史笔记小说都要描写他如何生性凉薄阴骘善变矫情自饰,世人只津津乐道于“陈王赋感甄”“妖魂逐小郎”的宫闱绯闻,把“曹丕趁乱纳甄氏”当作色衰爱弛始乱终弃的典型,以及诸如此类的轶事或附会,却永远读不懂,读不懂弥漫在他诗篇里那横亘几个世纪的寂寞与温柔。

 

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

幽寂如斯,落拓如斯,倒真不愧为魏晋的缔造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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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后记~

这篇文章也是拖了很久才写出来,最初的灵感都要消磨殆尽了。

以前看三国对曹丕没什么爱,可能年岁渐长审美观也骤变,这种腹黑的善变的不可捉摸的而且还是人妻控喜欢年长女性,好罢皮皮你真是萌点全开啊。

第一次读就很喜欢《燕歌行》。说不清原因,觉得意境很特别罢,而且之于子桓也是很有代表性的作品,于是拉来作题。

 

 

诗一首(2009-03-29 18:38)

Mr.Zhang的精读课作业,一首英文诗。

只是匆匆的一瞥,也没有什么涟漪,然后把瞬间的灵感写下来了,算是应付作业罢……

P.S.我刚刚分清迎春和连翘。冏rz。

 

 

 One Day In Spring

 

Sunshine on the meadow

Breeze through the willow

Even the spring held his breath

When the girl in brilliant yellow

Sauntered past the forsythia’s shadow.

 

 

 

 

请珍惜。(2009-02-12 19:01)

先祝一个人生日快乐,一个我和他作了12年校友但不算认识的人。

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也是很优秀的学生。

两天前他因病去世了。

祝愿永远18岁的他永远快乐。

 

本来我这个寒假也会像之前所有寒假一样心猿意马无所事事。但这两天接连发生了一些事,包括以上这件,让我想了很多。

理论上我们都知道生命很脆弱,都知道生与死不过一线之隔。

稚气的我们,也曾被爸爸妈妈牵着手,回老家参加一些不认识的长辈的葬礼。

那些悲戚哀恸的泪水,倒映在我因懵懂而漠然的瞳孔。

遥远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东西。

在我小小的生活圈子里,一切是如此的风平浪静波澜不惊,日出月落斗转星移,貌似所有人都过着匆匆忙忙庸庸碌碌的小日子,心安理得地享受日复一日的阳光雨露。

从没想到死神的镰刀离我们这么近。

永远无法确认死亡是否比明天来得更快。

 

死是什么?

是黑暗,是虚无,是沉寂,是灰飞烟灭?

还是天堂,或者地狱?

活着的人不知道。

知道的人已无法开口。

这生死边缘的小小的悬念,是纵贯我们白驹过隙般人生的残忍伏笔,吊足了胃口。

更何况,未知生,焉知死。

 

活着真好,我忍不住要说。

享受假期清闲的日子。

没有技术含量地宅着。

吃妈妈做的菜。

和老爸打乒乓球。

晚饭后一家人一起看本地市井新闻。

无忧无虑地走在这个熟悉的城市的街头巷尾。

小小的灯光黯淡的咖啡店,故作小资的音乐。

人很少的书吧。

慢悠悠地看古龙,羡慕着拥有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的陆小凤。

一天一天累加起来的抑郁。

偶尔敲一点闷骚文字旧愁新词。

无意识地重复当年写应试作文时那副理亏而嘴硬的小样。

咕嘟咕嘟地喝水。

大口大口啃苹果。

百无聊赖地逛天涯。

在负罪感陪同下熬夜和赖床。

望着长了灰尘的单词本发呆。

沐浴早春二月阴霾罅缝间怯懦的阳光,那蓝灰色蒙着淡淡烟尘的天空。

耳机里一直放着最爱的相见恨晚的五月天:如果早点遇到你们,我苍白的青春大抵会少一些落寞。

 

于是就这样,闲得荒烟蔓草的寒假,2009年的春天。

所剩无几的青春也趁机蹑手蹑脚地逃走。

 

但是我多么感激。

不知道应该感激谁,让我还可以从容地享受这一切。

还可以笑还可以哭。

还能爱还能被爱。

还能放声歌唱还能自由奔跑。

还有希望,还有未来。

 

所有这些,我不想失去。

更不想失去以后才知道珍惜。

 

真心祝福所有我曾擦肩而过或者回眸五百次的朋友。

亲爱的朋友,希望你们一生平安快乐,一直幸福到时间的尽头。

 

 

 

周杰伦也会老去(2009-02-09 13:24)

 

第一次听到周杰伦的歌是在2001年,我小学六年级,《范特西》里的《双截棍》,电视电台里都在放。当时我还处于看八点档的未开化时期,审美趣味弱智低下,加之听不太懂,就没对之产生兴趣。过了些时候为了跟风而买了《范特西》,因为全班同学都在听,不听显得不合群。买的是磁带,放在复读机里听,反正那时也不计较音质音效什么的,不像现在会纠结着是不是ape。《范特西》第一首是《爱在西元前》,这也是第一首我对着歌词认认真真听的周杰伦的歌。听完震撼得不行,彻底被征服。《范特西》这张专辑,经典性不言而喻,众口一致地奉为浑然天成的神作,我也对它相当膜拜。直到现在聊天时提起,还是用无比推崇无比怀念的口吻。其实今天再听《范特西》,我已没有任何感觉。当年反反复复听了太多遍,那些曲调歌词都已成为条件反射了,不只是哪一句完该是哪一句哪一首完该是哪一首,甚至听到一首歌的前两个音,就能迅速准确判断是哪一首。

然后又回头买了第一张同名专辑,感觉果然嫩了点,欠火候,但纯粹得可爱。第三张《八度空间》,当时受到很多非议,不外乎是“没有突破”云云。我听多了骂声遂先入为主,觉得是不咋的。但前两年把这些旧专辑翻出来听,猛然觉得《八度空间》其实很赞。如果说《周杰伦》只是模糊氤氲的轮廓,《范特西》则是鲜明兀立的骨架,《八度空间》才让周杰伦的音乐真正血肉丰满起来。第四张《叶惠美》商业气息很强,满眼皆是代言的歌。不过周杰伦表现了很多新的东西,和黄俊郎的合作也较成功。整张专辑还算可圈可点。第五张《七里香》是我买的最后一张周杰伦的专辑。单首歌听其实都尚可,就是总体感觉别扭,缺少一种贯穿整张专辑的精神,这也是他其后所有专辑的通病。开始发觉周杰伦的音乐里没有我想要听到的东西了,年岁渐长,当初的狂热也开始冷却,加之上网下歌很方便,从此再也没有为听他的音乐而打开钱包。《七里香》是进退维谷的尴尬,从此以后就是脑残的下坡路了。

两年后听到《依然范特西》这个名字时我有点激动,但听完以后心想它就是改名叫《永远范特西》我也不会买的。撇开这张本身的质量不说,《范特西》就是不可超越的。与其说是经典的《范特西》不可复制,不如说是那种最初的感动不可复制。很多伟大的事业,惊人的创举都是人在年轻时做出来的。虽然那时能力有限经验不足,但却如有神助般创造奇迹,就连当事人也说不清原因。反而是愈发成熟后裹足不前了,可能是心已不再年轻了吧。果然出名要趁早啊,在江郎才尽之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中国风,前期的《东风破》《发如雪》都很赞,作为“菊花蚕”典故源地的《菊花台》其实也不错。但同类型的歌创作多了以后就没有新意了,方文山的词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文采飞扬,而多少显得做作刻意了,比如《青花磁》《兰亭序》之流。

人都是会变的,正如人都会长大。在这个世纪刚开始时我们遇到的他,纯情得很自然地唱着《星晴》《伊斯坦堡》这样简单而稚气的情歌。人人都说他唱腔含糊,我以为昔日是含糊的清澈,盈盈见底,如今是含糊的浑浊,泥沙俱下。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在想周杰伦是否被我们宠溺过头了。当年的他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出现,成为正确的存在,承受了过多过火的追捧与荣耀。那个开风气之先,填补了乐坛空白的周杰伦,今天的他单纯就音乐而言,我个人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尤其近几年,他的灵感在浮躁的尘世一天天被浸泡得庸俗,同时又有太多的精力花在其他地方,比如电影。在浩浩荡荡的商业大流中,他被娇宠得太过自负,失去了理智,忘记了音乐才是他的根本。大概现在的他自己也说不清他那空洞造作的音乐有什么内涵想表达什么吧。

在唱片店最显眼位置取下他最近的一张专辑《魔杰座》,金光闪闪的装潢,花里胡梢的造型,我默然无语地把它摆了回去。下载了听,坚持听完的不超过3首。他卖的不是音乐,而是往昔的声名,旧日的荣光。

一个漂亮的气球,源源不断地有溢美之辞灌入,持续膨胀着。不知道气球是否意识到这是自欺欺人的幻梦,终有超过承受限度而炸裂的一天。

我们这些人的青春,都被他的歌塞得满满当当,他给我们的那些草绿色橘子色天空色的美好记忆,随着时间秒秒分分日日年年的流驶开始泛黄开始陈旧。我们长大了,他也过了而立之年。周杰伦不会是永恒,范特西才是。但永远又有多远?我们蔚蓝的星球,也不过是茫茫时空里漂浮着的卑微尘埃,转眼就要风流云散。

但我还是希望,如果他还有些许理智的话,稍微停一停,好好思考一下什么是值得的,什么是应当坚持的,让所有曾经爱过他和现在仍爱着他的人不再失望,在老去之前长大之后。他曾在第一张专辑里写下这么一段话:“其实我在国中时就开始写歌了,只不过现在觉得瞎透了,当时认为很屌的歌,现在听一听说不定不以为然,希望我现在认为很屌的“杰伦专辑”,以后听也能一样佩服自己!!”希望这些话到了他最后一张专辑也能适用。

 

 

 

P.S.这篇文写了一段时间了,一直懒得打。早上边听范特西边敲出来了,是时候总结一下了。

 

永远的经典范特西~

•卢•广•仲•(2009-01-25 00:01)

(一看便知是个大好青年吧~)

 

很偶然地听到此人的歌,马上被吸引了。

85年生人,生长在台南,淡江大学西语系(应该已毕业了罢)。

大一时因一场车祸住院养伤,开始玩吉他,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唱片制作人钟成虎形容他是“被公车辗过的音乐鬼才”。可见世间万事太多机缘巧合,太多焉知非福。

我听音乐状态比较混沌,不太计较什么主流或小众,好听就行(何况这年头不少小众也在主流化)。卢广仲的歌,真的很赞,他的词他的曲他的声音,云淡风清,自由随性,慵懒散漫,蓝调加民谣,从容不迫无拘无束地表达着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连忧郁都是释然的。

 

 

以下,比较喜欢的几首:(其实都很喜欢~)

 

渊明》,首张单曲。

 

hey i gonna go
i booked the ticket before
hey i gonna go
the rule,we broke it all
难听的话待会再说
晾干的袜子我还没收
脑袋里全是不听话的念头

hey i gonna go
well don't say any word
hey i gonna go
my world you can't control
难过时候写信给我
时间它不会倒着流
这次我说走一定会走

不需要别的人那虚伪的问候
别再想过去的是不是朋友
这世界有没有属于我的角落
不要想要找到我隐形在这地球

 

 

 

《早安,晨之美》,太可爱了(歌词里重复的“对啊对啊”),我已经设成BGM和闹铃了。听着听着会忍不住踩着节奏动起来,心情也随之大好。对于我这种赖床成癖的人来说,这样的早餐店真是天堂般美好啊~

 

嘿!吃早餐阿!快点啦!

有好多好多早餐在这里

在我们最熟悉的早餐店里

不管你睡的多晚起的多晚

晨之美永远在这里欢迎光临你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有好多好多早餐在这里

在我们最熟悉的早餐店里

不管你睡的多晚起的多晚

晨之美永远在这里欢迎光临你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有好多好多早餐在这里

在我们最熟悉的早餐店里

不管你睡的多晚起的多晚

晨之美永远在这里欢迎光临你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we share the mornig~

we share the milk tea~

我一直在这里陪你一起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对啊....

 

 

 

《Qué te pasa? 你在干嘛?》

 

怎么办 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不能重来
手心也开始冒汗 眼睛也跟着转呀转
别说无奈 我第一次来

不是我 那不是我
我不会说出这些话
你是否和我一样
有很多人住在你的心脏
1234 5678

想了很久 该怎样说

Que te pasa 你到底在干嘛
我想了又想 你笑了又笑
呜呼呜呼呜
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Que te pasa 我到底在干嘛
需要你的 聪明的想法
呜呼呜呼呜
总不能永远只有 对阿对阿
对阿对阿

不是我 那不是我
我不会说出这些话
你是否和我一样
有很多人住在你的心脏
1234 5678

想了很久 该怎样说

Que te pasa 你到底在干嘛
我想了又想 你笑了又笑
呜呼呜呼呜
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Que te pasa 我到底在干嘛
需要你的聪明的想法
呜呼呜呼呼
总不能永远只有

Que te pasa 我到底在干嘛
需要你的聪明的想法
呜呼呜呼呼
总不能永远只有 永远只有
永远只有 对啊对啊

(和早安晨之美有点矛盾啊……)

 

 

 

《好想要挥霍》,唱出了我的心声啊。

 

我穿戴整齐面对疯狂的
世界不管今天
面对谁微笑是必须
就算你不在意我微笑的原因
是我仅有的自信

我慌乱面对你转身离开
不管未来快乐是不是
我的必须品
我只能再一次安静作好准备
你下一次出现

总在午夜梦醒家徒四壁
是什么包围空虚
好想把我的全部都给你
一个人多平凡的期许

总在人潮散去瞬间觉醒
全身力气得不到安宁
从不曾挥霍好想要挥霍
好让明天继续

我慌乱面对你转身离开
不管未来快乐是不是
我的必须品
也许早已否定我所有的努力
爱已不会降临

baby 午夜梦醒家徒四壁
是什么包围空虚
好想把我的全部都给你
一个人多平凡的期许

总在人潮散去瞬间觉醒
全身力气得不到安宁
从不曾挥霍好想要挥霍
好让明天继续

我要的生活只有那么一种
却无法一个人点滴的过
直到今天还不能放开昨天的手
谁来救我

午夜梦醒家徒四壁
再没有什么包围空虚
好想把我的全部都给你
两个人彼此间的必须

总在人潮散去瞬间觉醒
全身力气得不到片刻安宁
从不曾挥霍
好想要挥霍
好让快乐继续

从不曾挥霍好想要挥霍
没有什么是必需

 

 

 

寂寞考》,想念美好的图书馆。

 

结束十页的笔记记不住那一种感觉
桌上烦人的考题怎么算也都是无解
谁了解我救得了我

空气里有个声音偷偷说你没有用
你关心我的最近说你也有同样心情
面对这类的问题我们总是没有心力

钟声响起怎么继续
我跳不出相同逻辑
不断追着我整个学期

没有意外一直重来
也许真的还是一样的难
说过的那些话还是不明白
在谍对谍之间徘徊

没有意外又要重来
只好在图书馆找回一点浪漫
幽默的安慰着我然后笑着说
可能是
寂寞它考倒了我

这是以外我好想重来
只好在图书馆找回一点浪漫
幽默的安慰着我然后笑着说
就让我
寂寞考寂寞的过
寂寞的过
寂寞它考倒了我

结束十页的笔记寂寞还在我身边

 

 

100种生活》,宇宙,星空和海洋。

 

整个世界停止不转动很寂寞
走在海边数着萤火虫好困惑
想要的生活怎么有一百种
不想掉进这深深漩涡

整个海洋摆动柔软地举起我
孤单给我自由犹豫得好感动
想要的生活怎么有一百种
该怎么走谁来告诉我 wow

每当我背对星空
抱着地球
发现自己其实脆弱不敢说

当我背对星空
孤独摸索
爱情渐渐萎缩我猜不透

无边的宇宙哪里有我想要的生活

整个海洋摆动柔软地举起我
孤单给我自由犹豫得好感动
想要的生活怎么有一百种
该怎么走谁来告诉我 wow

每当我背对星空
抱着地球
发现自己其实脆弱不敢说

当我背对星空
孤独摸索
爱情渐渐萎缩我猜不透

无边的宇宙哪里有我想要的生活

每当我背对星空
抱着地球
发现自己其实脆弱不敢说

当我背对星空
孤独摸索
爱情渐渐萎缩我猜不透

无边的宇宙哪里有我想要的生活
我那一百种要在很就很就以后才会懂
我一百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