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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我一直以为这个地方没什么人看,所以才在这里胡说八道。
没想到blogcn down了之后,才发现居然有部分三向读者。
以后要注意胡说八道的程度,hohoho。。。
其实觉得也没什么,毁了就毁了吧。
也未必乐意再写。
只是这么多年写下来的那些东西,想想有点可惜。
不说敝帚自珍吧,总觉得蛮不习惯的。
从前我始终觉得,离他最近的地方应该是希腊或者印度,其中,印度的可能性又会大一点。
所以我一直觉得,希腊或者印度,可能是我的死地。
但是,在西藏的时候,我觉得他离开我,是那么地近,仿佛伸手就可以触摸得到似的。
我没有去过印度,不知道在印度,又会有怎么样的感应。
但是在青藏高原,汽车飞驰的时候,我无时无刻不想起他。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仿佛伴随着呼吸,眼泪会潸然而下。
天空仿佛他的眼眸,微风仿佛他的呼吸,他离我,是,那么远又这么近。
西藏,神秘的地方,神奇的地方,不可思议的地方,无以伦比的地方。
大概是年纪大了,最近老想起从前的事。
初夏黄昏,黎靠在自家院子里一株叶子碧绿的银杏树下,看着面前一丛紫薇花发呆。
今年雨水多,这紫薇花,开得不及往年好,花瓣有些泛白呢。
黎一边发呆一边想,不知加些肥料是否会好些,一会儿得问问阿九。
想到阿九,黎嘴角上扬微微地笑了。
阿九来到自己身边,已经过去多少年了?黎问他自己。从前那个只到自己腰间的小孩,已经长得和自己差不多高了。脸也完全长开,完全看不出曾经圆圆脸蛋的痕迹,只有那杏仁大眼,还是像从前一样黑白分明。一想到阿九的杏仁眼,黎总不自觉地想起皇月。
皇月,小时候,也是那样圆圆的杏仁大眼呢。被她用那软软的眼光看一下,自己是什么要求都不忍拒绝她。但是为什么后来,长大之后,会如此生分了呢,生分到自己竟然无法呆在她身边。
我离开灵火境,究竟几年了?遇到阿九之前,我一个人,究竟飘泊了几年;把阿九带来身边之后,究竟又过了几年,黎很用力地想,但是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却只有些零星的片断。
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想到这里,黎突然觉得很伤心。他抬头,望向天空,轻轻叹了口气。
远处可以看到天边的云彩。夏天的云,淡淡的
是不是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会化为眼泪和温柔?
是不是所有的海誓山盟,都会化为沉默和虚无?
请你不要爱上我,即使我觉得不幸福。
我是如此地爱过你。
可是你从来都不知道。
不知道也好,
我那些酸涩的记忆都被掩埋,
从来就没有人知道,
曾经,
我是多么地爱过你。
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曾经,
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How does it feel to be finally in charge at Chloé? 'Oh, it's heaven!' exclaimed a tired but exhilarated Hannah MacGibbon, the 38-year-old blond British designer who assisted Phoebe Philo from 1997 through the label's red-hot early-noughties days. Her task is to heat it back up again after several tepid seasons and reconnect with that customer who would once spare no expense to get hold of Chloé's signature sexy-girly things, trophy bags, and shoes.
MacGibbon's scallop-edge coats, rounded-shoulder blouses, and
high-waisted flared shorts, interspersed with ruffle-necklined
dresses and jumpsuits with an eighties kind of gathered swell in
the thigh region, certainly had an air of summery freshness about
them. Her contrasts of chartreuse, beige, cream, bluebell, green,
and a particular apricot (the exact shade that appears on Chloé
packaging) were rinsed of any print and shorn of the embroidery
that is a usual feature of the brand.
So wa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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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da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牌子,喜欢了很多年了。
她是少数的几个兼顾了职业女性干练和小女孩天真柔美的牌子之一。
不过,能把Prada穿得漂亮的人很少见。
比方Chloe,比方Jil Sander,只要尺寸合适,大多数的人穿起来都是人模人样让人眼睛一亮的。
Prada就很困难。
其实,我觉得,Prada所代表的,并不是衣服鞋子包本身,而是一种姿态,一种强烈的life style。
容易被欣赏,却很难模仿。
这也是我所觉得Prada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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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r始终是那么地漂亮。
Dior的裙子,那些蕾丝,荷叶边,雪纺,仿佛暗夜盛开的妖艳花朵,无不美得让人心碎。
究竟是裙子为美貌存在,还是美貌为裙子服务,到Dior这个程度上,我觉得,已经很难下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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