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恨一个男人的理由可以有很多,其中最典型的一条就是薄情寡义。
所以,她恨他。
她在自己最风声水起时爱上了默默无闻的他,用十年同居和提携换来了婚姻和男人如日中天的事业。而她冒着生命危险在加拿大产下女儿时,男人却在香港沉溺温柔乡。
一晃二十年。
她独自拉扯他们的女儿,对男人的恨却不减半分,到哪里做节目都会痛斥他的背叛;而那男人,贴着“负心汉”的标签,却有新欢相伴,生儿育女,丰衣足食。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她的名字叫沈殿霞,而那个男人,就是郑少秋。关于他们的话题,实在没必要再提。
所以,我们要说的,是二十年以后。
二十年后,女人患了绝症。最严重的时候,医生都束手无策,一日连下三次病危通知书。消息传出去,媒体蜂拥而至,将医院前门后门堵个水泄不通。她出现在镜头里,面黄肌瘦,蹒跚而行,每行一步都要人搀扶着,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而此时,那个男人呢?那一日,他领着娇妻爱女狂扫香港名店,为妻子挑衣选鞋----她的病危对他来说,只不过是报纸上的几行铅字。
当记者追问他她的病情时,他淡淡地别过脸,任由现任妻子呵
,自助的,本想大吃一顿的,可能很久没见面了吧,大家都有点不好意思,弄得我完全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后悔啊。。。。。| 分类:心情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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