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8 21:57)
我的博客今天2岁42天啦!
2008年09月07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8年09月08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有些话》。
2008年09月29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数 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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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青岛的天气有些凉,穿着小吊带出门常常被微凉的空气逼退回来,再加件衣服,才能大摇大摆地上街。但我并不在意,唯一的坏处是不能去海里游泳了,水太凉,出了水更凉。
前些天和妈妈去在水一方我一口气在泳池里扑腾了2个小时,妈妈就坐在边上吃了2个小时的自助餐,顺便喂了蜂拥而至的各位野猫,她很开心,他们都很开心,我也很开心。游到月上枝头依然不依不饶地继续着,好像身体里有用不完的气力,当然,都是短程往返。
我的身体缺乏耐力,持久的运动我恐怕不能够进行,所以很奇怪,我居然可以和一个人相爱了,我算算,6年。
我在精致的泳池里仰面躺着,当水把耳朵完全包裹住的时候,能够很清楚地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像被无限放大,但是极为逼真。我还没有想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这种感觉很奇妙。于是我常常这样休息,一面倾听粗重的呼吸声,仿佛倾听生命一样,我突然觉得这是一件慎重的事情,需要认真对待,那一刻我充满了对于呼吸的敬畏,对生命的敬畏。
那晚天空晴朗,看得到大片星星,还有一轮即将圆满的上弦月,泳池在夜色降落的时候开了灯,像颗蓝色的水晶,特别不真实
无聊的题目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
天气变化无常
树不会四季常青
野猫只在春季发情 现在他们却夜夜嘶叫
狗开始在冬季退毛
即使白天也看不到太阳
汽车开过人的头顶
小鸟不再筑巢
天天见面的人形同陌路 许久不曾见面的人一起歌舞升平
看不到随处可见的蒲公英和红色玫瑰
忘记上大号 排出身体的垃圾
夜晚清醒对抗白天的睡眠
小偷的智慧上了大荧幕 掌声如雷
迷恋香水和香烟的味道
不歌唱
读没有情感的诗
写自慰般了无生趣的文字
哦 对了 还有
他们不再爱对方
这些统统是永恒
写个歌词玩~ ^0^
你说
你说 我像小孩子
随便什么事都可以当成天大的事
你说 我太不懂事
说累的时候我给不了你要的支持
你说 我像个傻子
总对你微笑不会生气难过耍性子
你说 我太过碍事
无辜的眼神让你觉得逃离都是奢侈
你说的那些事
我不是那么无知
你的埋怨责备
我早已统统感知
可是很久之前
你为我撑开雨伞时
你说我的孩子
安娜很久没有写温暖细腻的文字了
这样的文风也是第一次尝试
希望大家觉得美好
我将长发挽起一个髻,眉眼分明含笑。
就像别人说的那样,时间,人,都要对的,才可以长久。
我不是不知,不然不会这样理智地念他,却只是念着。
情爱是一种很有争议的感情,说不得好与坏,只是心中一阵悸动,便是一场爱恋的开始。然而若蜻蜓点水,若肝肠魂牵,都是无可非议的自然自在。
比如我对他
很久没有淋过雨了。
我是个对水有着病态喜好的人,喜欢水,自然也喜欢下雨。这种偏爱没有丝毫理由,印象当中最初也是最深刻地被雨迷住,是小时候在家里弹琴,正是一首描写雨的曲子。彼时我还是不安分的孩子,惦记着隔壁房间里就要开始的《变形金刚》和《黑猫警长》。妈妈便叫我穿上凉鞋,随她下楼去。
屋外正在下雨,而且滂沱至极。海边的雨经常是这样,突然降临,让人猝不及防。你爱它,便好似得了上天的恩宠,你恨它,便诅咒它的无征无兆无情无义。
对于雨,我最初并无太多的感情,只记得我的小伞很漂亮,我经常打着小花伞,穿着雨鞋跑到水坑里噼里啪啦地踩上一通,便心满意足。只是那一次,妈妈拿开了我的伞,于是我小小的身体第一次毫无保留地暴露在雨中。那时候我已有长长的头发,它们像藤蔓一样盘踞在我的脸上,脖子上,肩膀上,胳膊上,仿佛对这样一场兜头兜脸的倾盆大雨十分受用。我和妈妈在雨里互相追逐,嬉闹着不理会旁人诧异的目光。在他们
他在路口等待,已经有些时间了,这是他的习惯。在傍晚的时候等在这里,看她一眼。习惯总是顽固而没有道理可讲,如同爱情一样。那么他是爱她的。
可他们素不相识。
于是这个故事变得没有任何交锋。
只是有一点,他为她失去了右腿,她为他失去了记忆。
还是在这条路上,人们曾经最津津乐道的便是这样一起事故,一辆车撞伤了一个女孩子,车里的人一死一伤,在这个小城市里,这样的新闻足以震慑每一个人。可是事情就是这样,痛不在你身上,你便可以轻易地谈论,这种轻易始于无知。
他曾经的女友歇斯底里般地以自杀相逼,也真的这样做了。女友开着车子在狭窄地马路上加速,妄图同归于尽,爱总是这样盲目和失控。那本是冷清的街道,接近午夜的时间更是无人。可偏偏她冲了出来,掩面哭着,身后的街灯下站着面容模糊的男子,他们的爱情结束了
主人公:他、我
人总是容易屈服于欲望而失去对自我的控制。
比如我在黑暗的房间里靠近他的床,比如他惊醒后起身的一瞬间想要抚摸和亲吻。
我给了自己一个理由去接近一个男人的身体,而无论他是怎样的人,都无法拒绝我坦荡荡的入侵。从我躺进他怀里的那一刻开始,他的亲吻、撕咬和残暴的蹂躏便开始了。我想得很简单,但这个世界是复杂而真实的,我只想要一个怀抱,我的手脚冰凉,又或者我原本就期许更多,对一个心里有别人的男人期许得更多。
总之,我做了一件疯狂的事。是我,吵醒了一个已经睡着的男人,带着恶念地挑逗和步步退让。
这一切让我满足了么?人不会懂得满足。
我听见他的呻吟,我尽力用身体配合着他,我忍受他带给我的疼痛用舌头取悦他的需
老实说,敲完题目,整篇文章其实就已经结束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动笔,因为感觉题目就是个总结。总结都出来了,还说什么呢?可是熬夜久了,就想要有点作为,否则觉得对不起晚上幽静的时光。
我是80后,这样时髦的说法不知出自谁的口,然后在社会上迅速蹿红,于是我成了这个大群体当中的一员,拥有了这个群体的所有特质,可是,这些评价这些定位其实都不是出自我们的口中,大概是70后60后50后甚至40、30后的前辈们赋予的。这个酷毙了的称号像一枚如假包换的信誉标志,渐渐成为了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标准,衡量着新一代的年轻人——如果你是80后,那么你就是怎样怎样的人;如果你是90后,那么你是……人们热衷于告诉我们我们是怎样的人,于是我们便真的朝着那个样子努力变化,变得愤世嫉俗,变得玩世不恭,变得像个80后。
真正的80后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是个彻头彻尾的80后,那么我又是什么德行呢?
从前我还真没怎么考虑过这个问题,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喜欢夜晚几乎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性,有别于绝大多数人类,但我相信这并不妨碍我成为一个正常人。心里是明亮的,所以可以立竿见影一针见血。
整日里吃斋念佛的人未必心无杂念。我口中喊着减肥万岁手里握着猪踢膀依然心如明镜处乱不惊坐看云卷云舒。看破红尘其实跟视力没有关系全在乎心是否纯净。我不是个纯净的人,贪念极强而且蛮横不讲道理,所以佛祖应该不喜欢我。然而我很诚实而且真诚,不会问心有愧或是蝇营狗苟同流合污。不是高贵的人也可以有高贵的思想,而我啰里八嗦地说了那么多不过想证明一点,我在这里写这些文字,绝非孤芳自赏。
凤凰涅磐的前提——死
记得小时候很喜欢大海,因为生在海边,闻惯了略带咸腥的海风,听惯了台风到来时轰隆的雷声。北方的海一直是我爱的,有深沉的颜色和严谨的性格,不会随时肆虐,却让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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