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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夏--落落(2007-07-16 18:31)
这是我读大学期间在《花溪》上面看到的一篇文章,很喜欢,但是毕业离校的时候猫把书给弄丢了,今天在网上终于找到这篇文章,特转载至此。全文如下:
 
 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

  1、
  唐克来宿舍找我。
  我们隔一张桌子坐着,我递给他一杯水,看着他踌躇与挣扎,眼睁睁地看着。可是我也没办法。
  他不能开口,我知道他不能开口,他还未学会怎么开口说这种话,说“我又有了别人”。我太知道他。
  这十二年来,我看着他长大,我们看着彼此长大。手拉手的一起。
  可是现在,这关系解救不了什么,反而成了负累。
  他不说我也已经知道,一个月之前我就已知道,预料到今天。但是他仍然要说出来,他欠我一个说法。
  所以我看着他,我不说话。
  他憔悴得厉害,只一个月的时间,瘦很多。但是仍然出众,老实说,反而更加英俊,有一种疲倦的无奈的心酸的气质。
  爱情不是应该让人熠熠生辉,生机勃发?我不明白。
  他坐在那里,不开口,不抬头,死皱着眉。我坐他对面,看着他,想很多很多,过去与今日。我们是两尊面对面的石刻。
  谁能想到,那么多人羡慕我们,可是谁能想到。
  世事永难预料。
  他试图嘶哑地开口,却仍然出不了声,那么艰难。大眼睛里淤着红丝,看着我,类似于幼兽的悲恸。但是他仍然决定要开口,只是艰难,但是仍然要,那是他的决定。
  他为何悲恸,此时此刻,我以为该悲恸的是我。
  那种抽筋脱骨的痛。
  我是我静坐在那里,不动不响。我看不见自己的眼睛,想来也没有悲伤,只余空茫。
  如果哭得出来,可能又好些。
  他已经不是那个我的男孩了。我终于明白。
  我叹气,又轻又远,不似自我身体内发出。
  对他说,你走吧。别开脸,看不见他的表情。忽然之间,疲倦极了。
  我到底不忍心为难他。

  2、
  一个月前,我们第一次见到蜜儿。我与唐克。
  那是一次盛大的校园舞会,连另一个校区内的艺术系学生也都跑来参加。
  我们很晚才到,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女孩在舞场中央飞快地旋转着,跳一种奇丽的拉丁舞。蜜色的长纱裙飞得似一把张开的大伞,令人目眩。
  还有她蜜色的长发,也飞舞着。整个人就是一团蜜色的光芒。
  所有人围着她,我和唐克看得目瞪口呆。
  有人看见我们,便非要拉唐克上台表演。他在学校也算得风云人物,品学兼优,自己组一支乐队。
  那天,唐克唱了一首《scarborough fair》,很老的歌。
  我至爱Simon and Garfunkel。
  那蜜色的女孩上前献花,出其不意地吻他的脸。全场哗然,有人吹口哨。唐克手忙脚乱地将她一掌推开,她几乎跌倒。但是不生气,反而看住唐克笑,孩子气的放肆。
  唐克回到我身边时,耳朵还是红的。简直不像他。
  她很美,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她很美,不但美,还有一种混合了无邪与性感的原始的媚态,可以令男人趋之若鹜。
  男生们都追着她,有人甚至撇下自己的女伴。
  唐克倒是站在我身边,一直站到散场。在,其实也是不在,心不在,神不在,眼光更不在。随着那抹蜜色的光,满场兜转,明亮着灼热着。
  眉与眼之间追逐着,我便知道了。
  只是一时还不能相信,借故骗着自己,搪塞着自己。
  他们叫她蜜儿,真是活灵活现的名字。不单是那蜜色的头发和纱裙,还有蜜色的皮肤、眼神、笑容、腰肢和蜜色的风情。

  3、
  我是第一个知道的人,也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校园是巴掌大的地方,一有风吹草动,很快传遍。况且唐克与蜜儿,都是那样时时受到瞩目的人。
  当事人永远要最后一个知道。
  我至今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搭上线。但是那也不重要,如果有心,不愁没有机会。
  唐克已经算好,至少懂得来与我摊牌,没有打算脚踩两只船。至少变心的对象是绮丽的蜜儿,不是随便的阿猫阿狗。我自己开导自己。
  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背李白的“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从5岁起就认识这个男孩。
  我可能再也遇不到这么优秀的男孩。
  可是我不能开口留他。
  我这么爱他。
  可是他要走,我还是只有让他走。
  无论如何,这是我的骄傲。
  每晚睡前,都对自己说,我要好好的大睡一场。那种说法,好像许诺,许给自己某种奖励。然后倒下去,扑在床铺上,入眠,一点困难也无。
  睡很多,睡很好,甚至没有梦,即使有,醒来时也已忘记。
  以前,我是说以前,倒常常失眠。和唐克吵嘴,第一次接吻,第一封绵长的情书,某一句暗夜里的呢喃。会睡不着,在月色下辗转反侧,将手上的银戒转了又转。
  现在,我可以一直睡下去,那种天荒地老的睡法。

  4、
  早上起来梳头,竟然梳下一大把,我对着镜子仔细看,不禁疑惑,它们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又枯又黄,还分了叉。
  我那一头黑亮黑亮的长发呢?
  我攥着断发发怔。
  还是留下了痕迹,任凭你掩饰得再好。
  但是上午有一堂重要的生态学,也没时间给我伤春悲秋了,我草草地绑上发带。
  这学期所开的课程里,我最爱生态学。男老师幽默倜傥还在其次,我只是喜欢那些蝴蝶、水母、澳洲无尾熊与深海鱼类的故事。比起概率统计、环境影响评估与环境法有趣的多。
  我比较喜欢有生命的东西。
  以前一直耿耿于怀入学时因几分之差错失生物系,现在反过头来还要庆幸。
  如果与唐克念的是同一系,才真不敢想象。
  不幸之中总有大幸。上帝在百忙之中尚未忘记留一扇窗给我。

  5、
  过几日期中考试结束,才又想起我的头发,去光顾美发店。
  美发师问我:要换个发型还是只修一修。
  我看着自己湿嗒嗒的样子,有点呆,鹦鹉学舌地问人家:换个发型?
  我还没有想过。我并不是个喜欢改变和愿意尝试的人,所以一个发型保持了这么多年。
  已经有人从旁边递一大叠发型书过来,极力怂恿我:挑一个,总有一款适合你。
  我连忙告诉美发师:只要修一下就好,将分叉的地方剪掉。
  美发师还没有发表意见,旁边那小工又开始游说:这一款不错,我保证适合你。我看他一眼,心想现在美发店的小工也打扮得这样斯文俊朗,可能因为开在校门口专做学生生意,故意要这样子来贴近我们,可见生意不易做。
  他把一张短发女孩的图片紧贴近我的脸,那短发,还真是短,衬得人一双眼黑白分明,如泣如诉。
  我一下子就感动了,在自己也不明白的时候点了头。
  再想到应该慎重时,已经来不及,美发师将我大刀阔斧地改头换面,并且用电剃刀在我的后劲上走上走下。
  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鬼样子,简直冒冷汗。
  那小工还不停指手划脚、火上浇油:这里应该再薄一点……前面的发尖上染一层颜色最好……淡蓝色,要淡得看不出来的……师傅,弄得漂亮一点……
  我简直想问他:既然要看不出来还染它做什么?
  我觉得这小工嚣张得不象话,在师傅面前就敢这样大小声。师傅居然不骂他,罚他拖地板三十次。
  我再看他一眼,觉得哪里见过。难道他以前在校园里的那间理发店打工?
  美发师表示大功告成,小工从后面拿个镜子帮我左照右照。
  我双手插裤袋看自己,像个男孩子。但是,有股奇异的清秀。
  小工洋洋得意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方小贤。
  我吃惊:怎么你认识我?
  结果他更吃惊:怎么你不认识我?
  你不是这里的小工?
  啊?哈哈哈……我是这里的上帝。
  他指指自己一头精心雕琢的乱发,我笑了。难怪人家这样忍耐他。
  终于想起来,对,这人是林子育。
  说起林子育,那是学校里另一号响当当的人物。我从没看过这样的学生。
  他自己在校外租一套小公寓,每天开车上下学,招摇过市。换女朋友比换牙刷还勤。每次分手,均对外承认是对方提出。
  曾有人指着他的衬衫叫我看,纽扣全部是一颗一颗的水晶。我骇然。
  唐克很不喜欢他,说他不学无术。我也觉得这人好不夸张。
  可你别说,他的成绩很不赖。
  往回走时,我新奇地摸着自己颈后的短发,有些扎手,感觉奇特。
  不禁慨叹:这一次又要沦为话柄。
  与唐克这件事,很多人要站我这一边,尤其是女生。也没经我同意,就擅自决定同情我。这回,他们要怎么说?挥剑斩情丝?其实不是,但是又不能解释,因为他们都是背着你说,只用眉梢眼角告诉你,传达他们的体恤与同情。但是,还是饶了我吧。
  林子育好笑地看我:你还会怕这些?
  我懊恼:谁不怕?好可怕。
  他大笑:你不是那么骄傲的吗?
  我骄傲?我忽然说出真相:那不叫骄傲,那叫死撑。
  死撑给谁看,那些同情你的人?
  我要那些同情来做什么?
  我倒是欣赏你这点骨气。
  可是,我无奈地说,我又要你的欣赏来做什么?
  林子育一愣,弯下身去笑。

  6、
  夏天来的很快,一下子热气腾腾,没有风,无论白天或夜晚。
  人人都油头油脸的,自上到下的汗。
  我躲在一棵巨大的法国梧桐后面读一本英文版的小说。林子育不知怎样七拐八拐找到我。
  他坐我身旁,递我一瓶冰的矿泉水。冻得硬梆梆,瓶子上一层水雾,湿漉漉、亮晶晶。我冰在掌心里,舒一口气,对他笑一笑。
  他忽然趋近我,仔细地看,上上下下,喊一句:嘿,小贤,你躲在树荫下还这样出汗?
  他自作主张喊我小贤,当着再多的人也敢这样大声喊。我一开始总将脸涨得像红番茄,不理他,低头狂走,后来发现越是这样他就叫得越欢畅,跟着我跑整条街。于是渐渐皮厚,随他去。
  我懊恼地白他一眼:你都不出汗的吗?
  我是冰肌玉骨自无汗啊。
  切,那是古人说白话骗人的好不好。
  切,那是你没见识好不好。
  那也讲的是美人,拜托你一个大男人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好不好。
  我是大男人吗?我还以为你当我是中性的哩。
  我一时不会反驳,瞪他一眼。
  隔一会儿,才狠狠地说:出汗才可以排出毒素,调节体温,冷血动物才不会出汗。
  林子育也嗤笑我:我看你是泪腺有问题,所以汗腺特别发达。
  我忽然不说话。他也觉悟到说错话,东张西望的顾左右而言他。
  他说;去游泳吧,我们去游泳,泡在水里什么暑气都没有了。

  我自更衣室出来,一眼就看见唐克,他在教蜜儿学游泳。
  我这500度的近视眼能在煮饺子一样的泳池里,一眼看到唐克,真是奇事。人是奇怪的动物,爱情是奇怪的东西。
  隔的并不近,可是那些飞溅的水花与笑声却层层炸开,像要溢过来,整个淹没我。
  我呆一呆,然后原路返回。
  整晚在街上游荡。
  小时候唐克极怕水。八岁时我们一起报游泳班,他死都不肯下水,教练急了就干脆将他绑上塑料泡沫扔在水里。结果等我可以像条鱼一样潜在水里找钥匙环的时候,他仍然抱着泡沫在水里随处漂。如果教练用杆子将他的泡沫打掉,他就在水里一直呛水,然后沉下去,但是不哭不叫。从小就犟得像头牛。教练拿他没办法。
  第二年夏天我陪他再报一次初级班,才渐渐学会。
  那么久以前事,我苦笑。
  很晚回宿舍,倒在床上,累得不能动。
  舍友暧昧地对我笑,暧昧地说:快给人家报个平安,一晚上打了不下十个电话找你。
  我茫然。
  电话响,她们又是那么暧昧地笑着,递给我,是林子育。
  我离开游泳场时,竟完全忘了他。
  他好像都知道发生什么事,对我说:这么骄傲,吃亏的只有你自己。
  他以为我骄傲,所以无论我做什么他都认为是我太骄傲。其实我才是胆小呢,如果真骄傲,应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来回游十圈。

  7、
  这么能睡,反而还瘦下来。可能是饮食不规律,功课忙时,常常只喝一杯酸奶算数。
  没有了唐克,时间一下子空下来许多,可以专心读书。
  我以前功课平平,只是中等,期末考后,已迅速上升为甲等。
  可能是因祸得福,我将唐克看作塞翁丢掉的那匹马。
  林子育嗤笑我,他问我,你这样年纪的漂亮女孩,何为福?何为祸?现时谁还看重一张优等生的奖状?
  他说得对。每晚在自习室坐到管理员来关灯锁门,一个人走出来,站在教学楼那条长长暗暗的走廊里,看自己的影子,想起以前那些个对酒当歌、且狂且放的日子,都灰心的要命。恨不得一把火烧了自己。
  记得当初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8、
  暑期来得时候,整间宿舍只剩我一人。
  虽然闷热得难抵难挡,但是一个人,可以整晚不开灯,转着电扇。锁上门,只穿一件小背心,胸衣也不用穿。又很舒服。
  没有回家,一半是为了唐克,我实在懒得向我的父母解释,一句半句也不想说。弄不好,还要向唐克的父母解释。我们是住楼上楼下的。让唐克去解释好了,这一切,也应该他去解释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许也没什么,可以平平常常的说一句,天下没不散的宴席,或者说,我们还是朋友。可是我想我说不出来。唐克能吗?我怀疑。
  可是算了,那是他的问题,该由他自己解决。
  他的问题,终于再也与我无关了。我叹气。
  另外一半原因,说到底,仍然是为了唐克。那长长旅程,习惯了两个人走,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怎样。

  夏日漫漫,我接了一份家教来做。一个初中的小女孩,每天上午去三个小时,代数几何物理英语,凡是她学到的,我都教。其实不过是看着她做暑期作业,再将她母亲买回来的参考题做一做。
  我的女学生,像许多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有一点美丽,有一点聪明和不耐烦,还有一点精灵古怪。我很喜欢她。
  偶尔下了课,也不肯放我走,磨着我多留一会儿,喝一杯西瓜汁。我很乐意,在有空调的房间。我以为她有话要对我说,但是她不,她极乖地坐在那里,喝一口水,叹一口气,抚弄一朵艳丽的非洲菊。我走时,她替我拉门,问我,再美丽的花也会谢吧?传说中的昙花,再美丽,也没有遇到过蝴蝶。
  我吃惊,继而微笑,我的女学生在恋爱了,为了某一份小小的爱恋,愁肠百结。多么好。
  不补习时,我就躲在树荫里读杂志,寂寞的时候,就连夹页里的广告也读。
  我记得,第一次读到: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忽然觉得悲愁难言,坐在街心花园里,默默流泪,坐整个下午。唐克抓一只蝴蝶逗我开心,阳光之下,五彩斑斓。
  一直沉默,一直悲伤,一直不能忘,也一定于事无补。

  9、
  我在饭堂里遇到唐克,很惊愕,噫,他原来也没有回去。
  唐克看到我,神色也是吃惊的,我门互相看一眼,然后擦肩走开,十分漠然。
  我们之间有这个默契。
  开头的时候,我总是担心会在校园里与唐克不期而遇,脸对脸,眼望眼。狭路相逢,可怎么好,十分惶惑。后来却发现,我们之间竟有这种默契,。将对方视作透明人。
  那一次林子育隔半个操场大声喊我,小贤小贤小贤,没看见唐克就站在他身后。之后,唐克看见我,  眼色变得更冷。
  相逢已成陌路。
  这样也好,总比站在一起讨论天气的强。

  半夜里睡得昏沉沉,电话却开始杀人放火似地响,我伸一只手迷迷糊糊地接起来,另一只手去抹额上的汗。
  “小贤。”
  “嗯?”
  “我是谁?”
  “大头鬼。”这世上,只有两个男孩喊我小贤,这欢快的声音,还能是谁。
  “大头鬼现在在华山看日出,你不能想像,我们连夜爬山,完全看不到路边的风景……他们说只能这样,爬山不看景,看景不爬山……我现在坐在一块悬崖上,抱着一块铁杆,两脚悬空,眼前是云蒸霞蔚,脚下是万丈深崖……小贤,我没法形容,如果你在……”
  挂掉电话,天色真已渐渐发白。
  我站在窗前想吹吹风,电话忽然又无缘无故地响了一下。我苦笑,拿起来讲:林子育,华山美景于我何干,我只求一夜好梦。
  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电话那头却咔哒一声挂断。
  寂寞地想,他原来也没有回去,为什么。

  10、
  开学后看到林子育,他仿佛又壮实了一圈,黑而高,雪白牙齿,夺目笑容。
  我在系里公告牌前抄写新的选修课表,他开着车从门口路过,看见我,丢下车,大步流星地飞奔过来,结结实实地拥抱我。毫不避讳。
  那一刻,我真心觉得他是生命中的阳光,拨开薄雾浓云来关照我,所以大力地回报他。
  我爱他,像爱兄弟姐妹那样。

  天气渐渐冷,宿舍楼前整排的银杏,安静的金黄的伫立。天空澄清蔚蓝。
  我抱着手臂站在窗前看,许久,呼出一口气,生命还是美好的。虽春梦秋云。

  11.
  夜里忽然下了一场大雪,大地白茫茫。
  我要参加英语六级的考试,所以起得早早,呼着蒙白的雾气穿过操场。大一的孩子们在大雪仗,我忍不住停下来看,那么新鲜的脸孔与笑容,我艳羡,笑着走开。
  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踩厚厚的雪,咯吱咯吱。我发现自己居然在哼着那首玲儿响叮当的童谣。

  考完试,我才看到蜜儿,她坐在前几排,娇俏地伸一个懒腰,同女伴说:幸亏唐克整个暑期替我恶补。
  她并没有看到我,或者她根本不认识我。
  我半趴在课桌上,手托着下巴,恍惚中竟笑了。他为什么也没有回去,方小贤,当然不是为着你,你竟以为呢。
  我曾经也有一种笑容,像大一的孩子们一样,像林子育一样,是冰雪里的艳阳,是浓云后的春光。自内心中,至四肢百骸。
  而今,我笑,就是空气一样稀薄的笑。凭一口真气,勉强维持。

  12、
  自春节后,我的马蹄莲就一直长出花茎,一支接着一支不败地开,连绵不绝。竟一直开到4月里,仍然有最后一朵花枝,冰清玉洁的傲然挺立着。
  我爱马蹄莲,大概就是爱它那种直挺挺的姿态。
  大家叹为观止,常有络绎不绝的人串到我们宿舍里来赏花。林子育不知怎样大通关节,竟可以频繁出入女生楼,带着数码相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给我的花而拍照存档。

  春节回家时,竟没人追问我和唐克为何疏远,大概他们一早已经听到风声,装聋作哑,真正用心良苦。
  初一那天,我们一家三口与唐克一家三口在楼梯口碰面。唐克爸爸笑眯眯对我说:小贤啊,一会儿上来吃你阿姨做的八宝饭。
  我也笑嘻嘻地答应,大家一团和气。可是唐克绷着一张脸,忽然一语不发掉头就走。着头牛,从小就是不和作分子。
  我苦笑,这种情形,大概人家不明白,还以为移情别恋的那一个是我方小贤。

  13、
  晚自习上到一半,坐在前面的男生,忽然转过头低声对我说:你为什么一直叹息。他竟然还忧心忡忡。
  原来我竟然一直叹息。我提醒自己要警惕,竟然如此长吁短叹。
  即使要叹,也该找没人的地方。

  我上个暑假里的女学生跑来找我,坐在图书馆后面的海棠树下,捧住脸哭,一直哭。不管路人如何拿电子光眼扫射她。她说:他甚至懒得看我一眼同我说一句话,我是那么面目可憎吗?
  我对她说,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你会忘记他。但是她不肯听,我自己也觉苍白。
  我没有办法,只有由着她哭,由着路人也拿着电子光眼扫射我。
  其实,能够哭出来,还是好的。
  爱一个不爱你的人已然这样肝肠俱裂。
  那么……那么……
  当然她会忘记。可是我……
  我心里其实知道,那是一个永远无法结疤的伤口。

  14、
  蜜儿对我说,嗨。眯着柔媚的眼睛笑。
  我正坐在石椅上,捧一本侦探小说,左右看看,才确定她招呼的人的确是我,也只好笑笑。
  她自顾自坐我身旁。校园广播里传出那首令人怀念的《scarborough fair 》。
  蜜儿说,唐克最喜欢的歌。
  我不出声。我并没有打算和她打交道。
  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可是奇就奇在,她什么都没有做。
  她只是安静地坐着听歌,曲终时离开,对我说,这是她送唐克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原处,抬手抹一抹满额的汗。又是这炎炎之夏了,这么快,我们的年华,笑颜活力悲愁与爱恋,就是这样滔滔的流走的吧。逝者如斯。
  唐克的生日,我竟忘了。
  看吧,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过时间。
  真正爱那首歌的人,其实不是唐克。是我。

  15、
  下课后走到楼门口,才发现下很大的雨。天地之间,一片片浩然的灰色水帘。大家聚在玻璃门旁,有人撑起伞,有人等着人来撑起伞,还有人头上顶一方报纸一只袋子那样跑出去。
  我挤在里面,茫茫然地站一会儿,又重新走回教室。
  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将一本环境化学的书翻得哗哗响,忽然之间,觉得这样不耐烦和丧失希望。日复一日与这些课本打交道,总是会烦的。我看不出我的未来其实与这微量元子与这积分概有何大不了的关系,但还是要坐在这里,漫漫无边的度过我这如花年华。
  学业有压力,考试有压力,将来就业仍然有无穷压力。我们这一代,便是这样活在重压之下,年年岁岁。而我们唏嘘,老师就要笑,他们说,年轻人,你们的人生与崎岖其实还没有开始呢。
  还没有开始呢,我泄气,趴在课桌上苦笑,可是为何我已经灰心如土。
  已经觉得灰心了,我,品学兼优的学生呢,那样孜孜不倦,日日向上,看得到前途,也觉得灰心了,别人要怎样。
  这么年轻,为着一场小小的失恋,竟然说自己灰心了。
  我叹气,到洗手间洗一把脸,再坐下来,换一本微观经济学来看。
  晚自习出来,雨竟仍然在下,黑色的天黑色的雨。
  我仍然没有伞,只能望着天空发呆。
  在我年少的时候,从来不用伞,最爱雨天。下豆子那样的大雨,也和唐克跑出去,踩出一大朵一大朵的水花,拉着手插着腰,张着嘴巴哈哈哈哈地笑。
  直到一天,湿衬衣粘在我身上,唐克眼色古怪地看我,忽然没来由的红了脸,解一件罩衣围在我身上,狠狠地抱着我,作贼一样跑回家。若有人看我们,他就用超强波的电眼恶恶地瞪回去。
  自此,唐克再不许我淋雨,霸道得不通融不说理由的。
  那理由,当然我现在知道了。可是已经事事休。
  我穿双黑色的沙滩鞋,去踩石阶下的积水,一下一下,看夜色里白色的水花乍现,又湮灭。
  我无意识的站在教室楼的玻璃门前,我当然并没有等待什么。
  这么一天一天地天荒地老的水,我并没有等待什么。
  不是唐克,也不是林子育。
  我终于拒绝了林子育,因为他终于开口。
  我爱他,像爱兄弟姐妹那样。他知道,所以更愤恨,他说: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说要像爱兄弟一样的爱我,从来没有。
  好似受了天大地大的侮辱。不再见我,没有转圜余地。已消失了一个多月。
  没有想到他是这样决绝的一个男孩,这开汽车染头发穿水晶钮扣衬衫的男孩。
  结果,我俩这一页也终于翻了过去。我深深寂寞。叹一口气。
  很多年后,这个男人,会不会记起我,在春暖花开的夜。
  忽然有人自背后咳嗽一声,我吃一惊,飞快地转身去看,结果失望。那不是谁,那只是一个陌生的男孩。
  他抱一把伞,小心的忧心的看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一直这样叹息。
  不知站了多少时候。
  他将怀里的伞撑起来递到我手里,可是我说部。我仿佛只会说不。
  我笑:这种小雨还伤不到我。
  转身投进雨里。有种自弃的放肆的快活。
  看谁还再来管我。

  16、
  淋了一身的雨,结果病了。
  发高烧流眼泪说胡话,浑身奇痛,仿佛遍体鳞伤。
  我有许多年没有这样病过,这阵仗,将室友们吓得半死,连夜里送我到校医院去打吊瓶。
  我淋了雨,又病了,而且很痛,但是却觉得痛快。自弃的放肆的痛快。
  昏昏沉沉之中,我想,终于病了,终于。流着眼泪,有人伏在我肩旁,紧攥住我的手,很久很久,将我的手贴在脸颊上,指尖传来湿意。
  我在昏睡中叹息。
  不知为什么,病了一场,再回到宿舍,仿佛就已经是秋天了。
  没多久,窗外的银杏,竟又黄了。
  真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日子日复一日,日复一日,我也不禁觉得厌倦。

  窗上那盆马蹄莲的叶子,郁郁的长到小蒲扇一样,我有时立在窗前,将手掌贴在叶面上,只有它的二分之一。
  唐克一开始将它拿给我时,叶子还只有瓶盖大,似弱不禁风。
  他们说,叶子这样疯长,恐怕不能再开花,劝我将它修一修,剪去过大过长的枝叶。
  但是,谁管这些。

  17、
  圣诞节的舞会,我见到林子育,一张瘦的脸。
  他大度地请我跳舞,说,来,跳一个舞吧,我的兄弟。
  我有种失而复得的惊喜。
  林子育送我一组相片做圣诞礼物。是一张一张的马蹄莲花,雪白清凉,似嗅得到香气。相片下角印着拍摄日期。
  我想要拥抱他,但是不敢,一旦牵扯到这复杂的爱情,一下子变得不敢再轻举妄动。
  我问他,我生病时你来看过我?
  但是他说没有,他说那时候他还在跟自己闹脾气。
  呵,不是他。

  18、
  有一天,林子育对我说:蜜儿去了法国。
  我正在图书馆整理最后的毕业论文,头也不抬地问:什么时候去?
  林子育笑:我说,大小姐,我说她去了法国,是已经去了,早飞走了。你可不可以将斑马贻贝对五大湖的生物入侵先放一放。根本就没有在听我说。
  她走了?我呆一呆。
  是,且可能不再回来。
  不回来,可是只有两个月就可以毕业。
  大概她已经觉得不重要。
  她疯了?这样苦读四年,结果功亏一篑。
  对,可是一纸文凭也不过为了将来谋生立命,蜜儿现在可能已经找到黄金屋,岂止黄金屋,怕是座金山,不然她会这样丢下唐克,急急地去了?
  那么唐克……我忽然静了下来。
  林子育撇撇嘴:他和你一样,还在发梦呢。
  蜜儿当然不是一个人离开的,我终于搞通。
  这样千方百计地得到,为什么又在半空中放手?那么唐克,我不敢想象。
  消息很快传遍。
  他们说,这该死的混血儿,竟然罔顾唐克的生死。
  我才知道,蜜儿原来是混血儿。怪不得,有那样精彩的轮廓。

  19、
  毕业典礼上,唐克远远地向我走过来。
  我们都穿着黑色长袍,拿着学士证书。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总算也顺利毕业。
  唐克笑得很少,但是镇静,没有倦容,腰身笔挺,不像是每日醉酒至清晨的人。传言总是夸张。
  这三年来我与他第一次面对面地说话。
  他用手轻轻碰一下我的发稍,说,你剪的这是什么头发,还一抹蓝的,难看死了。
  然后笑了笑,然后离开。
  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是松一口气。不是为了身后的林子育
  谢天谢地,刚才那一刻,他并没有流泪并没有说些个荒唐忏悔可笑烂俗戏剧性的对白。
  不然,蜜儿一来,我们就分开,蜜儿一走,我们又复合。他算什么,我又算什么。
  我究竟没有错看他。
  我在一方石板上坐下来,一手挥着学士的方帽来扇风,另一只手抹抹额上的汗。
  很多年后,回想起大学的生活,大概就是这一个又一个的苦夏。

  20、
  五年之后的婚礼上,我接到一个遥远的电话。
  他对我说,“你是从来不知道我恨过你吧……你不开口叫我留下,你不能为我少骄傲一点……她待我那么坏,但是我并不恨她,你待我那么大方,我反而恨你,我自己也不明白……可是我那么恨你,小贤,我那么恨你……”
  电话说到这里忽然没了信号,我默默地合上手机。
  远远的,林子育在喊我快去拍照。
  我走过去,站在新娘身旁。这是林子育的婚礼,我是伴娘。
  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
chigo-我的第三故乡(2007-06-13 10:50)
      敬告各位街坊,我已经于儿童节正式从chigo离职了,这个日期也将会在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上有所体现。
      4号上午已经到广州的XX公司报到了,现在上海参加培训。离个职,前前后后跑了七趟行政大楼,儿童节那天正式拿到离职证明,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再次敬告各位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离职,麻烦。看到离职证明的结束语:一切劳动关系解除。总觉得这样的表述有点伤感情,怎么说我也在这里呆了三年有三个多月,对chigo还是很有感情的,“一切劳动关系解除”让我觉得冷冰冰的,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
      因为之前跟领导申请离职的时候延误了几天时间,后续的工作交接和手续办理都很匆忙,并且我又比原来预计离职日期提前离开,都没有来得及跟大家一一告别,很多朋友都是在我到了上海了,才知道我已经离开chigo了,很对不起各位关心我的猪朋狗友,希望得到大家的宽恕。当天晚上跟我一起住的FWW还打电话问我今晚回不回来……
      领导打电话过来,说以后chigo也是我的家了,让我有空常回家看看。听得我又开始酸酸的,好生留恋。上车了,我回头再看一眼营销大楼,离开的时候才知道有多么多么地不舍……外面太阳暴晒,真想不走了,在chigo,至少有空调^_^
     如果说武汉是我的第二故乡,那么chigo,应该是第三故乡了吧。再见了chigo,再会了我的第三故乡……
离职工作交接ing(2007-05-29 18:58)
 
      我有两棵植物,也不晓得叫什么名字,一棵在宿舍一棵在办公室,都是我刚进chigo的时候开始驯养的。养了三年了,一直都枝繁茂盛的,大家都知道这两棵植物于我的重要意义。可是最近两棵植物都不约而同地呈现枯萎状态,同事就开玩笑说,是不是预示着你要离开chigo啊?当时还没有强烈的离开的想法,但同事这么一说,俺怎么说也要离个职才行,不能太令大家失望。现在想想,原来植物也通人性,前些天看“黛玉葬花”的视频片段,真叫人凄凄惨惨凄凄……
      先跟领导谈,领导不同意~!◎#¥%……※×()——+§再谈,每晚凌晨爬起来给领导发邮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些日子真的是煎熬,人心浮动,没什么心思做事,总是不自觉地叹气。最终还是感动了领导,据说。同意走人。不晓得消息走漏得这么快,当天上午全世界的人都在问是不是要走人了?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充分彰显中国人的传媒能力。大家都在说些伤感的话,害得我眼睛湿湿的,感觉象毕业离校似的。三年了,这回是真的要离开了,才晓得自己还是很留恋这个破地方的……
      目前正在工作交接ing,看以前一些同事离职的时候,离职申请和办理手续快的一天内完成的,没怎么交接,轮到我咋就变得复杂了嗫。还要记挂着离职后的搬家啊、车子啊、住处啊……
     第一次离职,刚开始还觉得有点新鲜,没想到还这么麻烦,所以,同事们啊,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大家,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离职啊
…… 
巧合(2007-05-24 18:09)
    好巧,今天去人力资源部的路上反方向碰见了一个跟我一个大学,并且一起进入志高的同事ZSY,隔着马路打趣了他一番,然后继续前行办正事。 
    到人力资源部之后恰好部长不在,说是重要部门的离职她不敢作主。未果,遂转身意欲次日再前往索之。又碰见ZSY,就掉头随便问了句你来干嘛啊?他说拿辞职申请表。狂晕,好巧啊,我也是。同一天入职,同一天申请离职…… 
更新一下生活(2007-05-04 12:17)
    接受到了那么多的恐吓,说如果再偷懒不更新,就不再来看小慢了,555,好怕怕啊,赶紧第一时间更新……
    小慢跟蜜蜂和蚂蚁一样,是个群居动物,喜欢热闹,喜欢跟很多很多朋友一起玩,有时候,也喜欢有自己的空间,清清静静,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狗狗和萍儿的婚礼赶巧都选在今天,现在礼堂应该是满堂盛开的欢乐。萍儿说,这辈子可能就这一次了。可惜我还是不能到场祝福,这么好的两个做伴娘的机会都给我浪费掉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奢侈的诺言啊。遥祝两对新人白头偕老,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
    昨天忽然醍醐灌顶,灵光一闪,觉得自己其实也挺幸福的,身边的朋友都来来去去的,但是至少都有大芥菜陪着,不再形单影只地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可以继续到处装可爱,可以孩子气,可以很乖很乖^_^
    逮着机会把小刀锋的笔记本给骗过来了,呵呵,终于可以实现笔记本的梦想了,啦啦啦~~~~~~只可惜是15寸宽屏的,大块头,好沉,害得我又多了一项压迫大芥菜的罪名,天天到楼下帮我扛笔记本上班……
做个傻瓜似的女人(2007-04-15 23:34)
    chigo的信息化的终极目标是终端用户都实现傻瓜似的操作。傻瓜似的定义就是不需要作过多的思考和决策,直接按照系统指令指导运作。
    没有节目的周末,在电脑前面坐了半天都不晓得做些什么才比睡觉更有意义。幸好在线好友总算还有两个可以说话的人。
    身边的人来来去去的,每走一个都觉得心里空荡荡的,都忘了来时的路,也不晓得哪里才是终点。bobo说,你看起来很柔弱,其实很坚强,背地里却很脆弱……说得这么深奥,都不晓得用哪个形容词来形容自己才更贴切。
    毕业离开武汉的时候哭得没形没状之后,好多年没有再哭过了,眼泪都变成稀罕物了。我道行浅,也疏于修炼,没有更多的追求,终极目标就是做个幸福的小女人。借chigo的信息化来说,就是做个傻瓜似的女人,简简单单,只要跟着一个正确的男人走就行了,其他什么都不用想……^_^
   
爱走不留(2007-04-12 22:49)
风走了云知道,风筝还有根绳子束缚,是蒲公英就只能飘荡得迷失了方向。所以,风筝也好,蒲公英也好,反正你不是囚鸟,倦了,希望你能找到一个梦想的栖息地着陆。而我,就在不远的将来,守望……
可爱的小新(2007-04-09 00:53)
小新:有酱油卖吗?
鱼铺老板:没有。
小新:有芥末卖吗?
鱼铺老板:没有。
小新:什么都没有还敢开店?
又有人结婚了(2007-03-28 00:07)
狗狗五一结婚,萍儿也是五一结婚,大家都结婚生他们的金猪宝宝去了,婚姻到底是大事还是小事?如果是大事,用三个月的交往时间就决定把两个人一辈子的幸福绑定,是否有点仓促?如果是我,是下不了那么大的决心的。天秤座的人,总是那么貌似深思熟虑,所以我佩服萍儿的勇气,赶上了闪婚一族……
不用再跟电脑生气(2007-03-21 12:37)

原来(先交代一下背景资料):

    我的办公电脑是同事辞职了,然后交接过来的。然后我又继续使用了N多年,因此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台电脑的工作年限比我的长多了。最郁闷的就是电脑好像知道你要关机似的,每到你要关机的时候,它就越慢,有人帮我数过,有过10分钟的记录。说出来都郁闷,有时候在接到N多个催促电话后,超级无奈地直接按下键盘上的“power”键。

    毕业的时候,连理想都没有了,就梦想着有个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张很舒服的床。现在毕业也好有些年份了,却一个都没有实现。严重失败~

恰恰好:

    WZ新增5台配置较高的办公电脑,于是我在暴风骤雨中,在雷云闪电中,在风雪交加中(不好意思,好像我所处的区域是不会下雪的,并且还是这样的阳春三月,不过没关系了,我只是想形容一下当时的环境和心情而已),一辆面包车一辆小车,终于把电脑都搬回来了。不好意思,其中有一台就是我现在正在使用的。呵呵,MS office全部都安装的2007版本,按照我们领导的说法是,2007啊,说出来都很骄傲……

    找了很多借口,终于把老哥那台还算凑合的电脑骗过来了。然后抢了加菲猫的IBM的液晶显示器……呵呵,最近宿舍开通了外网,每天晚上都猫在电脑前面网络哨兵似的站岗(昨天晚上守着看《越狱》第二季20集)……perfect……^_^

后来:

    心情都好了很多,再也不用跟那台破电脑生气了。做梦都会笑,啦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