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妈妈预言又止的态度让我感觉到不安,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家的狗狗,陪伴了我父母十一年的狗狗,突然的离他们远去了.妈妈是在家哭了两天后才给我打电话的,据她说,本来没想告诉我,怕我伤心,但没忍住.我安慰了妈妈几句,建议她计划一个旅游散心.挂了电话之后,看到桌边我出国前和我家狗狗的合影,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第一次见到雄雄,是它才五个月大的时候,它的主人不再爱它,把它转赠给我.这个小东西倒是不认生,我一接过狗链,它就屁巅屁颠地跟我回家了.当时我点着它的小脑袋,对它讲:你这个没良心的小东西,就这么跟我走了么?难道你想以后也这样屁巅巅的跟别人走么?它抖抖耳朵,当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雄雄其实是只很聪明的狗,在我家一礼拜,就把在以前家里养成的上沙发上床的习惯全改掉了,很快也学会了定时方便的习惯.如果水喝多了,会在门前团团转,用爪子一下一下的挠门,表达它想出门的愿望,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会在
我又搬家了...
自从来到加拿大,别的印象不深刻,最最深有感触的就是搬家.
人在异乡,毕竟不像守在家里那么方便,一说搬家,大家一窝蜂的涌来,有力气的帮着搬,没力气的帮着整,搬完了再来个大聚餐,美其名曰:撩锅底.意思是从你在新家吃第一次饭开始,就是正试开始新家的新生活了.人多热闹,再卖个人气,让你在新居越过越旺.所以说,在我的印象里,搬家是喜事.
可自从来了加拿大,搬家就像是家常便饭了,不管你想不想搬,却总是有不得不搬的理由.说起搬家,没有人不头疼的,找朋友吧,人人都是打工族,又忙工作又忙学习的,哪天休息还真不是自己说了算的.如果想搬家就得提前好几个礼拜,跟有大车的朋友约好,自己再跟着人家的假期调整自己的时间.
不过因为以前搬来搬去,住的都是HOUSE,里
主人和那个男生的感情看起来是顺利和美好的.
时间转眼间过去了一年,主人每天晚上都有聊不完的电话,是约定吧,主人不打过去,那个男生也会打过来,没有吵架,没有争执,有的只是说不完的甜言蜜语.有的时候,主人还会在晚上偷偷的溜出去,一两小时后,再悄悄的溜回家,回家后一脸的喜气,紧紧地抱着我,跟我扯东扯西.我明白,主人的心情是兴奋的.
可人类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呢,我单是看到主人茶不思饭不想,整天只知道傻乐,就感觉完全无法理解.难道说女孩也好,女人也罢,在爱情面前智商真的能立刻降为零吗?看着主人整天这么傻乐,我总有种不好的感觉,要不为什么古人会讲乐极生悲呢?
有一天,主人又抱着我,喃喃地对我说:'小白眉啊,你知道吗?我好想结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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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14:14)
我的博客今天0岁106天啦!
2010年05月28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10年05月28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爱情啊~》。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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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人是个内向安静的女孩,有一点点自悲,喜欢幻想.她喜欢看小说,但从来不看言情小说,反而偏爱武侠玄幻类的小说,她为小说里的人哭,为小说里的人笑,却从来不对任何人讲.不过,小主人还是很爱说话的,只要有人愿意听,她似乎可以一直说下去.我猜,她可能是太缺人关心了.
小主人常抱着我,给我讲故事.讲亲人,讲爱情,讲未来,一般听一半我就睡着了.因为小主人的怀里还是很舒服的.我睡着时小主人会装着生气,轻轻揪我耳朵或挠我痒痒.虽然小主人什么都不说,可我隐隐感觉的到,她是孤独的.
直到有一天,我感觉到小主人变了,回家越来越晚,也不再抱着我讲东讲西,而是回到家后就悄悄抱着电话讲个不停,主人不再爱我了,她爱上了别人!
下班后,有个朋友提议去单位附近一个PUB吃鸡翅喝啤酒.
那个PUB以鸡翅而闻名,有普通口味,大蒜蜜糖味,BBQ味等等著多选择,在PUB四面的墙上还有很多电视,无论在哪个角度,都可以要上一杯啤酒,一碟鸡翅,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体育比赛,相当的舒服.
当我们打开菜单时,发现有几种鸡翅可以加辣,有一个辣,两个辣,最多的有五个辣.我们自视都是吃辣能人,所以上去就跟服务员讲要四个辣,服务员吓了一跳,说:'真的吗?我们的辣是非常辣的,有些人吃了之后会不舒服的感觉,你们确定要四个辣吗?'朋友一听,有点心虚'额...那三个辣的好了.'
'那你们有几个人要吃?请先在这上面签个字吧.'人家服务员说着,从兜里拿出几张纸摆在我们面前.我抓过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很大的'WARING',然后就是诸如,如果一定要吃辣以至于出了什么不良后果,店里一概没有责任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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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13:49)
1.中午去存钱,排队时一美女在后面问我:“存钱是吗?”“恩!”“我正好要取钱,反正你要存,不如把钱给我,咱俩就不用排队了。”我想想觉得有理,于是把钱给她了。
2.下午上公交车,拿出公交卡咣当投进投币孔里了。
3.某日发现手机不见了,翻遍包包以及屋中各个角落,未果。遂郁闷地跌坐地上,从口袋掏出手机,给大家群发短信:我手机丢了
4.邻居忘了带钥匙,从我家阳台翻过去,在屋里找到钥匙后,又翻回来,再打开自家房门。更令人叫绝的是,我自始至终在阳台接应着,未觉有不妥之处。唉,我俩的脑袋肯定被同一个门缝挤过。
5.还记得第一次向女生表白的时候,太紧张,于是乎“恩,那个,XX,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吧”
6.前几天单位吃饭,一小年轻同事要了一瓶大雪碧,给大家倒了一圈,轮到自己的时候瓶子空了。于是该同事晃着雪碧瓶对服务员说:“这个还有吗?”服务员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接过瓶子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
女人的青春转瞬即逝,即使有再多的养份来滋养,我们也会有人老珠黄的一天,到时候,又有哪个所谓的有钱人,还能在乎我们的臭皮囊?
自古才子佳人总成为千古佳话,我羡慕梁祝化蝶的浪漫,也欣赏练霓裳为卓一航满头白发却又处处留情的那份感情,这份荡气回肠的爱总是让人如此难忘,杉菜敢于为自由和爱情向金钱与强权挑战,但杂草配王子只是故事里会发生的情节,在我们的人生中,我们应该选择金钱,亦或是爱情呢?
女人啊,
华丽的金钻,闪耀的珠光,
为你赢得了女皇般虚妄的想象,
岂知你的周遭只剩下势力的毒,傲慢的香,撩人也杀人的芬芳。
女人啊,
当你再度向财富致敬,向名利欢呼,向权力高举臂膀,
请不必询问那只曾经歌咏的画眉,
它已不知飞向何方,
因为她的嗓音已经干枯喑哑,
为了真实、尊荣
大病初愈,今天就说说我对加拿大的医疗感受吧.
平心而论,来加拿大五年之中,没有得过什么大不了的病,偶尔有个头疼脑热,也是自己吃点药就扛过去了,从没看过医生,自己也没有家庭医生.所以,对加拿大的医疗,只是听人说,自己从没体验过.而这一次,不是什么大病,却不得不老实在家休息两个礼拜之久,还要看医生,配药,全部体验了一遍.
其实这一次的病是上眼睑起了一个大脓包,有点像国内人所说的麦粒肿,但具体是什么病,医生也没告诉我.第一次看医生时,医生只说是由于什么脏东西堵了泪腺引起发炎,给开了一支小小的药膏.我拿着那药单,到超市配药的地方取药.半小时后,我看到了我的药膏,大概跟国内常见的红霉素软膏大小,居然要14刀(DOLLOR)之多,再仔细看一下收据,药本身只要5刀,配药费就有8刀多,再加上13%的消费税,怎么不要14刀.....没办法,谁让咱生病了呢,不听话不涂药,病好不了上不了班,不是损失更大?
来到加拿大不觉中已经五年,在这五年中,除了偶尔的涂鸦,没有写下过任何值得回忆的东西.看看自己的朋友,早己各有所得,相夫教子,事业飞升,只有自己,似乎还在原地踏步,不管是感情世界还是工作生活都是一团糟,只感觉无颜见江东父老.还是写点什么吧,第一,不至于把自己辛苦学来的中文忘了;第二,也算是记录下自己加拿大生活的点点滴滴,做个记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