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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感谢 我的大儿子: 佳佳 给了我28年的幸福和快乐!

    

    感谢 各界仁人, 志士!  感谢!!

 

                                              王静梅

                     

澄清事实真相(2009-11-14 02:43)

2008年11月5日在上海松江华东政法大学明镜楼800人报告厅,晚上18.30分关于杨佳案的讲座  张筱薇教授(行事司法学院教授,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顾问委员)

    关于杨佳在2007年10月5日凌晨呆在派出所里没有马上离去的分析:

   她说“上次听陈宏检察官(杨佳案一审公诉人,上海检察院二分院检察官)说:警察说话唾沫到了杨佳脸上,杨佳指着警察说警察打人了,闹起来了,公安很被动(这时候她转向董明亮,问董,车察下来是租的还是买的?董说租的)结果杨佳就赖着不走了,无理取闹,惑者就是想赖一天旅馆费,第二天悄悄走了。”

 

   我需要澄清的事实:杨佳(2007年10月5日)被执法民警以解决问题为由带到了派出所(遭遇到一些恶警的故意挑衅,殴打,恐吓)后,就让他离开派出所,当时他没有马上离开,这也是一个人本能的反应,(当一个人受到屈辱后,你让他马上离开。有人会很快离开,有人不愿意离开,有人不容易离开)当时杨佳的手一直在不断的整里自己的行李包,他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警察为什么打人),所以他只有不停的整理着行李包,当时他不整理自己的行李包,还能干什么?他在整理行

2008年10月31日(一)(2009-10-31 18:30)

去年的今天(10月31日星期五)我在安康医院已被非法拘禁120个日日夜夜,这一天潘的主任通知我上海有人找我,然后由潘主任带队,还有我的“主治医生”李大夫,还有刘队长和几位医生,护士(有男有女),把我带到了医院的康复中心处左边的房间,让我坐在中间,他(她)们在我身后及左右,来了两个穿便衣的男士,告诉我说是上海高院的法官,他们向我宣读了上海高院二审判决书!我当时精神非常紧张,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没有听清是怎么回事,更不相信不让我(法定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案件原由,真相的知情人,被告人亲生母亲)说话,剥夺我一切合法权力,不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的情况下,就把我儿子判了死刑,在120个日夜里除了7月16日谢有明他们找我签字外,就没有任何人跟我联系过,我气愤的说:“你们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一审二审都不让我说话,不让我知道任何情况现在就让我签字,我拒签,拒收。我只知道在这种环境下,我收到判决书有什么用呢!在这里我根本不敢想这些事(怕挺不住)如果我不能像正常人似的出去怎么能给儿子说话,只有正常的人出去了才能给儿子办事情,所以当时别人(上海法官)说什么我都不想听,不想看,我只有一个宗旨(法

没有良知的执法者(2009-10-05 17:34)

      2007年10月5日晚,由于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薛耀的违法盘查(破坏了,更没有执行民警巡查的合法规定和条令)制造了民警与公民的无理纠纷,他事后解释说:杨佳骑着车东张西望(注:谁在陌生的地方旅游,购物时能不东张西望呢)……当时薛耀非常无理的要扣留,带着许多物品,当时已经出示了合法租用证明后杨佳骑的自行车,薛耀非要把没有任何不规范行为的杨佳,带到派出所去,谎称到派出所进一步解决问题,(民警完全知道杨佳租用的车是合法的为什么要让他去派出所???)但是到

偏袒(2009-09-19 10:39)

法律是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准则,我国多位领导人也一再强调的说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法院的标志是一架天平,代表着法律的尊严,如果法院偏袒一方,就有失公平,如果没有公平就谈不上正义,法律及公民就没有尊严,没有保障。

法院判案要以法律为准绳,要以事实为依据,要有充分的证据,如果控方应该提供的证据,控方却没有提供或者严重的缺失,法院就不能立案,应退回检察院,检察机关也应要求侦察(公安)部门补充证据,如(派出所的录音,录像的全部资料,发案现场的证据,重要人证等

维权(2009-09-03 22:31)

   2008年11月24日根据徐伟法官告知我可以申诉,抱着这种希望,回到家中,简单的收拾一下,来不急整理,晕头转向地赶紧准备为儿子申诉,就在我怀着唯一的希望,找证据,写证明材料,了解情况的时候,第二天(25日)晚7点多钟,突然来了两位朝阳分局的民警告诉我上海有人找我,其中一人我有点印象就跟着他去了410楼居委会会议室,见到两位上海来的法官,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是向我告知最高法院的核准书,让我签字,我拒签,我说:

      一审,二审,都没有告诉我,最高法院21号的核准怎么今天才告诉我,我是我儿子的法定代理人,重要的证人,我还有重要的证据,我还有重要的话要说,其中一位法官说“你这不是说呢吗”我说在我儿子的事情上我还有话要说,那位法官又说“你这不是说呐么,你这不是说呐么”当时我说:“简直是诬赖”转身离去(对这种人我还能说什么呢……)

请问二位法官我的要求有什么不妥吗?不应该问吗?你们回答问题的方式是固定的吗?跟你们的家人或(单位同事,领导)都用这样的方式吗?为什么?我真的不明白?

我一生都是在建设伟大祖国的进程中努力学习和工作,直至退休。

 

我的博文哪去了(2009-08-28 22:27)

   今天上网才看到我的博文没有了,是否有人“按错”了地方,那都是我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真真切切照出了那些真正制造混乱 、扰乱社会, 公 、检 、法及律师队伍里违法违规 、没有人性、丧失良知的 、真正罪人

    请恢复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