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本来就是迷宫,没有必要再建一座。”
——豪·路·博尔赫斯
为了对付语文作业,我赶往图书馆查阅博尔赫斯的有关著作。为什么我不买书或是在网上查阅呢?因为博尔赫斯本人是位图书馆馆长,也许到了那里会更亲切吧。其实,从我家到那图书馆得挤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和地铁,来回就是四个小时。所以说这一趟真的下了我很大决心才来的。不过,稍后的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
我下了车,图书馆还得过个马路才能到。从马路的另一侧望过去,看到这图书馆占地面积极大。这是本市最大也是最有年头的图书馆,据说是也不知道多少年前政府交给个古怪的老学究主持修建的,里面什么稀奇古怪的书都有。有些人称之为“书的迷宫”。之所以取这么一个称号,当然是
时隔一个月啊……
迄今为止,没有人能给艺术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我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艺术有很多种,每种都有区别也有相同之处。从我们所处的时代来看,现在流行的,或者说影响较大的,应该至少有这些:
文学、绘画、雕塑、摄影、音乐、电影、戏剧、行为;
这个列表显然不全,也不很规范,不过我们先就这么列着。好吧,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么?
它们都是人创作的,也都是由人来欣赏——我只找到了这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其他的,比如说,它们都在表现“美”,这就不是一个共同点;因为有的艺术并不美,而且美本身也没有确切的定义,我觉得美的东西,你很可能觉得不美。
回头来看这个共同点,它说明了什么?我认为,它说明了艺术是人与人交换信息的一
明天……好像是万灵节??
记录一下吧……

火速下载中……
我承认,在我的性格里有很多缺陷,比如说浮躁,比如说迟钝。我很聪明(毫不讳言,大家可以骂我),但很多事情都做不到很好,只能做到快速上手,这就是浮躁造成的。这里的迟钝指的是感情方面,像大多数男生一样。也许是这两样导致我不能深刻的认识到这些书里吸引人的东西;也造成了我阅读中的一个大弱点。这是天生的,只能靠后天发奋补救了……如果我想补救的话……
正因为这种偏好,我小的时候读了很多书,名著读的不多,倒是读了很多《科学家的故事》、《上下五千年》、《人类未解之谜》等等科技人文政治方面的书(一切
男孩子喜欢的)……这造成了我看上去什么都知道,像个小小万事通;而在写作方面却有了天然的缺陷,小学时候作文很好,因为语言通顺有条理,上了初中之后,
流行无病呻吟,我的成绩便一落千丈。
我真的很羡慕那些文学功底极强的同志们。要写出一篇有点分量的东西丝毫不在话下,不像我这样,说起话来讲道理头头是道,想写东西干巴巴写不出来,脑子里装满了东西一往外倒就堵塞。如果把这些同志排除在外的话,我们可以想一想,是什么让人写一篇文章呢?
我觉得是强烈的刺激。这里的刺激指多方面的,有可能是你爱上了某个人然后想写一首诗来称颂他或者她;也有可能是你突然灵光一闪洞悉了这个世界的所有秘密想
写出来恩典一下劳动人民。人都有表达的欲望对吧?所以你一定要说出来,跟亲人说跟朋友说还不够;要写出来,跟全世界人民说!当然,如果你的水平再进一步,
你可以用音乐来表达,不过一般人的水平,也是最能为一般人欣赏的水平就是文字了。
这样说出来的东西,有好有坏;一个作家能够敏锐的对来自社会各方的刺激进行反应,然后把反应艺术的表现出来,这就成了名著。所以《红楼梦》等书并没有多深的思想价值,可它依然是名著——它代表着一个时代,它是时代的产物,是时代给自己写的挽歌。常有人说一个作家的不幸是我们其他人的大幸,由此可见。同样的,一个流氓受到强烈的刺激也会做出自己的反应,但他的反应可能相对来说粗暴一些,有可能大骂一通,也
门不太方便,开个窗吧。有人说,窗象房屋的眼睛,能放进外面的美景,也能放进不那么善意的眼光。所以,看重自己隐私的人们注意了,装一扇窗户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可是别忘了,发明的脚步总是在向前,窗户自己也在否定自身,于是便诞生了帘,一种自我完善的产物。有了帘,传呼可以随时变成一堵轻薄的墙,只把视线挡住,留点光线进来。
我想,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任何事物都有它的缺点,正如窗。为了改进,又有新东西出现。人们现在坐汽车,用的是化石燃料,不但污染环境,而且行将枯竭。有人认为,氢能对环境毫无影响,是人类未来的出路。从现在看来的确是这样,可是谁又能保证氢能的广泛使用会不会导致未知的问题呢?窗帘也是。窗帘不但脏了不易清洗,还容易滋生大量病菌,成为潜在的健康威胁。听说最近有人发明了一种双层玻璃,中间夹一层百叶窗,可以从外面控制开合,相当于结合了窗和帘。这也是历史的进步。
但是,这种玻璃似乎没有普及。大
已经是第几周了?记不清楚了……
必须写了,不写就太颓废了……
先说新闻:
李新然……恐怖的高三物理竞赛北京市第五名……
话说周一那天我听见楼梯的几个高三的说:
“……化学也是高二强……!”
对呀,有老何……
这次就说说三星奖学金这一件事吧;吴老大把高二部分交给了我和胡啸,于是我们就到处跑着收集有资格参选的同学的名单。收集了大概有50多个人,然后印了出来。于是在一天的中午,把高二全体代表叫到一块儿,大家开个会;同样的,吴老大和邹老大也来了。
我和胡啸主持;501
我听说曾经有一个非常好的班集体。他们每个人都很爱这个班,班长和团支书更是。他们班得到过一切荣誉也想要一切荣誉,为了一个合唱比赛可以每天留下来练到6点,没有人缺席,因为每个人都很爱这个班!
据说生活在这样一个班里很快乐。每个人都是朋友,每个人都可以信赖。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去。真的不知道。
我一直想当作家;为什么呢?因为人们通过作家去了解这个时代,而这似乎是唯一的途径。一个人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一个作家,那不管他其实是一个多么的好人,在作家的某本回忆录中,他可能就会作为大反派登场了。也就是说,作家可以肆意的评论不是那么重要的历史。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老人,总是喜欢给别人讲故事听。他们想用自己的价值观影响别人,却不知道别人对此只是无奈的接受,或者是左耳进右耳出。稍稍有点能力的,比如作家,就写一本回
已经两周没写周记了……主要原因是狂玩The Witcher Enhanced……
所以,从下周开始写!
下周周记一定会补上这两周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