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愿看了林奕华的《贾宝玉》,如愿和林奕华聊过《贾宝玉》,稿子是我写给杂志社的作业,不得不受栏目、版式等等诸多限制;而博客是我写给自己的作业,主动的学生多是值得褒奖的,呵呵,希望如是。
《红楼梦》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一部书,十岁出头的年纪,读书读到疯狂的年纪,见不到任何带字的纸,买一块烤红薯,还要把包着红薯的报纸片铺平开来认真读半天,直读到外祖父害了怕,重新整理家里的藏书,把金瓶梅等等十分少儿不宜的书都整理到一个书橱中,加了锁,严肃地对我说,这个柜子里的,不许看。
所幸,《红楼梦》并不在其中。
于是,五遍的读下来,记住了很多段落,却也只爱黛玉,从没有变过。至于里面的男人,在我看来多半都是陪衬罢了。林导这次从贾宝玉下手,自有他的用意,而看戏带给我的感受同我年少时读红楼的感觉一样——满口余香。我生命中还曾经有过的一个重要男人则是从贾环入手,写出了一个更加可有可无的人物形象的复杂心情。
“一个人眼中有一千种不同的莎士比亚”,而一千个人眼中,也绝不会
我的故乡,对我而言,好像更多的意义,是小时候火车票上的一个终点,是我户口上清楚写明的籍贯,更是还有一些亲人所在的小小地方。每次跟别人介绍的时候,我都不会提及它的名字,而只是说100公里之外的哈尔滨,不是我有多虚荣,而只是懒得在这种问题上废话解释。
而我真正回去过得日子,可能30年来加起来,还没有我生命中其它经历中集中居住的时间长,比如悉尼,比如保定。
我常常也会想,要是在我一岁半的时候,不是被送到了姥姥家,而是被送到了奶奶家,也就是后来我只能偶尔回去的祖籍所在之地长大的话,我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可能也会叫公交车为“线车”,叫船鞋为“瓢鞋”,还有很多类似于扎大管等等我听不懂的词汇,过着在最高级的商场里消费都不能刷卡的日子,也许早早嫁人,现在已经是孩儿妈了。
这里感觉上可能会比北京这样的地方落后十年也不止,年轻的孩子稍微对自己的人生有些规划和追求的,大多数都会通过读书选择离开这个地方,到一个不那么闭塞,不那么落后的地方去飘摇着,但是却很坚定地扎根下去的日子。也许很辛苦,背负着很难
在真正到那个庞大芜杂的特大号城市生活之前,我没有觉得这座城市有多小。现在博客写得越来越少,说忙或者没时间都是借口,就像恋爱中的人,如果一个人总是说忙而顾不上和你联系,那一定是情感出了问题,绝不是时间。
但是实话说,在小城中,每天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左顾右盼,思前想后;在那个特大号城市中,却不敢了,总觉得沿着一条路走都还可能会迷路,岔路口越多,就会越迷惑,更何况一路还会堵车、出各种状况。上一期做杂志中的稿子,需要我描写五个少女形象,我用五个故事写的,每一种似乎都说了我的一种想法,羡慕、思考还有徘徊,种种在特大号城市中的矛盾和挣扎。
回到小城的时候,会想和过去的老朋友见见面,喝茶聊天晒太阳,有时候会想,如果这就是一辈子该有多好,活着这么辛苦;但是转身穿好自己的衣服,就又是一切如旧。刹车是要有好用的刹车片的,不能靠鞋底磨。
不管住过了多少个地方,每次一梦到小时候的事儿,梦里出现的总是小时候住的时,间最长的姥姥家的院子、老房子,似乎那里才是记忆最牢固的驻扎之地。以前曾经说,有男朋友的时候,会想带
我很少转载,但是这一篇,我觉得很同意,也很受用。
(一)关于见朋友
很多女孩子都把男方带自己见朋友当做一个很重要的事件,诚然进入对方的朋友圈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但是一定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存在的问题就是,男人和女人的朋友圈对于很多问题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女人的朋友圈在很短的时间,比如几个月的功夫就见了几个男友(不是潜在男友或者拿来被品头论足的倒霉蛋),这个女人的圈子,会怎么样去看待这个女人?相反的,在男人的圈子里这是很无所谓的事情,夸张里说一天几个都无所谓,一般没有过结的人都会成人之美,多少事情都会假装不知道
其实这样的场合下,最受欢迎的人莫过于那些白吃饭,会夸人的“朋友”了,他们可以和男主勾肩搭背,搞的生死莫逆一样,但是同时把男主夸得天花乱坠,会揣度人心思的更会把女人夸得晕晕乎乎,可以说很多女人也许本身还有犹豫,这么一夸就义无反顾了
坦白的说,我也曾经当过这样的角色,这不是说会有利益的往来,只是顺手之劳,为何不做?只是看着“哥们”身边的女人一个个换,每次都是带同样的人凑一桌,夸一夸,偶尔有点感叹罢了
我是个这根筋通得比较晚的孩子,高中之前,有男孩儿送礼物,我还冲动如魔鬼般地把礼物放在了教室门口。放在那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了那男孩特别囧的神情,还有压在礼物下面的塑料包装纸被风吹得哗啦啦得响,花花绿绿得折射着阳光,刺眼得鲜艳。
读高中的时候,课间操过后有个比较长的课间,一起玩的几个女孩会跑到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处去看她们心仪的男孩儿的自行车,哪一辆是谁的特别清楚,有时还会在人家自行车的两条闸线中夹上一个纸条。我跟在她们后面,觉得这是好无聊的事情,更想趁着那几分钟跑去学校门口的文具店,欣赏一通新到的彩色笔或者本子。果然价值观不同不利于友情维系,很快那几个熟识的女孩儿和我之间的亲密关系就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人总是会一边走一边调整,一边重新选择,这是中学时就明白的道理。
大学的时候,最轰轰烈烈的看男孩儿事件仍然不发生在我身上,最传奇的莫过于“萝卜苗”,叙述多次,在此不再罗嗦,有好奇者请翻看我以前博客。
于是一路浑浑噩噩走到了现在,不知不觉成了社会问题的代表之一——“剩女”。那些曾经一起跟着看的,听说
本来这个新年想什么都不写了,就在重感冒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状态中稀里糊涂过去算了。可是很多话还是会郁结在那里,想想还是不和自己较劲,这是又一个新的开始,要有个好兆头。
过去的这一年最大的改变就是被移植,好像一株乔木在还没有裹好御寒的草绳套子的时候,就被移植到了北方,若干不适应却也无可奈何,使劲长长也就适应了寒冷的天气。我的很多决定都是这样的过程,心还在贪恋舒适和安逸的时候,脑袋已经决定了接下来的方式,于是只好逼自己一下,总之,还不是个娇气的人,当心和脑袋有矛盾的时候,小事情上是心听脑袋的,大事情上,是脑袋听心的。
改变的结果是在这个并不算陌生的大大城市中安居乐业,满街的璀璨灯光依然不是我的家,可我已经能笑笑就走过,不是像上学时候那样,站在天桥上一边憧憬一边心生悲凉。憧憬和悲凉的消失,其实也是善感的渐行渐远。虽然可能会一直与铁石心肠无缘,可是慢慢的,也总会让自己懂得,每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在乎和关注,太多的花花草草,看看闻闻,也就够了。
这一年看清楚了有些人,也得罪了某些人,交过学费也上过当。我想有的人和那些路边
很久没写字,写不出来,好几次是写了几句就关掉了。我想是因为我老了,写不出字来,是人老了的标志之一。
感冒的时候因为鼻子不通、嗓子几乎不通,好像处在密闭的空间中,心情会莫名烦躁。这种时候就愿意一个人,一个人去吃了小火锅,一个人看看书逛逛淘宝,不扰民,也清净。小火锅是咖喱锅底,吃完了会将一个黄灿灿的唇印留在纸巾上,看着自己都想笑;感冒药是柠檬黄色的冲剂,喝完了会留一些浅浅的黄色水印在杯壁上。无论什么印记都是进行过的证明,在我不想写字的时候,还有这些可记录。
最近在看廖一梅攒的书,一句一句语录体一样的文字,很犀利尖锐,不失极端,好像是尖锐的利器,划破写书的人和看书人的灵魂,却划不破沉闷的雾霾和天空。我只能说,她说的很多话,我都赞同,也知道那是对的——如果这世界还有对错分别的话,可是我没底气会成为那样的人,一直就没有。我羡慕的人,从来都不是尖锐、敏感的状态,从来都是稀里糊涂,无欲无求的那种。
周末回家,看到以前自己做的杂志,最初的栏目,最早的语言。字里行间还能看得出照猫画虎的痕迹,却也很骄傲地想要
阳光总是最好的请柬,特别是冬日的阳光,会在外面不停地招摇着,出来看看吧,晒晒不多见的阳光。我总是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急急忙忙处理完手边的事,在周五的下午,一路沿着街边公园,最后走到地坛公园。同去的小朋友总是会提起史铁生,那是个曾经和这里有过交集的作家,而认真的作家总是会让我们尊敬的人,哪怕他的风格不一定真的是喜欢的,可是人还是值得尊敬。
十一月份,应该是冬天的开始了,在屋子的时候,总是会一厢情愿想当然地认为,外面应该已经很萧瑟了吧,叶子都已经落光了吧。可是真的看到就会发现,很多叶子还是会保持着葱翠,顽强地挂在枝头,甚至还有一树一树的规模,让人都不相信寒冷的风的威力。
地坛公园的入口处,也有一些银杏叶子,虽然已经变黄,可却是那么灿烂耀眼,足以让任何花朵黯然失色。像很多活得很坚持很单纯的人,兀自灿烂,不管别处的节令和状态,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时间的理解。像史铁生,像路遥,心存很多敬畏,就会有很多认真。
一直遗憾生得太晚,很多事情都很不合时宜。刚刚在电视里看到关于三毛的东西,这个名字分外熟悉,可惜的是在我疯狂读书
这次的旅行会让我想起两首歌,一首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有一句是,“在一万英尺的天边”。我数学一向不灵光,一万英尺究竟有多高也说不清,只能按照我的方式描述为,在云层之上,仿佛是窗外永远是一成不变的景色,云是静止的,我也是静止的——没有动态的参照,只能是按照时间和飞机上电子屏幕上出现的地图画面来得知自己到了哪块地界。
另外的一首歌是忘了确切名字的SAILING,很老很老的一首英文歌,差不多是我十岁刚出头的时候用来启蒙的英文歌。一个男人的声音,沙沙的仿佛沧桑,好象都能感觉到细小的沙粒打在脸上的感觉。想起这首歌是因为这次出差是为了那遥远的帆船赛——不仅距离遥远,在两千公里之外的深圳;还在于知识范畴之间的差距,完全不属于我关注的领域,临时被抓壮丁前来,什么都是仓促补课的状态。
我是个会怕水的人,漂来荡去的状态让我没有任何控制的能力,所以对于任何水上运动都比较害怕,除了公园里的鸭子船。对于敢去向大海挑战的人会心生佩服,就像我总是会佩服数学达人是一个道理。刚到悉尼的时候,在海边看到了冲浪的男人,仅仅靠一块板子,逐着一波接一波打过来的浪头,晒得古铜色的背影,在格外湛蓝的海上,可以
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翻起了《父后七日》。车站里注定熙来攘往的麦当劳店里,我却兀自看得出神,好像周围的吵闹变成了一个罩子,我是坐在罩子里的人,恍惚能听到外面的声音,却真切地知道,那一切和自己都不相关,我已经到了台湾的某个乡下地方,那个若干年前的丧葬仪式中。
最近看的书都是这样,语言都是简单彻底,但是所描绘的情景,却是过电影一样的在眼前晃。
《父后七日》里的仪式,虽然很多很陌生,但骨子里好像有一种共通的东西在,读起来就能想象得到,想笑,更想哭。那些繁复的,不知所为的仪式,哪怕在悲痛万分的亲人去世的时候,也不能幸免,一条一条,好像面对着是外人,是导演手边的镜头,是自己的另一张面孔,却惟独不是那个已经长眠的人。直到所有的仪式都结束,真正的悲伤才不可遏制地涌上来。
看上去很荒谬,可是想起来,在那种时候,只有仪式,是那样的治愈,也许是让人度过最难过的时光的最佳方式。人在认真应付一个形式的时候,是无暇顾及真正情绪的,因为步骤繁多而又陌生,不注意就会做错,而又有谁会想在摄像机面前出错呢?